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表决系统设备(询价)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3390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项目编号:阿 县政 采询 [2 018 8] ]5 175 号 (2 2 )

 备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表决系统设备 (询价)

 第二次 采购项目

 询

 价 价 文 文 件 件

 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 八 年 十月 月

 第一章

 询价 邀请

  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购人)委托,拟对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表决系统设备 (询价)

 第二次 采购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 项目 编号:

 阿县政 采 询 [2 018 8] ]5 175 号 (2 2 )

 二、项目 名称 :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表决系统设备 (询价)

 第二次 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四 、 项目简介:

 第一包:会议表决系统设备;最高限价:19.968 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询价 文件 获取 时间、方式: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本次询价报名为 电话 报名,询价文件 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下载,询价文件按包获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 18 8 年 年 0 10 月 月 5 15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0 分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报价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报价书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报价书。

 九、投标及开标 地点:

 阿坝 州 阿坝县 阿坝镇 德吉路 1 11 号 (阿坝 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909046330

 传

 真:

 0837-

 2482496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

 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坝县德吉路 11 号(阿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624600

  项目负责人:龙先生

  马女士

 联系电话:0837-2481663

  传

 真:0837-2481663

  2018 年 10 月 09 日

 第二章 询价采购 投标人须知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表决系统设备(询价)第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阿县政采询[2018]175 号(2)

 2 采购单位: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采购组织机构: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阿坝县德吉路 11 号(阿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包 3 家 5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日内;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时间为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 交货地点:阿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咨询采购人)。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00 天 7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 1份;报价书1份。

 注:为减少投标单位成本,逐步向电子投标和电子评标过渡,过渡期间取消投标文件的副本。

 8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9 投标人要求对 询价 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 3 天前按 询价 文件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

 1 1 、涉及 询价 文件 中的 特殊资格条件、 资质、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 2 、涉及第1 1 条以外的其他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

  10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程序环节负有全面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

 理办法》(川财采【2010】58 号)等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1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节能产品(如涉及)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近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列入最近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清单所投产品的所在页)。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既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又是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投标人所投产品1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本次 采购 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 报价

 1 4.1 按照询价小组的通知报价 ;

 4.2 投标人应以“包”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

 4.2 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 投标人应在报价书中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按照以上办法处理,总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 报价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 证金

 5.1 投标人必须按询价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 询价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 询价 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 询价 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询价 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投标人有权要求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按询价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更正、修改的问题,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在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留意查阅。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查阅相关澄清、更正、修改,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报价 文件的编制

 9. 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 文件构成

 10.1 资格性报价文件:

 10.1.1、投标函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3、承诺函 10.1.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10.1.5、资质证明文件 10.1.5、 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0.2 技术性报价文件:

 10.2.1、技术部分 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 10.2.3、质量、服务承诺

 10.2 报价文件需按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装订成册。

 10.3 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10.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

 重要组成部分。

 10.5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价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报价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1. 报价 文件印制和签署

 供应商获得询价文件后,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在报价文件中报价。

 报价书单独密封递交。

 前款所称报价文件分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性报价文件两部分 。资格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询价。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书。报价文件的正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

 11.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1.3 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1.4 报价文件正本必须装订成册。

 11.5 报价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三章第 3 条备注规定的除外)

 11.6

 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

  12. 报价 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正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并分包装订。

 12.2 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书,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 “报价书”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询价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2.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2.4 投标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投标文件正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12.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4 条规定除外); 13. 报价 文件 、报价书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 所有报价文件、报价书都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4. 迟交的 报价文件

 14.1 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报价文件并原封退回。

 15. 报价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

 15.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 12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6. 报价文件 的澄清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询价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报价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与评审 询价 阶段

 17. 开标

 17.1 采购组织机构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17.3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18. 开标程 序

 18.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 (3)宣布监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代表按照本章 12 条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5)开标顺序:随机

 (6)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分包号、密封行检查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密封表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19. 询价 小组

 19.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询价期间,询价响应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场,负责该投标人询价事宜。

 评审的程序和方法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9.4 询价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于标书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询价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0.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投标纪律要求

 2 2 1.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 (二)委托采购人代表; (三)配合采购执行机构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四)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配合或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依法组织开展供应商履约验收; (八)积极支付采购资金; (九)支付询价小组成员报酬; (十)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二)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三)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四)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五)组织采购活动; (六)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参加询价活动; (二)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四)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 (五)配合处理供应商投诉; (六)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四)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审查询价采购方式适用的合法性; (二)对询价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违规情形处理: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其采购项目,并根据情况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

 (一)采购需求具有明显倾向性、歧视性的; (二)要求不按照询价采购程序执行的; (三)要求实现非法目的的; (四)不委派采购人代表的; (五)其他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的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批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予通报:

 (一)未依法成立询价小组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询价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的。

 出现前款第(三)项情形,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询价小组成员资格;应当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交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按时参加采购活动,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透露供应商商业秘密的;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的; (四)拒绝在资格审查报告、询价报告上签字的; (五)在资格审查、询价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询价失败的; (六)询价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属于被监察对象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报告监察部门。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询价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二)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四)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报价文件承诺履约的;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以及成交价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范围和成交价格。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23. 成交 通知书

 23.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中标方领取 成交 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打 印 )。

 23. .2 中标人的报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 履约保证金

 24.1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 5%;交款联系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24.2 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 1、 、 评审程序;

 1 1.1 成立询价小组

 1.2 2 资格审查 (资格性报价文件审查)

 1.3 3 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审查)

 。

 1.4 4 询价

 1.5 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2 、询价小组

 2.1 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询价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询价报告等。询价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询价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询价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

 2.2 理解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须知、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 3 、资格审查

 3.l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3.1.1 询价小组按照第五章第八项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并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资质要求。

 3.1.2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签署、盖章等); 3.1.3 报价文件的完整性。

 3.2 有下列情况的,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原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备注规定的情形除外)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备注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正本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 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第五章第七条: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除外); (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报价书)除询价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3 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被询价的资格。

 1、无论询价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询价小组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监督人员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还应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4、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审查

 4.1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

 4.2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3 询价小组经审查,认为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拆封报价书),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4.4 询价小组经审查,供应商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报价。询价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供应商进行报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由监督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监督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书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5 供应商报价文件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4.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7 报价书审查。

 5 5 、 复核

 询价小组应当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复核。

 6 6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或固定报价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供应商抽签程序:

  (1)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或固定报价的,进入阿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室进行抽签;

  (2)按照供应商签到表签到顺序,由投标时签到的供应商代表抽取号球,抽取的号球号码即代表该供应商,抽取结果现场公布并书面记录,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抽取号球结束后,将相同号码和数量的号球全部放入抽取机内,由采购人代表分三次,每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

 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抽取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抽取结果,招标人、监督人员对公开随机抽取的结果以书而形式确认。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根据询价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询价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询价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询价小组不得在询价文件规定以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获得采购人授权的,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 7 、 出具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 (3)、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4)、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情况; (5)、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询价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询价报告的有效性。

 8 8 、 询价 内容:

 从技术性能、商务、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评;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2)、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排除故障的措施及保证措施(处罚承诺、违约承诺); (3)、供货时间; (4)、付款方式; (5)、有否特别承诺; (6)、其他;

 第 四 章

 询价货物

 第一包:会议表决系统设备;最高限价:19.968 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1 1

 会议专业音箱

 (语音音箱)

 采用木质外壳设计,高强度的 8 吋低音喇叭+话筒高音喇叭2 分频电路处理。运用高精度的分频系统确保语音清晰、饱满,语音穿透力强等特点。特殊的分频点使啸叫点降低,全面提高人声的效果。音箱性能稳定,可靠耐用,适用范围广,覆盖射程远,声场饱满,频响宽,人声突出,防啸叫能力强。适用于 100-1300 平方的环境场合。音箱安装方便快捷,配有安装吊挂架,可挂墙安装。也可使用落地安装。

 1、规 格: 8 吋/2 分频; 2、颜 色: 白金砂、黑金砂; 3、材 质: 木质; 4、频率响应: 100Hz-18KHz; 5、阻 抗: 8Ω; 6、额定功率: 60W-120W; 7、最大声压: 120dB SPL,124dB SPL peak; 8、尺寸(高、宽、厚):420*250*250mm; 9、重 量:7.8kg; 10、连接方式:音箱卡龙; 11、安装方式:壁挂式、支架式; 12、出厂配置:音箱、吊架、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

 只 4

 2 2

 会议专业功放

 (语音功放)

 1、高强度结构机箱,与机架对称结构,装配快捷。

 2、大能量线性供电,高效率环型变压器。

 3、独立模块结构,分辨率高,语音清晰细腻。

 4、平衡、不平衡输入。

 5、立体声、单声道、桥接三种输出方式。

 6、高灵敏度安全保护电路。

 7、电源、保护、信号、削波 LED 工作状态指示。

 8、削峰限幅、电源软启动系统。用继电器延时的电路机的软启动特性,从而保护了扬声器免。

 9、双 Speaker 和喇叭接线柱输出。

 10、高效率双风扇冷却通道。

 11、低噪音设计。

 12、输入电压:AC220V/50Hz; 13、额定功率:850W; 14、输入灵敏度阻抗:500mv/20KΩ; 15、输出功率:8Ω:2x350W/4Ω:2x550W/桥接 8Ω:850W; 16、频率响应:20Hz-20KHz; 17、输入方式:卡龙母平衡输入,6.35 插座输入; 18、输出方式:音箱接线柱,音箱卡龙; 19、功能:适合各种场合的声音放大传输,对扬声器有保护电路,电源软启动,搞保真,声音清晰,人声表现力强; 20、信噪比:>90dB; 21、谐波失真:<0.05%; 22、通道串音:<-70dB; 台 2

 23、输出阻抗:4-16Ω; 24、机箱规格:2U; 25、开关、指示:船型开关、面板电源,保护信号,谐波各种状态; 26、出厂配置:成品、电源线、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

 3 3

 电子桌牌多功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控机(讨论+表决) 1、本系统功能全面,能依据使用者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操作模式,来管理会议讨论。可以与同声传译、有线/无线语言分配系统结合使用。

 * 2、本系统可以连接电脑进行操作,也可脱离电脑独立工作。由主机面板选择系统控制模式:电脑控制模式和主机控制模式。本主控机功率为 415W,单台主机可带 50 套代表/主席单元,单台主机加扩展的通信能力最多可达到 240 台。主控机与会议系统单体连接之数位控制及声音信号采用同一电缆传送(八芯)。

 3、可独立运作或是外接电脑结合软体同步联动操作,实现多种会务管理功能(会议模式或操作:指定发言、自由发言、申请发言及先进先出发言等)。

 4、单机可实现下列几个会议功能:开放式会议、限制发言、先进先出、签到表决、后台编辑和发送桌牌人员名单。

 * 5、在召开大会讨论时,可在软件里设置副屏显示发言者名字的功能。例如参会人员按一下话筒,副屏上显示某某人正在发言。

 * 6、具有话筒表决限制和解禁功能,设置了该话筒表决限制后,话筒就接收不了签到和表决指令,要解禁后才可以正常使用签到表决功能,方便不同的会议需求。

 * 7、在投票进行中副屏上显示赞成多少票,反对多少票,未按键多少票,方便主持人提醒未按键的人按键表决。也可选择静态模式,当表决结束后才显示数据。

 8、系统具有较好音质声音通道效果。

 9、具三种会务管理模式:开放模式(Open);先进先出(FIFO);限制模式(LIMIT)。

 10、可选择同时发言之麦克风数 1-9 支(含)或全开放式发言。

 11、面板具有 LCD 液晶显示,122x32 点阵显示会议模式。面板上具有功能键、旋钮供系统设定及调节之用。

 12、具音频讯号输出端子,可外接录音或音响设备。

 13、具与电话偶合器连接端子,可外接电话偶合器进行电话会议。

 14、频率响应:40HZ~16KHZ;总谐波失真:小于 0.1%。

 15、消耗功耗:415W。

 16、采用 220V-240V~ 50Hz-60Hz 交流供电 17、符合国际会议设备及国际安规标准 UL,CE 认证 18、主机净重:11.8kg 19、外形尺寸:485mm(包括把手)×100mm(2U/包括机箱脚垫)×355mm(W×H×D);

 20、可水平放置于台面或安装于 19 英寸标准机柜中。

  21、主机模式说明: 1)开放模式(FREE):就是所有的参会代表都可以自由发言,主席优先按键对所有代表机起作用。操作员可以随时指定任何代表机开启或关闭任何代表机。

 2)先进先出(FIFO):就是设定大会的同时发言人数,当达到大会指定的发言人数后,以后要发言的人将自动关闭最先打开的话筒,以保持会场的发言人数的限制。(可以自由设台 1

 定 1-12 支)

 3)限制模式(LIMIT):就是限制大会同时发言的人数,但是当话筒开启支数达到大会指定的发言人数后,以后要发言的人必须等到前一个人退出发言才可以发言。(可以自由设定 1-12 支)

 主席模式可选:可以选择主席专有和主席普通模式。主席专有(C.only):即是当主席麦克风按下优先键以后,所有的代表麦克风被关闭再也不能开启,除非主席麦克风关闭后代表麦克风才能开启。主席普通模式:主席麦克风按下优先键以后,所有的代表麦克风被关闭但还能自由开启。

 自动关机(A. Off):即是可以选择麦克风发言完毕后是否在45 秒内自动关闭。

 主席音乐提示音可选:可以选择有或无。

 4 4

 电子桌牌多功能会议话筒-主席单元(讨论+表决) 1、频率响应:40HZ-16KHZ; 2、灵敏度:-44dB±2dB; 3、参考讲话距离:20~120cm; 4、台面可移动式、可拔插咪管; 5、限制发言数量可选; * 6、显示屏:7 寸,TFT 16:9; 7、分辨率:800*480; 8、色

 彩:262K; 9、桌牌选用 TFT 数字真彩高亮屏,显示内容清晰、颜色鲜艳;

 * 10、可显示与会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会标、商标、图案等信息,显示内容丰富; * 11、配套软件可对显示内容的颜色、语种、字体、字数、背景及大小进行任意编辑; 12、可通过软件后台导入内容,也可通过 WIFI 无线导入内容,导入速度快; * 13、电子桌牌可独立单机使用,也可跟会议话筒无逢组合使用; 14、选配优质高效大容量锂电池,性能稳定,延长使用和待机时间。

 15、采用全新数控化设计; 16、超大 LCD 显示屏; 17、具有表决功能; 18、具有签到、表决闪屏提示功能,方便提醒参会人员进行签到表决操作; 19、具有电子桌牌显示功能,可无逢拆装功能,桌牌单独或组合使用均可; 20、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 DC24V,属于安全范围; 21、单元具有 8P-DIN 插座用于系统“T”型连接; 22、内置高保真扬声器及外接耳机插孔; 23、可绕式电容麦克风,并配可更换式防风罩; 24、话筒杆具有加长型可供选择; 25、麦克风具有发言单键(TALK)与指示灯,可控制发言状态; 26、麦克风网头具有环形红色光环,可显示麦克风发言状态。

  主席单元具有代表单元的所有特性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1、系统中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功能的限制,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 2、系统中主席单元在系统中的数量只能是一支及放置位置不受限制; 台 1

 3、具有一组耳机输出插孔和一组无线 MIC 输入(可选项); ?

  4、具有强制切断列席单元麦克风发言的优先功能和主席优先的提示音,且不受其它主席单元的强制切断;

  5、具有主席专有模式。

 5 5

 电子桌牌多功能会议话筒-代表单元(讨论+表决) 1、频率响应:40HZ-16KHZ; 2、灵敏度:-44dB±2dB; 3、参考讲话距离:20~120cm; 4、台面可移动式、可拔插咪管; 5、限制发言数量可选; * 6、显示屏:7 寸,TFT 16:9; 7、分辨率:800*480; 8、色

 彩:262K; 9、桌牌选用 TFT 数字真彩高亮屏,显示内容清晰、颜色鲜艳;

 * 10、可显示与会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会标、商标、图案等信息,显示内容丰富; * 11、配套软件可对显示内容的颜色、语种、字体、字数、背景及大小进行任意编辑; 12、可通过软件后台导入内容,也可通过 WIFI 无线导入内容,导入速度快; * 13、电子桌牌可独立单机使用,也可跟会议话筒无逢组合使用; 14、选配优质高效大容量锂电池,性能稳定,延长使用和待机时间。

 15、采用全新数控化设计; 16、超大 LCD 显示屏; 17、具有表决功能; 18、具有签到、表决闪屏提示功能,方便提醒参会人员进行签到表决操作; 19、具有电子桌牌显示功能,可无逢拆装功能,桌牌单独或组合使用均可; 20、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 DC24V,属于安全范围; 21、单元具有 8P-DIN 插座用于系统“T”型连接; 22、内置高保真扬声器及外接耳机插孔; 23、可绕式电容麦克风,并配可更换式防风罩; 24、话筒杆具有加长型可供选择; 25、麦克风具有发言单键(TALK)与指示灯,可控制发言状态; 26、麦克风网头具有环形红色光环,可显示麦克风发言状态。

 台 24

 6 6

 电子桌牌多功能会议话筒-代表单元(讨论) 1、频率响应:40HZ-16KHZ; 2、灵敏度:-44dB±2dB; 3、参考讲话距离:20~120cm; 4、台面可移动式、可拔插咪管; 5、限制发言数量可选; * 6、显示屏:7 寸,TFT 16:9; 7、分辨率:800*480; 8、色

 彩:262K; 9、桌牌选用 TFT 数字真彩高亮屏,显示内容清晰、颜色鲜艳;

 * 10、可显示与会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会标、商标、台 3

 图案等信息,显示内容丰富; * 11、配套软件可对显示内容的颜色、语种、字体、字数、背景及大小进行任意编辑; 12、可通过软件后台导入内容,也可通过 WIFI 无线导入内容,导入速度快; * 13、电子桌牌可独立单机使用,也可跟会议话筒无逢组合使用; 14、选配优质高效大容量锂电池,性能稳定,延长使用和待机时间。

 15、采用全新数控化设计; 16、超大 LCD 显示屏; 17、具有表决功能; 18、具有签到、表决闪屏提示功能,方便提醒参会人员进行签到表决操作; 19、具有电子桌牌显示功能,可无逢拆装功能,桌牌单独或组合使用均可; 20、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 DC24V,属于安全范围; 21、单元具有 8P-DIN 插座用于系统“T”型连接; 22、内置高保真扬声器及外接耳机插孔; 23、可绕式电容麦克风,并配可更换式防风罩; 24、话筒杆具有加长型可供选择; 25、麦克风具有发言单键(TALK)与指示灯,可控制发言状态; 26、 麦克风网头具有环形红色光环,可显示麦克风发言状态。

  7 7

 电子桌牌(可升级为话筒讨论功能) 1、频率响应:40HZ-16KHZ; 2、灵敏度:-44dB±2dB; 3、参考讲话距离:20~120cm; 4、台面可移动式、可拔插咪管; 5、限制发言数量可选; * 6、显示屏:7 寸,TFT 16:9; 7、分辨率:800*480; 8、色

 彩:262K; 9、桌牌选用 TFT 数字真彩高亮屏,显示内容清晰、颜色鲜艳;

 * 10、可显示与会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会标、商标、图案等信息,显示内容丰富; * 11、配套软件可对显示内容的颜色、语种、字体、字数、背景及大小进行任意编辑; 12、可通过软件后台导入内容,也可通过 WIFI 无线导入内容,导入速度快;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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