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河:作为语词复制的“模仿”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北京 100732

  

  李河(1958-),男,北京人,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荷兰阿姆斯 特丹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密歇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访问学者,美 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现代西方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文章旨在从文本翻译角度考察“模仿”问题。对这种语词复制过程的描述表明,由于 不同语词构成物之间的不可还原性,译本对原本的翻译总会成为“差异的播撒”过程。

这一观察对理解“哲学概念”具有重要意义:虽然经典认识论一向认为哲学概念应当是 纯粹的和普遍性的,但许多哲学概念的“不可翻译性”恰恰提示着一个重要的解释学结 论:哲学概念具有强烈的语词特性,它栖身于语词世界之中。

  

  【英文摘要】Though 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n is to imitate the original text,rewording text A by text B always turns out to be a process of“thedissemination of differences”.This observation is subversive for ourtraditional understanding of philosophical concept.To translate aphilosophical concept implies taking it as a philosophical word that is no longer something unconditionally pure or universal as it is claimed byclassical epistemology.From this demonstration we draw a hermeneuticalconclusion:philosophical concept dwells in the world of words.

  

  【关键词】模仿/语词复制/解释学真理/memesis/word reproduction/hermeneutical truth

  

  

  一、问题的提出:“逻辑真理”与“解释学真理”的分野

  

  本文旨在从作为“语词复制”(rewording reproduction)的翻译角度探讨“模仿”(mimesis)概念,以揭示“哲学概念”所具有的语词特性。这一探讨对经典的认识论观点 是一个挑战。在后者看来,“哲学概念”是组织经验以至复制实在的思想工具。它在肯 定的意义上应当是先天的、形式的、逻辑的;
在否定的意义上,它的有效性与经验主体 在特定情境中的具体使用无关。换句话说,“哲学概念”自身的逻辑性注定它在不同经 验主体的诉诸日常语词的解释和翻译中应当是保真性的“逻辑复制”:即概念C = C1 = C2 = C3 = ……Cn,因此,Cn = C。这种“逻辑复制”是哲学成为“科学”以至“严 格科学”的重要前提之一。

  

  然而,如果代入一种特定的解释学观察视角,即“翻译”视角,“哲学概念”那种超 越经验的“逻辑复制”便成为一个问题。虽然以往基于“自然态度”的翻译理论假定, “翻译”是文本间的模仿性复制,其最高理想是使“译本”完全保真地转换“原本”, 但这是无法做到的。因为真正的“翻译”总是在两个以上不可完全还原的“语词世界” 中进行的。即使经典认识论要求“哲学概念”摆脱其使用者的经验特性而获得纯粹性, 但作为“翻译”对象的“哲学概念”却首先是“哲学语词”。这进一步表明,任何“哲 学概念”总要栖身于与特定生活世界密切相关的“语词世界”,即logos的世界。在“ 语词世界”中,“哲学概念”表现出强烈的文本特性,因此,“哲学概念”的翻译和解 释就成为“语词复制”过程,其特征是只能在差异中“流传”或“流通”。假定某一概 念被视为“原本To”,并且它是一系列“译本T1、T2、T3……”的翻译或解释对象,那 么,即使这种翻译或解释完全坚持“原本取向”的态度,其结果也不免如下:

  

  原本To≈译本T1≈T2≈T3……≈Tn,Tn(可能)≠To

  

  这样一种作为“原本To”的哲学概念可以是海德格尔所说的那个希腊语词Physis—— 它在被译为拉丁文的Natura之后失去了其“本真性”含义(注:参见Heidegger,An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trans.by R.Mannheim,New Haven,1959,P13。这个例子 海德格尔曾多次谈到,参见他的长文:《论Physis的本质和概念》,载孙周兴所译海德 格尔的文集《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它也可以是海德格尔所使用的Sein ——无论它被译为英文的Being还是中文的“存在”,都面临着“失真”的厄运;
等等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一些哲学的“基本概念”其实并没有一个本真的或超然物外的 处所,它们在语词世界的复制中总是在W.本亚明所说的“幸存”(survival)和“死亡” (death)[1]的张力空间中进行挣扎,由此呈现出所谓“解释学真理”与“逻辑真理”的 基本区别。当17世纪斯特拉斯堡的神学家J.丹豪尔首次使用拉丁语词Hermeneutica(解 释学)来命名其著作时,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区别:

  

  存在着两类科学,逻辑的和解释学的。逻辑的任务是通过从更高原则的推演来确定知 识的真理。但为了能理解一个作者实际表达的意思(what an author actually means) ,还需要另一门科学。这门科学,解释学或关于解释的科学,旨在将作者赋予他使用的 某个符号上的意义识别出来,而不管从思想的层面如何看待这些意义。由此而有两类真 理:解释学的真理,旨在发现“所说的是什么”(what is meant);
还有逻辑真理,旨 在发现“所说的是真还是假”(if what is meant is true or false)(注:引自JeanGrondin的转述,参见Sources of Hermeneutics,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Press,1995,P24。)。

  

  显然,是单纯在逻辑复制的角度来看待“哲学概念”,还是让“哲学概念”从逻辑世 界下凡到具体的“语词世界”,这对哲学思考来说是不容忽视的。大约是根据类似的理 由,法国思想家德勒兹在《什么是哲学?》中指出:“哲学概念通常也好像是从感觉材 料而来的命题。这种混淆统治着逻辑并以此阐释着哲学在婴儿期的理想。概念是根据‘ 哲学’语法来衡量的,而哲学语法可以归结为从语句抽象出来的命题。……但概念决不 是命题(the concept is not a proposition at all),它不是命题性的[2](P22)。

  

  本文不拟对德勒兹的“概念创造”(Creating Concept)理论展开讨论,而是要说明, 在逻辑世界和语词世界中,“模仿”的含义是很不相同的。

  

  二、模仿:“原本指向”的复制概念

  

  作为“语词复制”的翻译(尤其是语际翻译)所表现出的强烈特征是“模仿”。它是语 词对语词的模仿,语句对语句的模仿,篇章对篇章的模仿,从而最终是文本整体对文本 整体的模仿。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译语中的译本视为对原语中的原本的copy(复制 或拷贝),或者可以说,翻译是以另外一类文字组合来复述原本文字组合的活动。当然 这里也需有“创造”。但严格的文本翻译中的创造行为必须服从于模仿这一基本任务。

我们由此发现狭义“翻译”概念与日常“解释”概念的语用区别:狭义翻译是“原本指 向”(original-text-oriented)的模仿活动;
而日常意义的解释则更多是在复述的名义 下出现的“译本指向”或“解释者指向”的活动。

  

  哲学上所说的“模仿”显然具有超学术规范的意义。一旦人们假定了“原本”概念, 就会重视“模仿”;
一旦人们假定了“教化”观念,也会谈论“模仿”;
一旦人们假定 具有一定形态的思想的影响史,依然要关注“模仿”。

  

  在西方传统早期,最有影响力的“模仿”概念出现在柏拉图的论述中。该词的希腊文 为,其英文译名为mimesis。单从这个词的字母构成和读音,我们已能明确感 受到重复模仿的意思。

  

  柏拉图是在相当宽泛的意义上使用“模仿”概念的。归纳下来有如下含义:

  

  其一,在早期对话中,柏拉图强调音乐、绘画、雕塑这样的活动是对外部事物的模仿 。在《智者篇》最后,他还谈到一个人对他人姿态和行为的模仿(counterfeit)(注:参 见《智者篇》,267A,载《柏拉图对话集》,E.Hamilton等编辑,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 ,1989年版,P1015。在这里,counterfeit主要表示“假冒式的模仿”,柏拉图因此称 这种模仿为mimicry,即“拟态性模仿”。)。这里所说的“模仿”与我们日常了解的含 义相近。它是一种“模拟复制”,英文多为imitation。其“模仿”的效果就是“像” 或“不像”[3](P813)。

  

  其二,柏拉图还曾在其他意义上使用“模仿”,比如《理想国》中对诗人的讨论。他 认为类似叙事故事的诗歌和戏剧都是对一些事件的“模仿”。文字描述是对对象的模仿 。

  

  其三,不仅如此,柏拉图还在教育的意义上使用“模仿”概念。比如在《理想国》第 三卷中,他就谈到城邦的保卫者“应当从小就模仿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人物,即模仿勇敢 、节制、虔诚和自由的人,模仿体现着这些品质的那些事情”。并由此引申出以下教化 性的议论:“你难道没有发现从小到大不断地模仿,最后成为习惯,而习惯是人的第二 天性,影响到人的言语和思想吗”?[4](P640)

  

  出于教化目的,柏拉图特别指出人们应当“模仿好的东西”,而不能模仿恶;
诗人应 当在模仿中讲述好的故事,而不应当讲述不好的故事,等等。

  

  其四,柏拉图还在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上谈论“模仿”。这种谈论形成了《理想国》第 十卷中关于“三张床”的经典隐喻。在《智者篇》后面关于“两种生产”的讨论中,这 种隐喻再次出现。

  

  所谓“三张床”是指:由神创造的床的“原型”;
由工匠根据这个“型”而制造的各 种具体的“床”;
由艺术家对工匠的“床”的描摹。所以艺术家是与神的原型隔了两重 距离的“模仿者”,即他是对“型”(第一重创造)的影子(第二重创造)的模仿者[4](P8 22-823)。

  

  由于“模仿”在柏拉图那里有诸多含义,所以究竟用representation(再现性模仿)还 是imitation(拟态或拟形性模仿)来翻译mimesis,在英语世界中一直有争论。然而有一 点是确定的,即“模仿”是以“原本假定”为其逻辑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两 类模仿区别开来:

  

  其一,对最高的“型”(包括美德的“型”)的模仿,这是一种直接再现性模仿。柏拉 图称其为“有知识的模仿”,以区别于“无知识的模仿”(注:柏拉图将二者具体表述 为,“由知识引导的‘熟知性模仿’(mimicry by acquaintance)”和“由意见引导的 ‘牵强附会性模仿’(mimicry by conceit)”。Conceit一词具有“基于个人意见的” 、“任意夸张的”和“自以为是的”等含义。参见《智者篇》,267D。载《柏拉图对话 集》,第1016页。)。在这里,“再现”(representation)是“型”在人的知识中的“ 在场”(presentation)方式,本文最初谈到的“哲学概念”对实在的复制就属于这种“ 模仿”。

  

  其二,对人的行为、历史事件、物的形态的拟态性或描述性模仿。这种模仿通常是二 级模仿。也就是说,从最好的意义上说,它是对“型”的影子的模仿。而从批评的意义 上说,它可能会形成对坏的事情、坏的品行的模仿。

  

  由柏拉图的模仿说我们可以引出对“翻译”的两类评价:首先,从再现等级来说,严 格意义上的“翻译”似乎只能归入“对影子的模仿”或“模仿的模仿”的范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它不是 以某个理念性的“型”为直接原本,在最好的意义上,它只是以这个原本的摹本为原本 ,是对这个“型”的文字再现物的“再现”。这种“模仿性翻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 “只问文本的意思,不问该意思的真假”。其次,我们应当看到,“翻译”并不因此就 是无足轻重的。因为,柏拉图关于“教化性模仿”的讨论已经表明,理念性的“型”必 须通过人的“模仿”而作用于人的习惯——第二天性。也就是说,它只有通过教化性模 仿作用于人内心的“型”。

  

  由此联想到另外一个英文词mim-mem,它直接脱胎于mimesis,因此也表达模仿之意, 但却特指通过“复述性背诵”的模仿。目前有中国学者在讨论“经典诵读”对传统经典 传递、对人的心灵塑造的重要意义。显然,它是“语内翻译”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原本 指向性”翻译形态。总的说来,我们可以发现三种典型的“原本指向”翻译:

  

  其一,以“型”、规则或尺度为原本指向的翻译,这是科学逻辑认识论的基本内容。

  

  其二,以传统的“经典”和观念为原本指向的翻译,“背诵”是其极端形态。

  

  其三,以外语文本为原本指向的复述性翻译,狭义的“语际翻译”是其极端形态。

  

  这三种“原本指向”的翻译对形成人的内心的“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在这个 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对再现性知识的再现”对人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三、与“模仿”有关的几个假设图式

  

   “语际间的”文本翻译不同于绘画对对象的模仿,不同于文字对事件的叙述式模仿, 它是文字内容对文字内容的模仿。这种模仿的理想目标是在译语共同体中最大限度地复 制原本。在这个意义上,“语内翻译”情况下的“经典背诵”似乎才是它的典范。

  

  但“语际翻译”无法达到语内性“经典背诵”的程度。因为后者作为复述性翻译,其 特征是把“原本”以“原原本本”的方式在内心完全复制下来。这种复制使背诵者成为 “原本”的载体。背诵者在背诵中不仅领会原本的原意、原本中那些可能具有普遍性的 观念,而且模拟着原本特有的语言风格和叙述趣味。因此,在背诵中不存在对原本的本 质性内容和非本质性特征的区别,它假定原本的一切都是本质性的。在任何传统型社会 中,“背诵”都是首要的教化方式(注:利科在分析“神话”时曾经指出:“在背诵的 意义上,神话的力量在某一特殊语境下会重新恢复。在这里,文本只是文本,阅读照样 存在于文本之中。”参见陶远华等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159页。)。在这里,传统的含义不仅表现为“源头回溯性”,而且表现为严格 意义的“心灵复制”(注:实际上,在现代科学教育中,“背诵”依然具有相当重要的 地位。学生对各种科学公式的背诵往往是理解和应用的前提。然而,即使“背诵”也并 非完全相同的复制,背诵文本的语音、语义乃至所嵌入的环境都会变化。对此我们暂时 忽略不计。)。

  

  作为心灵复制的“背诵”是在记忆的意义上满足着A = A的要求。心灵复制很像一个原 本的物理复制过程。在后者中,原本A通过抄写、印刷或数码技术被复制成多份。它在 物理的意义上满足着A = A的理想。无论心灵复制还是物理复制的“同一”显然都不同 于先天命题的“概念同一”,如“所有的单身汉都是不结婚的男人”。在那里,“不结 婚的男人”先天地被包含在“单身汉”的概念中。A = A的概念同一在语词水平上是由A = B的语词关系来实现的。它的意思是说,语词A和语词B表达着同一的语义。

  

  关于非先天的、心灵复制意义的“背诵同一性”的讨论并非多余。因为由此我们可以 观察到“语际翻译”与“背诵”的差异:“背诵”是原本的“原原本本的”文字搬移, 而跨语言的翻译显然做不到这样的“原原本本”。西语中的“狭义翻译”一词本出于拉 丁语,即translatio。它的字面含义是to carry over on the other side,即“将… …搬运到另一方”。它包含着一种特定的地理性含义,即“将亚德里亚彼岸的文化体搬 运过来”(注:参见Jean Grondin:Sources of Hermeneutics,P26。原文为to carry a body of culture across the Adriatic。)。显然,这是罗马人的观念,他们用“翻译 ”特指对希腊文化的学习。

  

  切斯特曼在《翻译的观念因子》一书中观察到,To carry over(搬运)蕴涵着一种关于 翻译的“道路图式”(a path schema),即原本A通过翻译被搬运到对象语言中,从而形 成译本B。这种“搬运”与从A到B的物理运动不同。因为在物理运动中,当A被搬运到B 之后,A就不存在了。语际翻译则完全不同。在那里,原本A中的某些内容虽然被搬运到 译本B,但原本依然保持为原本,没有失去任何东西。而译本所获得的也并非原本的全 部内容,而只是“可搬运的内容”。

  

  由此可见,翻译,即使是理想的翻译,也并非是使A文本完全化为B文本。由此,我们 可以进一步问: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才能使我们有意义地说B文本是A文本的模仿性翻 译?为回答这一问题,人们通常会借用另一种图式,即“载体图式”(a containerschema)。它的意思是说,A文本的符号整体所承载着的内容或意义被搬运到B文本中。

  

  然而,载体图式使翻译这种“模仿”活动变得更加复杂。仅就语言而言,它可以分解 为以下三个问题:

  

  问题一,从所承载物来看,“原本”是否包含着被称为“确定语义”(determinedmeaning)的所承载物,并且,这种语义可以被另外一个承载者所接纳?

  

  问题二,载体A与载体B存在着哪些可识别的对等或等值关系?

  

  问题三,载体总是以某种方式承载意义的,这些方式之间是否可以转换?

  

  问题一对于谈论“理解可能性”或“翻译可能性”来说具有关键意义。因为人们通常 可以把作为所承载物的“语义”理解为一个“值”(semantic value)。它的意思是说, 该值是由取值范围来确定的。所谓取值范围,就语言内部的关系而言,是随着不同的语 言单位的层次(如语词、语句和语句连接的整体)而变化的。譬如,在语词水平上,语词 的语义可以取决于词典——词典概括了一个语言共同体对语词和语义的约定关系。在这 里,正如利科所说,“语词的多义性”(polysemy)构成了语词使用、联想和理解的多种 潜在可能性。而在语句的水平上,语词的语义为了满足使用者的表达要求而经过“选择 ”,因此,一般而言语句水平的表达较容易获得单一语义。语句的联系构成文本整体。

从联系的意义上,文本整体获得一种所谓主旨性意义(purport);
而从循环关系上,这 种主旨又反过来使语句甚至语词获得了一些字面之外的含义。如果再引入作者和阅读者 的表达和接受语境等外部环节,语义的取值范围就更加难以确定,这就决定着表达式的 语义值是难以确定的。

  

  然而,要达成一种理解和翻译,“语义确定性”是个必要的假设。阿贝尔在讨论美国 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的符号理论时曾概括了符号三元素,其中第二个元素就是,“如 果不假定一种被视为可再现的、可知的真实世界的存在,符号对意识来说就不可能具备 再现功能(representational function)”(注:参见Towards A Transformation ofPhilosophy,Routledge & Kegan Paul,1980,第102页。阿贝尔引申出的其他两个元素 为:“(1)如果没有基于物质符号载体(material sign vehicles)一种真实的符号中介 物,就不可能有关于某物之为某物的知识;
……(3)如果没有一个真实解释者的解释, 就不可能用符号将某物再现为某物。”)。而对于再现这个真实世界来说,最容易实现 这种意图的语言单位既不是作为较小语言单位的语词,也不是作为较大语言单位的语句 联系整体,而是语句。对那些可以从特定语境中剥离出来的语句来说,对那些可以满足 一句一义的逻辑语句或理想语句来说,“语义确定性”是一个可实现的理想。而这个理 想语句实际上包含着一个“第三者语句图式”,即语句A和语句B所共同表达的那个语句 。W.本亚明称之为“纯粹语言”,而分析哲学则称之为“命题”。

  

  这个“第三者语句图式”成为译本对原本的语义模仿的实现条件。它确定了语义翻译 的基本含义:从文本A向文本B“搬运”文本C。

  

  问题二涉及的是语际之间语言载体与载体的关系。在这里,翻译的模仿关系是由“对 等性”(equivalence)概念来表达的。载体的等值固然是以语义的最大限度的同一性为 前提的,但在自然语言中,一个大致可以确定的语义却可以由不同的语词符号来表示, 这正是雅各布森所说的文本翻译即rewording(语词重组)。因此,译本中可选择的语词 单位应当尽量与原本的语词单位形成可识别的等值关系——“等值性”成为语言载体模 仿的基本判断标准。

  

  美国学者奈达和英国学者卡特福德都就“等值”(或译为“对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 、十分具有影响力的语言学研究。相对于奈达所强调的“信息对应”,卡特福德更强调 “原本/译本”之间在语言上的“形式对应”和“文本对应”概念。

  

  所谓“形式对应”又常被表达为“语法对应”,它包括语言单位的等值和语词联系规 则的等值。卡特福德提到的语言单位包括句子、子句(clause)、词组(group)、单词、 词素(morpheme)这五个部分。他明确指出,这种划分是参照英语和法语作出的。所谓逐 词逐句的“直译”就应当是这些语言单位的等值性替换[5](P20-22,39)。然而,不需要 太多的语言知识,我们就可以知道,这种语言单位的对应在不同自然语言之间存在着明 显的差异。比如对中文这样一个缺少英文那样的词素和子句的语言来说,它对任何一种 西语的语言单位对应都与西语之间的对应不可同日而语。

  

  在“形式对应”中,卡特福德还讨论了基本语法范畴的对应。他同样是参照西方语言 的通例概括了以下几种语言范畴:

  

  1.基本语法范畴,包括语法中的词性、名词的性、数、格、冠词以及人称形式等。

  

  2.从属语法范畴,包括动词的时态、语态、情态和变位等。

  

  3.功能语法范畴,包括主语、谓语和宾语等[6](P132)。

  

  他认为,翻译就是用译本语言中的这些语法范畴去对应、替换原本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不用说,在所有语言之间,比较唯一容易实现等值的是“功能语法范畴”。而对汉语这样一种既缺乏名词的性、数、格形式,也缺乏动词的时态、变位规则的语言来说,它 与西语在语法范畴上显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相对于“形式对应”观念,卡特福德的“文本对应”观念似乎具有更大的普遍性。这里不是将文本视为由语词、句子简单复合而成的整体,而是强调文本自身具有一种独特 的叙述格局。在这里,文本结构被理解为文本意义的基础。

  

  意义是一种语言的特征。一篇原语文本具有原语意义,译语文本具有译语意义。这是必然的现象。我们因此可以按照J.R.Firth的办法,把意义定义为:由各种语言形式, 包括文本、文本中的论题项目(item-in-text)、结构、结构要素、类别(class)、理论 系统中的术语项目(item-in-system),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形式,构成的“总体关系网 络”(total network of relations)[5](P42)。

  

  显然,由于任何文本的总体关系网络是独特的,因此在原本与译本之间建立起可识别的关系网络对等是相对容易的。如果一个译本能够反映出原本的标题、篇章节目、基本 术语符号的相对稳定和一致的使用、相关索引指涉以及最重要的,它的作者等因素,人 们就足以认定该译本与原本存在着起码的可识别性等值关系。

  

  必须指出的是,不同自然语言之间在语言载体上的“等值关系”是不同的。按照卡特福德的说法:“文本等值关系和形式对应关系之间的差异程度(degree of divergence) 是衡量语言类型差异(typological difference)的基本尺度。”[6](P133)

  

  从这个意义上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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