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媒体”:两种传播功能的融合与矛盾_形容两种东西融合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传播大师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媒介是人的延伸。当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代表人类智慧的媒介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有了“第五媒体”的提法,其原因在于新的传播技术对未来传播世界和大众传播媒体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第五媒体”已经使信息的传输成为人的感觉和能力的延伸,了解“第五媒体”的传播功能,是为了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本文深入探讨了“第五媒体”的两种传播功能及其融合与矛盾,为进一步发展“第五媒体”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第五媒体”;传播功能;融合;矛盾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08-0029-3
  
  “第五媒体”是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信息传播载体;它是以分众为传播目标,以定向为传播效果,以互动为传播应用方式的大众传播媒介,也叫手机媒体或移动网络媒体。
  “第五媒体”提法的出炉,其原因在于新的传播技术对未来传播世界和大众传播媒体格局的深刻影响。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显示,截止到2005年10月底,我国手机用户超过3.9亿户。手机用户的快速增长,源于手机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是具有了相当多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接近一种新型信息采集、传播和消费样式,近年来,原本单纯用来打电话的手机,逐步具备了多媒体信息处理、传播和存储等各项功能,手机短信和彩信、手机游戏、手机电视、手机广播、手机报纸等纷纷应运而生。因此。有人把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四大媒体之后出现的以手机为载体的媒体称为“第五媒体”。
  “第五媒体”作为新时代高科技的产物,是在电信网与计算机网融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最新移动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的结晶。“第五媒体”与只具有大众传播功能的传统媒体不同,它具有两种传播功能,即人际传播功能与大众传播功能。这两种传播功能既有相融合的一面,也有相矛盾的一面。只有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两种传播功能,才能使“第五媒体”在这个时代发挥应有的作用。
  传播大师麦克卢汉提出:媒介是人的延伸。由于手机这个“第五媒体”具有鲜活的、时尚的、随时随地的特点,人们与世界的沟通方式发生了全新的变革,使“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媒介”成为可能,也使媒介变得有生命力了。“第五媒体”真正使得信息的传输成为人的感觉和能力的延伸。我们制造了这个工具,就应该让它为我们所用。
  
  一、“第五媒体”的两种传播功能
  
  就媒体特性而言,与传统媒体相比,“第五媒体”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结合,它的信息流动是一种双向的、有中介的信息流动,即发送者和接收者既可以进行互动式的“点对点”的人际交流,也可以由专业的传播机构进行被动式的“点对众”的信息传递。因此,“第五媒体”具有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功能,
  
  (一)“第五媒件”的人际传播功能
  西方传播学者亚历山大?戈德认为:“传播是使一个人或数个人所独有的信息,化为两个人或更多人所共有的过程。”人际传播是人类传播活动的最初形态和代表形式。人际传播的突出特点是: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都是个体,只进行“点对点”的人际交流,而不进行“点对众”的交流。所有人际传播活动可以分为面对面的交谈和以媒介为中介的信息交流两类。而“第五媒体”是以手机为中介的信息交流方式,属于人际传播的后一种类型。
  由于“第五媒体”所借助的媒介自身的局限, 目前通讯技术发展水平还不足以解决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并用的问题,所以,人际传播只能在声音语言和书面语言两者中择一进行。
  手机短信是“第五媒体”进行人际传播最重要的特征。手机短信具有手机用户之间“点对点”或者“点对面”直接发送和接收的功能。它最早以文字为载体,随着技术的发展,渐渐扩展为以图表、图片、声音等为信息载体,并将直接发送或者接收视听合一的多媒体信息。因此“第五媒体”的传播模式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借助手机短信这种中介延伸人际交流功能。而且,由于有亲情和社会人际关系因素的存在,它是一种传播效果更加明显的人际传播。
  
  (二)“第五煤体”的大众传播功能
  大众传播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任何一个简短的定义都不可能概括它的全部特征。在传播学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大众传播:所谓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
  由于“第五媒体”具有多媒体信息处理、传播和存储等各项功能,手机短信和彩信、手机游戏、手机电视、手机广播、手机报纸等纷纷应运而生,因而手机在实现个人信息的传递之外,已经逐渐担负起大众传播的功能。近年来,短信服务商开始由个人信息服务领域转而进入大众信息服务领域,随之开始重视向大众传播公众信息的业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短信服务商每天以简洁文字的形式定时向客户发布重要信息,同客户共享其每天搜集、整理的如今日要闻、股市行情、天气预报、企业广告等信息。定制手机短信的客户具有无组织性、不确定性、分散性、数量庞大等特点,故他们在共享公众信息的同时也成为了大众传播活动的对象,即受众。
  “第五媒体”参与大众传播需要两个前提:一是手机有更深层次参与的能力;二是手机有更深层次参与的机会。高科技使手机具备了更深层次参与的能力,大众传播的发展为其提供了机会,所以就有了手机参与大众传播的新模式。“第五媒体”参与大众传播,弥补了传统媒体进行大众传播的缺陷,实现了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两种传播功能的融合
  
  随着手机的多媒体化和多媒体的手机化,各个媒体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如此一来,手机所主导的以个人为中心的传播方式,也通过人际传播而融合到大众传播方式中去了。这种融合正在逐渐改变着我们的生活。这意味着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产生。这种生活方式一旦被普遍接受,必将对人类社会文化带来深远的影响。
  手机用户在共享短信服务商传播的公众信息的同时,也可通过人际传播把信息传递给其他人,使信息再次甚至多次地被共享,从而成功实现了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转换。“第五媒体”的传播特点是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融合,不仅是指它同时具备了这两种功效,更重要的是实现了这两种功效的方便转换。
  
  (一)个性与共性的融合
  马克思指出,社会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个性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社会个体也开始越来越关注自身价值的实现。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个人对信息的需要也越来越个人化。同传统媒体相比,“第五媒体”由于具备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功能,所以完全可以提供个体所需的个人化信息。
  同时,“第五媒体”也保留着作为大众传播媒体的共性――最大限度地传播信息。信息化时代,信息更新速度极快。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信息获取的速度和效度 有了更高的要求。手机短信正好满足了人们的这种要求,从而也带动了手机短信的极速发展。传播学者施拉姆提出:“人们选择不同的传播途径,是根据传播媒介及传播的讯息等因素进行的。人们选择最能充分满足需要的途径,而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他们则选择其需要的途径。”“第五媒体”的受众,相比较其他媒体而言,可以随时随地地接收信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信息。“第五媒体”的出现,使得社会信息的传播过程更加复杂。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并存,一方面人际传播可以使大众传播的信息迅速传播开来;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又可以采用人际传播的消息作为议题。
  
  (二)集中性与分散性的融合
  马歇尔,麦克卢汉曾根据传播媒介的发展历程把人类历史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原始部落或某社区内借助语言媒介口头传递信息为特征;第二阶段是书写媒介阶段:第三阶段是印刷媒介阶段:第四阶段是电子媒介阶段。”纵观人类社会传播实践的演进历史,我们不难发现,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媒介的不断进步,人类的传播活动实际上经历了一个由集中向分散的发展历程。
  传播的“集中性”和“分散性”是针对传播者与受传者在时空上的接近程度而言的,若传播者与受传者在时空上高度接近,则具有集中性,受传者在接受传播的过程中获得的自由度越小;反之,则具有分散性,受传者获得的自由度越大。在“第五媒体”出现之前,各种传播媒介在传播方式上都受到一定限制。“第五媒体”出现后,其传播方式则打破了这种限制。作为一种大众传播方式,“第五媒体”在传播的分散性上具有其他大众传媒方式所不具有的优势,并站在了人类大众传播领域的最前沿。正如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的广告所说:“摩托罗拉寻呼机,随时随地传信息。”这则广告反映了现代大众传媒一直追求的目标,也是所有媒体一直努力的方向。
  
  (三)吏互与体验的融合
  “第五媒体”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和自主性等特点。通过“第五媒体”,使用者可以最大限度地参与到信息传播的过程之中,并体现其手机信息传播的主动性和自主性。
  “交互与体验”是我们在传播过程中对个人与信息之间关系的考量。通过交互。个人才能对外部世界内化而进行体验;通过交互,个人再将内部世界外化而进行传播。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关注个体受众对于信息的体验。
  马克,波斯特在《第二媒介时代》一书中说,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媒体属于“第一媒介时代”,是通过文化经营,知识分子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方式传播的;而在互联网出现后,则进入了“第二媒介时代”,其特征是消灭了传播中心,使传播者可以进行散点交流。手机的人际传播方式正是这种散点传播的典型例子,由于无线网络的普及,每一部手机都可以是信息的终端,也就是说既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接受者。通过传播,个人的内部世界得到外化;通过接受,个人获得了对外部世界的体验。这就是在“第五媒体”中交互与体验的融合。
  
  三、两种传播功能的矛盾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虽然“第五媒体”融合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两种传播方式,具有更多的受众,对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但这两种传播功能并不是一味地融合,而是有其矛盾的方面。
  
  (一)人际传播?容的隐秘性和大众传播?容的公开性
  “第五媒体”是一种私人化的私密沟通方式,别人无法看到手机用户收发的信息内容。手机用户可以随时定阅业务,也可以随时取消业务。这表明手机用户的需要决定了定阅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当手机用户定制手机报纸、手机电视等业务时,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不但会被公开,而且还无法防止传播者大量搭售其他信息。这样,手机报纸的大众传播功能就会与手机人际沟通的隐私性功能相冲突,导致这一业务的发展陷于困境。
  
  (二)人际传播的互动性和大众传播的被动性
  “第五媒体”最突出的优势就是互动性,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说:“从前所说的大众传播正演变为个人化的双向交流,信息不再被‘推给’消费者,相反,人们将把所需要的信息‘拉出来’,并参与到创造信息的活动中。”“第五媒体”本身与“第四媒体”――互联网一样具有互动的本质特点,互动意味着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传送信息的格局,信息传播者与信息接收者之间的互动变得真实可行。“第五媒体”的发送双方既是传播者也是受传者,其身份是双重的、互变的、不固定的。
  但是,作为手机的终端用户,作为大众传播的受众,手机用户在接收信息时,也表现出一种被动性。专业的传播机构把信息编辑成短信发送给手机用户,无论其是否需要这条信息,只要接收到了,就成为“第五媒体”大众传播中的受众。并且,信息接收者无法决定接收信息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使其处于更为被动的境地,只能被动接收发送者发送的信息内容。倘若信息发送者是不法分子,其合法权益还会受到伤害。
  
  (三)人际传播信息的有效性和大众传播信息的泛滥化
  由于“第五媒体”是一种私人化的快捷沟通方式,信息收发环境又比较单纯,加之手机用户对未知短信的好奇心等因素,导致信息的有效到达率较高,这为“第五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是,由于它主要流散于彼此熟悉和信任的人际群体中,因而受众确信度较高,这助长了谣言的威力。“第五媒体”中的短信传播是一种非制度化的传播,接收终端具有私密性,所以借助其扩散的色情信息、欺诈信息、流言蜚语、垃圾资讯很难监控。短信还导致大量雷同信息的蔓延,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信息超载。尤其是节日到来之际,人们可能不止一次地收到一些流传甚广的祝福语。此时,面对批量复制的问候,人们也会若有所失。在现有传播模式下,我们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如果只是体现在少量的提醒、问候的范围内,就必将造成新兴媒体资源严重重复浪费的事实。
  
  (四)人际传播的通信自由与大众传播的自由受限
  在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把关人’的情况下,信息内容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有可能导致意识形态领域、思想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变异和不可控制。无论图象、声音,还是数据,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传播者都可以利用“第五媒体”天生具有的私有性、隐蔽性进行无限制、无控制的“自由”传播。对通信秘密的保障,应是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在一个文明社会里生活的个人理应受到的尊重,传播者理应享有宪法上所确认的通信自由和言论自由。
  但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及秘密应该具有一定的法律界限。“第五媒体”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其内容的传达对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从而将不可避免地对不特定的他人利益及公共利益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例如,利用手机进行诈骗和其他犯罪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因而,我们不仅要思考“第五媒体”传播与通信自由的关系,更应关注传播者与他人及公众利益发生相互冲突的可能性,从而构建法律制度来规制正成为大众传媒的“第五媒体”的传播过程。
  以手机为载体的“第五媒体”的出现,不但是一种媒体现象,而且是一种经济现象、生活态度和文化行为。那些以工作为中心的人,电脑也许最可能成为他们的信息终端;那些以家庭为中心的人,电视也许最可能成为他们的信息终端;而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手机就有可能成为他们的主要信息终端。但这种简单的归类也正在被媒体的整合所打破。所谓媒体的整合不仅仅是功能上的整合,更是一种物质形态上的整合,现在电脑的手机化,手机的电脑化正成为一种趋势,也许最终有一天,各种媒体之间的界限将不再那么泾渭分明。但“第五媒体”在传播中尊重个性的优点,将是其发展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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