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街区

发布时间:2017-02-1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历史街区篇一: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始于1986年,但直到2012年,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才开始激增。尤其随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的不断深人,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不断跟进,形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学者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表述有多种称谓,如“历史地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作为2002年以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中观层面”的核心概念,其前身为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 义的城镇、街道、村庄。 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起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其中,前者指代了城镇和乡村环境中的特定区域,而后者则特指城镇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区域,且前者的规模大于后者。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12)的发布,使“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成为我国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规范用语。其中,“历史地区”的范畴最广、包含内容最多,其他概念都内含于“历史地区”之中;“历史文化街区”又内含于“历史地段”之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尤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学者们给予了更多

的重视。如阮仪三、孙萌(2013)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旅游缺乏互动,仅将历史文化街区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游的手段,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生的历史韵味。李谷兰(2012)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工作的实践探索,将历史文化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处理方式简单,破坏了街区原有的特色;整体环境质量严重恶化;街区内基础设施缺乏;功能分区不明晰。 李勤(2013)则指出: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矛盾、保护与发展问题之间的矛盾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是历史文化街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刘 春凯(2012)认为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认识上的局限;也有功利主义、商业利益的驱使,还有地域文化、传统社会网络、公众参与制度的缺失,以及调查研究的不足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 ;此外,张志斌等(2011)还结合小楼巷历史文化街区案例,就其开发中的空间功能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

(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机制与模式。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是历史城市保护中的重要层次,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延续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则需要树立正确的保护原则和采取科学的保护机制、模式和措施。对此,很多学者均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机制上,佘龙(2012)提出,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二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的修缮管理机制,三要建立历史环境的建设管理机制。李和平、陈科(2012)通过对重庆市金刚碑历史街区的保护实例研究,从开发策略、保护观念、保护方式、保护过程等方面。探讨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控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手段和方法。贺丽霞、谢治英、孙金坤(2011)以四川会理古城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会理古城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与更新发展问题,对会理古城的保护与更新提出了适宜性的保护规划策略及保障机制。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模式上,李谷兰(2012)分析了几个较为成功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模式,它们是“存表去里”的上海“新天地”模式、“分类保护、分片控制开发”的上海多伦路街区模式以及巴黎玛海区模式等。 冯青(2012)将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模式概括为:北京“菊儿胡同”模式、苏州“桐芳巷”模式、上海 “新天地”模式、福州“三坊七巷”模式、北京“南池子”模式、北京“什刹海烟袋斜街”模式。 朱忠翠(2012)将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模式归纳为:保存、保

护、整饬、更新和延续。 孙丽(2013)根据街区的价值高低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模式分为六种类型:“保持历史风貌,内部功能置换”模式、“保持历史风貌,使用方式回归”模式、“延续历史风貌,完善居住功能”模式、“街区风貌延续,社区结构保持”模式、“街区风貌重塑,社区结构重组”模式、“街区风貌重塑,使用功能更新”模式。_2 袁泉、张炯(2012)通过对苏州五片历史街区内新建筑的分析,探讨了历史环境中新建筑的特点,新旧建筑的并置关系,新旧建筑的连续和对比问题,提出了新旧建筑并存的六种模式:比邻式、新包旧式、旧包新式、引入式、借景式、对景式。 另外,袁泉(2012)还对平江、山塘、拙政园三个历史街区的更新模式进行了分类阐述,分别归纳为分级渐进式更新模式、动态式分段三期更新模式与“核”优先更新模式。

(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策与措施。

孙丽(2013)认为健全与历史文化街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历史街区改造的经费来源,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重要手段。李勤、杨豪中(2011)通过分析研究德国和中国在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方面的观念、态度和方法,在学习德国先进的理论思想的基础上探索了适用于中国国情的街区保护的方法,即保护历史街区,必须保护其整体的风貌环境、文化内涵、传统习俗以及现有的社会生活结构,并逐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刘春凯(2012)认为历史文化街区更新的三种方式,即房地产开发商主导、政府主导及政府主 导、居民参与、公司介入。¨ 夏健、王勇(2011)从常见的“全盘重置”、“功能重置”、“居民重置”人手,提出在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中,风貌保护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基础,功能保全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载体,居民保有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主体,只有减少重置现象,街区才能真正获得重生。 张志斌等(2011)认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最终的实施方案应该会是各方利益综合权衡的结果,在探讨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延续与活力再生的方式的基础上,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空间秩序,实现人们对街区传统文化的解读,通过适应现代生活的后续利用,为历史文化街区注入新的活力。 张倩、李志民、冯青(2012)提出为保证历史文化街区摆脱现代贫民窟的不良现状,应该在维护街区传统风貌得以延续的前提之下,通过科学地分析和规划,建立街区建筑档案系统、拆除违章建设、加固保留建筑、疏通街区道路、开辟街区广场,加强街区的整体环境建设同时引导街区在

发展中留住老居民、老街坊、老手艺,在延续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将现代 与传统相结合,创造既具有时代激情又富于传统韵味新的生活方式,保证历史街区循着良性发展模式延续下去。 林林、阮仪三(2012)以苏州古城平江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及实践为例,阐述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探索历史街区保护在编制和实施中的新思路和方法,认为历史街区保护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保护街区风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维持社会结构。

3.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与保护的基础,必须从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两方面人手,必须从城市整体出发,针对具体的历史街区,制定总体保护规划方案和特定的保护规划与更新模式。刘娴(2011)提出的小规模规划分区、渐进式实施模式和多元化产业功能的保护性更新规划策略。均为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提供了借鉴意义。范小鸥(2011)通过对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以不同时期建筑体态特征的分析,论证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其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时,重视整体观念对城市特色建设的重要意义。 王晓熊(2013)通过泉州市中山路保护整治的实践,提出了传统街区保护与整治的设计方案。 阮仪三(2000)提出做好历史街区的保护和规划的关键,是提高对历史街区的认识,认真学习、 研究保护规划的原理和方法。L3 项秉仁、祁涛(2012)认为历史街区的城市设计应该强调历史文化的整合、保护、延续,在激活传统历史街区城市活力的同时,形成有城市文化内涵、宜居、宜商、宜游的特色城市空间o[32]边兰春、

井忠杰(2012)通过烟袋斜街地区的保护规划研究,在规划设计、政策设计和实施策略等方面提出了保护与发展、整体与局部、风貌与生活、社会与人口几点对历史街区保护的思考。

二、评述与展望

1.研究成果。

(1)在研究内容上,近l0年来国内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方面,包括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历史文化街区 的保护机制与模式、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策与措施等。近年来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对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设计、历史文化街区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的研究。

(2)在研究方法上,近10年来国内历史文化街区研究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实证调查研究方法被逐渐引人,如林林、阮仪三(2012)对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的研究、 潘敏文(2013)对福州历史文化街区“三坊七巷”保护改造的研究、 周阳、赵健彬(2012)对太原市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改造及整体环境营造的研究 等,均建立在扎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从而保证了研究结论对实践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3)在研究视角上,近l0年国内对历史文化街区的

研究学科日益广泛,不仅涉及建筑学、文物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文化学、管理学及旅游学等多学科知识,甚至涉及生态学、信息学、图形学等领域。如王堂民(2012)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图形学应用进行了适用性分析与研究,提出了历史文化街区分层概念并建立了历史文化街区分层模型; 杨逸璇(2011)通过文化生态学这个崭新的视角对历史街区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在认识 的基础上提出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有效方法与对策。 从而大大拓宽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视野。凸显了多学科综合研究的优势。

2.不足与展望。

目前,国内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尽管在内容上不断丰富和拓展、研究方法逐步多元化,但总体来看,仍存在如下几点不足:

一是多数研究仍局限于一般的描述性、概念性等定性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的运用还不多见。事实上,在历史文化街区研究中,已有部分学者进行了很好的定量化研究尝试(如CVM法的应用等),但仍显不足。因此,今后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要更加注重研究方法的创新,加强统计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的应用,以使研究结果更加科学,进一步突出研究的有效性。二是研究视角较为单一,研究深度不足。已有研究多偏重于传统的城市规划、文物学、建筑学的视角,而对相关研究仍有待加强。如旅游开发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利用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仍较少。此外,已有研究对历史文化街区具体保护方案、机制的建立和模式的设计等均较缺乏。今后应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不断拓宽研究领域和方向,推进研究深度。三是理论研究有所进展,但仍为薄弱环节,一个科学、合理的历史文化街区利用保护与开发的理论框架还未完全形成。因此,今后除继续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研究的同时,应着力

历史街区篇二: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引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意义历史文化街区重在保护外观的整体风貌。不但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其间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不能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维护社区传统,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历史

历史地段保护的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

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的经济恢复发展,城市中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盖起新楼房。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改善了建筑,却破坏了历史环境。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开始意识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割断

历史,而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正是这些历史文化发展的实物例证。所以,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有历史的记忆,保存城镇历史的连

续性。

法国

最早立法保护的是法国,该国于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规定将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

,制定保护和继续使用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管理。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现在全法国有国家级的保护区100处,地方各级保护区几百处。由于这里保护的对象是一片有生命的、正在使用的街区,所以它的保护政策和保护文物有很大区别。以里昂的保护区为例,1964年被定为国家级的历史保护区,区内有16世纪到19世纪各时期的许多古老建筑和街巷。政府的工作主要是整修住房和改善交通,对20世纪初建造的工人住宅,要求原样整修保存其外表,而在内部加建厨房、卫生间,使居民可以有好的条件继续居住。

日本

在日本,1975年修订的《文化财保存法》,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他们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只影响到人的肌体,保护历史环境却涉及人的心灵,所以这是现代化进程中更为重要的内容。上世纪50至60年代的建设高潮中,人们的观念是“拆旧建新”,当时的《文物保存法》只能保护单个的文物,成片的历史街区却无法

得到保护。所以市民及学者推动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的保护条例,以后又促成了《文物保存法》的修改。法律规定将“传统建筑集中、与周围环境一体形成了历史风貌的地区”划定为“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现在日本有国家级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78处。这类地区制定保护整修的计划时,对“传统建筑”要进行原样修整,对非“传统建筑”要进行改建或整饰,对有些严重影响风貌的要改造或拆除重建。

中国

中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在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指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应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是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举措,从此形成了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2008年开始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保护措施保护外貌、整修内部,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性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整饰,对那些改动不合理的地方,维修时可恢复其原貌或原来的风格,对有悖于历史风貌的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改造,恢复历史原来的风格。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个问题不解决,居民就很难在这里继续生活,保护就成了一句空话。要逐步整治,反对大拆大建。之所以提倡逐步整治的方法,是为了精心设计与施工,保存更多的真实历史遗存,也是为从容筹集资金,减轻政府压力,更是为保存和延续社区文化,保护其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它的保护不是简单的规划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实践。要特别关注保护实施中的方法和政策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可以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地区,就不可能就地平衡资金,所以也不应该按房地产开发的方式进行运作。一些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中制定了好的保护规划,但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按规划实施。同时,要注意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逐步整治,渐进改善”,这样才可以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有的地方全部迁出原住民,把房子重修再高价卖出,或变成有钱人居住的新社区、或变成高档娱乐休闲地、或变成专供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这些都不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向。国外一些城市旧区的成片更新,往往针对的是已衰落的商业区、仓库、码头等,很少有大量迁出原住人口的。从避免社会分隔出发,他们也不赞成“绅士化”的改造。

历史街区篇三:场所精神-析历史街区更新改造

场所精神的延续

——析历史街区更新改造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快速更新的背景下,历史建筑、街区的复兴方兴未艾。与此同时,复兴也面临着地域特色消隐、历史文脉割断、精神内涵沦丧的难题。为什么复兴后的历史街区流于形式和表面辉煌,如何保存当地特有的历史感、识别感和认同感,如何留住其地域与文化精神?而场所精神为古城河古建筑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从场所精神理论的内涵,场所精神理论与历史街区的关系,场所精神要素几个方面阐述,最后通过实例的分析来说明如何保存和延续历史街区的场所精神。

关键字:历史建筑场所精神 更新与改造

复兴后的历史建筑、街区中常出现地域特色消隐,人性空间失落,没有街区生活氛围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历史建筑在今后的复兴中,如何继承城市原有的地方特色,如何延续原有的生活氛围,如何保持原有历史建筑的情趣,已经成为历史街区复兴中最核心最根本的议题。 在这样的前提下,场所精神理论进入我们的视野。如果能够对场所精神理论的核心内涵做出剖析,能够对场所精神的理论有所理解,能够寻找到历史街区与场所精神理论之间的的结合点,那么,就能针对我国历史街区复兴中存在的不足,运用场所精神理论,结合我国历史街区复兴的现状问题,寻找到历史街区特色保持和延续的方法和策略,实现历史街区场所精神的延续。

一、 场所精神

场所精神一词源于拉丁文,它表达了一种始于古罗马时期的观念:任何“独立”存在的事物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即任何事物都有独特而内在的精神和特性。建筑学意义上的场所精神理论,它是真正系统地以现象学的观念和方法对空间和场所等问题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建筑现象学理论,其形成是基于许多学者已有研究成果之上的。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将现象学运用于儿童对空间的概念研究,得出:体验事物是人的空间意识形成的基础,并由此建立起知觉图式理论。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成为了舒尔茨提出“存在空间”概念的基础。

凯文?林奇以现象学的方法着重对城市

空间进行研究,探索城市空间中的一些具体

结构对城市意向性的影响,他指出:城市意

象是个体头脑对外部环境归纳出的图像,是

直接体验与过去经验记忆的共同产物。他提

炼出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五个

概念,具体解释了城市环境结构域人们定位

之间的基本关系。林奇的研究成果对舒尔茨

的场所精神理论的形成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丘里以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概念作

1. 路径 2. 地景中的聚塔 3.广场 为建筑研究的基础,阐述了建筑是内部与外部

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墙”形成了建筑,同

时,墙也在读成为建筑的期待你,表达出建筑的特性。

海德格尔有关“存在”的研究,是促使舒尔茨构建场所精神

理论的重要催化剂,其中的一些概念和思想甚至是直接从海德格

尔那里搬借而来,主要是: 4. 内部与外部

1、 提出“存在空间”的概念,阐述了人与环境之间的基本关

系,将建筑研究与人的存在明确地联系在了一起。“存在空间”是指比较稳定的知觉图式体系,即环境的“形象”。

2、阐述了场所的本质。场所不是抽象的区位,而指的是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和颜色的具体的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这些物的综合决定了一种环境的特性,亦即场所的本质。由此可见,场所是一个定性的、整体的现象,不能够约简其任何的特质。场所可分为自然场所与人文场所,自然场所是指大自然地景,而认为场所是指人在自然环境中建造的聚落,

同时,他还强调场所是由自然和人为元素

组成的有机整体,认为场所应该与自然场

所有机结合并表达出自然环境的特性。

5. 和谐氛围

6. 场所

3、阐述场所精神。场所是人存在的立足点,是生活的载体,是对人有意义的空间,不同的人需要在不同的场所产生不同的行为与活动(如学生在学校读书,教徒在教堂祷告等),这表明了场所具有自身的特性,舒尔茨将这种与人的生命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所特性集中和概括化体现成为场所精神。

4、阐述人与场所的整体关系,

他指出:当人定居下来,一方面

他置身于空间中,同时也暴露于

某种环境特性中,人逍遥获得一

个存在的立足点,人必须要有辨

别方向的能力,而且他同时得在

7、8、9.认同感 环境中认同自己,舒尔茨将这两种

相关的精神称之为“方向感”和“认同感”。

回到历史街区的复兴问题上,当前我国许多复兴后的历史街区出现了似曾相识、见物不见人、原真生活消失的现象。而场所精神对于弄清我国历史街区复兴中的一些问题有重要的启示。

1、场所和场所精神的内涵表明了人与生活的物质空间应该是有机的同一整体。历史街区作为街区人们生活、交流等行为的直接发生地,历史街区的复兴目的是为街区人们营造舒适的场所。因此,场所精神理论其启示了历史街区在复兴中应该以“人”的角度去把握和理解空间特性,使人在空间体验中体察到复兴后的历史街区对人的意义。

2、场所精神揭示了自然场所和人文场所的关系,指出人类聚落应该体现出环境特性,历史街区的复兴应该尊重和保持地方特色。

3、场所精神理论在物质上关注空间和特性,在精神上强调方向感和认同感。历史街区复兴的目标应不仅仅是形式和风貌,挖掘形式背后隐藏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精神内涵更是历史街区复兴的重要内容。

4、场所精神理论在面对场所精神的保存和发展的态度是:尊重场所精神并不意味着抄袭旧模式,而是肯定场所的认同性并以新的方式加以诠释。历史街区的复兴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复古”,而是尊重其传统和文化的基础上,将复兴与现代人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

二、 历史街区场所精神的理解

任何具体建筑都具有历史性,它存在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带着明显的时代痕迹,都独特的社会文化、艺术、经济等方面的制约。它包含着丰富的精神内容远远超越其物质和功能的意义。建筑是人们日常生活事件发生的场景,因此长阳在人类历史中的旧建筑粘附着“本真”的生活气息,拥有现在的建筑所难以表达的历史记忆。“当人们置身于具有一定特色的历史城市或者传统街区中,总会被某种强烈的场所感——某种个体和背景不可分割的整体意向——所笼罩。”正是“场所精神”赋予历史性建筑的精神特质,恒古不衰,至今仍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行为心理、价值观念。一种个体和背景不可分割的意向,为人们所辨认,所熟悉所喜爱。

人类生存的环境在不断变化着,建筑历史是一步推陈出新的历史,建筑传统必定存在于单向的时间维度中。“任何建筑必须以某种方式存在于现在这一时间环节中,并发生影响,又不断变成过去,成为过去的延续。”而蕴藏在建筑空间之中的深层精神,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中源远流长。人们总是缅怀着“那种温暖而有趣的分为”。一种也已深入人们生活的感情因子。就像北京人对北京胡同的感情;上海人对上海市旧区里弄的眷恋一样。生活经历和周围环境的意向深度的储存在人们的记忆里。人们总是依附于一定的场所,怀着一种忧忧的联想情结。

1、 历史街区场所精神环境因素

自然环境又天地中的自然元素组成,这里指自然环境本身的结构和特征与场所气氛之间的内在联系。地形是自然环境中最恒定的成分,他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基本自然环境面貌和特征,也决定了自然环境的气氛。延展性是大地的一个重要属性,与地面相关的环境结构和特征都取决于地面伸展的情况。例如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带在特征和结构上是很不相同的。地表的变化具有结构意义,这便为整体的场所精神设定了基础。

10、11、12、13. 自然环境的结构

天空石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天空的光线、色彩、云层连同季节变化的气候都会赋予自然环境以特有的气氛和情调。例如在气候寒冷或阴雨多雾的城市,天空常常呈现阴霾和低沉,这样使大部分建筑在天空下的轮廓布明显,使人产生神秘、柔和和多愁善感的浪漫。而气候干燥或阳光充沛的城市,强烈的光线和明朗的天空使城市和建筑物色彩结构分明,赋予城市明快、强烈的气氛。

2、 历史街区场所精神人造环境因素

人造环境与人们有着更密切直接的关系。人造环境不是一种实用工具或武断出现的产物,他具有自身的结构意义,能帮助和指导人们理解和体验客观事物。人造环境的结构和意义或是反应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理解,或是体现人们对自身状况的认识。因而它是特定“自然环境”和具体“生活状况”结合的产物。它所包含的精神内容使其远远超越了物质和功能上的意义。

14、15、16、17. 人造环境因素

3、 历史街区场所精神行为因素

场所与行为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场所承载着人的活动。根据社会学的角度,街区内居民行为能以家庭作为单位划分为家庭内部,家庭之间,家庭与环境景观之间三种最基本的关系。根据扬?盖尔的户外空间理论,又可以把这三种模式划分为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每种活动类型对于物质环境的要求都大不相同。

⑴、必要性活动包括了那些多少有些不由自主的活动,如上学、上班、购物、等人、候车、出差、递送邮件等。相对来说与外部环境关系不大,参与者没有选择的权利。

⑵、自发性活动是另一类全然不同的活动,只有在人们有参与意愿,并且在实践、地点可能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包括散步、呼吸新鲜空气、驻足观望以及坐下晒太阳等。这些活动只有在外部条件适宜、天气和场所具有吸引力时才发生。

⑶、社会性活动指的是公共空间中有赖于他人参与的各种活动,包括相互打招呼、交谈、各类公共活动以及最广泛的社会活动——被动式接触,即仅以试听感受他人。五花八门的社会活动产生于各种各样的场合:广场、庭院、阳台等。这些活动可以称之为“连锁性”活动,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是由另外两类活动发展出来的。这种连锁反应的产生,是由人们处于同一空间,或相互照面,或仅仅是过眼一撇。

三、 以场所精神解读历史街区更新案例

1、 上海新天地

“新天地”位于上海卢湾区第109、112街坊,属历史保护区,其中有全国文保单位中共一大会址。两街坊在更新改造前居住1950户居民,街坊内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反映出较为典型的里弄住宅建筑风情与传统的居住生活气息。

“新天地”的规划基本构思:改变土地使

用功能和使用性质,由居住用途转变为商业用

途,充分挖掘街区特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其可

能衍生的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商业价值;

对居民进行拆迁,全部实行异地安置,将房屋

腾空,按规划设计进行更新改造;通过保留建

筑外观和外部环境,以保护历史街区风貌。对

建筑外部环境进行必要的调整,增设绿地、小

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对街区交通环境空间进

行树立,将其改建成富有人情味、现代与历史

有机融合的不行商业娱乐街。

新天地的运作有以下特点:

⑴精心的修复 对重点地段的建筑风貌进

行了细致的修复。例如,石库门建筑的清水砖

墙,是这种建筑的特色之一,为了强调历史感,

保留原有的砖瓦作为建材。

⑵现代化的设施 在老房子内加装各种设

施,包括地底光线电缆和空调系统,确保房屋

的功能更完善和可靠,同时保存了原有

历史街区

的建筑

特色,正好达到“修旧如旧”的目的。

⑶新天地将历史建筑保护与公共交往空间

相结合并取得了成功,改善了社区的环境景观,

使新天地成为了市民的宠儿,聚集了大量的人18. 上海新天地

气,为新天地改造项目实现综合效益的提升,创造了巨大价值。“修旧如旧”的公共空间将新天地变成了一座上海百年建筑展,成为了上海的新的文化中心和上海的城市名片。

但新天地建成后,在建筑界和文化界同样也遭到了很大的争议:

⑴新天地的改造只是套用了上海弄堂的形式,新天地的设计目的只是房产开发,是个纯粹的商业规划和炒作。

⑵新天地在保护建筑的同时却未能保持上海弄堂的生活方式。典型的弄堂是居民本位的,原生态的石库门是看民间的风情,味道沉浸在久远的年代里。相比之下,新天地的出现,已然过于雕琢,过于奢华和商业化。

由于商业功能的需要,石库门建筑从空间组织上被做了较大改动。传统石库门建筑前后各有出入口,前立面由天井围墙、厢房山墙组成,正中即为“石库门”,以石料做门框,形成一圈近乎封闭外立面。而今为了满足商业需要,建筑商开辟了大量门窗。商业的开发,也抹去了石库门原有的文化氛围和生活气息。中西合璧的石库门里弄本是代表上海近代历史文化的重要建筑,可是经完全商业化改造后,满眼的纸醉金迷,充斥着不同种族和国家的各色文化,成为中国地方特色“躯壳”下包含着混合文化的异质体。如今只有走进石库门“屋里厢”展示馆,仅靠说词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是典型的近代上海居住场所——石库门里弄。

图片来源:图1—17来自舒尔茨《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 图18来自网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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