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记录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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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培训 主持人

 人员范围 项目全体员工 培训方式 会议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摘要:

 1、“双重预防体系”的含义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文件精神学习; 2、“双重预防体系”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水平。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组织机构:为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项目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3、实施步骤:全员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的原则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专题培训,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层级,风险公告警示,排查消除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加强应急管理,深化体系建设。

 4、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全员参与;严控标准,确保质量;落实措施,立足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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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度培训 主持人

 人员范围 项目全体员工 培训方式 会议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摘要:

 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8〕72 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双重预防体系职责,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项目经理双重预防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设和有效运行;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双重预防体系政策、法规和规范,自觉接受行业建设部门对双重预防体系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组织开展对项目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掌握本项目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控制措施;

 5、组织并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保障项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

 7、定期组织对项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或更新,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8、将分包方纳入双重预防体系管理,督促分包方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双重预防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风险辨识、评价和分级管控,并监督落实;

 2、掌握本项目施工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建立项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监督现场落实控制措施;

 3、负责加强管控风险的同时,必须同时负责重大风险管控;

 4、根据风险清单绘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比较图,并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更新;

 5、组织并参与日常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治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6、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三、施工队长双重预防职责

  1、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设和有效运行;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双重预防体系政策、法规和规范,自觉接受行业建设部门对双重预防体系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责任制;

 4、组织开展对项目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掌握本项目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等,并监督现场落实控制措施;

 5、组织并参与日常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根据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新的危险源。

 四、项目专职安全员双重预防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隐患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掌握本项目施工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等,监督施工现场落实控制措施;

 3、组织并参与日常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现场及时消除隐患;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有权向公司安全科报告;

 6、负责项目日常检查、事故隐患治理监督及上报工作;

 7、将分包队伍纳入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对不符合双重预防体系要求的单位有权制止分包或限期停止整改。

 五、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双重预防职责

  1、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要求,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制度、实施方案、风险、隐患排查计划等文件要求;

 3、积极参与项目部风险点排查、辨识、评估;

 4、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设备验收;

 5、发现重大隐患、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6、积极参与双重预防培训与考核。

 六、班组长双重预防职责

  1、负责施工班组双重预防体系的有效运行;

 2、督促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3、掌握施工班组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等;

 4、组织开展施工班组安全风险评估,及时上报新的危险源;

 5、负责本班组日常检查、事故隐患的治理及上报工作。

 七、作业人员双重预防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3、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况及事故隐患的,及时进行处置或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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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 主持人

 人员范围 项目全体员工 培训方式 会议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摘要:

 一、目的 通过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达到改善安全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措施和规定。

 二、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按照“领导负责、全员参与、由下而上、职责明确、分级实施、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当覆盖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策划与实施的全过程。

 三、成立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由项目主要人员成立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和运行工作。

 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的安全分级管控责任,提高工作意识,夯实领导小组发挥作用的责任基础。

 五、工作程序 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分级,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辨识、风险信息的更新、风险告知)

 六、建设成果与效果 1、建设成果 项目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至少产生以下成果:

 (1)设备设施清单及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 (2)作业活动清单及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表(JHA);

 (3)公司风险等级分布信息表。

 2、建设效果 ——通过风险辨识和评价,全面、系统掌握项目危险点的层级和分布,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不断降低公司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有效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正规安全风险告知渠道,不断充实、完善安全警示标识,规范项目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建立健全较大风险部位日常管控机制,落实管控责任。

 ——依据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建立、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建立、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不断提升项目风险管控能力; ——以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为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七、文件管理 项目应依据“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记录等,系统化、全过程落实安全风险管控。

 八、持续改进 1 评审 项目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2 沟通 为确保各部门和不同层次之间公司与外部的各层面之间就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过程及有效性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分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做好沟通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信息反馈和整改的责任应落实到人,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九、考核与奖惩 为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项目部应制定实施内部激励考核方法,将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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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体系实施奖罚制度 主持人

 人员范围 项目全体员工 培训方式 会议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摘要: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两个体系”工作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效实施,促进建设工作推进顺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和人员的“两个体系”工作考核与奖励、惩罚。

 三、考核奖惩标准 按照项目部实施方案、制度和指导书的要求,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为考核奖惩标准,对照要求依次进行落实。

 四、实施细则 (一)、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1、对危险点排查不细致、不全面,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2、危险源辨识分析未逐个进行,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岗位人员不熟知危险源辨识和分析情况,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3、风险评价未结合实际,评价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准确,未掌握重大风险内容、不熟知风险评价规则,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4、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差、未得到有效落实或遗漏,岗位人员未参与控制措施制定、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5、风险分级管控层级提交时不符,未将本项目部需管控的层级依次确定责任人、未落实管控责任,不熟悉管控内容,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50-200 元。

 6、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各项清单进行督查,不符合通则、细则和项目部指导书要求的,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7、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技术人员的风险告知、警示标示进行督查,未按要求进行风险告知的,未按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8、新增风险未及时进行分级管控,未纳入管理的,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奖励 1、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人员,经项目部研究,给予个人 50—500 元的奖励。

 2、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项目部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0—2000 元的奖励。

 3、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项目管理人员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并。

 处罚 1、严格执行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指导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如违反和未履行有关职责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2、严格执行项目部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发现违章现象按三违监察制度处罚。

 3、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三违监察制度加重处罚。

 4、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规定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5、安全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对相关人员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所属相关人员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管理人员。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500 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项目负责人责任。

 6、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资料提交时不符合通则、细则要求的,按三违处理扣罚责任相关人员 50-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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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制度宣贯 主持人

  人员范围 项目全体员工 培训方式 会议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同样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 相关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会风险管控方法,会隐患排查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五条 安全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一)风险管控目的原则;(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组织机构;(三)风险管控范围;(四)风险识别评价时间和时机;(五)风险识别评价方法、评价要求;(六)风险识别评价准则;(七)工作考核奖惩。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各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且不少于 2 次。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各级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 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一)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二)安全检查的范围;(三)各级岗位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保障制度;(六)事故隐患的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第四章

 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 必须对各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各级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九)有关事故案例。(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五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必须有相应的培训教材、签到表、授课人等相关记录,培训完毕应组织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留存考试记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组织补考,对屡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妥善保管培训的基础资料。

 第十七条 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十八条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优异的团体或个人应采取相应奖励措施。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郑州天地康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 C07-3 地块住宅及配套项目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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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培训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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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为了建立项目双重预防体系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检查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的不安全因素多方面隐患,以便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类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3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3.5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工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工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3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工,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4.1 项目部经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 项目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科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分析和上报工作。

 4.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4 财务部门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专款专用。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1 隐患排查、分析 5.1.1 定期安全隐患排查 (1) 工程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由专职安全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工程部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形成图像和文字记录归档。

 (2) 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天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工程项目部。

 5.1.2 不定期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部对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1.3 专业性安全隐患排查 (1)安全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专项安全隐患和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专业性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2)专业性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和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

 5.1.4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部针对冬季、夏季、雨季、汛期、大风等不同气候施工特点,组织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节假日前后、特殊时段、特殊时期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止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松懈等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5.1.5 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 (1)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隐患排查生产的同时排查安全,做到生产安全一起抓;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每天进行巡回安全隐患排查; (3)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工程、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5.2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5.2.1 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项目部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登记台帐》。

 5.2.2 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3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5.3.1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处挂牌督办。

 5.3.2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

 1 事故隐患类别;

  2 事故隐患等级;

  3 影响范围;

  4 影响程度;

  5 整改措施;

  6 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 整改目标。

 5.3.3 项目经理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隐患概况;

  2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4 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5.3.5 治理结束后,项目分管副经理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3.6 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并附评估报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属

 停产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施工生产。

 5.3.7 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5.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5.4.1 在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5.4.2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 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5.4.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5.4.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生产管理处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5.4.5 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5.5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5.5.1 鼓励本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5.5.2 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来访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

 5.5.3 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5.5.4 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2 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3 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5.5 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5.5.6 奖励方案由安全科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5.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 5.6.1 每月 25 日末,项目部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登记台帐》 报安全生产管理处。

 5.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5.7.1 安全科定期将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5.7.2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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