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报高考满分作文评卷情况,评卷组作文组组长严重违反评卷纪律,你有什么想说的?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我想谈谈看法:

一、经过三人阅卷,有给35分的,有给55分的,最后陈建新给满分,一锤定音。难道因为陈建新是组长?难道该文章真值得给满分?前者印证了权力的力量,权力代表规则,权力可一锤定音,这是否符合高考阅卷评分规则?我不相信,如果是这样,还要前两个老师阅什么卷?前两位岂不成了摆设?

二、陈建新利用其资源优势,办班开讲座,出书卖高价,看来陈建新发了不少财,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教育部之规定有待考证。办班明显不符,出书可以,卖高价是否经相关部门核准?

三、陈建新利用高考阅卷组组长之身份大势炒作,其目的:一是提高知名度;二是借炒作以谋取利益。身份是党和人民给的,利由其个人独享,难怪现在有那么多人削尖脑袋钻权,不择手段弄权,权与利相连,权与名相随。

建议:一是今后参与高考阅卷者要德才兼备,德为先。否则,则影响考试公平;二是参与高考阅卷者不能年年是同一人,特别作为阅卷组长,命题、阅卷是保密工作,包括命题人、阅卷人也得保密。

教育公平,特别是高考评分的公平,不仅仅是现在人们所梦寐以求的;即使是在古代,考官或者说评判试卷的人舞弊,哪怕是略有瑕疵,轻者下大獄,重者要掉脑袋的。

这位陈姓组长其实这么一个人——既当教练员,又是裁判;顺带着还透露国家机密;不过,目前为止的处理仅仅是“退出”阅卷组——高考阅卷已经完成,当然就“自行”退出了——这也是处理吗?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有规定,在考生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的考分,试卷内容都是属于国家机密——而陈组长率先公布了满分作文(这里不讨论作文内容以及是否应该满分),至少是违法了国家规定。

其次,这位陈组长还曾经在高考前担任过过浙江省某地的高考辅导巡讲活动指导老师;不仅仅如此,他还曾经出版过高考辅导的有关书籍。据举报者声称,该辅导书里面就有如何让作文得到满分的内容。

作文评分标准,是否应该满分,主要应该根据其作文本身——是否符合了教学大纲,是否对高中语文教学有指导或者借鉴意义,而不应该有个别老师个人的喜欢来作为评分标准。

说白了,我的观点非常明确——作文的满分或者零分,已经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有没有利益的输送,有没有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

换句话说,这件事儿不能到此为止——教练员不能同时兼任裁判员——阅卷评分的老师,怎么能够担任辅导,或者出版高考指导书呢?难道浙江省有关单位不应该给个说法吗?

怎么看待部分网友们对《生活在树上》这篇高考满分作文持否定态度?

想想也是讽刺,这篇文章重点中引用的维特根斯坦的名言“对无法言说之物,必须保持沉默”,其实批判得就是这篇文章作者这种人的行为。维特根斯坦大概的意思是,一个看似简单的现象,一句看似简明的哲学语言,可能需要花几千几万字,都未必能将其说通透了。

再来看看这篇文章的作者,他的言语中流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和一副学富五车的样子,实际上他对于各种哲学大师的论点根本是一知半解,脑子完全一团浆糊。他唯一擅长的,就是通过语言的包装,把一坨老鼠屎,包装成了一颗珍珠。

再来说说阅卷老师们。阅卷老师最后的评语真是把我看吐了,高考作为怎么能有这么恶心的评语出现呢?阅卷老师首先根本看不懂坐作者在写什么,但他们不敢说,怕丢面子,就用了一堆稀奇古怪的语言对文章进行渲染。看不懂不要紧啊,你们不能去翻翻哲学书,不能去请教请教哲学教授吗?把自己都没看懂的东西封为圣经,我只能说这些阅卷老师不配进行阅卷工作,甚至不配做一个语文学科高中教师。

这篇文章,像极了“皇帝的新装”。可惜这些阅卷老师,把幼儿园同学都懂的道理都忘记了。实在是让人觉得可笑又让人觉得愤怒。

这有什么必要“怎么看待”!网上的议论任人家说,反正是众说纷纭,怎么说都无碍。

高考结束了,阅卷完成了,专家们对作文的得分已给定了。按规章办事、审阅打分,又不可能重来一遍。不管谁有多少想法与看法,都只能是“马后炮”、说说而已。

相信专家们的审核评分不会错。通读《生活在树上》整篇文章,没有错误,文理通顺,按要求衡量应给滿分。要扣分的话,总得找出破绽、理由。考生的限时作文,能写出符合要求、没有破绽、资料翔实的文章着实不容易。

但是,这篇作文虽然符合给滿分的所有条件,其文风是不宜提倡的。它用词喜好生僻,造句曲折缠绕,以至文章的思想意义晦涩难懂。这些问题存在,减损了文章的美感。(欢迎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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