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性质与图书馆知识组织] 上海图书馆去看书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 从知识性质的角度对当前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进行批判性检验,通过分析知识的基本性质、默会性质、实践性质和个人性质,指出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还拘泥于逻辑实证主义所主张的客观性、普遍性、中立性之中,对知识性质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强调批判性检验对知识性质分析的重要性。
  关键词 知识组织 知识性质 默会知识 实践知识 个人知识
  分类号 G250
  
  图书馆知识组织最初以文献分类为基础,理论界曾将其定义为文献的分类、标引、编目、文摘、索引等一系列整序活动。随着信息科学和现代技术的发展,近几年,国内知识组织理论发生了深刻变化:①知识组织的对象从文献转换到知识、知识单元、知识因子;②知识组织的目标由文献的整序演变为“知识因子的有序化和知识关联的网络化”,“提供有序知识并保证客观知识主观化过程的顺利进行”;③知识组织的基本原理则被表述为“用一定方式方法把知识客体中的知识因子和知识关联揭示出来,并加以编排成序”,或“通过模拟人类知识体系结构,近似地模拟人的大脑记忆结构”;④知识组织的方法也由传统的分类、标引、编目等提升到“知识因子组织方法和知识关联组织方法,主观知识组织方法和客观知识组织方法,语法组织法、语义组织法和语用组织法”以及“知识表示、知识重组、知识聚类、知识存检、知识编辑、知识布局、知识监控”等。国内知识组织主流理论所发生的这一系列深刻变化,反映出图书馆学术界对知识性质有一种认识倾向:确信知识能够以完全明确的方式被形式化、结构化地组织起来。这种完全明确知识的理想,有必要从知识性质的角度进行批判性检验。
  
  1 知识的基本性质
  
  一个时代对知识性质的洞见构成了这个时代知识观的要旨,它对社会知识生活、学术活动会产生深刻影响。17世纪以来自然科学领域一系列重大发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进程,将哲学上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已然成为一种主流思想。当时的科学家和社会学家普遍坚信,真正的知识必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中立性”。“客观性”是指知识要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或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没有达到这种“符合性”标准的认识成果,就不能称为知识;“普遍性”是指一种知识陈述要超越各种社会和个体条件的限制,具有“普遍可证实性”和“普遍可接纳性”;“中立性”也称价值中立,即知识不以人的意志、趣味、利益的不同而转移。19世纪末开始,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知识观,先后遭遇了来自历史主义、人文主义、实用主义和后现代思想家的系统批判。对“客观性”的批判集中在认识对象“实体性”和认识成果“符合性”两个方面。批判者认为:认识对象无论是作为一种事物、一种关系或一个问题,都不是“独立的”、“自在的”,它与认识者的兴趣、利益、价值观等密不可分;另外,判断一种知识陈述与客观实在是否相符合,所运用的逻辑方法主要是归纳法,但归纳的方法也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即我们永远不能用已经出现的某种现象来推论那些没有出现的现象。不能因为迄今为止所观察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就得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结论,全称命题不能建立在个别观察的积累上。哥本哈根量子力学以微观世界不存在完全独立于认识者操纵的“纯客体”的发现为基础提出的“测不准原理”以及“贝尔不等式”所做的一系列实验,从自然科学角度证明,所谓认识对象的“实体性”完全是假设,而“符合性”也是一种错觉。对“普遍性”的质疑与知识社会学、科学哲学和解释学的发展密不可分。知识社会学通过对绝对客观知识的批判而主张相对主义、历史主义和视角主义;科学哲学强调所有的科学活动或认识都受制于那一时期的理论传统;解释学则认为,任何知识都存在于一定的时间、空间、科学范式、价值体系、语言符号等文化因素之中,知识的“文化性”、“境域性”不支持它的“绝对普遍性”。随着知识“客观性”被解构和“普遍性”被证伪,知识的“中立性”也必然为“价值性”所取代。利奥塔经过长期研究发现:“20世纪60年代以后,支配科学家和研究人员研究行为的已经不是18世纪的启蒙理想,而是国家和企业的知识与技术需求”。
  知识的性质直接关系到图书馆知识组织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知识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中立性”,是绝对、静止和永恒的,那么图书馆人自然可以通过对知识或知识单元、知识因子内部联系的发现和揭示,建立一种能得到普遍证实并被普遍接纳的“有序的”知识体系,这样的知识体系无疑确保了每个人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能准确理解和应用这些知识。然而,知识的“文化性”、“境域性”、“价值性”以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无数例证表明,人类的全部知识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都是不确定的。这意味着,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所追求的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一致理解和应用的“有序的”知识体系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知识的默会性质、实践性质和个人性质从不同角度证明了这一点。
  
  2 知识的默会性质
  
  19世纪主导社会学发展的实证主义在标举知识客观、普遍、超然、非个体性质的同时,还提出了完全明确知识的理想,把科学知识等同于一个高度形式化的、可以用完全明确方式加以表述的命题集合。英国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提出的默会知识理论,彻底揭露了完全明确知识的理想之虚妄。在波兰尼看来有两种知识:一种是可以用语言符号、图表或数学公式表述的明确知识;另一种是指在行动中拥有的但难以用语言符号清晰表达的默会知识。“默会知识是自足的,而明确知识则必须依赖于被默会地理解和应用。因此,所有的知识不是默会知识就是植根于默会知识,一种完全明确的知识是不可思议的”。他进一步论证说,不仅在前语言阶段,人的认识完全属于默会认识,在人学会语言之后,各种名言符号的意义仍然是由认识者的默会认识所赋予的。“没有一样说出来的、写出来的或印刷出来的东西,能够自己意指某种东西,只有那个说话的人,或者那个倾听或阅读的人,才能通过它意指某种东西。所有这些语义功能都是这个人的默会活动”。另外,“在考察科学探索的根据时,我发现科学的进步在每一阶段都是由难以界定的思想力量所决定的。没有规则能够解释我们是如何发现一个好的想法以开始一项研究的……,科学发现只能由思想的默会能力来达到,其内容,就其是不确定的而言,只能默会地加以认识”。
  实际上,早在波兰尼提出默会知识之前,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和英国分析哲学家赖尔就曾深刻地洞见到知识经验的两个维度。杜威指出,人们常常在“知道如何”(knowhow)和“知道那个”(Know that)两种不同意义上谈论知识。赖尔在题为“Knowing How and Knowing That”的著名讲演中,不仅肯定了“知道如何”的自主性,而且论证了“知道如何”之于“知道那个”的优先性。不难看出,波兰尼对明确知识和默会知识的区分,是从知识表达角度对赖尔关于“知道 如何”和“知道那个”区分所作的进一步界定,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人类认识中默会维度的优先原则。这层义理可用“轮扁斫轮”的故事说明。轮扁对于斫轮的体会是:“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庄子?天道》)。轮扁能言说的只是“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的一般规则,至于那种“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的斫轮技巧,则“口不能言”,甚至无法传达给他的儿子。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知道如何”的“默会知识”。从知识的默会性质看,当前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专注于对知识经验作静态的逻辑分析,忽视了知识经验的默会性质和知识表达的默会维度。
  首先,虽然知识组织理论也曾根据不同标准,将知识分为客观知识与主观知识、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社会知识与个人知识等不同种类,但上述种种划分并没有界定哪些知识是组织的对象,哪些知识由于只能由心灵默会地掌握,所以不能纳入“组织”的范畴。也就是说,知识组织这个概念的通常用法,遮蔽了一个重要事实,即“知识实际上并不是同质的”。
  其次,知识的默会维度,制约了知识组织及其结果的表达或陈述。蒋永福先生曾对“梳理当前纷繁复杂的图书馆学话语谱系”,“深感自己分析能力之穷竭与综合能力之匮乏”;而吴建中先生则对“要创析图书馆员职业精神这个概念的内涵”,“感到非常惭愧”。这既是“所知越多,而无知越多”的一个表现,也是波兰尼所说的“我们知道的总比我们所能言传的多”的一个例证。既然图书馆学专家对自己专业领域内的知识也难以完全组织并确切表述,那么又将如何完整组织并确切表述那些被概括地称为“知识”的各种知识呢?况且,图书馆学专家是而且只能是个专家,不可能拥有包罗万象的知识。
  
  3 知识的实践性质
  
  知识问题上的客观主义,强调知识本质上是对现实的反映,它不需要学习者参与就先于学习者而存在。这种“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被杜威称为“知识的旁观者理论”。在杜威看来,真正的知识不是客观存在于某一个地方等待我们去发现的东西,“而是在第一情境中做事情获得的,在做事情的过程中,既获得了知识,又创造性地发展了思维”。杜威的学生――著名教育家陶行之先生也同样认为,知识有亲知、闻知和说知。亲知为一切知识之根本,闻知、说知必须要根植于亲知里面才能发生效力。这一观点同赖尔的“知道那个”的知识源出于“知道如何”的知识以及波兰尼、哈耶克所主张的实践性默会知识位优于理论性明确知识的观点一脉相承。他们都把知识看作是嵌在人类活动中的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产品。像轮扁那种“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的斫轮技巧,就是他通过几十年的实践才掌握的,如果没有这个实践基础,轮扁也无法总结出“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的一般规则。可见,不仅“口不能言”的默会知识是实践的产物,那些可以言传的理论性知识,同样也以实践为基础。
  知识的实践性质表明:第一,知识随实践的发展而变化。判断一项知识陈述的真伪,依赖于通过观察或实验所获得的“证据”,对事物认识越深化,“证据”之间的关系也会越复杂甚至相互对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对经典力学的认识;海森堡的量子力学,颠覆了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许多“常识性”观念。就图书馆知识组织的原始意义而言,文献的分类、标引、编目等知识体系的形成,历经了几代甚至几十代人不断试错过程,直到今天,它仍然不是一种绝对的、永恒的知识体系。第二,知识不能脱离包括实践在内的解释框架。知识的意义不仅是由其本身的陈述形式给定的,更是由其所位于的整个意义系统赋予的,当知识或知识单元、知识因子从包括实践环境在内的意义系统中剥离出来被重新组织的时候,它也就部分脱离了自身的解释框架,此时不能说它不是知识,但它的确不是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所追求的任何人在任何条件下都会一致理解的知识。《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权利这个概念的组织就遇到了困难:西方思想史上几十个关于权利的定义,令“权利”条目的编撰者深感无奈。第三,实践知识是发展创造性思维必不可少的知识。知识组织实践包含大量的判断与想象、猜测与反驳、观察与实验、反思与推理、分析与归纳等能有效发展创造性思维的认识过程,大量的实践性知识“惟有通过持续不断地与长期以来一直实践它的人相接触才能获得”。正如一个人不可能仅仅通过阅读乒乓球手册或通过遵循手册中的图解而成为一名优秀的乒乓球选手,一名科研工作者,如果完全采取“拿来主义”的方式而放弃自己独特的、个性化的知识组织实践,很可能会割裂“由行动而发生思想,由思想产生新价值的创造过程”(陶行之)。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黄纯元先生认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图书馆员所提供的精神粮食要优于读者自己的选择”。
  
  4 知识的个人性质
  
  哈耶克认为,“知识只会作为个人的知识而存在,所谓整个社会的知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所有个人知识的总合,绝不是作为一种整合过的整体知识而存在”。知识的默会性质和实践性质证明了知识获取、应用和组织的个人性质。
  关于知识获取的个人性质,杜威曾举例说:一个贩马的商人、一个以赛马为职业的技师、一个需要“安全乘骑”的有妻室的人、一个动物学家或生物学家,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获得马的知识。可见,个体的主观经验、价值取向和兴趣、利益在认识活动中是不可缺少的,它构成了个体提出问题、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独特视角。不能因为商人对马的认识与动物学家有所不同,就断言商人的认识不是知识,也不能把所有关于马的知识都化约为能同时满足各种人需要的、确切的理论知识。当前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所面临的重大障碍就是,在获取何种知识以及如何获取的问题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有理性的人都必须接受的、独一无二的观察、分析、解释世界的方法是不存在的”。
  知识应用的个人性质可以用一则故事说明:一位农夫请来了工程师、物理学家和数学家,想用最少的篱笆围出最大的面积。工程师用篱笆围出了一个圈,宣称这是最优设计;物理学家将篱笆拉成一条长长的直线,认为围起了半个地球;数学家只用很少的篱笆把自己围起来,然后说:“我现在是在篱笆外面”。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实质性知识,正是在这方面,个人对知识的应用可能在一个特定环境下表现出某种优势:作为一种智力游戏,数学家对知识的应用最为精巧;如果要解决实际问题,工程师的方案的确是“最优设计”,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物理学家的知识没有用处。因此,如果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过分强调知识的“有序性”和“一致性”,就必然会限制知识应用中的个性,而正是这种个性在推动知识交流与发展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知识获取和应用的多元化,决定了知识组织的多元化。在现实生活中,知识组织无所不在,从教师授课、医生诊病、法官判案,到律师辩护、艺术创作、科学研究都离不开知识组织过程。但是这些只服务于具体目的、特定问题的知识组织,显然不能用绝对统一的知识标准、认识方法和陈述形式加以概括。据说有一本书,书名是《我是如何当上美国总统的》。有一个人一生都严格按照书中所描写的方法去做,可最终连一个地区议员都没有当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随后各届美国总统无不是以各自特有的方式登上了总统宝座。这个笑话表明,很多知识属于个人在特定时间、地点适应环境变化的知识,即使有人将这类知识组织起来,也只是“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孟子?尽心下》)。
  不可否认,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包含着图书馆人推动社会知识交流与进步的美好愿望,对拓展图书馆学研究领域、深化研究内容、推动学术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知识能否以完全明确的方式被结构化、形式化地组织起来,是由知识性质、知识类型、知识结构、知识制度和知识传播机制等多种要素共同决定的,其中知识性质是一个核心要素,它不仅决定着什么是知识或什么不是知识,而且决定着知识能在何种程度、以何种方式被组织的问题。如果不能首先在知识性质问题上有一个正确认识,很可能会导致误导性后果:知识问题上的“西方中心主义”,正是打着知识“客观”、“普遍”和“中立”的旗号,以推动社会“文明化”发展为由,用一种知识标准反对另一种知识标准,用一种知识体系颠覆另一种知识体系,严重威胁到人类知识的多样性,许多“本土知识或传统在未经任何辩论的情况下就消失了”。
  也许波普尔的看法值得思考,他说:“知识的本性就是‘猜测’,其中夹杂着我们的错觉、我们的偏见、我们的梦想、我们的希望。科学知识的进步,就是通过‘未合理的’猜测以及通过对这种猜测的批判性检验来进行的”。从知识性质角度,对当前图书馆知识组织理论批判性检验本身,自然也夹杂着一些错觉、偏见或“未合理的”猜测,同样需要接受批判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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