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53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监测点位: : 1、水源地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1 个点位。

 2、地表水 河道断面 3 个点位。

 (二)监测频次:

 1、水源地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4 次/年。

 2、地表水 按月监测,每月上旬(1-10 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12 次/年。

 3、县域环境规划、监督和管理监测以实际需要为准。

 (三)监测项目(指标):

 1、水源地县城饮用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 项,COD 除外)、表 2 的补充项目(5 项)和表 3 优选特定项目 33 项,共 61 项进行分析,并统计取水量。

 2、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 23 项。

 3、县域环境规划、监督和管理监测按实际需要监测。

 (四)采样要求:

 由具备采样资质人员到现场进行采样,样品的保存条件(即容器、保存剂及其用量、保存期、采样量和容器洗涤等)应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标准规定的样品保存条件相适宜。

 1、水源地和地表水 按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 进行采样。水质监测的采样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根据实际监测项目按对应标准进行采样。

 (五)监测分析方法 1、水源地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4-表 6 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 ISO 方法体系等其它等效分析方法,但须进行适用性检验。

 2、地表水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2、以实际监测的项目对应的方法分析。

 (六)数据报告报送 1、县城水源地和地表水(河道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报表和报告必须于每个季度第二个月 10 日之前交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19 年,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验收方法:按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执行。

 4、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5、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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