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 3 篇

  为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信访工作资源,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根据县信访联席办转发《南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乡镇建立乡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政信联办〔2020〕13 号)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建立镇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网络、健全机制、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形成特色。充分赋予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待、联合会商、联合会办等职能,推动共同分析、综合施策、合力化解,最终实现问题在基层得到既快又好的解决。

  二、组织架构

  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由镇党委分管综治的副书记、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站所包括党政办、纪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卫计办、财政所、国土所、城建所,上述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召集人交办的事项。

  三、工作职责

  (一)镇信访联席会议职责

 1.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研究、协调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2.研究部署重大敏感时期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制定预案,落实责任;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信访稳定形势,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置方案;

  4.组织、协调、处置“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突出问题。

  (二)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汇总和通报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和动态;

  2.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跟踪、督查有关重点信访问题的处置情况;

  3.负责信访联席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起草、编发和管理;

  4.负责向联席会议和召集人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5.负责做好与上级信访联席会议的联系沟通等其他日常工作。

  四、运转流程

  (一)接待与登记

  镇信访联席办(信访办)负责对上级交办和本级来信来访事项进行登记,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已经和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会同镇司法所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同时告知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信访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2.对一般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和其他简易事项,接待登记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综治、司法、民调等部门及所属村居当场或约期予以调解和答复。

 3.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办理的信访事项,当场不能调处和答复的,接待登记后,纳入信访途径处理。

  (二)分流转送

  对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信访事项,联席会议召集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如下处理:

  1.对民事治安类的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具体办理;

  2.对举报干部类的信访事项,由镇纪委书记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3.对涉及行政行为的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4.对情况重大的信访矛盾事项,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三)会议会办

  1.信访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跨度不得长于两个月。一般情况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请,经召集人批准召开。

  2.信访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联席会议召开前,各责任部门要将有关研究事项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并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根据需要整理并印发会议纪要。

  5.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6.对于超越本级职能范围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做好人员稳控的同时,及时上

 报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答复与回访

  1.信访事项承办部门须在规定期限内拿出调查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会签后,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查签发。书面处理意见由承办部门会同信访办告知信访人。

  2.重大信访事项,承办部门应定期回访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站所、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创新工作模式、夯实基层基础、积累面上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主要干部要亲自抓、负总责,分工干部具体抓,结合自身实际,迅速成立工作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信访形势的变化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二)扎实推进,确保成效。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不降低标准、走过场,注重工作留痕、常态督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既要集中力量解决个案问题,又要重视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思想教育及疏导工作,从理顺群众情绪入手,有效遏止反复上访、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镇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大信访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督查,件件有落实。督查结束后,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重大信访案件的结案材料必须由信访联席会议召集

 人签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4 月 17 日上午,东安县委副书记蔡富强主持召开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访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试点工作及“三无”创建等工作。县领导陈爱民、蒋永辉、宋志雄、秦剑元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就《东安县推行“5+N=1”工作机制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及责任分解清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推进工作方案》《东安县开展信访工作“三无”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起草情况所作的汇报。

  蔡富强指出,东安县信访工作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担当,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等职能职责,推行“互联网+信访”;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由被动接访处访转变为各级责任主体主动约访下访,切实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及时就地化解”。

  2018 年,全市信访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紧紧围绕“一条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扭住“两个关键”(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三个文件”(中办〔20**〕27 号、中办〔20**〕32 号、中办〔20**〕51 号),

 突出“四个重点”(领导干部接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打好“四个攻坚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加强“一个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努力实现信访工作追赶超越,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盯紧网上信访系统,持续发力提质效。继续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横向抓好有关职能部门和中省驻延单位牵头部门联通应用,开通市、县两级领导信访信箱,不断扩大网上信访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网上信访工作,运用好网上信访、领导信访信箱、视频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完善信访代办员制度,力争将全市网上投诉占比提升至**%以上。加强对信访基础业务的检查、指导和通报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后进县区和部门,灵活方式方法,深入实地指导、培训,及时有效纠正,努力实现“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工作总体目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质效。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满意度评价。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跟踪,及时提醒、回访和督办,切实推动参评满意率提高***个百分点以上。

  二、注重合理诉求解决,综合施策见实效。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活动,进一步细化方案,全力打好“四个攻坚战”。要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分类逐案建立责任台账,明确化解要求,落实领导包案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并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要综合施策,采取听证评议、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专项资金救助等方式进行攻坚化解,在控制增量和减少存量上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定《信访事项日常督查督办工作办法》,采取网上督办、电话催办、发函督办、视频抽查、实地督查暗访、会议协调督办等方式推动化解。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强化组织领

 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细化操作规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审查、纠错等职责。

  三、提升基层化解水平,围绕中心做保障。继续以开展信访“三无”县(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网格员、调解员的作用,建立不稳定因素“周排查、月研判、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积极推行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整合信访、综治、司法、便民服务等资源,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专业调解人员等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紧盯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方面和扶贫领域的信访工作,坚持按政策办事,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职能有效推进问题解决。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梳理有关信息,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线索。

  四、加快信访法治建设,找准关键求突破。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推动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沟通衔接、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严格执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学习培训。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省市适时将对“三个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强化追责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注重提高首办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 3 个**%办理机制(即**%按时转送交办、**%受理告知、**%按期办结),建立结果评价回访、问题核查督办、办理情况通报等制度,力争最大限度压缩时间、降低成本、一次性高效解决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增强各级责任意识。继续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月通报机制,市县镇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坚持出现一起从严从快追究一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和建议,强化问责,倒逼问题解决。

  六、重视越级信访工作,引导防治齐推进。持续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压实信访事项办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夯实基层基础化解责任。要紧盯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驻京、驻省劝返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狠抓源头预防、信息预警、外围排查、劝返接离、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针对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进京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重复上访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重点县(区)管理、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进京越级访和来省集体访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做到化解稳控、劝返接回、依法处置责任无缝对接,确保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北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赴省集体访人次同比显著下降。

  七、坚定理想信念,狠抓队伍强素质。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信访局《关于规范信访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重视解决信访部门机构、编制、职数和主要领导兼职等问题。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分级分批抓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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