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的历史

发布时间:2017-01-1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党章的历史篇一:党章的发展历程

党章的发展历程

1、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自己的章程

党章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是党的一面旗帜。 中国共产党现在有7600多万党员(统计时间2010年5月),有上百万个基层党组织,作为一个严密的政治组织,党必须有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

2、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党章是党的宪法,是党内其他法规的基础,其他党内法规,如准则、条例、决议、决定等,都是以党章为依据制定出来的,都是对党章某一方面的具体化,任何党内法规如果与党章相抵触,都必须以党章为准。

要自觉执行和实践党章,这是每一个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3、党章的制定和实施

一般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审议通过、解释党章。党章一般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是党章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第二部分是党章条文,对党内各种关系、党的建设、党的活动作出明确规定。 与党章的制定相比,党章的执行更为重要,除了要教育党员增强党章意识以外,还要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党章的实施。 “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党章的四个体系

1、建党初期党章体系(1-6大,受共产国际指导)

2、七大党章体系(7-8大,中共首次独立制定)

3、九大党章体系(9-11大,左!)

4、十二大党章体系(12-17大,规范,与时俱进)

一大:提出党的政治主张 一大表示功过共产党成立了

1921年7月23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浙江嘉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正式创立。通过了一个500多字、内容简略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提出了党的政治主张。就是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

二大: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

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第一部正式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二大党章把“纪律”单独列为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以及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三大: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二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期,这对于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重视党支部的作用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四大党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五大:提出党的组织原则

1927年6月1日,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唯一的不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这部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体系更加完整系统,在党章史上提出了很多个第一。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一早期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

六大:对民主集中制的完善

1928年6月至7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郊外一座旧式贵族庄园里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六大通过的党章具体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这对于完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

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1945年4月至6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

七大党章最重要的内容是:第一次增写了具有深刻内涵的总纲,明确阐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极大地增强了党章的理论性和指导性;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第一次把“四个服从”载入党章。

八大:党的工作重心转移

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新成果。

八大党章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执政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二是提出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传统。三是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四是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

九大至十一大党章

从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失误,党的自身建设也遭到严重挫折。在这20年当中,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三部党章,即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和十一大党章。这些党章都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制定出来的,不可避免带有“左”的错误的痕迹。

十二大: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

1982年9月,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两年徘徊之后,在全面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制定的十二大党章,最具特色之处是:在总纲中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增加了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这表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了执政党建设的新探索。

十三大:突出改革和制度建设

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是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条文修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修正案共10条,总共有13处增删改动,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党的建设正在走上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十三大的修改主要是: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增写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等。

十四大:第一次郑重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概念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郑重提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概念,阐述了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历史地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五大:“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只有7处150个字的修改。这部改动最小却意义重大的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心愿。

十六大党章的修改: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表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实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内容;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等新的要求;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入党的内容;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原则;增写了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非公有制

党章的历史篇二:党章的历史演进

党章的历史演进

了解党章的历史发展进程,对于我们更好地尊重党章、热爱党章、自觉地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章的历史进程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形成时期(一大——六大)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党的一大,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兼具党纲与党章特点,明确我们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入党条件等问题。一大宣告了党的成立,但严格地说,一大党纲还不是正式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党的二大,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第一次明确了党的最低纲领是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同时还对党的组织工作、纪律工作做了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定。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1人增加为2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期。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凡有党员3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首次将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名称改称“总书记”,各级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书记”。

1927年6月,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案》,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这部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提出了很多个第一。(1)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2)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3)第一次明确党的组织系统按照全国、省、市或县、区、生产单位五个层次划分,并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4)第一次明确“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5)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6)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7)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设置及其职责

(8)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郊外一座旧式贵族庄园里召开了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也称“第四次修正章程”),是唯一在国外修订的党章,首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在党员管理制度、党的组织结构等方面做出新探索。

一大到六大期间,党章进行了4次修正。这一时期《党章》制定和修改的背景有许多共同点:1、都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2、中国共产党建党时间短,理论不成熟;3、都受共产国际的直接指导和

党章的历史

间接影响下制定的;4、国内战争频发,国民党的打压、排挤;5、早期党员人数少,党的领导人犯了一些右倾错误。

这一时期的《党章》也有许多共同特点:《党章》都没有总纲部分,对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均没有做出说明,也没有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党

章》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对共产国际依赖性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不够,容易造成部分党员错误思想的形成;党章的条文对群众路线认识不够,不能很好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对《党章》的制定和修改间隔时间短,没有很好地总结革命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曲折发展和完善时期(七大——十一大)

早在1937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通过了召集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但由于长期紧张的战争环境,一直没有召开。直到1945年4月,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夜,在中国面临着两种前途、两种命运(一个是黑暗前途——国民党要建立一党独裁的法西斯专政;一个是光明前途——共产党要建立民主、自由、富强、独立的新中国。)斗争的关键时刻,为了团结全党全国人民,争取光明的前途,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独立、自由、民主、 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充分证明党的成熟和坚强。党的七大党章首次增加了总纲部分,明确阐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增强了党章的理论性和指导性。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第一次把“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载入党章,党的七大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党章,为全党团结一致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把“四个现代化”第一次写入党章,同时突出地强调了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个人崇拜。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写进了党章。党的八大党章是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初步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八大后的20多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三部党章,即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和十一大党章。这些党章都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制定出来的,不可避免带有“左”的错误的痕迹。

这段时间对党章进行了5次修正。这段时期修正的党章有一些共同点:

1、都是中国共产党独自制定和修改的。

2、较前期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明确了党的性质。

3、把毛泽东思想同马列主义一起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这段时期党章修正的不同点:

1、制定修改的时间不同。有新民主主义革命后期的(七大)、有社会主义革命完成期的(八大)、有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探索期的(九大、十大、十一大)。

2、制定修改的内容不同,有正确的(七大、八大)、有错误的(九大、十大)、有部分错误的(十一大)。

《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时期(十二大——十八大)

1982年9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两年徘徊之后,在全面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制定的十二大党章,最具有特色之处:在总纲中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增加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首次写进入党誓词。这表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了执政党建设的新探索。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是一部至今仍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好党章。

现行党章的主体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是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条文修

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修正案共10条,总共有13处增删改动,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党的建设正在走上一条不搞政治建设,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党章第一次郑重提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阐述了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党章,只有7处150字的修改,这部改动最小却意义重大的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也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心愿。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党章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作了“两个先锋队”的表述,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内容,并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党章写入了科学发展观,增加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论述,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内容。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党章内容修改最多的一次。

90多年来,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对党章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党章不断实现与时俱进,也有力地推进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在新的征程上,党章建设必将不断揭开新的篇章,党章必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段时期对党章进行了5次修改,党章的修改、发展和完善,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是时代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发展成熟到什么程度,党章就发展成熟到什么程度,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党章的历史篇三:党章的发展历程

党章的发展历程

1、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自己的章程

党章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是党的一面旗帜。

中国共产党现在有7600多万党员(统计时间2010年5月),有上百万个基层党组织,作为一个严密的政治组织,党必须有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

2、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党章是党的宪法,是党内其他法规的基础,其他党内法规,如准则、条例、决议、决定等,都是以党章为依据制定出来的,都是对党章某一方面的具体化,任何党内法规如果与党章相抵触,都必须以党章为准。

要自觉执行和实践党章,这是每一个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3、党章的制定和实施

一般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审议通过、解释党章。党章一般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是党章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第二部分是党章条文,对党内各种关系、党的建设、党的活动作出明确规定。

与党章的制定相比,党章的执行更为重要,除了要教育党员增强党章意识以外,还要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党章的实施。 “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党章的四个体系

1、建党初期党章体系(1-6大,受共产国际指导)

2、七大党章体系(7-8大,中共首次独立制定)

3、九大党章体系(9-11大,左!)

4、十二大党章体系(12-17大,规范,与时俱进)

一大:提出党的政治主张 一大表示功过共产党成立了

1921年7月23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浙江嘉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党的正式创立。通过了一个500多字、内容简略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提出了党的政治主张。就是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

二大: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

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第一部正式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二大党章把“纪律”单独列为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以及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三大: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二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期,这对于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重视党支部的作用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党

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四大党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五大:提出党的组织原则

1927年6月1日,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唯一的不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这部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体系更加完整系统,在党章史上提出了很多个第一。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一早期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

六大:对民主集中制的完善

1928年6月至7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郊外一座旧式贵族庄园里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六大通过的党章具体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这对于完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

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1945年4月至6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

七大党章最重要的内容是:第一次增写了具有深刻内涵的总纲,明确阐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极大地增强了党章的理论性和指导性;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第一次把“四个服从”载入党章。

八大:党的工作重心转移

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新成果。

八大党章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执政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二是提出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传统。三是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四是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

九大至十一大党章

从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失误,党的自身建设也遭到严重挫折。在这20年当中,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三部党章,即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和十一大党章。这些党章都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制定出来的,不可避免带有“左”的错误的痕迹。

十二大: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

1982年9月,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两年徘徊之后,在全面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制定的十二大党章,最具特色之处是:在总纲中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增加了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这表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了执政党建设的新探索。

十三大:突出改革和制度建设

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是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条文修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修正案共10条,总共有13处增删改动,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党的建设正在走上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十三大的修改主要是: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增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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