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扫黑五大疑问]比利时足坛 扫黑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足坛扫黑五大疑问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去年甲B联赛最后阶段出现连场假球,中国足协重拳出击。可是,没有打假球的广州吉利也被波及,原因是他们涉嫌在与上海中远比赛中罢赛,而广州吉利正对这场比赛中裁判的明显偏袒不满,同时还因为对方队员曾经涉嫌贿赂本队队员,于是广州吉利揭竿而起,董事长李书福亲自出马,一边大揭黑幕,一边将中国足协告上法庭,要讨个公道。
  同在浙江的绿城俱乐部是甲B新军,投资巨大,却因为场外因素不仅没有升级反而被处罚,在忿忿不平之中决定挺身而出,揭露黑哨。这一举动得到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的支持,而陈培德是一个思想较为活跃的官员。
  在绿城扬言揭黑之后,一名“心理素质不佳”的黑哨害怕了,他把从绿城接受的4万元贿赂全部寄回,并且写了一封“忏悔信”。正是这封“忏悔信”使得事件迅速升级,媒体开足马力鼓噪。
  随后,是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介入,随着新华社“内参”的写成,事件发展到了一个更新的更严重的阶段。此后,新华社加大采访力度,现在已经获得8名裁判接受绿城俱乐部贿赂的证据。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将有更多的黑哨被揪出来。以下是事件中多方的反应和事情可能的发展方向。
  
  揭发者的动机―高尚或者龌龊
  
  对于揭发黑哨的吉利公司和绿城俱乐部,从一开始就有人怀疑他们的动机,特别是个别中国足协的工作人员。
  由于吉利公司生产的汽车排量都在1升以下,而广州市不允许这样的汽车上牌,因此吉利在广州已经没有市场。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经营一支广州的球队显然没有意义,因此他们趁机退出,而且大揭黑哨来搏出名。
  而绿城靠足球比赛的成绩已经不行了,因此他们也想靠着揭黑哨来打知名度。
  以上是比较流行的说法,你不得不承认,确实有道理。
  作为揭黑者,不论是吉利还是绿城,他们都不承认自己有什么其它的目的,他们只承认自己是出于义愤,或者更好听一点是为了中国足球的未来挺身而出。
  那么,究竟两家公司的动机是高尚的还是龌龊的呢?
  而我们想问另一个问题:在这里,他们的动机很重要吗?
  设若在公共汽车上有小偷猖獗,人们敢怒不敢言,这时候有两个青年挺身而出,与小偷搏斗。他们可能是见义勇为,可能是自己被偷,也有可能是为了出风头搏奖励,那么你认为这中间的区别很重要吗?你认为这中间的区别是决定你看热闹还是上去帮助他们的决定因素吗?
  与恶势力的斗争,动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斗争。而那些一味强调动机的人,不是怯懦就是别有用心。
  
  足协的态度―从推诿到重视
  
  尽管在大跃进和“文革”中曾经助纣为虐,个别报纸还是声称“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中国足协也是这样,他们永远正确,包括他们在黑哨成长过程中所做的一切以及目前的黑哨事件中所做出的反应。
  在两家俱乐部开始声讨黑哨的阶段,中国足协掌门人阎世铎义正词严地表示:“只要有证据,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之后发表了一个正式的声明,一个官腔十足的声明,其中充斥了诸如“我们也希望所有参与、关心我国足球的部门单位和人们能依法和遵守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章程,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言论和处理此事”“能有今天的大好局面实属来之不易,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 等等半阴不阳的语句。
  作为行动最重要的一步,阎世铎派了裁判办公室副主任李东升去绿城取证,且不说李东升的级别是不是太低,仅仅以李东升的职务,也不可以派他前去。这样的做法与派一个警察去调查他儿子杀人的案件有什么区别呢?难怪有人怀疑足协究竟是取证还是销赃。
  此后一切的迹象表明李东升去绿城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眼看事情就要再次不了了之。
  转机出在新华社浙江分社一名叫方益波的记者身上,他发了一份黑哨事件的内参。正是这一份连阎世铎都没有资格看的内参让他慌了手脚,这关系到他的政治前途,于是他紧急约见了方益波并且随后布置了一系列调查工作。之后中央电视台在《东方连线》中播放了对陈培德、宋卫平等人的采访,阎世铎更加的坐立不安。1月5日,阎世铎亲自前往杭州调查取证,显示他这一回是来真的了。
  从推诿到重视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是,促成这种转变的不是证据,也不是舆论一浪高过一浪的声讨,而是一份新华社的“内参”。这样的转变说明了什么?
  
  以法律的名义―犯罪或者合法
  
  不管怎样,对黑哨的调查总算开始了,而且已经有8名裁判受贿的证据被新华社得到。人们相信,从前要问的“有几个裁判是不干净的”问题现在要改成“有几个裁判是干净的”了。但是,不要高兴得太早,如果我们还尊重法律的话。
  尽管目前存在一些争执,但是法律界人士普遍的看法是黑哨不构成受贿罪。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中,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委派的公司职员,而我们在认真审视之后会发现,裁判不符合这个条件。
  裁判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难题,就像你永远弄不清中国足协究竟是国家机关还是民间团体一样,你也永远弄不清裁判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司职员。
  在这样的情况下,裁判可以收俱乐部的钱,可以堂而皇之地收。不仅如此,你还没有办法说他们在比赛中吹了黑哨,首先他们是可以有失误的,更重要的是中国足协早已经拍着胸脯证明从前所有有争议的执裁都没有任何问题。
  而问题在于,每个人都知道黑哨应该是犯罪。
  难题就在这里,从现有法律的角度说,黑哨们没有犯罪。也就是说,在法律和正义之间,这一次没有划上等号。
  那么应该怎样处罚他们,以法律的名义,他们没有犯罪,因此他们只会受到足协的处罚,也就是被开除出裁判队伍。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盼望了许久的“司法介入”至今没有介入。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可以想办法把他们“套”成受贿罪,而一位人大代表日前发表谈话,称将在3月份修改法律以便为黑哨定罪。看来,这位人大代表还没有弄清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改程序以及追溯力问题,等他弄明白了再说吧。
  在法律和正义之间,或者在法律和权力之间,我们究竟更尊重哪一个?这是我们将要拭目以待的。
  
  俱乐部的角色害人还是受害
  
  在人们的感觉中,俱乐部是黑哨的直接受害者,是苦大仇深的杨白劳,趁着这个时候,大家来个墙倒众人推,将黑哨赶尽杀绝才是道理。
  然而,现实竟然不是这样,现实竟然恰恰相反。平时偶尔也动不动声讨一回黑哨的众多俱乐部们集体地保持着对黑哨的沉默,不仅如此,他们对于宋卫平这样“破坏了规矩”的俱乐部负责人从嗤之以鼻到恨之入骨。据说在年初的成都会议期间就有俱乐部总经理倡议“清理门户”,合伙收拾宋卫平和绿城俱乐部。
  电影里我们知道被鬼咬了的人立即就成了鬼,莫不是被黑哨黑了的人也立即就成了黑哨?
  总经理们的说法是宋卫平破坏了游戏规则,这是一个非常冠冕的说法。但是我们想问,为什么保护黑哨竟然成了游戏规则?
  规则不是天生的,是人建立的,而建立规则的条件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在这里,我们唯一的解释就是黑哨的存在符合大多数俱乐部总经理们的利益,而这个游戏规则被破坏之后,受到损失的不仅是黑哨,也包括某些总经理。
  我们知道,用来贿赂裁判的钱是见不得人的,是黑钱,既然是黑钱,那么每一个经手人都会有从中渔利的冲动。我们可以确信,并不是所有的钱都到了黑哨们的手中,甚至可以说,到黑哨手中的钱只是黑钱的一部分,那么,其余的部分去了哪里?
  “为什么俱乐部总经理的位置这么吃香,为什么再烂的俱乐部也有人愿意接?”中国足球著名的反黑斗士戴大洪反问。
  因此这里我们有了这样的问题:在黑哨事件中,俱乐部们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究竟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或者是沆瀣一气的同谋者?
  
  扫黑者的下场―自杀或者他杀
  
  一个让人关注的问题是:扫黑者今后将面临怎样的处境。
  吉利公司退出了中国足球圈,他们因此而变得安全。
  陈培德是将要退休的人,虽然体育总局有人指责他不务正业,今后回家拿退休金不是问题,甚至他可以写一写回忆录,当然能不能发表是另一回事。
  真正有问题的是绿城俱乐部以及董事长宋卫平。
  从目前的形势看,绿城俱乐部以及宋卫平在足球圈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孤立,正在海埂训练的绿城队据说“很另类”,而宋卫平成为俱乐部阶层中“不受欢迎的人”。
  已经有传闻称今年的甲B联赛将合伙“作”绿城,这其中包括其它俱乐部和裁判,因此绿城现在是降级的第一大热门。尽管阎世铎在杭州表态要保护绿城俱乐部不挨整,但是到时候他还记不记得这句话是一回事,他保不保得住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绿城的前景是危险的。
  然而,宋卫平本人的前景更加危险,可以想像的是,除了绿城提供的黑哨证据之外,不会有其它俱乐部提供证据。那么,最后的结论或许就是“只有绿城行贿裁判”,进而绿城成了中国足球黑哨的始作俑者。而宋卫平也有可能将以行贿罪或者贪污罪被起诉,尽管他有主动坦白交待的情节。
  这样的结局肯定不是圆满的,如果是琼瑶奶奶来编写这个故事就好了。大家都会认为不公平,但是,不公平的事情并不少见,多一件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不是自己退出,就是被别人赶出,总之他们在这个圈子里已经注定混不下去。
  
  规则的反思
  
  反思之一:环境决定行为准则
  中国足球有一套游戏规则,长期以来,这一套游戏规则有效地运行,比中国足协的规定更加有效。
  如同所有江湖上的游戏规则一样,一旦你进入了这个圈子,就必须遵守这里的游戏规则,任何想要跳出来说三道四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当年曾经有人试图打破这种游戏规则,最后都碰得头破血流。
  所谓的圈子,可以理解为一个食物链,一旦形成了,再想打乱重来就非常困难;而在这个食物链中的所有环节都是合理的,即使放在别的地方可能显得荒谬。就像黑哨,在中国足球的食物链中是有效的和不可或缺的,因此如果你准备检讨黑哨问题,你就必须检讨整个食物链。
  我们不妨直截了当一点说,在足球这个圈子里,干净的东西究竟还有多少是很难说清的。
  你看到一些足协官员、俱乐部官员和裁判开洋车住洋房,你相信他们都是靠老婆炒股或者中了福利彩票得来的钱?在球员转会、外援引进、买球卖球的黑幕里,你以为就只是那个把坏蛋在操纵?内部人士最近爆出一大消息,称中国足协一知名官员每年从某体育专业报领取20万津贴,这就是中国足协的内部机密总是泄密的原因。这个消息虽然没有得到官方证实,但是,一些足协官员长期领取媒体“稿费”则早已是不宣之密。那么,某些媒体和某些足协官员之间的这种交易与俱乐部与黑哨之间的交易有什么区别呢?
  就是这样的环境,就是这样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的行为准则。所以,在这种行为准则之下,黑哨其实并不黑,谁也不比谁黑多少。
  反思之二:法治离我们还很远
  尽管中国足协不间断地宣称要以法治球,并且也做出了某些姿态譬如组织球员学习法律常识等等,但是,他们只是叶公好龙而已。
  最根本的,是足协主席的产生方式。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主席必须是由会员选举产生;按照中国足协规程第十八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足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主席。中国的足协主席是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吗?所以戴大洪认为中国足协是一个非法机构,是一个怪胎,中国足球许多的症结就是因为这个怪胎先天不足引起的。算了,就算是中国特色的过渡阶段好了。
  至今为止,中国足协没有召开过代表大会,所有的章程由中国足协一手包办,会员们只有按手印和执行的资格。除此之外,中国足协在日常工作中也表现出他们对法律的不屑一顾。
  去年中国足协打击假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处罚了5家俱乐部,这且不说,竟然同时追加处罚了65名运动员。这种严重背离法律精神的做法被阎世铎称为“矫枉必须过正”。同时,足协竟然擅自取消了一个升A名额。
  本月8日举行了球员的转会“摘牌”,俱乐部报上来的球员转会费有些非常离谱,对于此,中国足协竟然没有想到要求俱乐部提供球员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回执。
  不久前上海申花俱乐部转手,新的俱乐部命名为上海SVA申花俱乐部 ,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中不可以包含外国文字或者中国拼音,所以新俱乐部的名称是非法的,而中国足协根本就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中国足协如此,圈内莫不如此,不久前一家体育报纸竟然杜撰了新华社的采访稿,不仅无法,而且无天。
  
  希望还是绝望?
  
  随着打假扫黑的一步步展开,许多人们从前想不到的黑幕在揭开,但是,今后还将有更多的黑幕被揭开。
  假球有球员卖球,有教练卖球,有俱乐部卖球,还有官球;黑哨有裁判收钱,有中间人收钱,有送钱的自己收钱,还有不收钱的,也就是利焕南说的官哨和陈亦明说的红哨。
  假球、假哨、假新闻。什么都可能可以是假的,问题在于这里,当你知道了一切的时候,你会不会绝望?
  有人说绝望再向前走一步就是希望,但愿这样,如果不能这样,也许打击黑哨还是不要继续下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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