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转型进程的逐步深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显,群体性事件与各种信访活动逐年上升,对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成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正当途径,是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在群众反映诉求时,要学会倾听;在群众要求解决合理合法的困难时,要指引帮助;在群众遇到具体困难时,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但要真正做到“民有所诉、必有所应;民有所困、必有所助;民有所难、必有所解”也非易事。国家、省《信访条例》的出台,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了指引。

  一、宜疏不宜堵,畅通信访渠道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加快,各种深层次矛盾将大量涌现,信访案件不断增多将不可避免。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他们只得求助于各级政府。群众信访无小事。从表象上看,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对信访人来说却是大事、难事。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更不能推诿扯皮,把小事拖成大事。只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信访中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才能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分流信访量。

 要构建多渠道的信访大格局,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信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尤其要加强基层基础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系统上下之间,机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确保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就地、妥善得到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要善用新媒体解决群众信访需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快节奏的要求,要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绿色通道。让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电话等形式反映问题,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上信访、微信等新媒体方式,便捷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要多管齐下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当前“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增多,信访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群众信访成本增加。要减少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特别是减少去京赴省来市越级上访,必须要多管齐下。一要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市、县、镇要经常参加领导接访日活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经常性的下访约访活动,主动上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二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排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就地调处化解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三要完善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和考核制度,变压力为动力,实现信访工作长效管理。要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分解量化,纳入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激发各级领导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

  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规范信访秩序

 1、要规范信访办理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规范信访流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归档工作。对群众署名的来信,责任单位要认真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告知、回复信访人。要避免将群众来信一转了之、不督不办、虎头蛇尾的现象。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接待人员能当面解答和处理的,当场予以解答处理;不能当面解答处理的,要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限期解决。对申诉类和求决类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根据信访人的要求及时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群众持《信访处理意见书》逐级上访的,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复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二要妥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部门要加强与人大、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引导群众按法定程序解决,公检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

  2、要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消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良风气。一要加大对国家和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信访,进一步规范和维护群众上访秩序。二要区分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对群众合理合法的正常上访,要满腔热情地接待,实事求是地处理。对群众未按《信访条例》要求的非正常上访,要教育疏导在先,引导其有序上访。三要对极少数别有用心、以上访为幌子借机闹事、不听劝告和警告的违规违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置。消除一些信访人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错觉。只有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才能保护绝大多数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引导群众要信法不信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通过在大厅直接接访群众,发现不少群众信访不信法,很多信访问题都是涉法涉诉问题,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根本解决问题,不少群众认为法院也是党和政府

 领导下,找到信访部门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我个人认为不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群众不知道自己所反映的问题是属于涉法涉诉范围;二是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不知道有哪些法律援助渠道,自己不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四是有一点法律知识,但不愿走法律渠道,怕消耗时间和钱财,也怕胜了官司执行不了。另外,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对群众反映的所有问题都能给出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导致有些问题也不知如何解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我相信更多的群众会选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简单的用上访方式去解决问题,但要全面实现依法治国仍需一个较长时间,那么我们要根据当前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到信访工作,直接到各级信访机构为信访群众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切实发挥法律咨询室和心理疏导室的真正作用,逐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最后过度为真正的信法不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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