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际开:如何在中国重建知识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1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在网上看到2008年末,全国各地有教师根据现行教师法,提出与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的要求。国务院马上就作出决定,从2009年起开始逐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现行教师法中如何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以及教师的晋升都没有明确的条文,实际上,这两个相关的问题都是在行政干预下进行的。

  我读完东京大学博士课程后回国已经进入第十五年了,至今仍然是讲师,因为我无法通过高校教师晋升所“必须”通过的“岗前”考试,连申请晋升的资格都没有,关于这个问题,杭州《都市快报》2002年8月3日的读者来信栏里以“行政干涉阻碍学术进步”为题,发表了我的去信。信中,我写道:在中国“因现代学术机制没有正常运作,造成了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又正是现代学术机制发展受阻的原因。这一恶性循环妨碍了我们教育现代化的进程。”诸如工资、晋升这样的问题,是有一个业务标准的,如果受到行政干预,业务标准就会成为次要的东西。

  2007年暑假前,我所供职的杭州师范大学实行校内超编人员的裁减,我被列入“待聘人员”,连讲师的工资也停发了。本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留学归国人员是可以根据需要在编制外录用的,我所属的学科点2008年末把我的学术业绩也纳入申请杭州市重点学科资助申请,虽然申请通过了,因为在申请资助项目时,学术业绩是主要的,而在管理上,还另有一个看不见的考评标准。那就是对学校例行活动的参与,我觉得这些活动的多数与学术以及教学都无直接关系。更有甚者,每年一度的考评中有“政治思想”一条,这是要通过同事间的相互评价进行的。我无法接受或进行这样的考评。现行的高校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有许多地方是越过了宪法所规定的尊重与保护人权条款的底线的。

  杭州《青年时报》在2002年9月6日时评版里,发表了我写的“有感于留学生学历认证”的文章,介绍了日本大学的做法。其实,对教师的工资待遇与晋升是一个现代社会中关乎知识的制度的问题,如果不从重建知识的制度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是无法解决好这个关系到如何科教兴国的基本问题的。

  杭州师范大学已经决定在余杭仓前重建校区,从校区的建设到学科的设置都是国际标准。一所大学关乎一个地区的兴衰,大学不在于“大”,而在于能不断产生出新的学术成果。希望由杭州市投资办的这间大学能在新得起点上突破旧的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引领杭州的发展,体现出杭州的文化品质。

  

  2009年1月2日晚改定于杭州洞霄宫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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