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劣质民主”走向“优质民主” 走向新优质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尽管存在争议,但主流意见认为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指无论议事还是选拔官员和民意代表,都将通过依照个人意愿的、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来作出决断。   在议事过程和选举过程中的一人一票的公决是民主的一个基本要求,这种方式固然有一些缺陷,但我们看到当代中国的社区草根政治中,在涉及切身利益的议题上,业主们还是倾向于一人一票的“公决”,而不是由他们中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更不会选择由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或“上级部门”说了算。这说明一人一票有其合理性。
  当然,一人一票的公决是民主的基本要求但不是一个绝对要求(代议制、专家决策等等也是允许的),这正如民主原则也只是现代政治文明中的诸多原则(如自由、公平、多元、宽容、保护少数等等)中的一种。这些原则既相互支持,也相互制衡。
  
  劣质民主与优质民主
  
  现实社会中也确实存在不少“劣质民主”现象,如选民手中的选票被收买,如选民盲目、非理性的投票,如立法机构的立法过程成为垄断利益集团剥夺弱势群体的盛宴,却又是以“民主”、“投票通过”的方式来进行的。对于这些“劣质民主”现象,需要对出错的政治程序进行改错,对不良的选民素质作出改善。
  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提到。当民主作为制度被确立后,应该“对民主加以引导……洁化民主的风尚;规制民主的行动……使人民制定的政策能够因时、因地制宜,并能根据环境和人事进行修正”。从社会现实中我们也了解到,决策民主化和决策科学化之间、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智者的意见之间都可能存在矛盾。因此需要进一步作出精巧、合理的制度安排――以民主制度为基本骨架,辅之以其他起支撑作用、制衡作用的机制,如保护少数人的制度、权力的分立和相互制衡、通过不同选举方式产生的两院制、强化民间自治和自律、法治、经济自由等等。当然也有人提出中国更需要法治而不是民主,这种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法治真正好的国家,基本上都是民主国家;而如果缺乏民意监督,不仅不能执行良法,甚至不能确立良法。
  “优质民主”的建立,不仅需要良好的制度设计,更需要良好的社会基础。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最稳固的基础是“民情”。具体来说这种民情就是民间的自治、自律传统和活跃的公民社会。如果只是实施乃至空降一套自由投票制度而没有一个强大、稳健的公民社会作为支撑,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人们常常讥讽的“民主乱象”。
  
  生活化、日常化的民主才是牢靠的民主。托克维尔说:“美国人差不多总是把公共生活的习惯带回到私人生活中去。在他们那里,陪审制度的思想,在学生的游戏当中就有所反映;而代议制的方法,甚至被用去组织宴会。”民间的民主风气是民主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发育不良的民间社会和较差的选民素质不可能导出一个“优质民主”而往往容易导致一个“劣质民主”。
  在提高选民素质方面,实验和训练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积弊重重的社会,也只能通过大量的实验、训练、改错来走向优质民主。托克维尔访问美国时发现,由于地方选举的普及和基层民众的广泛结社,社会正在进入一个良性状态――社会在管理着它自己。而在当今世界,我们仍然能看到许多社会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现象:表面上社会大体平静,但是里面的人却互不关心,―盘散沙;对国际大事有高涨的表达欲望但是对地方公共事务却缺乏参与热情;没有稳定、互助的公民社会结构而空有“社会一统”的表象;由于在现代政治生活方面普遍缺乏训练与磨合,在大众中间也难得有理性、宽容的政治心态和“费厄泼赖”(Fair Play)的君子之风。
  笔者认为,一个良好的政治文明、政治生态,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良好的公共服务能力;(2)社会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3)社会与政府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对于中国来说,政治文明的建设不仅包括公共制度的变迁,也包括民间社会的转型。民主实践不能仅限于选举官员和民意代表,公民社团、行业协会、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等在处理内部事务、进行自我管理时,也应当养成平等讨论、自由投票、公平竞争的习惯。如果国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这种习惯,那么他们在参与较高层面的政治活动时,能否积极、理性、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就颇值得怀疑了。
  不过有一个令人乐观的趋势是:知识时代和网络时代的来临,使得民主实践日常化、生活化的可能性大为增强。托克维尔曾经说:“从脑力劳动成为力量和财富的源泉之后,每一科学发明,每一新的知识,每一新的思想,都应被视为人民行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诗才、口才、记忆力、心灵美、想象力、思考力――上天随意降下的这一切资质,都在促进民主。”托克维尔提到“科学发明”和民众的“诗才”、“口才”都在促进民主,这让我想到“彭水诗案”,想到国内活跃的网络议政现象。随着中国民智的提升和民主实践的日常化、生活化,优质的民主一定会在中国逐步建立起来。
  
  对“民主乱象”要作具体分析
  
  在政治发展过程的初始阶段,劣质民主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国内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民主乱象”的嘲讽声音也比较多。我不认为这很厚道和明智:首先,我们不能嘲笑跌跌撞撞走在我们前面探路的人;其次,对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乱象”要作具体分析。
  总有一些干扰因素使政治发展进程出现失范、失序。例如,转轨国家的社会动荡不能完全归咎于民主制度本身,旧制度下严重的官僚体制、特权体制、对社会的钳制和压抑、人治大于法治等等弊端具有极强的“放射性”,有一个比较长的半衰期,从而使转轨过程出现了较严重的颠簸。又如中国台湾与韩国相比,韩国把“南北问题”控制得比较好,结果其民主政治的运作较少受到偏激情绪的干扰;而中国台湾的族群问题、“统独”问题常随着重要选举临近而高度发酵,从而使民主政治的运作出现了较大的动荡和失序。
  在不少发展中国家,前现代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传统使政治“泛伦理化”了,宗教、族群、家族、恩从关系等种种因素消解了现代政治制度的严肃性。而过去长期的专制统治所孕育的腐败和金钱政治风气所余留的强劲惯性,也使得转型期的选举既不公平也不自由,选举不能有效表达民意,反而成了权钱交易的方便通道。
  上述情况都是事实。
  自由选举、代议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蜕变与被扭曲,一个重要原因是自主、稳健的公民社会和成熟的反对派的缺席,但要它们马上出现,也是不现实的。
  一般而言,民主会出问题,选举会有漏洞,但这些问题和漏洞远比不民主的制度已经导致的或累积到未来爆发的灾难要好得多。更何况,生疏、波动的民主实践当中也不乏一些进步,一些转机。
  2004年的印尼成为全世界的一个焦 点。作为全世界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相继平静地实现了国会全面直选和第一次总统直选,享有选举权的1.5亿印尼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履行了自己的政治权利。选举的整个过程也是有序、和平的,失败的一方并没有试图用暴力或权术来“纠正”或抵制选举结果。过去的强人政权有怕输的心理障碍,更有输了选举用刺刀来纠正“赛果”的“习惯”,这样的事情,大概在今后的印尼是很难发生了。
  为了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印尼还主动邀请多个国际国内的非政府组织来监督选举过程。印尼选举法还规定,投票日前3天是“安静期”,候选人不准再搞竞选拉票的活动,以便选民从激烈的选战气氛中冷静下来,有一个理性考虑的时间。而中国台湾的领导人选举,到投票日前一天还在搞狂热的竞选冲刺,以至于还搞出来一个“3?19枪击事件”。这说明尽管还存在许多不足,但印尼的政治转型已经在朝着稳健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印尼的各级议会选举中,印尼华人政党也派出候选人并取得不错的成绩。海外各国的华人积极参政,是他们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重要途径,而这也要感谢当地国家的自由选举制度。印尼华人参政党“大同党”的创始人之一余麦风曾对笔者谈起他以古稀之年参与竞选活动的体验――要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拜访选民,还要认真回答选民们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竞选虽然很辛苦,但是,作为印尼华人的一员,很有成就感,很有自豪感,也很有踏实感。余先生相信印尼华人在一个比较民主的体制下的出路会比过去好。
  当然,选举只是一个国家扩大政治参与的众多形式中的一种;同时选举中的一些负面情况也值得反思和改进。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也不可能“一选就灵”。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人民的政治参与度低和普遍的政治冷漠同样也非常危险,因为这样只能使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积聚起来而得不到处理,民众的自治、自律、参政能力也得不到锻炼,那么在通向未来的航路上,就有可能潜伏着巨大、难测、难以控制的超级风险。
  民主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它的作用既不必过分夸大,但也不必刻意贬低。亨廷顿曾说:“民主并不意味着问题必将得到解决,但它意味着统治者可以被更换。”根据联合国《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在全球近200个国家中,有140个实行了自由的多党选举,这些国家的人口接近40亿,显示出一个强大的时代潮流。不过民主制度也确实需要有一个成熟、理性的公民社会作为支撑,否则就有可能被滥用。一个民主的社会,总是比一套民主的制度要来得慢一些。在观察或研究社会转型课题时,人们往往关注民主制度的引进和设计,但较少关注如何培养一个民主社会的问题,而民主作为一种公共生活方式不仅应在政府和制度层面确立起来,也应在民间层面确立起来,在“你我”层面确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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