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打破乡镇干部待遇上“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经研究,特制定我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行政事业在编干部职工。

 二、考核程序和形式

 考核采取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做多做不一样,设定岗位系数,根据考核内容,细化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本职业务工作不纳入岗位系数设定)。根据工作难易、繁重程度,对各岗位设定 0.01-0.05 的系数(见附件 1)。结合实际调整具体岗位及系数,对已有岗位津贴的岗位,其岗位系数可适当下调。科级干部基准系数为 1.2,一般干部基准系数为 1.0,干部个人本职业务工作不纳入岗位系数设置,身兼数职的干部系数可累积计算,年度考核以设定的岗位系数计算绩效奖金。

 (一)年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镇党委、政府年初按照“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将机关干部职工分成若干个工作组,由各工作组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形成各位干部的中心工作目标。

 (二)月考核

 1、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月度考核包括考勤、考纪、考事三个方面,主要以日常考核的形式进行。每月个人基数分为 100 分,其中考勤 20 分,考纪 30 分,考事 50 分。

 2、考核方式

 (1)考勤(20 分)。由镇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打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上班迟到、早退或离岗,扣 3 分;迟到、早退或离岗超过 2 个小时,计旷工半天,加扣 2 分(特殊情况作出书面解释并由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可不扣分);旷工(含去向不明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天,扣 8 分。会议、学习或集体活动迟到 10 分钟以上的扣 2 分,无故缺席扣 5 分(特殊情况作出书面解释并由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可不扣分);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和延时服务出现缺勤一次扣 5分;周末值班无故缺勤一次扣 5 分;干部个人负责卫生区被发现未按要求打扫一次扣 5 分。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其中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 100 元,卫生区打扫不干净被主要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100 元)

 (2)考纪(30 分)。由镇纪委办公室负责打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看碟、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 5 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粗暴,被群众举报核实,扣 10分;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扣 15 分,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重违纪及违法行为,扣 20 分。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

 (3)考事(50 分)。由各位科级领导打分汇报到镇党政办公室。每周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清单,于周日晚上汇总报给党政办主任,工作实行

 清单化管理。各位科级领导要求的按时报送的各种表格和资料等,逾期一天被通报,扣 2 分;上报资料指出改正拒不配合的扣 5 分;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时如质完成工作任务,扣 5 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扣10 分;工作出现失误,导致政府形象受损或受到领导批评,扣 10 分;其中主要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 5 分,县级及以上领导点名一次批评扣20 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任务,扣 10 分;任务未按时完成,扣 5 分。工作有专项考核的,按专项考核办法执行。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

 3、考核实施

 (1)随机抽查。考核办成员(随机抽 2--3 人)每周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日常考勤情况和上班纪律进行抽查 2--3 次,抽查时不在岗,分管领导不能说明该同志去向,按离岗处理。每次抽查情况报绩效考核办主任签字认可。

 (2)综合汇总。会议、学习、集体活动出勤情况由镇党政办负责登记。干部职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每月由各位科级领导在每周工作例会上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清单)进行考核。

 上述考核于次月 10 日前进行汇总,得出最终考核结果,报送绩效领导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后,呈主要领导审批,并于次月 20 日前将结果在机关工作群公示。如有异议,可在 3 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月考核累计3次排名倒数后3名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在下个月实行跟岗整改,整改期当月绩效考核奖按 50%的标准发放,整改当月仍排名倒数后 3 名的,扣除其整改当月绩效考核奖,并继续

 实行跟岗整改制度。

 半年考核

 半年考核重在考事,由绩效考核办负责。干部前 6 个月的得分累计相加,排名前 10 名确立为“工作优秀之星”,其中科级干部 4 人,一般干部 6 人,可奖励绩效奖 500 元。

 (三)年考核

 1、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内容:分为乡镇中心工作、本职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和测评。

 分值设置:乡镇中心工作分值 60 分,本职业务工作 20 分,重点难点工作 10 分,测评 10 分,加分项目 15 分,扣分项目 15 分。

 2、考核方式

 一是各工作组长给组员打分,根据本年度乡镇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组员的“乡镇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工作”2 项考核内容进行打分。班子成员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考核打分。镇党委书记,镇长得班子成员中的最高得分。二是分管领导给干事打分。根据分工乡镇各项工作分管领导给各站所室干部和各项工作干事打分,按照各项工作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干部的完成情况给干部打分。兼任多个干事的干部业务工作分按总分的平均分计算。三是测评。测评包括党政班子测评和村干部测评,各占 5 分。四是年终镇绩效考核办汇总每个干部的年度考核得分,提交镇党政班子联席会集体研究审定最终得分(含加扣分)。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次,其中定为一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 30%,评为三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 10%。

 3、加分项目

 ⑴工作获得县级表彰的,则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可各加 4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则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可各加 6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则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可各加 8 分。获得县级先进(优秀)个人的加 4 分;获得市级先进(优秀)个人的加 6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优秀)个人的加 8 分。工作之余,代表本乡镇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可加 2 分,在竞赛中取得 1、2、3 等名次的,另外再加 3 分、2 分、1 分。

 ⑵宣传工作加分,县级上稿件每篇加 0.5 分,市级稿件每篇加 1分,省级稿件每篇加 5 分。

 (宣传报道有专门奖励办法的按办法执行)

 ⑶在阶段性重点难点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者,经分管领导提出,党政班子联席会上研究同意,可以适当予以加分。

 ⑷加分总分不得超过 15 分。

 4、扣分项目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采取扣分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励的办法处理:

 ⑴因工作不力、工作失误的个人和工作组,被镇党委书面形式通报每次扣 2 分,被县一级书面形式通报每次扣 3 分,被市一级书面形式通报每次扣 5 分,被省级以上书面通报每次扣 10 分。如因同一事

 情受到多级组织通报的,按最高等级扣分,不重复和累计扣分。

 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轻重扣发绩效考核奖金。

 ⑶年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扣 5 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 10 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三大党纪处分的,扣 15 分。

 ⑷扣分总分不得超过 15 分。

 三、绩效考核成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奖金的筹集。由县财政给予统筹安排,其中月考核奖金占绩效考核奖金的 50%,剩余 50%作为年度考核奖金。季度考核奖从中统筹。

 2、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根据每名机关干部的绩效考核得分按比例发放。为形成具有激励的极差,绩效考核资金最高与最低之间到形成差距,一般不低于 1 万元。

 3、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和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在“年考核”时,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且无正当理由的,并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4、调入、调出人员考核月份计算方法。调入、调出机关干部根据其工资抄告单明确的发放工资月份的时间进行计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

 副组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绩效考核办),由叶琼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涛、陈朝文、曾春花、习娟娟为成员,负责全镇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实施工作。

 2、严格操作,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防止“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努力营造你争我赶的工作氛围。镇考核办、各工作组在考核、评分时要敢于打破情面、坚持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严格打分,不搞一团和气,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同时,要严厉杜绝各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将建立绩效考核投诉受理机制,对在考核时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将严肃处理。

 3、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全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充分发挥乡镇干部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及时发现差欠较大的工作,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调整措施,迎头赶上,确保在年终考核时各项工作不尾欠、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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