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主改革是世界人权史上光辉的一页|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到现在半个世纪了。民主改革后,西藏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生产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达赖集团及西方反华势力却利用民主改革问题诋毁和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治藏政策。西藏要不要进行民主改革呢?改革触动了谁的利益、维护了谁的人权?改革是怎样进行的?改革的结果如何?藏族有句谚语:“口说是水泡,实做是黄金。”意思是口里说得再好也没有用,还要用事实来说话。
  
  西藏要不要进行改革?
  
  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关于旧西藏的社会形态,1904年到过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有详细的记载:“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埃德蒙?坎德勒说:“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据统计,民主改革前,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13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美国藏学家梅?戈尔斯坦深刻地指出,“在西藏,社会和政府奠基于宗教目标与行为凌驾一切的价值系统之上”。“宗教的权力和特权及大寺院在阻挠进步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还说,宗教和寺院集团是“西藏社会进步的沉重桎梏”,“正是由于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领执掌政教大权这一因素,导致西藏丧失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形势的能力”。
  旧西藏的“差”是一个包括徭役、赋税、地租等在内的差税总称。除了差役之外,还有几十种上百种各种名目的苛税。高利贷是西藏三大领主剥削农奴的重要手段,借钱的利息是10%、20%甚至30%,借粮的利息是借四还五或借五还六。法国旅行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农奴的债务有子孙债和连保债。子孙债,几辈人也还不清。连保债是一户借债,数户作保。根据调查,民主改革前西藏有80-90%的农奴欠债,其中有30-40%的户欠是子孙债。有的子孙债已经还了120多年的历史,还是代代还不清。
  农奴和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和政治地位。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视为私有财产随意进行买卖、转让、赠送、抵押和交换。不是同一农奴主的男女农奴结婚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的子女生而注定终身为农奴。农奴主可以把他们当作私有财产一样赠送、转让、抵押或出卖。有的甚至被转让、出卖过多次。
  旧西藏的法典,把人分为三等九级。下等人触犯了上等人就要处以刑罚。法典还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命价也有高低不同”,上等上级的人的命价为与尸体等量的黄金,下等下级的人的命价仅为一根草绳。达赖喇嘛也不能尊奉“普度众生”的宗旨,竭力维护三大领主的私欲,存在着严重的阶级歧视。就是在宗教节日和活动中,达赖喇嘛对朝拜者的祝福也是等级分明。对大官吏、大贵族用双手摸顶,对中等官员只用一只手摸顶,对小贵族用两根手指,对平民百姓只用一条牛尾巴制成的拂尘,或用一条丝穗在头上拂扫一下,甚至是用一根木条系一红丝带,由朝拜者排队按顺序弯腰用头部去碰一下,也就算是摸顶接受了赐福。
  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五世达赖喇嘛曾下过一道指令:“拉日孜巴的百姓听我的命令,……如果你们企图找自由、找舒服,我已经授权拉日孜巴对你们施行砍手、砍脚、挖眼、打、杀。”这道命令后来多次被当权者重申。再看一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着的20世纪50年代初负责达赖宗教事务的官员给热不典头目的信件:“为了给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张,望立即送来。”这就是那些流亡的西藏农奴主所鼓吹的“最神圣、最美妙的制度”;这就是一些不了解真相的外国人所想象的最后一个“香格里拉”。
  大量事实证明,到20世纪中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已经走到了尽头。东嘎?洛桑赤列活佛在《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书中这样描述当时的状况:“西藏地方广大农牧区的农奴反抗和逃亡的事件也逐年增多,许多原先村落繁盛的地区变得荒凉颓败,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也像油尽的灯火一样走向没落。”阿沛?阿旺晋美先生留下了两份关于那个时期的记载。一份是回顾20世纪40年代与一些朋友的感受:“大家认为照老样子下去,过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将毁灭。”另一份是1950年9月他在昌都向噶厦政府电告当地人的疾苦:“这里的宗内仅有七八户人家还有糌粑,其余全以食无根为生,乞丐成群,景象凄凉。”
  
  西藏的民主改革历程是怎样走过来的?
  
  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以前,西藏地方曾尝试着改革。先后有张荫棠、联豫的新政、十三达赖喇嘛和“西藏革命党”改革。但相继以失败告终。这就反映了西藏社会发展走投无路之际寻找解脱的某种努力。也证明,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修复功能。中国共产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领导西藏人民进行民主改 革。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着手筹划解决西藏问题时,“改革”就是其中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就已经明确“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之。”1952年4月6日中央指示:“我们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1955年随同达赖喇嘛进京的噶伦索康?旺清格勒和副经师赤江?罗桑益西在返藏途中,到西康一带鼓动当地上层反对改革,煽动武装叛乱。1956年春夏西藏的社会局势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中央立即于当年秋季决定西藏“六年不改”(从1957年算起),六年以后是否改革视情况而定。在经历了和平解放的斗争、调整对外关系、加强祖国与西藏的联系、成立筹委会、进行局部叛乱与反叛乱的斗争之后,到1959年前,中国共产党主要进行的工作是团结上层,力图在不发生剧烈社会动荡的情况下创造有利于改革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而对封建农奴制度基本上未予变动。但是改革必须在适宜的时候进行。
  如果不发生叛乱,民主改革也一定会发生,只是会推迟若干年。但自1956年开始从邻省藏区发生叛乱并波及区内,受到西藏上层的支持,7月扩大到昌都地区;达赖在1956年底到次年初出访印度期间受到分裂势力的鼓动,思想上产生了重大动摇;1957年夏开始,由于达赖和噶厦中分裂分子的暗中支持,“四水六岗”组织的活动有恃无恐,到1959年2月已经十分嚣张。叛乱武装当时已经包围了泽当、丁青、扎木等重要城镇,并在此前进行多次武装叛乱活动。1959年3月10日西藏全面武装叛乱的发生迅速加快了西藏社会变化的进程和节奏。在这种情况下,驻藏人民解放军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叛乱。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在西藏全区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民主改革运动,一举摧毁了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做主的权利。
  实践证明,帝国主义势力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西藏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最大障碍。政教合一的上层建筑体系,使神高于一切,宗教无孔不入地深入到一切世俗领域。繁重的经济剥削,更使得西藏不可能产生新兴的产业、新兴的经济,广大生产者既没有这种自由,也没有这种可能,这就注定了在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下不可能自发地产生一个现代化社会,西藏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推翻整个封建农奴制度。
  
  改革的社会效果如何?
  
  民主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着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改革后,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
  ――解放农奴和奴隶。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下令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西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开展了群众性的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运动,宣布解放农奴和奴隶,废除人身依附关系,废除农奴主放给劳动人民的高利贷债务。百万农奴和奴隶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新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农奴主的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他们的劳动果实从此归自己所有,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
  ――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克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农奴和奴隶共分得土地280多万克,人均约3.5克多。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劳动热情,从而极大地促进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了西藏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0%。
  ――废除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旧西藏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达赖喇嘛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原西藏地方政府实行僧俗官员双轨制,僧官地位高于俗官。寺院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享有一系列特权。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实行政教完全分离。一方面,在民主改革中,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喇嘛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喇嘛。尼姑的自由和喇嘛、尼姑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另一方面,通过改革,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喇嘛、尼姑的生活和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喇嘛、尼姑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实行政教分离既有效地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逐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主改革使得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成了西藏的主人,也使得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做主的权利。他们踊跃参加选举,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乡、县、自治区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一大批翻身农奴和奴隶担任了自治区各级领导干部。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西藏自治区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行,从制度上保障了西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保障了藏族人民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自治权利。
  
  从世界范围内看西藏农奴制度的废除
  
  从17世纪开始,欧洲、美洲等许多国家和民族中,封建专制制度和奴隶制度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权所取代。据不完全统计,现代的世界人权保障文书已有100多个,在世界性人权约法、区域性人权约法和具体人权约法中,都有涉及人身权利、废除奴隶制和与奴隶制相类似的社会制度的宣言、公约和宪章多个。国际人权约法中关于废除奴隶制度的规定,也足以说明废除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必要性和正义性。
  废除奴役制度、解放奴隶的斗争史是人类历史的重要 内容之一。从世界、地区和一个国家涉及到的废除奴役制进行的流血斗争可以看出,废除一切奴役制度,不管是奴隶制、农奴制和殖民主义者占领殖民地后形成的奴役制度。都是为争取人类的平等权利的正义斗争,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民主改革,是划分西藏历史时代的标志。西藏民族的解放,归根到底,是作为藏族主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奴和奴隶的解放。西藏发生的沧桑巨变中,最根本、最深刻的变化是广大的藏族劳动人民由农奴和奴隶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民主政权根植于西藏大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西藏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不断壮大的民族干部队伍是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保证;西藏经济建设迅速发展,西藏人民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广大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真正实现,藏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扬等。大量事实充分说明,西藏的人权事业在不断进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为保障和促进西藏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西藏人民今天享有的人权是旧西藏无法比拟的。
  西藏民主改革处处是从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处为西藏人民的彻底解放着想。因此,完全可以说,中国政府实行的民族政策是最平等的,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西藏人民谋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自己的领土西藏对尚存的封建农奴制度实施社会变革,进行这种变革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早已完成,完全合乎世界进步的潮流,是帮助西藏人民获得基本人权,促进西藏社会进步、繁荣,步入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民主改革是西藏社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封建农奴制的废除顺应了世界进步的潮流、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
  
  达赖喇嘛为什么要反对和否定民主改革?
  
  近年来,一些流亡海外的原本残酷剥夺西藏广大人民人身权利的大农奴主,在外国反华势力支持下,装扮成所谓的“人权卫士”,攻击西藏的民主改革。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达赖集团及其支持者,之所以反对和否定民主改革,就是要维护和恢复其“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妄图恢复他们失去的昔日“天堂”。
  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利用西藏的民主改革做文章,实质是不甘心退出历史的舞台。之所以反对和否定民主改革的实质,还是要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现世达赖喇嘛是依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活佛转世而拥有其封号和地位的。1954年,他曾作为西藏地方的代表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会议,并当选为副委员长。那时他不仅有资格代表西藏人民参政,而且拥有国家领导人的地位。然而,为了“西藏独立”的幻想,他放弃了人民给予他的权利,也背弃了历世达赖喇嘛爱国的传统,成为一个“政治流亡者”。达赖喇嘛是当今世界上“神权”、“君权”政治的头号代表性人物,居然也居心叵测地“倡导”、“推崇”西方民主、民权政治,这是一种奇怪的“政治现象”。无论达赖喇嘛是否愿意承认,他在国外的40多年已经彻底地沦落为西藏分裂主义势力的头目,他没有为广大西藏农奴和奴隶的彻底翻身解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发展建设做一点贡献,他不再具有代表西藏广大人民的资格,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西藏有句谚语:“尽管乌鸦在叫,骏马照样奔跑!”伟大的民主改革,开创了西藏历史的新纪元,使西藏社会跨越几个世纪一跃而成为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劳动人民获得了政治经济解放。民主改革50年以来,西藏跨越的每一步都是那么坚定有力,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谱写了新的篇章。
  
  (责任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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