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言:管窥“儒学民主”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目前,对像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共和等这些世界公认的、具有普世的价值观,公开持反对意见国家已经十分罕见。无论是现代国家,还是后现代国家,是民主制国家,还是威权国家,对此深信不疑,只不过是有些国家充分利用了现代政治外壳,裹卷着专制主义的内涵,通过强制性的民主,合法代表他人权益。这种形式与内涵的逻辑悖论,自身包含着一系列规定性的社会安全隐患。

  

  一、儒学“民主”的本意是:“为民做主”。

  

  民主在中国文化中是“民之主”意识,即人民的主人。在西方文化中是“人民主权”。在先秦时代,已在使用“民主”,其含义为人民之主,即人民的统治者。近代中国最早用民主一词来翻译西方社会制度的,是丁韪良主译的《万国公法》,第一次将美国选举总统译为“选举民主,即选举人民的主人。”由此可窥见中西文化本质性差异。

  中国是一个儒家文化国家,儒家文化在与西方文化的兵器交锋中溃不成军,狼狈不堪,但是,当西方文化大举进攻,弹冠相庆时,这些胜利者的内心却依然儒风飘逸,圣心难抑。孙中山领导了一场近代意义上的民主革命,为自已迎来了“国父”的禅号,他虽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全力实施他的“天下为公”宿愿,但他的思想和行动中却内涵着一种民主悖论,所以,他的继承者却易如反掌的断送了民主革命,成功地把封建专制成功地演变为政党专政。

  1924年4月,改组后的国民党“一大”通过了《建国大纲》,《大纲》中称:新国民政府应本着“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建设中华民国,建设时期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军政”即以武力推翻旧的制度;
“训政”即由政府对落后民智进行民主训练;
“宪政”即让国民行使宪法权力选举官员和议员。至宪政,建国方告成功。

  在民主革命初期,孙中山无心导入阶级专政或政党专政,他只是强调民主要经过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后,民众才能真正获得自主的权利。如果没有经历过那段痛苦的历史,我们真的闹不清“三民主义”与“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在政治理念有多么不可同日而言,前者是现代政治的本质内涵,后者是儒家“仁政”的内涵,它们之间在逻辑发展上根本不具有天然的联系,然而,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民主革命的领袖们却把现代政治制度的外衣与儒家专职文化焊接地天衣无缝。

   “北伐战争”前期,孙中山迫于社会压力发出中国还需经过“以党治国”的哀叹。1928年国民党的《训政纲领》和1931年以此为基础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在理论逻辑上一步步向一党专制式的、一元化政治方向演进。从“训政”和“党治”形成的“党国”传统,基本上窒息了宪政共和原本已十分微弱的生存空间。国民党元老胡汉民说,国民党就是“训政保姆”,“训政”的结果只能是“以党治国”、“一党专政”,只能是国民党继续为民做主。

  

  二、“忠孝两全”能否滋生出“天下为公”

  

  国家是公器,“天下为公”的光环是国家本质内涵。政党是阶级的利益组织,为阶级谋取利益是政党赖以生存的前提,也是各个阶级阶层实现利益平衡的合法平台,本身无可厚非。政党之间通过公平的竞选获得民众支持,然后经过合法渠道、程序和规制,利用国家公器实践政党主张,早已经成为是现代政治发展趋势。

  孙中山黯然地把“以党治国”与“天下为公”融合于“三民主义”,为蒋介石通过法律程序把“还政于民”与“为国家尽全忠,为民族尽大孝”溶解在儒家文化的熔炉之中提供了理论预设和自然演进的逻辑关系。1943年9月国民党召开五届十一中全会,在开幕式上,蒋介石依据先总理的遗志,在提出:“宪政实施以后,本党还政于民”的同时,强调中国人“事事以民族为本位”,“。为国家尽全忠,为民族尽大孝”。

   “天下为公”与“以忠孝为根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与“忠于人民,忠于党”是中国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民主政治的理念颤变。蒋介石所讲的宪政理论的确有许多荒唐之处,实践上我行我素肆意践踏民主和公民权利。他一方面说,“在法律上本党应该与一般国民和普通政党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法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之下,享同等的权利,享同等的义务,受国家同等的待遇。” 另一方面,发表了一篇重要论著《中国之命运》说,“中国人民老早就有了很大的自由,不须去争”。

  半个世纪过去了,蒋介石在民主理论上的混乱与在民主实践上的自我否定,延续并增强了中国文化中那些异化功能,使中国文化在西风日渐的环境中,依然固守自己的那块残垣断壁。

  

  三、关键是“我们都该是实践派”

  

  在我国,经过一个世纪的民主革命与实践,人民由于始终没有经过民主的洗礼,对自己当家作主仍然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对自己的自主能力、自控能力和遵守公共规则的依然信心不足。当我们对这个洪水猛兽心存恐惧,步履艰难时,西方民主化过程基本荡涤了专制主义的所有的生存基因,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和民主习惯也日臻成熟。

  我国自1988年6月1日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全国60多万个村委会几乎都在搞直接选举。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一种民主制度,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植根于泥土,行走在村野,人们亲切地称之为“草根民主”。十几年间我国的农村基层选举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委任制到选举制、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从民主化程度较低到民主化程度较高的转变。有一种观点说,中国农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詹成付告诉媒体:“这是懒汉的逻辑。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培养、锻炼出来的。在基层民主建设中,我们都该是实践派。”

  用懒汉逻辑去解释现代民主政治建设,显然不具备强有力的说服力,它的可贵之处在于强调了它的实践性。然而,一些社会科学界的理论大师们,可能是出于职业习惯仍不厌其烦地从中国文化演进的方向,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论述、论证民主革命在中国行不通,不适合国情,其中一个重要依据就是蒋介石在民主过程中的偷梁换柱致使中国的民主革命中途夭折。然而,在经济、文化、政治全球化的今天,还有人担心在儒学“民主”思想熏陶的中国,如果真的让老百姓自己当家作主,天下就会大乱。到头来人民不仅不能自己掌握自己,反而会重新回到被压迫、被凌辱、被暴政的时代。有时候,理论恐怖比暴力胁迫的力量还要巨大、持久。

  理论家们不知是出于良心,还是出于职业需要,不厌其烦地告诉人们一些奇谈怪论:民主之路在中国行不通,中国人没有民主习惯,文化素质低下,儒家文化与个体自主根源上的冲突等等。不知是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没有信心,还是血液中流淌的儒家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排斥,中国人好像永远把自已当作一个孩童,始终活在父亲的庇护和母亲的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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