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除按计划组织学生课外阅读外,还可供学校教职员工 借阅。外单位人员借阅须经主管领导批示,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2.必须保持图书室清洁、安静,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蛀、 防尘、避光设施。

 3.学校教职员工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 阅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4.每次借书不得超过 3 册,借阅时间为 1 个月(工具书可延长 至学期末)。每学期期末清查 1 次书籍,收回所有外借书刊。

 5.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勾画、撕剪, 不得转借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6.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 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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