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免税长征】长征纪念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慈善中的资金往来作为经济领域内的一个小舳板,税收这个杠杆自然也可以调控它。从我国慈善机构的发展史来看,税收政策在众多“推手”和“舵手”的角色中本色出演,使我国对于以基金会为中心的非营利组织的优惠政策呈现出渐进式的发展轨迹。
  
  自沉默中破土
  
  时间: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后期
  1981年,新中国第一家慈善基金会破土而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的星星之火并没有在中国形成燎原之势。这期间,中国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的组织仅有数个地区性的民间慈善团体,绝大部分都是半官方或官方的公益性社会福利团体。
  1988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金会的立法,基金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被明确。但非营利组织依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并没有任何规定对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予以特别优惠。税收优惠政策零散而随机性强,仅仅对于残疾人组织和基金会给予了关税方面的优惠。
  
  市场汹涌而入
  
  时间: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末期
  改革开放十几年,市场经济风起云涌,以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着中国固有的社会格局。
  改革开放以前,“单位”具有很强的社会控制功能。不但职工的住房、伙食、医疗、甚至子女幼儿园由单位提供,就连结婚与外出旅行等也要单位批准。一个较大的单位往往就是一个完整的小社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刷,“单位”的种种社会功能逐渐减弱,公共事务剧增,社会急需第三部门崛起。
  1994年4月12日,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国性的民间慈善组织。此后,中国的民间慈善团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慈善活动频繁展开。在此前后,相关的税收政策也开始逐步酝酿、出台。
  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可以说是我国慈善税收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1993年和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作了修改,其中颇为令人关注的是增加了关于企业和个人在公益事业的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这些规定陆续对特定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授予其揭赠人的税前扣除资格。
  但这些资格是国家财税部门逐个审查通过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并且因为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有人为公关的痕迹,导致慈善资源向个别非营利组织过度集中的不公平现象。
  90年代中期,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税法视基金会为一般的企业。1997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收入”作出明确规定,即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并在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基金会再次发布通知,细化免税收入范围,以防范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大肆利用慈善基金进行投机。
  至此,我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出由非营利组织本身和向组织捐赠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享受的两个层次。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也从行政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优惠政策初步体系化。
  
  灾难的新刺激
  
  时间:进入21世纪至今
  2003年“非典”疫情的暴发,让中国政府措手不及,疫情直接拷问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运行的能力。灾难以无声的语言督促中国开始实现对应急管理主体的基础化拓展,强调让非政府部门、私人部门、社会群体以及公众个体全面参与。
  一年后,《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从此诞生。对于一个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的群体来说,自此拥有了将财富回赠社会的新的阶梯。同时,国家“十五”规划还首次提出,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
  2008年1月1日,经过十多年的酝酿,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终于问世,我国慈善机构发展迎来“生命中的第二个春天”。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特别规定外,慈善机构等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并将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A3%提高到12%。
  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嘶吼,震撼了整个世界,眼泪、捐赠一起飞向灾区,志愿精神被极大激发,然而,谁为这份瞬间集聚起来的爱心服务?
  国内非公募基金会快速崛起并提供一个强大的资源平台,逐步释放出民间资本的公益慈善潜能,非公募基金会在期待个能够分享春色的舞台。
  但是,2009年11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通知》不仅对非营利组织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作出了规定,还对非营利组织的其他收入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这对于那些依靠投资增值来填补支出缺口的非公募基金会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可见,虽然我国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政不断完善,但是发展并不一帆风顺。公民对捐赠的政策知之甚少。
  汶川大地震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就个人赈灾捐赠免征所得税问题下发了相关通知,对于捐赠免税政策予以进一步说明,媒体也做了相关的报道和解读。但据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对北京市民众进行的拦截访问,半数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捐赠可以免税。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特定领域的非营利组织,我国政府正在加快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步伐,但对于现有非营利组织优惠政策及配套服务的调整和完善的步伐则略显滞后。

相关热词搜索:长征 免税 30年免税长征 几年长征 十年长征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