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可以“民主战科学”吗|食品安全战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在许多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上,许多人也相信“群众的眼睛”。从碘盐到面粉增白剂,卫生部经常被“群众呼声”弄得狼狈不堪。通过“民意”来决定面粉增白剂的去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说网上投票的结果是九成以上的“民意”赞成禁用。
  用“民意”来代替“科学结论”作为立法依据,并非中国的独创。在1969年之前,糖精和甜蜜素是美国广泛使用的两种甜味剂。后来有研究发现甜蜜素能增加老鼠的致癌风险,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就禁止了它的使用。此事没有引起什么反对。但是,1977年,一项研究显示糖精会导致大鼠患上膀胱癌。加拿大迅即禁止了糖精的使用,而美国准备跟进。从“科学决策”的角度说,FDA当时做出这个决策是“正确”的。糖精行业当然不希望这个提案能够通过,于是积极开展“群众运动”来反对FDA。他们不认可动物研究的结论,认为糖精是否安全已经被人们的“实践”检验过了。更重要的是,他们以公众权利为诉求,反对由政府来决定消费者吃什么――美国公众对于政府权力过大非常关注,这一诉求也就很容易得到认同。此外,糖精是当时唯一的甜味剂,被禁的话将导致糖尿病人无法吃甜食了,而那些希望通过“低糖饮食”来减肥的人也将大受影响。那时候的美国电视和新闻媒体已经相当普及,这一鼓动也就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方面,大量消费者写信抗议――据披露,国会在一周的时间内收到了一百多万封反对FDA的信;另一方面,人们囤积糖精,“用钱投票”――糖精的销售量疯狂增长。国会自然也就“顺应民意”否决了FDA的提案,改为在含糖精食品上加上警告信息,同时给了两年的“缓冲期”来收集更多科学证据。不过,两年之后也没有“定论”,于是又延期,这样一直到了2000年。这时,已有充分研究证实那项大鼠研究的结果与人体无关,而糖精也最终被认定为“安全无害”。
  这个例子戏剧性地以民意“完胜”科学而告终,不过我们也可以找到完全相反的例子――“反应停”。“反应停”是一种能够有效减轻孕妇呕吐的药物,1960年申请在美国上市。FDA负责药物审查的弗朗西斯•凯尔西拒绝通过,因为有文献怀疑它有神经毒性,他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安全检测。实际上,在此前此后的几年中,这种药在四十多个国家被批准上市了,也并没有发生明显的问题。弗朗西斯•凯尔西也就受到了不小的压力。所幸那时候的信息传播渠道不够发达,也没有人像后来的糖精行业去“发动群众”。否则,那些饱受晨吐之苦的孕妇们,会不会要求跟其他国家孕妇们一样拥有“选择权”?实际上,虽然没有被批准,还是有很多人通过参与临床试验的途径取得了这种药物。1961年,发现一种俗称“海豚儿”的胎儿畸形就是由“反应停”导致的。估计受害者有上万人甚至更多,而美国基本上幸免于难。虽然此事有点歪打正着,但是让美国人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性的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催生了美国现在实行的繁琐漫长的新药申请程序。
  绝大多数人都喜欢自己做决定。依据“民意”来制定的公共卫生政策,会比专业人士的独立结论更靠谱吗?
  (作者系科学松鼠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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