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和谐社会要建立化解“民怨”的机制

发布时间:2020-05-2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转眼之间,和谐社会这个词在大陆媒体和官场变得流行起来。就像大陆过去流行的政治词汇一样,在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官员各色人等的嘴里,似乎什么问题都能够跟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这是一种深具大陆特色的政治正确。

  

  当然,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相对过去单纯生硬地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要显得温情,显得亲和。但这并不是对稳定压倒一切的否定,而依然是将稳定作为最高目的。虽然当局也提以人为本,但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质却是以执政为本。不过,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政治概念的提出,也暗含着大陆当局承认目前存在种种社会不和谐。其中一条就是社会中存在种种的不满和积怨。

  

  这种危机感在大陆政坛早已存在。1998年3月19日,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就说:“很多政府机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负担不堪,民怨沸腾,对此必须整顿和改革。”不到一年,“民怨沸腾”这个词,再一次出现在政府高官之口。1999年1月6日,当时的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答记者问时也说:“当前乱收费的现象非常严重,已经到了民怨沸腾的地步。”

  

  在中国的政治文化里,“民心”两字向来受到特别的强调。人们常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既然这样,一个国家如果存在“民怨沸腾”,那还得了?

  

  就民怨问题,历史上最著名的故事之一,就要算周厉王禁谤了。周厉王施政暴虐,老百姓不免怨声四起。邵公就对周厉王说:老百姓已经受不了啦。结果周厉王就让秘密警察监听那些对朝廷有不同政见的人,听到了,就杀无赦。这样一来,举国上下不再敢对国事评头论足了,就是相互见面,也不乱搭腔,而是道路以目。周厉王高兴地对邵公说:我能够统一思想,不再有人敢胡言乱语。借这机会,邵公就发表一通常常被后世引用的高论:“您这是强行封老百姓的嘴,哪里是老百姓真就没有自己的想法了啊。要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老百姓也是一样的道理啊!”当然,这番话周厉王听不进去,老百姓还是敢怒不敢言。本来,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穿鞋子的人才知道自己对鞋子的真实感受。制度性地排斥不同信息,尤其是反对的声音,往往会使当局对民意的变化和社会危机的触觉变得迟钝。没有政治自由,就不会有真正的政治预警。周厉王最后尝到了苦果。

  

  这个政治典故经常被后世引用。

  

  虽然“民心”、“民怨”似乎历来受到非常的重视,可是,大陆在王朝时代并没有建立起能够准确地检测民意,充分表达民意的机制。采风、允许百姓上书言事、视察等等这些专制社会所常常使用的方法,实际上得出的所谓“民心所向”,或者发出民怨沸腾的警告,也只是大概加估计,不像外国有什么盖洛普民意调查,有选票等等来衡量。因此,也就存在一种制度性的不稳定因素。

  应该说,到目前为止,这依然是大陆一个转型的瓶颈。

  

  1949年之后,大陆尽管在《共同纲领》和宪法中肯定了许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但是,真正对待民意表达的政治实践,却一直是专政思维在主导。1957年,毛泽东提出了著名的要区分“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在毛看来,“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对敌我矛盾采取专政的方法,对人民内部矛盾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解决方法。

  

  无论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都是一个意识形态的概念,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这是用抽象的“敌我”、“人民”概念否定法律上清晰的“公民”概念,进行历史上不断出现的分化瓦解的政治故事,将眼中的“敌人”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名目予以或轻或重的惩罚。原本被认为是“人民”的一员,如果经过“批评”还不悔改,那就会转化到了“敌我矛盾”,该用专政来对待了。如此划分的一个政治效果就是通过威慑来强迫国民自我站队。单纯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看,应该说几十年里是行之有效的手法。

  

  问题是,时代在变,社会在变,国民也在变。这种做法不仅和法治原则悖离,而且也阻碍了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实际上是在积累社会矛盾。古人说的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化解“民怨”既不能用专政思维,也不能只靠胡萝卜思维,即过分依赖比如逢年过节候大张旗鼓地“送温暖”什么的。在解决眼前的矛盾或者冲突的同时,还应该着眼未来。重要的是要建立起更多的有助于化解“民怨”的机制。通过选举机制来消化“民怨”就是其中的一种。

  

  可是在大陆目前却缺乏这样的机制。和谐社会也好,稳定压倒一切也罢,都只是一个政治表述。在现在的体制下,国家和地方的权责并没有宪政下的明确划分,如果一旦出现罢工、示威等“群体事件”,往往会被不断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上级政府追究领导责任。可实际上,在某个县的实际情形可能是,只有三千人在县政府门前游行,其他40万居民都支持县长的政策。

  由于在制度上无从检验这位县长的政策是否得到该县多数民众的支持,而支持他政策的民众也不能通过游行、签名活动等方式来表达对他的支持,因此,就可能因为三千人的游行而忽视了其他40万人的权益。虽然暂时的稳定可能是有了,可这不仅会降低多数民众对政府的认同度,也会导致政府官员将“稳定”放在了压倒一切的位置上优先考虑。这样做,是在消除眼前危机或者冲突的同时积累更大的危机。

  

  本来,不稳定并等于都是洪水猛兽。事实上,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不满的声音,都存在“民怨”。这不满、这“民怨”也是形形色色,有的问题是不满者多,有的问题是不满者少,有的不满尖锐,有的不满温和。可是,大陆却缺乏一套能够比较准确、客观检测民意,并将民意反映到政策上去的制度和机制。对“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不断强调,实际上既意味着当局对社会矛盾严重程度的危机感之强烈,也意味着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严重的政治焦虑。

  

  对一个大国的长治久安来说,这是一种危险的苗头。

  

  从哈尔滨的宝马撞人事件,到万州“10•18”事件,已经警示性地反映了大陆社会蕴涵着一股可以说是一点就燃的社会情绪。目前尚没有没有什么手段可以准确衡量社会分歧或者敌意的程度和大小。像万州这类事件的发生,可以说是既没有组织,也没有预谋。当局即使将专政模式运用得再好,也没有人能够事先知道“敌人”是谁,“敌人”在哪里。想必这些事件也给大陆高层决策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继续沿袭专政思维走下去,冀望于严防死守,可能出现不断的失策,最后酿成整个社会的悲剧。

  

  要形成能够化解社会矛盾的日常机制,就离不开人大制度的改革。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着不同的特点,它应该一个妥协的场所。如果人大能够进行结构性变革,逐步演变为真正的代议制机构,代表成为真正的代表,直接面对选民,由他们来代表选民,代表不同的阶层或者利益集团,在人大发出自己的声音,使政府、政治家,包括当选议员,充分意识到不同利益、不同意见、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存在。如果一提案或者政策在人大遭到强烈反对,可能就会被搁置或者否决,而不至于出现领导乱拍脑袋的问题。虽然这会使某些“改革的步伐”慢一点,让一些人觉得本来靠领导意志就可以就可以干起来的事情,却因为议会民主而搁浅,但是,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变革,这才是真正的渐进变革,和平变革,才真正具有合法性。这不但能从制度上解决国民的利益表达的问题,也可以减少街头表达和社会冲突的激烈程度。

  

  就拿争议甚大的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如果必须通过具体的改革法案,而不是行政机关说了算,社会对人大的政治信用也没有疑问,那么,国有企业变革的合法性就不容易受到严重的质疑。虽然这样做还是有人可能会静坐抗议,但这和视为静坐者怀疑改革本身暗含着腐败等情形的抗议,其社会影响和政治后果是不一样的。可是现在没有这样的条件。除了当局的善意和明智外,没有可靠的制度和机制能够保证民意通过代表转变为政治影响或者政策。因此,社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只能停留在对结果的善良愿望上——希望国有资产不要流失等等,结果是企业职工怨声载道,社会公众也觉得改革充满猫腻。这是对政府信用的侵蚀。对一个面临艰难转型任务的国家来说,这可能就是致命的。

  

  就现在的人大而言,表面上每次大会都没有争执,更没有人抱以老拳的现象出现,常常是长时间的热烈掌声,外界看到的是一团和气。议会“和谐”得从来没有争执,那就一定是社会和谐不起来了。它意味着在人大,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沟通对话渠道的堵塞或者不畅,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表达。这实际上是在人大这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上,关闭了政治对话和政治沟通的合法场所。这不仅仅是代表的个人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问题,而且更是制度问题。在短短的几天的会期里,代表之间不存在公共辩论,甚至缺乏沟通。就代表的结构和组成来说,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并没有规定代表不能是政府工作人员,只是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当一个穷乡僻壤里选出来的代表面对省长、市长,他敢理直气壮,针锋相对地跟他们进行辩论吗?如果代表是厅长、省长、厅长、县长、局长,他们会在人大会上自我批评吗?他们坐在显眼的位置上,他们的同僚或者下属会直截了当地批评他们的工作吗?尽管从法理上讲,代表可以在会上就任何公共问题放言无忌,但他们还是会牢牢管住自己的嘴巴的。有些代表在会上5年不发一次言,有些些代表则常常说些不着边际的空话、假话、套话。可嘴巴偏偏又是代表行使职权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通过他们的嘴巴来实现国民各个阶层、群体之间的对话和沟通。

  

  如今的人大会议,无论是开半个月还是五天,既不会有争吵场面,也不会出现当政者心目中不想要的“乱子”。一切都在预料和控制之中。况且人大拥有形式上的巨大权力,掌控了人大也就是掌控了人大拥有的权力。尽管人们对大陆的人大并不怎么看重,但是,由于人大在形式上具有无与伦比的权力,无论它是独立行使职权,还是以其他形式行使职权,客观上都会国家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刑法的某个条款怎样规定,则牵涉到公民的身家性命,人身自由;
官员的选举直接影响一方的发展。再拿预算来说,可不是只关系到三五分钱的事,2003年大陆财政收入达到21691亿元(不含债务收入),全国财政支出24607亿元,比上年增加2554亿元。只要有一个百分点的钱花错了地方或者被贪官们弄进了腰包,就是上百亿元。由全国三百多万代表决定如此巨额的资金怎么花法,岂是小问题?可是,如此重要岗位的职责,居然被设计成了代表的业余工作。如果人大不能代表民意工作,导致政府不能高效廉洁、社会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等等,也就间接地滋生和激化了社会矛盾。对此,一些官员可能并不会产生政治危机感,反而会觉得是件好事,人大不出现自己心目中的“意外“和”乱子”,正说明自己的执政能力强。

  

  但是对民众来说,可能就是另一种感受了。如果民众读到代表发言、提案的报道,看到代表在电视上的言行,无论是街头的小贩还是开出租车的司机,不但认为自己比代表高明、诚实,而且心里还会嘀咕,怎么这样的人也能够成了代表,他们能代表谁呀?人大不但被人们看成是橡皮图章,而是是乱盖的图章。那么人大不但没有起到它应该起的社会整合功能,反而发挥了某种程度的反作用。而不断揭露出形形色色的劣质代表,更是影响了人大的权威和信用。事实上,在民众心目中,人大的政治信用和政治权威是稀缺的,大陆民众将意愿反映给代表的意识非常的弱。这种不信任在客观上妨碍了朝野之间“心连心”的沟通、对话。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也就因此无法准确地测度和应对,民意到底倾向什么,就只能靠政府在办公室里估摸了。大陆当局要摆脱这种困局,必须先摆脱意识形态的纠葛,意识到自由开放的媒体,自由公正的选举,代议制民主,独立的民意调查等等,是测度和应对民意波动的最好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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