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 [2009反腐新动向]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化危为机、推动科学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一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顺应发展大势,以改革促建设,以创新促发展,呈现新动向、实现新突破的一年――
  
  反腐形势仍然严峻:成效明显、问题突出、任务艰巨
  我们党执政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既是一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探索史,也是一部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创新实践史。全方位、宽领域、多元化的改革开放实践,推动了党的建设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加强。
  2009年,“反腐败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惩防腐败新体系,孕育权利反腐新方略,搭建网络反腐新平台,营造全民反腐新氛围,完善反腐队伍新保障,反腐倡廉建设亮点凸显。总结经验,研判形势,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了新时期反腐败的6项举措和5项具体任务。
  但是,当前反腐倡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
  根据2009年已公布的典型腐败案件分析,在形态上,腐败由实物形态向货币和资本形态渗透,如深圳景顺长城、长城基金“老鼠仓”事件;在领域上,腐败由消费资料领域向生产资料领域渗透,全国相继有一批国土资源局长落马,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3名副厅长同时被查处,仅浙江省就先后有宁波市、台州市、丽水市等6名国土资源局正副局长被查处;在环节上,腐败由商品流通环节向选人用人权力环节渗透,如铁道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受贿案一审获刑14年;在方式上,腐败由单个或分散的腐败向资本与权力集约型团伙勾结腐败渗透,如黄光裕系列涉案人员,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等利用订立法规的权力,与资本团伙结成腐败利益的共同体,演绎了一场集约型团伙腐败大戏;在腐败主体上,由个别党委、政府一线班子成员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成员渗透,如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等。
  以上既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态度,也说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
  
  反腐主体逐渐多元:专门机构、草根民众、社会组织
  实践证明,反腐败力量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既需要一支“铁面无私”的反腐专门机关和专业队伍,也需要广大民众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参与。
  基于此,2009年中央推进反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宏观层面上,开始认真研究和解决党内权力结构存在的问题;中观层面上,调整充实巡视机构,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统一管理,注重预防腐败机构的建设,创办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微观层面上,先后对全国县级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上万名县级要害机关的主要领导进行强化轮训,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与此同时,在全球化、信息化大潮的引领下,2009年也是广大民众权利意识觉醒和复苏最为明显,社会成员的权利意识与公共精神迅速成长的一年。尊重广大民众、社会组织的反腐败主体地位,激发广大民众、社会组织的反腐败意识和参与热情,发挥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切实改变靠专门机关和专业队伍孤军奋战的现象,渐成共识。
  民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监督意识日渐提高,民间反腐败组织及研究机构逐渐增多,一些贪官的落马与民众的维权抗争、民间组织的声援和支持不无关系。重庆“打黑除恶”,群众寄发举报信达1万多封,且80%是实名举报。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广东省番禺市民抗议建造垃圾焚烧厂等,公民权利与官员权力进行碰撞、对话和协调。过去几年全国高校已经建立了近20个廉政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也成立了廉政研究机构,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智库。广大民众、社会组织已发展成为新时期重要的反腐主体和力量,既标明权利时代已悄然到来,也预示着反腐战略将由制度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与权利反腐相结合的趋势。
  
  反腐方略凸现立体:观念预防、科技预防、制度预防
  2009年,反腐败方略呈现观念预防、科技预防、制度预防三者组合、齐头并进的新动向。
  观念预防、教育创新,是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组合方略的重要构件。中央一方面将“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首条经验,加强“三观”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另一方面树立重大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时代风尚。树立优秀纪检干部的代表――王瑛、优秀组工干部――王彦生、“航天发动机之父”――吴大观等各类先进典型,强化新时代的人文道德精神对市场经济利益原则、交换原则的纠偏和导引。
  网络反腐、科技预防是今年反腐败斗争的又一看点。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央和地方因势利导,把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作为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共同反腐的一个结合点,作为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的一个重要平台。
  网络反腐,使一些腐败案件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和披露。典型的有抽“天价烟”的周久耕,“北大女生被强奸”的杜崇烟等等。在杨湘洪的“出逃门”事件中,网络“深喉”们持续6个月的推动,不但引发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组书记、副指挥吴权书等一批官员落马,而且引发了高层和舆论对“裸官”这种新型腐败现象的热烈讨论和制度设计。
  同时,火热的6月,全国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正式开通的第一天都被打爆,这充分说明广大民众对举报监督、权利维护、诉求表达的深切期盼。中央党校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新词条。
  监督制衡发力、反腐法规配套、制度预防,成为2009年反腐的一个明显特征。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2009年内起草、修订出台的反腐法规有16件,起草修订将择机出台的反腐法规有26件,正在研究论证的反腐法规有8件。上半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管理,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奠定制度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提高到10年,并将受贿罪的主体扩大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非国家公职人员。“两高”确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罪名,完善反腐法规,加大监督制衡力。
  
  反腐难题开始破解:改革权力结构、创新用人制度、归位权利主体
  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既是一项执政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反腐败既需要动力,更需要能力;反腐败有风险,不反腐败更有危险。面对这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政治任务,既不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畏缩不前。
  改革权力结构势在必行。我党现行权力结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138年前提出的“议行合一”论断和苏联共产党“议行合一”模式建立起来的。这种权力结构,在夺取政权战争年代和国家政权初创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现在已明显滞后于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的大势,明显滞后于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目标。根据邓小平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战略构想,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权力结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创新用人制度迫在眉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吏治腐败已演变为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成为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因而,李源潮2009年以来不断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从“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到“要通过改革创新将最优秀的干部放到最关键的岗位”,赢得了广泛好评和厚重期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归位权利主体众望所归。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公民在整个国家权力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明确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保障广大民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公民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发挥主人和主体作用,既是广大民众在新时代的所思、所盼、所求,也是从一个方面对公民的法定政治权和基本发展人权的本质归依和价值体现。
  我们欣喜地看到,2009年反腐倡廉的最新动向,莫过于权利时代已经悄然到来!
  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复苏,强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基层直选等改革试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更多的人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权力只有来自权利,权力才会代表权利;权利只有制衡权力,权力才会服从权利;权力只有回归权利,权力才会属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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