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行政人员的考核与晋升激励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 要:对基层行政人员考核与晋升激励中存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了对基层行政人员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层行政人员 考核激励 晋升激励
  
   基层行政人员的考核与晋升激励是行政人员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行政人员制度的核心内在机制,它贯穿行政人员制度的始终,它是激发基层行政人员工作热情的动力,从而是影响行政效能的重要环节。它在挖掘基层行政人员潜力、调动基层行政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行政效能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完善基层行政人员的激励对于我国的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及政府机构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政府部门行政人员的培养和激励也应当在“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下进行,以这种思想为基点完善我们的基层行政人员考核、晋升、辞退等制度从而充分发挥考核与晋升的激励作用。
   一、基层行政人员考核与晋升激励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基层行政人员考核与晋升激励中的问题
   考核激励中的问题
   考核标准过于笼统,缺乏量化指标。由于我国现行的考核制度中考核标准过于笼统,缺乏量化指标,考核方法上偏于以定性考核为主,这样容易使考核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也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受考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情况,“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基层行政人员考核时优劣难以区分,考核结果出现失真。
   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现实中考核指标过高,不太切合实际,多数被考核人员难以达到要求。比如“是否有见义勇为行为”,“是否获得区(市)级先进工作者称号”这样的考核指标就显得不太切合实际,不够科学。
   考核结果缺乏关注度。我国行政组织是一个层级多、等级森严的组织,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交流往往都是通过文件、会议的方式,由于政府各种工作分工的固有特点,上级领导与下级之间无法频繁交流,考核结果往往也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领导小组全权代理,对考核结果很少公之于众,考核结果只是走个过场程序,缺乏群众的关注度和认同感。
   晋升激励中的问题
   选人制度不合理。受我国政府机关传统的人事管理影响,基层行政人员选拔干部时存在非正当竞争现象,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当中有时并不是不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但是受制于这种传统的人事管理思想,上下级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影响,出现了一些论资排辈,从个人私利出发选拔自己的人并且在用人问题上搞交易,你提拔我的人,我提拔你的人,“由少数人来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等现象时有发生,而那些有能力的人才反而受制于年龄、级别、职位空缺等因素难以脱颖而出。
   职务设置的有限性与个人需求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矛盾。基层行政人员职务晋升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有职位空缺,这样一来职务设置的有限性与个人需求的无限性就形成了矛盾,公职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只是晋升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一般说来,所有表现出色的人员都希望能晋升自己期望的职务,但由于岗位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级别晋升受阻,影响基层行政人员晋升制度激励功能的发挥,可以说我们的行政人员队伍中有许多出类拔萃的人才,但领导岗位毕竟是有限的,基层行政人员本来从学历素质角度来说就不高,其中不乏有一些优秀的成员,但还得不到晋升,如果仅靠职务晋升来激励行政人员,严重影响基层行政人员的团队建设。
   (二) 基层行政人员考核与晋升激励中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薄弱,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
   由于体制、历史和文化等诸多原因,我国政府对基层行政人员的管理仍然没有摆脱传统人事管理观念的影响,没有真正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传统人事管理中存在着行政人员是“国家干部”、是先进分子,他们品质好,用不着激励这样一种错误观念,因此,传统的人事管理主要是以事为中心,讲究组织和人员的调配,多注重把人调配到适合他的工作。它要求因事择人,过分强调人适应工作,而不重视员工潜能的开发和利用,更忽视了人是一种“资源”的战略意义。
   考核制度不完备
   我国基层行政人员考核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现阶段,我国的公职人员考核主要是把“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作为考核国家公务员的两种基本方法。这种考核方式过于简单化:注重定期考核,忽视平时考核;注重组织考核,忽视民主评议;注重内部考核,忽视外部考核;注重一般性考核,忽视考核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注重单位里的个别领导的意见,忽视单位里的广大群众的反映……凡此种种,往往使考核结果有失真实,有失公正。从而使以此作为标准的晋升、奖惩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影响了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
   晋升制度不合理,人治大于法治
   我国正处于由人治向法治过渡的时期,政府部门内个别领导独栽的现象尚存,用人、奖罚等多来自上层领导人的意愿而不是按法律规定的制度进行。人治下具体的激励幅度等也不需要制度来规定,而是根据领导的个人意志随意进行。并不是否认确实存在不少领导,他们的领导、管理能力突出且具有很强的个人魅力,在部门中下属习惯于遵照他们的意志进行大部分的奖惩工作,但是个别领导的出色并不能代表全部,政府部门无从保证处于领导岗位上的每位行政人员都是雄才大略且刚正不阿、奉公职守,出现这样的问题,职务晋升激励作用得不到发挥,基层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法得到调动,我们的监督、惩戒力度不够才导致个别领导滥用职权,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破坏正常的考核、用人程序以谋求自己的私利,人治大于法治现象普遍存在。
   二、基层行政人员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引入公职人员管理
   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目前在我国公共部门,尤其在一些基层单位,受平均学历所限,先进的管理理念还未引入,“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这两个词虽说使用频率都很高,但事实上,很多公共部门都错误地将这二者混淆起来使用,并未清晰地认识到这二者之间的差别所在。
   人事管理,是以“事”为中心,奉行管理本位,采取标准化、控制式、非人格化管理;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以“人”为中心,倡导人本主义,实行个性化、开发式管理。因此,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截然不同。人事管理制度相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而言,对人的束缚要多,比如多重管理、单位缺乏自主的人事权等,我们应当在公共部门充分的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他们的余热,让基层工作者能够人尽其才,各尽其用,这是传统的人事管理必然发展趋势,也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要求。
   关注基层,重视基层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渐改变的今天,传统的精神激励作用正在弱化,现在我国很多基层行政人员做行政工作,都不把自己当成是“人民公仆”,而是把公职人员当作一种谋生的职业,他们对政府缺乏认同感,将自己视作为政府打工,没有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工作缺少动力,缺乏积极性。三天两头的政治学习、精神传达不仅不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反而成为基层行政人员的一种负担,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应从一些小事做起,关注基层人员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想之所想、急之所急,贴身为基层行政人员解决一些小事,让他们感到温馨,感受到组织上的关爱。
   (二) 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中的激励作用
   量化考核标准
   把基层公职人员的德、能、勤、绩量化为各种具体的且具有现实意义的考核指标,逐步制定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在考核过程中运用量化指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地分析测量,对公务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或全方位考核,采取先分项评分,再综合评语,分项评分可以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而综合评语可以体现公务员考核的综合性与考核对象的个性特点。在分项评分的基础上再综合评语,这样可以使考核结果更具真实性与生动性,统计考评纪录,可以在公司内部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送外部专门机构代办,体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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