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保障房变为“权力房”|宪法重在规范权力还是保障权利

发布时间:2020-03-01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sd7月20日,李克强同省部级领导干部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题研讨班学员进行座谈。他强调,做好保障房工作今年要做到“三个确保”。第三个就是“确保分配公平”。他指出,“这是住房保障的‘生命线’”。“绝不允许搞‘权力房’”。
  
  保障房成了闲置房,出租转售牟利忙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的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保障房项目,小区内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半月谈》记者最近在华庭小区看到,小区内水电气和绿化等物业配套已经完备,却只有很少人家人住,多数住房的窗户和阳台空荡荡的,有的还积满了灰尘。记者从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该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已有3年多,目前人住率不足20%。
  在华庭小区4号楼二层的一家窗户内侧,记者看到玻璃上贴着“本房出租”的红纸条,上面留有联系电话。类似这样的出租和售房信息在宁德房产网上也有。记者从网上找到一位刘女士的出租信息,并确认刘女士要出租的房就在华庭小区1号楼602室。
  一位王先生则在宁德房产网上发布了一条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十成新,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房产权、土地证在办理中。交易一般暂时只能私下公证交易,以信誉为主。”
  经济适用房的拥有者本应是住房困难户,然而某些经适房成了牟利的手段。
  “丽华苑85平方米,1800元/月”,“红旗公寓90平方米,1500元/月”,“黄浦人家80平方米,1500元,月”……打开武汉几家房地产网站的租赁频道,就看到了上述出租信息,而这些房源大多是政府严禁出租的经济适用房。
  在南京,记者走访了秦淮区银龙花园一期、二期和四期,雨花区春江新城一期和四期项目。这里的不少居民是郊区拆迁农民和城市拆迁户中的低收人群体,他们普遍反映从保障性住房政策中得到了实惠。但也有一些居民反映,保降性住房小区内时常能看到豪华车出入,小区内存在房屋出租和长期空置现象,有少数分到房子的人不太像是应该被保障的对象。
  银龙花园四期物业公司的一位李大爷告诉记者,银龙花园四期2010年6月8日拿到钥匙,当天就有一些领了钥匙的住户将房子出租。记者在走访的几个保降性住房小区看到,出租中介在每个小区都有,大量房源都贴在墙上招租。
  未来5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但分配机制却没有跟上建设步伐。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关系着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分配四大难:准入难、公示难、管理难、退出难
  
  科学设置准人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
  准入门槛应该有哪些条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介绍,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住房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各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但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
  江西省九江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海林说:“保障性住房建不易,分更难。有人浑水摸鱼,其中不乏一些富裕家庭。现在,许多夫妻之间都互不知道对方收入,更何况社区管理人员。在分配住房给最困难的人群时,我们往往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名单,但是在分配最低收人之上的一些‘夹心层’时,对其收入的甄别可就难了。”
  公开透明监督难,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另一道难关。2010年年底,深圳市政府在保障房大规模开建以来进行第二次分配,就引发了一些社会争议,申请人的信息公示难以令公众信服。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申请人的具体资产和收入等信息都有不同程度缺失,哪些信息该对外公布也不明确。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环节,许多地方政府部门第一反应常常是躲避社会监督,从公示环节患上“节假日公示综合征”可见一斑。
  第三道难关是管理难。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实际上,仅靠物业公司的检查、管理是不够的,因为作为企业,其不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
  最后一道难关是退出难。柳文定说,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了、收入是否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及时发现。一旦发现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一般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难以对承租人强制处罚。
  
  呼唤三大机制: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
  
  九江市房管局局长朱作清说,目前整个基础工作不扎实,很难核定真正的家庭收入。“今年我们的廉租房申请标准是9780元、经适房是11118元。规定是精确到了一块钱,但是执行起来无法做到客观。”他认为,今后保障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全国很有必要加强数据化、信息化等基础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致公党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言,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须的核查报告。
  据了解,今年重庆市拿出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接受申请,整个摇号配租过程都是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公租房申请人见证了摇号配租过程,当地电视台还进行了现场直播。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向记者介绍,在经公证处公证人员查验公证后,重庆市摇号配租结果通过公租房信息网和当地报纸,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针对申请人人住后的管理问题,有关专家建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可以采取政府指导、自我管理方式。比如,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由小区业主授权;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可以在建立严格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监管使用。
  据记者调查,上海市以专业化运作公租房的分配管建,组建了“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区里公租房的定向分配、经租管理等。
  记者在调研中,业内人士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
  厦门、上海、重庆等地也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实现公平分配。
  (摘编自《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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