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态度不好原因分析 [东盟应对两次金融危机不同态度之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由于受到蔓延全球范围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东盟遭受到自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最大重创,东盟各成员国的经济普遍出现下滑。但令人欣慰的是东盟应对危机的态度却发生了明显变化。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东盟采取了一系列步骤积极协调区域内的合作。东盟各国在第十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一致同意采取果断措施,重建金融市场信心,确保金融市场持续稳定,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切实落实建设经济共同体的各项承诺。东盟国家领导人还积极促成了以东盟为主导的“10+3”等机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特别是2009年5月召开的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会议上,各国做出将于2009年底前完成筹建总值1200亿美元的区域外汇储备库的决定,这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东亚货币基金的雏形。这是东盟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方面取得的让世人刮目相看的重大成果。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了东盟应对金融危机态度的转变?笔者认为应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东盟层面制度化合作的不断完善
  
  经历了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东盟各国逐渐在实践中认识到加强东盟层面制度化合作的重要性。各国有识之士普遍认为,东盟自身松散的组织方式是东盟组织缺乏应对危机协调能力的主要问题,只有通过区域范围内更多的制度化安排才能逐步克服这一弊端。针对这些缺陷,十多年以来,东盟在强化区域制度化合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令人称道的积极进展。
  在2000年7月的第三十三届东盟外长上,各国一致同意设立“三驾马车”机制来处理区域范围的跨国危机。这是东盟在处理跨国危机方面推动制度化安排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东盟各国在推进区域制度化建设的决心。同年11月的第四次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东盟领导人一致同意将东盟国家视为一个经济体并在国际上采取整体行动,以提高东盟的竞争力和实现地区一体化。这次会议上还达成了一个对东盟区域制度化合作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安排,决定取消正式和非正式首脑会议之分,每年都召开一次东盟首脑会议。这一安排充分表明东盟各国对区域制度化合作的强烈愿望。
  在东盟第九次首脑会议上,东盟领导人签署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的宣言,这实际上向世人宣告了东盟各国正式开始了朝着建设“东盟共同体”的目标迈进的步伐,这是东盟制度化建设上的重要步骤。在此基础上,2005年12月东盟各国签署了有关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各国普遍希望能够通过东盟宪章的确立,将东盟从一个建立在松散框架下的组织,早日转变成为建立在宪章基础上的组织。2007年1月,宿务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关于加快到2015年建立东盟共同体宣言》中,决定到2015年建立包括东盟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在内的东盟共同体。同年召开的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上通过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东盟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为更好地推进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东盟将2008年定为“促进东盟经济共同体意识年”,并将采用“记分卡制度”来监督东盟经济共同体计划的实施。2008年8月在新加坡召开的第四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对“积分卡制度”取得的成绩给予积极评价,认为这是最适合的监督和规范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工具。随着《东盟宪章》的正式生效,作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的首脑会议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这是东盟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在2009年初的东盟首脑峰会上,东盟决定今后定期发布地区安全形势年度报告,尝试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内部政治与安全情况通报制”。东盟还将建立“纠纷警报系统”、设立“东盟海上论坛”等,进一步加强了区域范围应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协调与合作。
  这些东盟层面合作的制度化的建设,有效地推动和加深了东盟地区合作的开展,强化了东盟层面的制度性约束。东盟正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步骤,逐步构建遍及区域范围的制度化合作框架,形成了比较有效的应对区域范围跨国性危机的合作机制,为通向东盟共同体的道路打下了制度保障。
  
  东盟“不干涉”原则的部分突破
  
  东盟作为一个区域合作的平台,在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面前,既没有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也没有能够有效协调各国的行动。东盟的表现不仅遭到域内国家的诟病,也遭到来自域外的批评。各方普遍认为东盟没有尽到一个区域组织的责任,特别是其“不干涉”的原则已经不符合东盟组织发展的要求。“不干涉”原则一直是东盟维持区域合作的根本原则,在东盟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这一原则的弊端在金融危机面前暴露无遗,使东盟在危机面前根本无法充当区域协调者的角色。东盟的许多官员和学者普遍认为,这一原则已经不合时宜,应该放弃:但东盟成员国中坚持“不干涉”原则的声音仍然强烈。尽管各国对于是否继续坚持“不干涉原则”争论仍在进行,但在具体实践中,这一原则已经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在东盟区域合作的现实操作中,“不干涉”原则已经实现部分突破。其中典型案例之一就是在1999年3月的东盟财长会议上首次决定各国相互监督经济政策,这实际上是针对金融危机时有效协调各国经济政策而建立的一种监督制度,这本身已经超越了“不干涉”的原则。典型案例之二就是东盟的“三驾马车”机制。这一机制虽然继续将“不干涉”原则作为指导东盟区域合作的中心原则,但它事实上已经部分突破了“不干涉”原则,这是东盟政治安全合作走向“建设性干预”和“灵活接触”的有益尝试。“不干涉”原则的突破典型案例之三是东盟在缅甸的民主化进程问题上的反应,东盟的应对事实上已经明显违背了秉持的“不干涉”原则。2005年,缅甸迫于来自东盟的压力,被迫放弃了东盟轮值主席国的资格。2006年,受命作为东盟特使的马来西亚外长赛义德因未能获准会见缅甸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而表示不满,他认为缅甸军政府的做法妨碍了东盟的进程并使东盟蒙羞。东盟秘书长王景荣也明确指出,缅甸问题已经对东盟的信誉产生冲击,影响到东盟的整体形象。尤其是在2009年初召开的第十四届东盟峰会结束时发表的一个声明中,东盟竟然敦促缅甸释放政治犯,允许所有政党参加2010年的大选,这明显背离了“不干涉”基本原则。
  东盟在部分领域对“不干涉”原则的突破,实际上反映出东盟各国对以往教训的汲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如果仍然继续坚守“不干涉”原则,就无法快速有效地解决跨国性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也不利于东盟组织的发展与壮大。东盟“不干涉”原则的部分突破是东盟成员国积极推动区域合作的有益尝试,是对东盟各国原有的区域合作原则的一种发展创新,对处理未来的遍及区域范围的危机与矛盾奠定了基础。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的成功运行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的出现,实际上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直接催生的产物。在1997年的金融危机 中,美国以及西方一些国家也并没有像当时许多东南亚国家所期望的那样,采取有力的措施挽救各国面临的危机,而被寄予厚望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这次危机中的表现更是让东盟各国失望。与此同时,中国不让人民币贬值的承诺以及日本建立一个“亚洲货币基金组织”的提议,让整个东盟各国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东盟各国真正开始认识到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应更多地着眼于东亚地区,应积极构建与发展东盟与中日韩之间更为密切的制度化合作平台。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时代,东盟各国与中日韩之间已经形成了经济与安全上的紧密的相互依赖,构建一个能够融合东亚各国政府的合作机构,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就是东盟与中日韩非正式首脑会议启动的主要原因。在各方广泛讨论与协商基础上,确立了以东盟为主导的东亚合作模式,即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之间的“10+3”对话合作机制。为了体现出制度安排上的灵活性,各国一致同意将东亚首脑会议确定为非正式会议,达成的合作内容与原则对成员国不具有约束力。这一合作机制正是针对东亚地区的现状,采用渐进方式推进区域合作的有益尝试。
  首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7年12月在吉隆坡举行,重点讨论了21世纪的东亚前景、深化东亚地区经济联系和保持东亚地区经济稳定方面的合作等,这标志着“10+3”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在1998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东亚首脑非正式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表示要进一步拓展各个领域的合作,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通过这次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东亚国家进一步扩大了共识,增强了合作意识和克服金融危机的信心和决心。在2000年,根据《东亚合作联合声明》的精神,东亚各国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了重大步骤,分别召开了首次财长、经济部长会议和外长会议。在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上与会各国同意经过共同努力,推动东亚双边货币互换网络的建立。2004年11月在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各国一致同意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在东盟与中日韩推动下,2005年召开了第一届东亚峰会,但“10+3”机制仍是东亚合作的主要途径。在2009年10月召开的第四届东亚峰会上,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在此重申将“10+3”机制作为实现东亚共同体共同主要载体。
  在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下,每年均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的“10+3”合作机制取得了很大成绩,并且开始由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这一机制对推动东亚地区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合作应对区域范围跨国性的危机创立了制度化的平台。
  
  东盟区域认同意识的逐步增强
  
  东盟在经历了诸多跨国性危机之后,各国领导人普遍开始认识到加强区域合作以及强化区域认同意识的重要性。东盟各国开始有步骤地推进各国民众对东盟组织的认同,希望最终将东盟建成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地区组织。
  在东盟第十次首脑会议通过的《万象行动纲领》中制定了具体培养东盟区域认同意识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通过国家的通讯计划和教育课程,通过人与人之间在艺术、旅游和体育等方面的互动,特别是在年轻人中间,通过奖学金和交流语言学家来推广东盟语言的学习,使提升东盟意识与区域认同成为主流意识。为了实施这一计划,东盟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举办东盟电视新闻、东盟知识问答等。东盟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够增进人们对东盟的了解与认识,进而逐渐培养人们对东盟地区的认同感,也在区域内外突出彰显了东盟形象。2005年8月举行的东盟教育部长会议提出要加深东盟各国公民对本地区的历史、语言、文化的认同,增强培养东盟公民的“东盟意识”。按照一些东盟国家政要的说法,东盟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官僚和精英阶层,如果民众的“东盟意识”和认同度如果难有实质性提高,东盟内部凝聚力就难以增强。
  为了进一步增添东盟的特性,在2008年通过的《东盟宪章》中明确指出东盟应促进共同认同和一种归属感,明确了东盟的座右铭:“一个理想,一个特性,一个共同体。”并对东盟的盟旗、盟徽、盟歌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将每年8月8日确定为东盟日。东盟的对话国和有关国际组织须向东盟委派大使等。这些对于强化东盟意识具有标志性意义,增强了东盟组织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在第十四届东盟峰会开幕式上,首次演奏了东盟盟歌《东盟之路》,这是东盟各国建构文化共同体的重要步骤之一。在这次东盟首脑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要大力推广“东盟人”概念,增加各国人民对东盟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东盟各国首脑决定将举行一系列推广宣传活动,鼓励各国民众积极参加东盟一体化进程,鼓励各国官员和学者举行年度“两轨制”交流,从青少年开始逐步灌输“东盟人”的概念。
  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的十多年来,东盟区域认同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东盟组织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东盟各国民众的认同与拥护。这种心理层面的认同感对于促进区域范围的合作、增强东盟的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社会与文化共同体构建的基本内容,也是东盟共同体实现的关键所在,为东盟处理区域跨国性危机提供了心理上的认同基础。
  东盟在国际金融危机到来之时的应对态度与上次金融危机相比发生了明显变化,充分展示了东盟在应对突发性跨国危机的能力上的加强。东盟层面制度化合作框架的不断完善,使得东盟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东盟在“不干涉”原则上的部分突破增强了东盟应对区域范围跨国性危机的灵活性;“10+3”合作平台的创立与成功运行不仅强化了东盟的内部合作,也为东盟解决区域问题建构了一个更广阔的沟通平台;围绕这一进程相伴而生的东盟区域认同意识的强化,则是决定东盟组织未来能否成功发展的关键,是推进区域合作的心理认同基础。所有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东盟在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态度上的转变,这也是东盟作为一个地区性国际组织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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