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10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市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以下简称《分解意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分解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X次党代会、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X次党代会、市委X届X次全会、区委X届X次全会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XX发展大局;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坚持法治精神,强化制度机制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至2024年,完善符合XX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有新的好转,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级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分解意见》以及本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1.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4.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5.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6.围绕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X届X次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为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7.制订勤廉考评办法,防止和杜绝廉而不勤、不廉不勤等“为官不为”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8.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

9.制订《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督查落实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0.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审计局、XX各派出所、XX工商分局、XX地税分局

11.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XX工商分局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14.制订《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逐个时间节点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5.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16.适时推动“四议两公开”法制化。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民政局

17.健全城区社区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8.抓好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

19.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0.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1.坚持和完善“一学三促四抓”,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学起来、查起来、改起来、做起来,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22.建立完善区委领导同志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23.制订《关于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旁听村民代表会制度等。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信访局

24.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委(党组)班子作风建设状况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

25.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区110联动办公室

26.完善《XX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

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

27.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28.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同时,严惩顶风违纪者、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者、不按规矩办事者和违反组织纪律者四类人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

29.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配合单位:XX各派出所、区法院、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审计局、XX地税分局、区工商局

(二)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0.全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单位

31.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32.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人社局

(三)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33.坚决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食安办、XX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34.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3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区110联动诉求信息联网,提升服务功能。加强110联动诉求办理情况的督办回访、监督检查、考核公示。

牵头单位:区110联动办公室

配合单位:XX各派出所、区新闻中心

37.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主要矛盾,配合市

纪委办好行风热线、百姓问政和群众评诺电视栏目,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

38.健全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纠风办

(四)健全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

39.全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将查办案件作为核心职能。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指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XX各派出所

40.健全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和司法行政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审计局

41.加强纪检监察办案人才素质提升、办案机制创新和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三项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2.继续推进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提升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追逃追赃等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43.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44.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审计局

45.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46.加大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完善重大典型案例剖析制度,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

47.健全纪律处分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应追究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

48.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49.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党(工)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直机关工委

50.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继续办好廉政夜校,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树立和宣传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教育。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

51.制订《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书”工作意见》,落实党政纪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检查(监察)建议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52.充分发挥洛阳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53.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廉政题材影视剧、戏剧、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的创作和传播,释放廉政文化正能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4.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抓好拓展延伸,创建精品示范点。创作一批富有全区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5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大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新闻中心

56.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57.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58.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20—2024年)》,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筹规划、审议审核、动态清理、备案审查。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府法制办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

59.研究制订我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相应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0.完善治理“庸懒散拖”措施办法,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

61.制订关于规范清理区级各类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规范和清理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区绩效办

62.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3.制订《XX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64.研究制定我区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65.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在国内发生的公务活动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要使用公务卡结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审计局

66.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灶”建设。除招商引资以外的公务接待一律在“公务灶”进行。使用机打发票作为“公务灶”定点饭店招标的先决条件,及时调整“公务灶”定点饭店目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67.研究制定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68.制订《XX区行业协会收费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健全惩治腐败制度

6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0.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71.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委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XX房管分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XX环保分局、区农办、XX国土资源分局

72.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73.规范审判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74.研究制订我区“一案双查”具体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健全预防腐败制度

75.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办法,修订《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76.完善同级党代会代表、党委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的评议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77.制定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78.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办法。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79.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0.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团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XX各派出所、区民政局

81.制订《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8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

83.认真落实《XX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审计等机关合力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挥预防主体作用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

84.研究制订我区《关于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85.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86.研究制订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

87.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88.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89.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

90.认真落实《关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91.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纪委

92.加强对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加强法律监督

93.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

94.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加强行政监督

95.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96.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

牵头单位:区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97.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委

98.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监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加强民主监督

99.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听取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区政协办公室

100.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特邀监察员与民评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加强舆论监督

101.重视、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

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规范权力运行

102.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103.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

104.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

10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

106.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出台《XX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7.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取消、下放区级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区编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08.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109.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研究制定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纪委

110.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11.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司法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112.落实省《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11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单位

114.全面推进行政处罚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区政府信息中心

115.推进公共交易资源平台建设,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服务标准化。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和监督办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XX国土资源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6.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XX国税分局、XX地税分局、区发改委等有关单位

117.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巩固工商界、律师行业防治腐败成果,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8.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題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119.制订我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若干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牵头单位:区纪委

121.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二)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各项措施

122.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体制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制定我区实施办法,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3.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有关制度和程序。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124.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规定。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125.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区直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12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7.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订《XX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忠诚可行、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三)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128.要统筹反腐倡廉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29.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0.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XX各派出所、区监委、区行政执法部门

(四)狠抓任务落实

13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要求、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进度目标。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2.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13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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