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_艾冬梅VS王德显 透视中国竞技体育体制的弊端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中国竞技体育一向引以为豪的是它的“举国体制”,这种体制曾经缔造了前苏联和前东德的体育奇迹。在这种体制之下,运动员就像一个进入生产线的产品,受到极为严格的筛选、管理和锤炼,目标明确,按部就班。中国竞技体育已经取得的辉煌成就的确与这种体制密切相关,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人们的现实生活和思想已经而且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陈旧体制的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就是围绕中长跑教练王德显及其现役和退役弟子之间而展开的是非恩怨。
  
  师徒反目 对簿公堂
  
  2006年9月,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4名火车头马拉松队退役运动员将其昔日教练王德显以“侵占财产”罪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决王德显侵占罪,并承担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王德显返还原告(艾冬梅)人民币5万元,返还原告(郭萍)5.1万元。这是继孙英杰2005年底向王德显及相关部门讨要工资及奖金后,又一起与王德显有关的工资及奖金纠纷。
  2006年11月9日上午9时,艾冬梅和昔日队友郭萍、李娟起诉教练王德显侵吞财产案在北京海淀区复兴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然而,事件中心人物王德显并未出庭,代替他的是此前一直代表他说话的王和与律师张巨雷。
  法庭上,首先由艾冬梅一方提供证据,艾的律师提交了10份证据,其中还包括王德显另一名弟子――孙英杰的证词。
  孙英杰在证词中说明自己在队期间,曾经签署了大量单据,单据的具体内容王德显不让看,对签字内容也不知道,而且如果不签就会遭受暴力殴打。孙英杰还证实艾冬梅是在极不情愿的“暴力威胁”下签了大量单据。这一证词如果被法庭采信,将会对王德显手中最有力的证据――艾冬梅等人在队期间签署的营养费单据造成严重打击,从而动摇王德显一方在金钱使用上为自己辩护的理论基础。王德显一方也递交了自己的证据,里面也有火车头体协的证言。
  2006年11月27日,艾冬梅等人状告王德显一案再次开庭。主要是就新的证据进行交换,但原告方在法庭上提出了追加火车头体协为联合被告的诉讼请求。对此,艾冬梅等人的律师吕君表示是因为火车头体协在未经原告本人的授权之下,让王德显私自领取了本应该属于原告的工资、奖金,本身已经产生了过失。不仅如此,在原告方面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火车头体协还帮助王德显出具不真实的证据,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出面干涉,阻止证人出庭作证等,原告方考虑再三决定将火车头体协列入联合被告起诉。
  法庭上,原告方除了出具由火车头体协提供的艾冬梅等人工资证明等多项证据以外,最令人意外的一份证据就是孙英杰父亲的电话录音,内容主要是孙英杰父亲向原告透露火车头体协如何阻止孙英杰作证的情况。
  经过第二次开庭,案子变得有些复杂了。11月29日原告方表示,如果王德显有诚意,可以进行“和谈”,但不会同意被告方提出的先撤诉后和谈的要求。艾冬梅也向记者表示,确实可以和王德显谈谈,不过被告要拿出足够的诚意以及行动来:“我不会主动找他和谈的”,他必须“把我们的钱都归还给我们。”
  
  火车头体协――一个“特殊”的体育队伍
  
  被告王德显是火车头体协的田径教练,火车头体协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隶属于铁道部的行业体育协会,火车头体工队是其中负责竞技体育的体育工作队,目前下设摔跤、举重、田径等几支队伍,王德显所带领的中长跑队是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支。
  原告艾冬梅,25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依安镇人。从1995年起跟王德显练习中长跑,曾取得过1999年北京国际马拉松冠军、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冠军和千叶日本公路接力赛的冠军。其他两名原告郭萍、李娟都是在1995年11月和孙英杰同批进队,其间也参加了一些国际国内重要比赛。
  火车头体工队大院位于北京大兴区,这座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建筑如今已经相当破旧,平时训练的人不多。由于训练设施落后,教练们都带着自己的队员到更合适的地方训练去了。王德显是东北人,所以孙英杰她们主要的训练场地自然就放在了东北王德显的老家。
  教练员在队员小时候统管一切,充当家长的角色,有些教练员甚至将队员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打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2006年8月孙英杰因“挨打”出走之后,田径管理中心也不得不开始正视这种情况,中心主任罗超毅承认该现象具有普遍性,“中长跑运动存在教练员个体户现象,队伍会在一些偏远的地方训练,长此以往带来一些家长制的作风,对运动员不尊重,甚至打骂。”
  田管中心每年召集一次国家集训,集训期间,国家队只负责队员的吃住和比赛费用,运动员的工资仍由各自所属的地方队或行业协会队支付。国家队每名运动员都拥有一个专用账户,田管中心会把出场费、奖金、津贴等款项,打入队员的个人账户。但各地方队和体协发放的奖金就不清楚了,也可能教练在领自己奖金时,为了图方便顺便帮队员代领了,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场官司中,艾冬梅等三名队员追讨的正是她们在火车头体工队时的工资和奖金。
  
  
  中长跑运动员艾冬梅的遭遇
  
  艾冬梅等人从小就和以王德显为代表的运动队签了合同,如果她们背叛王教练离开的话,要给他10倍以上的“培养费”,她们根本掏不出这笔钱,于是只好继续跟着王德显训练。而在签任何合同、单据时,艾冬梅她们从来都不被告知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它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队里,我们一个月才100元零花钱,没有任何工资。有时候是两个月一给,只有在过年过节或者一些大的比赛的时候才领过三五百元钱。这些年来,500元以上的钱我只从队里拿过一次两万元,还是给我治疗脚伤的。”艾冬梅说,“我们曾在火车头体工队女子马拉松队训练了七八年,为国家取得不少成绩,但退役之后,王德显非但没有兑现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以及退役后分配工作的承诺,甚至连他曾经所说的,为我们保管的工资和奖金都以支付训练费及营养费为由拒绝归还。”
  2006年3月,艾冬梅等人曾前往火车头体工队询问退役后工作的事,无意中在体工队的会计室发现自己名下还有一张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农行卡。火车头体工队会计说,这张卡是她们每个月的训练费,卡早已发下去了,每个人都有。在查阅账单时,她们发现,虽然自己2003年退出体工队,但是这笔钱还是按期打入了农行的账号中。会计说,以前这些训练费是以现金形式发到教练手里,然后再由教练按队员训练情况分别发放到队员手里。为了防止教练私吞,2000年9月火车头将下发方式改成银行卡的形式。艾冬梅和郭萍在诉状中提到的5万元及5.1万元的数额,正是从其工商行工资存折及这张农行卡上计算得出的。她们说,那些钱是王德显拖欠她们的血汗钱。
  除了经济纠纷以外,最让艾冬梅和她的姐妹们痛苦的是,常年的训练给她们留下了一双“残脚”。
  “我现在看人就忍不住看她的脚,我可想穿凉鞋了……”本案原告之一、艾冬梅的队友郭萍说。由于在入队时骨骼发育尚未完全,再加上高强度的训练,她十个脚趾中的六个都已经严重错位。“从2001年起骨头开始慢慢变形,疼的时候打一针封闭,好了再练,疼了再打,最后脚烂透了,骨头变黑了……”郭萍说她现在站着或者走路半个小时就累得不行。
  郭萍谈了三个男朋友但是都“吹”了,“我谈过的朋友,他们都带我去看过脚,医生说,这女孩以后可能得坐轮椅,第二天他们就跟我说分手,现在的人很现实,也没什么不对,估计一辈子就这样了……”
  艾冬梅的情况比郭萍稍好,但她的双脚也已严重变形,她自己说可以站一个小时,目前也正在一家门诊接受接骨治疗。“但医生说最好的情况也只是维持现状不再恶化。”艾冬梅说。在两人的住处,除了拖鞋,就是阳台上晾着的看不出牌子的旅游鞋。
  艾冬梅14岁小学毕业后就入选火车头马拉松队,2003年退役。退役后,拥有“国际健将”称号的艾冬梅一天学都没上,就拿到了华东交大某专业的挂名本科学位。此后,为了找到工作,艾冬梅曾经学习过电脑,随后又在老家通过别人介绍卖手机,过了不久又来到北京打工,在柜台做销售鞋和衣服的导购。
  “但由于脚上有伤,每项工作都干不长,这几个工作加在一起赚了800块钱。”艾冬梅说。2005年,艾冬梅听说按照自己的资格,可以免费到另一所大学进修,但到那里一打听,还要交4000多元的学费,当时每月只拿800元工资的艾冬梅只好放弃了这个读书的念头。
  如今,艾冬梅和郭萍都处于无业状态,而从今年9月开始,火车头马拉松队发给她们的工资从每月800元毫无理由地消减了300元。
  艾冬梅2005年结婚,丈夫是她曾经的陪练,已退役,两人有一个6个月大的女儿。她丈夫在农村,没有稳定职业,收入也很低。
  在艾冬梅看来,王德显“给人印象挺仁慈的,但队员对他都很怵”,“他要是不把我逼到这一步,我也不会告他,毕竟没有他我也不会出这么多成绩。”艾冬梅表示,尽管8年里队员们都挨过打,但与王德显还是有师徒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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