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华学校财务【陈育华:联合国财务官为狗请命】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到朝鲜代表处,身为高级财务官的陈育华负责联合国援助项目的款项使用和监督,他从来都认为,不管国际还是国内,只要某一个规章缺乏合理性,主管单位都应该虚心改正,任何款项的花费明细也应该透明化,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在养犬费的问题上,他发现现实远比他想象的复杂。
  
  一顶印有联合国标志的帆布帽子已经磨损得接缝处开线了,陈育华在每一个公开场合还坚持戴着,虽然2001年退休后,他就跟联合国没有关系了。
  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到朝鲜代表处,身为高级财务官的陈育华负责联合国援助项目的款项使用和监督,他从来都认为,不管国际还是国内,只要某一个规章缺乏合理性,主管单位都应该虚心改正,任何款项的花费明细也应该透明化,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然而,当他的巴吉度犬超过了北京市禁养身高35厘米以上大型犬的规定、他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养犬费使用情况遭拒而信访、走访、直至上诉时,陈育华开始觉得,现实远比他想象的复杂。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2002年,陈育华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退休。此前曾履职外经委、经贸部,工作了40个年头的他满心希望地要过一过与世无争、尽享天伦的生活了。儿子看他独自寂寞,就把自己的一条巴吉度犬送给他养。
  与狗为伴的陈育华过上了期望中宁静安逸的日子,直到2003年7月10日,两个警察的造访,让他的生活顿起波澜。
  “车库里的狗是不是你的,有人举报你的狗太大,不符合35厘米的规定,如果新规定还是35厘米的话,你必须处理掉,否则我们就要带走。”陈育华转述警察当时跟他说的话,“我当时才知道有35厘米的限制。”陈育华说道,他的狗虽然温顺、没有攻击力,但显然45厘米的身高不符合1995年出台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
  没有多说一句话,他送走了警察,即刻就给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写了一封信:“我们这地方离北六环3公里,几年里出过5宗命案,我没有埋怨政府的治安状况差,你管我养狗大小干什么。6月份旁边的小区一个晚上毒死了14条狗,这是犯罪行为,是给北京市政府抹黑,应该立案管一管。”陈育华直陈自己的主张。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很快派人来了,办公室主任和治安支队的科长很客气地把他请到了平西府派出所了解情况,但并没有提狗的问题,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他有什么事就打电话,倒是陈育华不好意思地主动“坦白”:自己的狗超过了限制。“执法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嘛。”对方给他这样的回答。
  “人性化执法”的承诺确保了陈育华的狗是个“例外”,即使新规定仍是35厘米,它也不会被“处理”。然而,他开始对35厘米产生质疑了:“狗是人类的朋友,是公民的非物质财产,对很多人来说更是家庭的一分子。我养大狗小狗黑狗白狗是自己的权利,只要不侵犯别人就好。为什么限制在35厘米以下,必须讲出道理来。”陈育华说,养了狗以后,他觉得身体变好了,已经有六七年没有报销医药费。
  当年10月,北京市新的养犬规定开始施行了,仍以35厘米为限。陈育华所住的小区人心惶惶,养着大型犬的朋友来找他诉苦,陈育华看到一个曾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教授为了狗而忐忑不安,他心里又不平静了。除了35厘米的限制,他开始关心别的问题。
  11月,在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一封公开信中,他这样写到:“41种烈性犬及凡是身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一律禁养的规定缺乏社会公信力,养犬费不能专款专用严重违背了养犬人的意愿,也违背了社会公德。”“我连着写过4封信,前面两封的回复是还需要研究,后面两封就没有答复了。”陈育华说。
  与此同时,他开始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公安局、农业局信访、走访,互相推诿的局面却让他失望。“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了”,陈育华决定“一管到底”。
  2005年6月27日,他来到了农业部,“你们应该通过专家的论证才能规定犬种是否烈性,为什么要限制,应该给老百姓一个交代。”陈育华质问,接待他的处长却很客气地推掉了:“如果农业部来做,肯定会请专家。但这是地方政府的事情,我们没有权限管。”
  公安部接待他的是个职务不低的资深警监,态度仍然客气:“部长有空的话我们会给他汇报,建议你去找全国人大。”陈育华觉得对方的提醒很多余:“其实我自己本来就是这样安排的,6月27日上午去农业部,6月28日上午去公安部,按程序从公安部下来,下午就该找人大了。”从东单到陶然亭,天很热,等了快两个小时全国人大信访办才上班,这回接待他的是个保安,看了他投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行政不作为的材料,以没有地方法院判决书就不能上访为由,拦住了他。陈育华着急地辩解到:“我的情况不是这个类型。”但保安就是不让他进去,争吵在所难免。保安队长有点看不过去,要帮他拿登记单。此时,从早上一直饿着肚子、在门口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的陈育华只觉得窝火:“你现在给我拿我也不要了。”
  他决定到人大会堂去碰碰运气,按他的经验,在那里值班的官级别都不低。值班人员问他怎么不到信访办去,他仍为刚才遭到阻拦而愤愤不平:“我就是从那边回来的,工作人员不接待,要是其他地方的老百姓千里迢迢地跑来,都被保安打发了,矛盾得不到解决,会产生多大的问题。”值班人员于是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他找人大法制局的副局长,联系得很顺利,副局长接待了他,承诺会跟北京市打招呼。信访就这样暂时告一段落。
  “我作为负责任的公民,从信访、上访、走访,符合程序,本来想要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了,但是知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出台,才缓了下来。”陈育华说自己过去、现在都对这个条例抱有信心,“这个条例是我们国家的一大进步,只是很可惜,基础性的制度跟不上,使它的实质作用大打折扣。”
  上访遭遇的挫折并没有浇冷维权的热情,陈育华跟其他动物保护协会一起组织了“北京41种大型犬烈性与否论坛”、参与养狗俱乐部的慈善年会、在宠物公园举办了“构建社区和谐养犬环境研讨会”,“其实根本没有讨论的意义,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以35厘米为限,我们只是要给北京市公安局施加压力,同时让养狗人自律,给他们培训,教他们如何把狗管好。”陈育华说,这本来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在他看来,养犬费就应该用于建立犬只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机制、救助流浪动物、对犬只埋植芯片实施跟踪管理、培训养犬协管员、监督指导文明养犬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打一针狂犬疫苗,就“再也不露面了”。“去年北京登记的狗有80多万条,收了2亿多,就打了一针狂犬疫苗,按业内人士的讲法,才25块,那其他的钱哪里去了。”陈育华觉得有必要把这个情况公之于众。   “养犬缴费人有权要求政府对规费收支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西方的做法,审计机构只有独立,才会有职业性可言,而我们国家缺少独立的审计机构,就像国家审计署刚开始公布各部委的财政收支状况的时候,一开始我们很激动,第二次公布的时候,会有点感动,再公布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动了。”陈育华认为,正是独立审计机构的缺失,使得养犬费的所用之处得不到及时、明晰的公开。回想在联合国工作时,他不仅要监督援助款项的使用,还要时时受到别人的监督。
  
  “窝囊”的原告
  
  2008年5月4日,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执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陈育华从2007年该条例通过就开始等这一天。早上6点多他就起床了,从小汤山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赶到北京市公安局,离上班还有段时间,他就坐在会议室里耐心地等候,心里一边揣测:“应该会有个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开信息吧。”半个多小时后,接待人员匆匆忙忙地来了,令他微微失望的是,还是他曾经碰过壁的信访办公室负责。不过,失望很快就被“融洽的气氛”冲淡了,“他们说,我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以后,北京公安系统接待的第一人。”陈育华略显自豪地说。接待的人对他表示了感谢,临走时信访办的领导还跟他握手告别。他填写了申请表,要求公开北京市历年所收养犬服务费的收入,分区、分标准犬只的明细汇总以及历年的支出情况,觉得还不够清楚,又把自己写的一份材料附在了后面。临走时,还不忘跟接待的警察调侃几句:“如果你们深入调查的话,没准会发现你们自己的奖金也是从里面出的。”
  过了14天,陈育华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在电话里听到对方要延期回复的时候,陈育华很客气地表示了理解。但他心里却有自己的判断:“你们做假账还要一定的时间呢。…‘识破”了对方拖延时间的目的后,他决定抢先一步做好准备,于是托审计署的朋友找了两家有资信的会计事务所,等北京公安局的账目一到,就马上进行评估。又是15个工作日之后,陈育华等来的却不是他想象中的财务报告,而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经查,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畴,建议向市或区县财政机关咨询。…‘这上面的公章明明就是北京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的,怎么能跟他们没有关系呢?”陈育华拿出两张票据复印件,用手指敲打着上面的印章。他联系好的两家会计事务所,也没有用武之地了。
  此前的上诉念头只能重新捡起,他找了律师帮忙起草上诉信,要求撤销北京市公安局作出的《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判令北京市公安局就原告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赔礼道歉。东城区法院虽然受理了,但并不立案。他又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我这个原告当得好窝囊,古代还能够对簿公堂呢,我两次状告,却连法官和被告的面都见不到。”陈育华觉得自己的信息权和监督权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他不得已来到公安部上访,举报北京市公安局隐匿养犬管理服务费收支,违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开始不接待,他们说不受理关于信息公开的上访,我说不是信息公开,而是投诉在要求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北京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陈育华一再向对方表明,他是来投诉的。“过了一会,来了个年轻人,我问什么地方接待,他说不知道,连登记单都不给我,门也不让进,还动手推我。”陈育华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原本存留的那一点点幻想,也没有了。
  他起草了一份材料,请律师发给了公安部,“第一,把凡是身高超过35厘米的成年犬一律实行禁养和限养,把世界上许多聪明,温顺、与人友善的优良品种如金毛、拉布拉多、苏格兰牧羊犬、哈士奇等排除在外,这是一刀切的行为;第二,只要遵守养犬公德,养一只犬还是多只犬是公民的选择,只要其经济来源合法,凭什么要限制?北京市至今也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到底全市该有多少人和多少犬才是最优化,到时才有资格谈论数量的控制问题;第三,缴纳管理服务费是养犬人的义务,但所缴纳的狗费,应保证全数用于养犬管理服务上,养犬缴费属公共定向资源,公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程序正义比事实正义更重要”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某一天,具体时间陈育华已经记不清了,他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工作没多久,总部派来的审计人员突然来到了驻华代表处,“突袭”抽查办公室所有的单据和支付凭证,陈育华马上就到库房去拿账目,等他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审计人员的手里拿着秒表计时,虽然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但从神情来看,陈育华觉得对方很满意。1997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各国代表处的财务进行了审核,陈育华领导的驻华代表处财务团队得到了最高分。
  2006年初,已经退休的陈育华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临时聘请为特别顾问,参与联合国所援助的GEF湿地项目调查。一名北欧的专家举报中国湿地项目在人员招聘、财务管理和设备采购方面存在问题,联合国接到举报后很重视,开发计划署的最高领导立刻以机密的形式转给了驻华代表处的一把手,再由驻华代表处在每周的高级官员例会上通报。驻华代表处接到通报后,由于陈育华的经验和资历,委托他以特别顾问的身份进行调查,陈育华即刻到项目主管单位国家林业局了解情况。“按照惯例,联合国接到举报后,要对项目的凭证进行抽查,找工作人员谈话,还要找专家咨询。”调查结束后,他立刻做了一份陈述报告上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后只用了一周时间。
  “这也是一种信访,但是联合国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程序正义比事实正义更重要。”陈育华拿出抽完的烟盒里废弃的锡纸,念了一段从报纸上抄下来的摘要:“法律首先要管的应当是政府官员和警察,其次才是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所谓的加强法治,首先应当从制度上约束和限制政府官员的权力,防止统治者和执法者无法无天。”一厚摞锡纸被他撸得很平整,用小夹子夹起来,上面的记录全是他平时的阅读和思考。
  为联合国工作,陈育华最大的感受是尊重,“不像在中国,上报了没人理你。”在信访和走访中不断失望的陈育华觉得落差太大。“有一年联合国秘书长来华访问时看望驻华代表处的雇员,我的车停在前院,提前来安排的工作人员说,Mr.Chen,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不能把车停到后院去。”陈育华特别在“Mr.Chen”和“不介意”上加重了语调。
  陈育华喜欢在网上发帖,开始时用实名,后来就用“拉拉爷爷”这个网名了。“我现在有两条狗,大的叫拉拉,小区里的小孩子都很喜欢,有一次一个两岁多的小孩跑过来跟它玩,但他不知道怎么称呼我,就叫我拉拉爷爷,他爷爷奶奶听了很不好意思,怎么能把人和狗连在一起呢,但是我特别喜欢。”
  “拉拉爷爷”在全国各地都有粉丝,去外地的时候总要和他们聚一聚,“我的粉丝叫‘拉面’”,他有点得意地笑了。
  2008年12月,因参加2006年北京养犬人游行示威事件而被抓的黄勇案二审开庭后,陈育华又忙起来了。他以公民代理辩护人的身份替黄勇进行辩护。黄勇的遭遇让他觉得自己之前的冷遇不算什么了。“黄勇是有公职的,把人家开除了之后,就说人家是无业游民。黄勇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缓刑期已经完了,但是找不到好工作。”陈育华有点感伤地说,“他原来的工作挺好的,一个月五六千。”
  信访、上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陈育华决定要申请游行示威了,准备发给有关部门的《关于不可撤回择日举行静坐抗议示威的告知》早已起草好。2009年底,小孙女的出生,却让他这个想法不得不搁置。陈育华现在常常关机、再也不挂在网上发帖了,他住到了儿子家里,当起了不离保姆左右的“二保姆”,被迫与他的狗分开,交给小区附近的一个朋友照管。每天早上五六点多、晚上七八点后,趁着儿子儿媳在家的时候,他才能出去遛遛狗,给它们送点吃的。只有在亲人那里,陈育华才能暂时忘记那漫长而又不愉快的上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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