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污染我们的家园] 我们的家园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在全世界66亿人口中,有13亿人口生活在中国地区,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与环境问题相伴而生的各种不均衡也在扩大。2007年世界环境日前夕,江苏省无锡市因太湖蓝藻引发公共饮用水危机在一夜之间让数百万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太湖蓝藻”事件看似偶然的危机其实隐藏着必然性,看似天灾的事件其实是人祸。
  目前,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环境污染源普查已全面启动。这次以国家的名义展开的调查,其目的就是要动用全国的力量,摸清我国环境污染的“家底”,搞清楚究竟是谁在污染我们的家园!
  
  “国情调童”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迅速上升,污染排放持续大幅增加,现有的环境统计已难以满足环境监测的需要。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万多家,纳入环境统计重点调查的企业只有8万家,通过重点调查测算的企业也只有30多万家。
  2006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年初起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担任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任副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发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随后,全国大部分地方政府已经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国务院下发的这个《通知》,是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的。《通知》明确表述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说,通过这次普查,我们可以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沉、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国家与地方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五”环境统计平台: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族环境保护意识。
  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对象和内容,包括排污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
  周生贤进一步解释说:国务院下发的《通知》已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均属普查对象。具体的普查内容包括一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的全部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二是以规模化的养殖场和在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沉等指标一三是以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四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运行状沉,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沉。试点先行,为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2008年1月4日10时,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举行。
  2007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对下一步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出了部署。曾培炎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普查工作与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污染排放情沉,提供翔实、全面的环境信息,提高监测监管能力,确保完成“十五”节能减排任务,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迅速上升,污染排放持续大幅增加,现有的环境统计已难以满足环境监测的需要。开展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的真实情况,有利于科学制定环境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很多没掌握的污染源”
  
  有些经营单位的行业属性不太好划分。好比说,一个豆腐加工点,到底是属于食品加工,还是属于服务行业呢?如果属于食品加工业,也属于重点污染源,但是豆腐加工过程来说,本身又不产生很多的污染物。
  据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介绍 按照部署,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6年第四季度至2007年年底,主要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普查方案、技术规范的编制和完善,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第二阶段从2008年初开始,全国各地组织开展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年底完成普查工作。第三阶段从2009年开始,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
  按照部署,2007年7月中旬,山西省太原市、重庆市渝北区等14个城区作为试点城市开展了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平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经验,我们要搞次大的普查,都要经过试点取得经验来全面铺开。另外,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了要先期试点,在全面普查,两步走的步骤。根据这个要求,在全国选择了四个地级市和十个区县,其中也包括一些县级市进行了污染源普查的试点。这些试点中有10个是试点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还有6个是试点农业源,但这其中有两个是交叉的,一共是14个试点单位。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被确立为试点之后,太原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环保、统计、工商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普查试点工作。从市局机关、监测中心站、监察支队、退休老专家中选聘14人担任市级普查试点指导员,1 5个调查区域也按上述方法选聘县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主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环保员,在校大学生和大企业的环保人员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将普查试点工作纳入今年全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的最重要、最紧迫任务之,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9个部门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界定职责、任务: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和多次专题会。各镇(街道、园区1、部分企业、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渝北区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普查试点的启动工作。渝北区农业局安排了2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启动经费。
  广东省珠每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区以辖区为单位,按照“谁管理、谁普查,谁审批谁普查,谁收费谁普查”的权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大学生、排污收费人员、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专职环保人员构成。珠海市先期安排10,5元作为试点工作启动资金,向市财政局申请的200多万试点普查经费也已到位。
  目前,试点工作已结束。14个试点地区调查各类污染源共计3万多个,基本实现了普查试点3项预期目的:摸索工作经验,验证技术规范和普查方法以及数据软件的可行性、适用性,探索普查组织动员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
  朱建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通过试点,我们主要试点整个模拟普查的全过程,包括成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做好经费预算,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对于污染源进行清查,然后填报污染源普查的表格,录入污染源普查的软件,模拟整个普查的全过程。唯一不足的在哪儿呢。由于排污系数测算有点慢,在试点过程中并没有得出每一个企业或者每一个普查对象污染物排放的数量。我们想等系数出来以后,我们再进一步进行验证。
  朱建平进一步介绍说,通过试点,我们验证了国务院部署这次污染源的普查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次试点我们发现很多原来没掌握的源。第二,通过试点发现国务院制定的方案,还有有关的表格和技术规定基本核清,但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修改完成以后,可以满足全面普查的要求,达到普查试点的目的。存在的问题在哪儿,一个通过试点来说,我们发现有些经营单位的行业属性不太好划分。好比说,一个面包房,到底是属于食品加工,还是属于服务行业呢?如果属于食品加工业,也属于重点污染源,但是从面色的加工过程来说,本身又不产生很多的污染物。简单的一个烤箱,用点面粉、鸡蛋、糖、油,经过烘烤就成为产品了,所以也没有污染物。从而我们对于原来准备确定重点污染源要进行详细调查的行业,又重新进行了分析和筛选,把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不是很大,污染物毒性不是很大的小行业,从重点工业源剔除出来。这样能够保证普查的质量,也能够减轻地方普查机构的工作压力。
  再一个我们通过试点以后,发现这次宣传的力度不够,因为好多的经营者和农户,对于污染源普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有些顾虑和疑虑。所以在试点以后,我们也加大了宣传力度,总的来说试点还是比较成功的。
  
  污染源“百万人大摸查”
  
  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8年新年过后,我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我国将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普查。
  2008年1月4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他再次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把普查污染源与健全环境统计体系、监测体系、评价体系结合起来,把普查数据汇总与成果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全面的环境信息。
  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周生贤对下一阶段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周密安排。他指出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务院《通知》要求和曾培炎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要求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是开展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质量的核查。各地要对本地普查准备工作进行次全面检查,切实做到人员、经费、任务和责任落实,各项技术准备到位。同时,各地要按规定尽快完成单位清查工作,于1月10日-25日对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质量进行核查。
  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国和各地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集中一段时间,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
  三是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普查员入户调查,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在两个月内,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力争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工作。
  四是强化数据审核,为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都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审核工作,要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从现场调查开始,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经过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等4个关口审查确认,之后才能进行数据录入。
  五是严格普查数据的填报和管理。为力求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排除各种人为干扰,所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有关工作人员都应解除思想顾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别于2008年4月和7月派出核查组,对普查表填报、数据审核阶段和普查数据录入、抽查阶段工作质量进行核查。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在采访国家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时了解到,这次污染源普查,国家总计大概要投入100万普查员,仅工业污染源就要普查150万家企业,中央已批准财政经费7,37亿元。这100万名普查员中,既有环保系统的技术人员、重点企业的技术员,也有大学生等临时聘用人员。普查数据将进行四个层次的核实,企业如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会依据《统计法》等进行处罚。更重要的是,科研人员将在普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行业的排污系数测算,并最终形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潘岳说,为确保普查结果的客观准确,我们构建了“前有普查,后有督察”的工作模式,一张围剿污染源的大网正在张开。
  
  “三不挂钩”
  
  面对有史以来动员规模最大、耗资最多的次污染源普查,环保总局的官员将它比喻为“长征”,而外界更愿意将它看做“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破题之作”。然而,这项浩大繁重的举国行动究竟由谁来督察。如何督察?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此问题回答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的是一套“三不挂钩”的工作 机制,这种工作机制将使普查数据更加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潘岳进一步介绍说,“三不挂钩”其一是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这一原则规定有效地防止了某些地方政府为政绩继而影响污染源普查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众所周知,“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就是节能减排的“揽子指标”,直接涉及到各级地方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而目标责任制考核涵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样也与领导们牵着骨头连着筋。如果污染,源普查与这两个“大盖帽”目标挂上钩,那么,很难说普查工作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干预,甚至有的地方上报数据要交由领导最后敲定,这样一来,其真实可靠可想而知。
  其二是不与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这一原则使环保部门作为直接从事普查的主体更加超脱,不受任何自身利益的左右。大家都知道,征收排污费既是对环境的欠量补偿,为污染源治理积聚必不可少的资金,同时也是环保部门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环保部门与征收排污费还有一定利益上的“暧昧之情”,甚至有的地方环保部门正常运行费用都与征收排污费挂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让此次污染源普查与排污费工作“桥归桥,路归路”,有利于环保部门公正客观,目不斜视、心无偏倚、善始善终地搞好此次普查。
  其三是不与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挂钩。这一原则有助于普查对象消除种种顾虑和抵触心理,积极主动地配合环保部门搞好此次普查。所谓处罚性收费,说白了就是罚款。也就是说,不能以普查数据作为任何行政处罚的依据,让普查对象因为提供了真实数据而利益受损。但这原则,并不意味着普查对象在普查期间可以肆意排污,环保部门睁只眼闭一只眼。而是环保部门为了普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坚守“数专用”原则,宁愿增加行政成本,对非法排污企业重新检查监测,掌握证据,依法处罚,不搞“一数两用”或“一数多用”。
  无论怎么说,在环境危机愈来愈严峻的今天,我国政府全面展开的此次国情调查,已经引起了国内外亿万人的瞩目,并进入了实质性阶段。让我们一起期待各级环保部门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将第一次普查污染源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轨道,力求真实客观,公正公平,准确有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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