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丁:1948年民盟三中全会始末(上)

发布时间:2020-06-1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1946年11月,民盟拒绝参加国民党策划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被蒋介石视作被中共控制的工具。蒋介石在1956年《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中说:国大代表会“共匪……拒绝提国大代表名单,民主同盟也撕毁他自己独立的中立面目,跟随中共,拒不出席。”“实际上,中共所赋予这个外围政团的任务乃是掩护共匪的颠覆工作,且为共匪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应声虫。”这样,民盟将被迫解散已是命运注定中事了。

  1947年10月20日民盟在南京的总部机关被包围,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29日中央社发表所谓民盟参加叛乱活动的报道,国统区各地军警机关陆续公布取缔民盟活动办法,限令民盟成员登记自首。

  情势极为紧张,月底,民盟总部派黄炎培、叶笃义去南京与在那里的罗隆基一同与国民党交涉。在解散已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民盟当时的领导人主张可以接受政府下令解散,而不自行解散。梁漱溟的意见可作代表。范朴斋日记记了这事:“漱溟有信略称:‘现形势环境说,我们无可为,按内部(指盟内分歧——作者注)说亦不能有所为。但我们不能自己解散,我们暂时休息,毋宁说是求之不得的事。将来有需要我们时,我们再度出来,仍然是整个的。’表老(指当时的民盟主席张澜,张澜字表方——编者注)亦以此说为然。”

  黄炎培等先与张群、邵力子、吴铁城会面商谈,后与由蒋介石指定的陈立夫谈判。陈立夫拒绝与罗、叶接洽,更增加了紧张程度,只好由黄将与陈立夫交涉情况转达罗、叶。国民党强迫解散民盟,但又不愿担解散民盟的责任。黄炎培提不自行解散要求时,陈立夫说:“要政府下令解散,就要逮捕民盟全体中央委员,并勒令全国盟员登记自首。”当时形势,已无民盟自己选择的余地。

  黄炎培与陈立夫交涉,结果最后搞成一个书面文件。陈立夫说:“按照文件稿由主席张澜名义发表,文件上的字一字不能改动。”11月4日晚,黄、罗、叶3人由两名特务“护送”回到上海。

  11月5日民盟在沪中委开紧急会议讨论时,张澜寓所永嘉路集益里8号外警特云集(第一个抓捕对象为罗隆基)。内外气氛都异常紧张。这次出席的中委只7人:张澜、黄炎培、沈钧儒、罗隆基、史良、叶笃义、张云川。讨论时,沈钧儒、史良、张云川3人“各就携归之稿,仔细商权,发表异议,终以大局被迫至此,已无否认之余地,乃决照原稿付公表”。(黄炎培日记语)。叶笃义在《虽九死其犹未悔》回忆录中记道:“会上沈钧儒、史良和张云川最初表示不同意,提出是不是还有讨论其他办法的余地。张澜最初也表示犹豫。最后经黄炎培陈说利害,罗隆基和我自然也加以附和。无论怎样说,文件是由我们3个人共同负责的……当时集益里8号内外军警特务云集的气氛,确实也证明了邵力子(在南京时说的)‘不成仁便成义’的说法。最后大家勉强同意下来。”叶笃义含着满眶泪水下楼将公告散发给那里等候的记者们。

  彻夜未眠的张澜次日又发表了一个个人声明:“余迫不得已忍痛于11月6日通告全体同盟盟员,停止政治活动,并宣告同盟总部解散。但我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我希望以往之全体盟员,站在忠诚国民之立场,谨守法律范围,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以求达到其目的。”

  民盟解散时亲历的黄炎培说:开始沈、史、张有异议,“终以大局被迫至此,已无否认之余地,乃决照原稿付公表”,是大家最后一致的意见。亲历的叶笃义记的是“大家勉强同意下来”。也是说虽然“勉强”但都同意了的。

  但事后却有许许多多的有关文章、谈话、文件、报道、历史著作都说是部分不坚定的动摇分子屈服于压力的结果。这里择录举几例:

  1948年3月20日,毛泽东《关于情况的通报》一文中提到某些怀疑中共能战胜内外敌人“认为第三条道路尚有存在可能”的民主人士一句话的注释中就说:“1947年10月,国民党反动政府下令解散民主同盟。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压力下,民主同盟中的一些动摇分子发表了解散民主同盟,停止活动的公告。”这虽是毛文的注释,但其注释不得到毛同意是不可能的;
甚至可以说是毛的文章不便说而有意以注释形式来说的。

  又看周恩来在1948年1月为中共党内写的指示《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中也说民盟“被迫并由其一部分领导人接受国民党命令自行宣布解散……”。周又说:“国民党威胁一来,民盟有的领导人就表态宣布解散,这又使民盟在人民中赢得的信任跟着丧失。”(《周恩来选集》上卷第284页)

  1981年元旦李维汉在民盟中央新年茶会上,也说了同样的话。他说:“国共合作分裂后,民盟又面临一个更为严重的难关,国民党当权派要求民盟自动解散,民盟接受不接受。当时民盟中央领导人多数因环境恶劣,分散隐蔽,其他个别的人,有主张解散的,也有离开民盟进行反共的。总部一时陷于涣散状态。在经过一段艰难困苦的路程之后,沈衡老和其他一些同志代表内地大多数盟员的意愿,在香港恢复总部,重整旗鼓……”(《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9~1988》第879~880页)

  毛文注释中说的“一些动摇分子”,周恩来文中说的“一部分领导人”,李维汉茶会上讲话中说的“其他个别人”都是说接受解散的只是与会的一部分人。李维汉则点明了另一部分人是“沈衡老和其他一些同志”。毛文注释和周恩来文章虽未指出另一部分人,实际也是指明了的。

  沈钧儒逝世(1963年)时,新华社记者余志恒写了一篇报道:《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说沈老的光荣事迹时就是按这样的口径写的:“1947年,国民党反动派决心进行反动的内战,并且非法解散民盟。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少人同意解散民盟总部,停止盟员活动。沈老和其他部分中央委员坚决反对。沈老说:‘民盟一定要搞下去,内地不能公开搞,我们就去香港,就是剃掉胡子也要走。’”(转录自《中央盟讯•悼念沈钧儒主席专刊》第51页)。这一则报道说得具体了,具体到一些细节。

  讨论是否接受解散的会上,最初有分歧是事实。一个会上讨论问题出现分歧本是正常现象,问题是最后结果是否仍存分歧或统一了意见。这次会上初有分歧,而最后是黄炎培说的“乃决照原稿付公表”,叶笃义说“最后大家勉强同意下来”,是统一了意见的。但为什么又有以上那么些说法呢?笔者认为这和沈钧儒和史良当时的态度暧昧和以后的一些言论有关。现在且看他们的一些有关言行:

  史良在《悼念沈衡老》文中说:“1947年,国民党反动派决心进行反动的内战,进一步对进步人士进行迫害,民盟也被宣布为非法团体,在当时情况下,有些人同意解散民盟总部,停止盟务活动,衡老领导着一部分中央委员坚决反对。衡老是很少发火的,但记得那一次也发起火来。在这一次尖锐的斗争中,衡老又一次表现了他的坚定和勇敢。”

  史良在这里就明白说了“衡老领导着一部分中央委员坚决反对”。“有些人同意解散民盟总部”的。而且为此还“发起火来”。从史良的叙述看,沈钧儒和部分中央委员史良、张云川在会上是没有放弃原有的反对解散的意见的(《悼念沈钧儒主席专刊》第53页)。在上海的辛志超在给四川的潘大逵写信也说“前此解散民盟,只少数人决定”。(见范朴斋1947年11月24日日记)

  在《中央盟讯•悼念沈钧儒主席专刊里》,千家驹的悼念文章中也说到这件事。他的文章说:“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反动派宣布为‘非法’团体,民盟有少数领导人也同意解散民盟组织,沈老与他们力争,最后,沈老化装秘密从上海到了香港,主持民盟的三中全会……他告诉我们出走的经过,并说:‘我已下定决心非走不可,万不得已时不惜把须割去。’”千家驹在这里说到沈老亲自对他们说出走经过和准备割须化装的事,而对与“同意解散民盟组织”的“少数领导人”“力争”的事,就没有说是不是出自沈之口。但从语境看,“力争”的事应是沈说的。另外,讨论是否接受解散会上的人,到了香港的只有沈一人,史良和张云川虽然名列三中全会,都是委托别人代表的(史良由沙千里代,张云川由王深林代),把会上情况带到香港的只有沈一人。所以,关于“沈老与他们力争”的事,也只能是沈给千家驹等人说的。

  关于说沈等不同意接受解散与“部分领导人”“力争”的事,笔者还看见田一平(见《悼念沈钧儒主席专刊》)、萨空了(见《沈钧儒纪念文集》)写的纪念沈的文章中说到这事。萨空了当时在香港代李章达出席三中全会,属救国会籍,很可能与千家驹(救国会)同时听到沈关于这件事的谈话。田一平这时尚在重庆渣滓洞监狱,自然是后来才听说的。这事在盟内盛传,自然会有人向中共汇报,于是就出现了以上毛文注释、周恩来给中共党内写文件和李维汉讲话中说的这个问题来了。

  沈、史等关于民盟解散问题的言行,反映到中共高层,成为他们一贯地扶植盟内左派,打击分化民盟主体提供了例证。当年还是左派的千家驹(“六四”后大彻大悟成为自由主义派),就在这篇悼念沈的文章中说:“民盟在领导层内,虽然有以沈老为代表坚决跟着中国共产党的左派,也有想走中间道路的中间派,甚至有混水摸鱼以遂其个人野心的右派。这个斗争是很尖锐、很激烈的。”

  这样的观点,如上所述,最初在中共高层中反映出来的是周恩来。周是为党内写的文件,一般不为党外人所知,但毛的第四卷文集出版于1960年9月,是人人皆得见的。当时当事人沈钧儒、史良、张云川、黄炎培、罗隆基、叶笃义和列席的陈新桂都还健在。到了1981年元旦,李维汉还在民盟中央公开当着民盟领导人,一再重复这样的话,这对民盟一些主要领导人的伤害(还有对此的信口评论,此不宜展开)和对民盟本身的团结的影响程度,该是什么情况,是可以想见的。

  但是,在那时候,对于毛泽东说(前述注释不可能未经毛审定)的话,谁敢说三道四,虽然有天大意见,也只好闷在心头。但经过‘文革’后,毛的神光褪了一些色,到李维汉讲话后的次年,就有人在上海的《文史资料选辑》撰文对毛文的这条注释提出了意见。以后才有对这条注释进行修改的事。

  其实,为这条注释提意见的人是很多的,反映的方式也是很多的。1985年,民盟中央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写《民盟简史》征求盟内意见时,各地都有写成文字的反映,文史委组织的老盟员座谈会上,对这个问题也有强烈反映。事见1985年《盟史工作通讯》第六期、第八期。

  心里最憋不住的是亲历此事的张澜的大女儿张茂延。川大快毕业的张茂延在1947年8月到上海照料年老多病的父亲张澜。这年11月5日民盟讨论是否接受解散问题时,她也正在张澜寓居的上海集益里8号。她当然清楚讨论的结果是大家一致被迫接受解散的事实。而以后却又发现那么高层的人对结果歪曲的说法,感到有责任澄清事实。她对后来采访她的《重庆民盟》的记者说:“由于这些不符事实的论点,当时不仅影响到盟内的团结,还影响盟史及张澜传的写作。民盟四川省委文史委员会的阳俊明写了一部张澜传,可写到民盟总部解散问题时也难以进行,写不下去。闻张茂延要给中央文献研究室写报告,他专门写信寄到北京,不无担忧地问张茂延:‘毛选注释听说毛主席都看过,看你有无胆量反映?’”她对这位记者说:“当时我想,‘文革’都过去了,这是事实,总打不成反革命!”她“便以自己的见证为基础,专门问询过叶笃义、陈新桂等曾亲历过那一段事实的老同志,然后毅然写报告向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反映情况(张茂延是中共党员,到上海侍奉父亲是经党组织同意的),并提出修改《毛泽东选集》有关注释歪曲民盟的条文。没有想到他们很重视,中央文献研究室跟到就派人调查,以后就修改了毛选注释”。(以上见《重庆民盟》记者赵光峰:《张澜女儿的回忆》)。这条注释先在1987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文献与研究》以《关于1947年民盟总部被解散问题》文章形式予以修改。文章说:“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这条注释可以修改为:1947年10月国民党反动政府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强制民盟总部宣布解散……”以后《毛选》第二版出版时便在书页上作了正式修改。

  民盟解散的问题,还引发了数十年的议论。1992年出版的赵锡骅《民盟史话》说:“这一段历史,40年来议论颇多,评价至今尚未完全统一。”

  议论、争论的焦点是应不应该接受解散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1947年11月5日的会上,已经反映出来了,解散后不断有议论,到1980年代写民盟简史时便集中反映出来。

  认为不应该接受解散的人说:对于一些历史事件应略加评论,以明辨是非,吸取教训。如“对民盟的解散事件即应有适当批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不应只作客观主义的叙述”,接受解散,“应适当加以批判”。

  “民盟同意解散是屈服投降行为,是奇耻大辱。”“宣布解散是倒了旗,是投降,是不应该的。”

  (以上均见1985年4月、7月《盟史工作通讯》对民盟简史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中反映出的意见)。

  认为接受解散是“举手投降”是“屈服投降”“是倒旗”的人在盟内是少数,但他们一直坚持。自从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直把矛头指向张澜的人,在盟内大有人在。这是因为毛泽东的注释虽然在1987年修改了,但毛的这篇文章对这些民主人士的低贬、奚落以及周恩来文章中说:接受国民党命令自行宣布解散,“这又使民盟在人民中赢得的信任跟着丧失”等等结论,并未受到触动;
而且周恩来在1949年12月6日在民盟一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还当着当时主持讨论解散问题的张澜等领导人的面再一次指责接受解散的事。他说:

  民盟停止活动有点遗憾。即便是策略,也使人民感到不可理解……民盟面对国民党的压迫,宣布解散,这虽然是形式上的取消,但对民盟在人民中间的影响是有损害的。不管当时的想法是什么,一个进步的政党本来是领导人民工作的,哪能一压迫就不工作?民盟解散以后,国民党还不是到处抓人吗?就是在民主运动高潮的时候,也还有李公朴、闻一多的死难。所以收回旗帜是有损失的。

  周恩来在这里把前次在中共党内指示说的“丧失”“人民的信任”,在这里当着张澜等领导人的面口下留情改为“在人民中间的影响是有损害的”了,但特别在这里又说:“收回旗帜是有损害的。”

  周恩来一再这样掊击、低贬民盟,难怪民盟内有的人士要奉若神明,据以一再坚持批判了。既然是“丧失”了“人民的信任”,自然是向国民党“举手投降”的结果了。这里不明明说“收回旗帜”了吗?所以说“倒旗”是完全有根据的。

  民主党派里有些人不但习惯于对中共领导人的话奉若神明,而且在转述时还要把它“提高”加码,才显得自己体会更深,理解更透。因此,上述观点在民盟内部引起很大反响。

  笔者手头有一份1986年10月民盟重庆市委文史资料委员会印制的《对〈中国民主同盟简史〉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文稿,文稿是民盟重庆市委邀请部分老盟员讨论后整理形成的。参加讨论的四川的盟员有:冯克熙、张松涛、杨槐、姚江屏、杨复全、李实育、汪寿康、钟伯纯、赵锡骅、刘石夷等20余人。文稿对民盟解散问题,不同意征求意见稿中说的是“严重教训”,说“中国民主同盟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重新走上了光明大道”的“提法不当,与事实不符”,民盟“不是过去走错了道路而要重新走上‘光明大道’”。接着下面说关于解散问题:

  在当时反动政权暴露其图穷匕见的严峻关头,民盟总部为着避免全盟同志的无法抵抗的迫害而作出有条件的妥协,是革命战略所允许的。马列主义从来不曾完全否定妥协,只是合理的妥协与叛卖的妥协有本质的区别而已。民盟总部当时按照与蒋方进行艰苦谈判后的妥协,历史证明它绝对不是叛卖、投降,而是合理的权宜之计的妥协。民盟主席张澜于次日发表呼吁表明其本人对于民主和平统一之前途的信念及本人为此目的之努力并未稍更,同时,号召广大盟员继续坚持奋斗。这个声明,既把反动派引向自己,又掩护了中委撤退,同时又号召广大盟员转入地下坚持斗争,……

  这个意见里表明了以下观点:(一)在那严酷时刻,总部为保护全体盟员,而做出的有条件的妥协;
(二)这个妥协是合理的妥协,不是叛卖的妥协,“历史证明它不是叛卖投降,而是合理的权宜之计”;
(三)张澜的个人声明是号召盟员继续为民盟的政治追求奋斗,有鼓励他们转入地下斗争的用意。由于形势紧张,在1947年1月一届二中全会在《关于现况下的组织原则的决议案》中就规定:“上层争取公开合法,下层采取秘密活动”。“宣传争取合法公开,组织保持秘密方式”,已有转入地下活动的准备。

  历史证明了这样做是保护了盟员,假如硬抗,其结果必然是以全体公开身份的中央委员、总支、支部委员和总部、支部工作人员杀头、坐牢和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被迫强行登记(必然还要诬及一些盟友),任其处置为代价。

  在四川,特务头子徐远举、徐中齐硬要逼着省盟交盟员名单,范朴斋为此还有一个智斗二徐的精彩故事,结果才得免交名单,可见情势之严峻。

  张澜的个人声明确实激励了民盟组织和盟员继续为民主、自由而奋斗。范朴斋日记:“今日(11月8日)《新民报》载表老谈话,大有助于小组之进展(当民盟处境紧张时,民盟四川省成都市组织部成立应付事变准备继续奋斗组织——作者按),稍慰。”并即景口占四句云:“一夜北风寒气来,苍凉小院独徘徊。枯枝犹有新生意,喜见海棠一树开。”

  解散时,当时就有人说张澜怕死,叶笃义就记了这事。“张澜沉痛地对我说:‘杀头我是不怕的,我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照顾到全体盟员的安全。至于我一切早已置之度外了。’”张澜不是临难苟免的人。在保路运动中,8人被“背缚其手”,独对他与罗纶“前以一弁持枪抵胸,欲作放势,后以一弁持马刀临于颈”,而张澜对赵尔丰“独与抗论”(见张澜《自传》)。张澜不是为保自己的命而同意接受解散的。

  至于采取硬抗态度,在盟史工作座谈会上就有人指出:“说民盟同意解散是屈服投降,是‘奇耻大辱’的人,用列宁的话讲,是‘一些发疯的人。’”(《盟史工作通讯》第六期)。这是援引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的话。列宁说:“假如您坐的汽车被武装强盗拦住了,您把钱、身份证、手枪、汽车都给了他们,于是您摆脱了这次遭遇,这显然是一个妥协……但是很难找到一个没有发疯的人会说这种妥协‘在原则上是不能容许的’或者说实行这种妥协的人是强盗的同盟者。”

  然而中共领导人,对民盟解散问题一再进行掊击,到底为了什么?笔者思之再三,得出以下一些想法,就教大家:

  1、贬低民盟坚持中间道路的独立立场的领导人,是当时反对中间路线思想为中共执政和理性鸣锣开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时国民党已经丧失民心,面临总的破产,这时几乎没有人还认为它还能在政治上起什么重要作用,但是在社会上,特别在知识分子中以及以他们为代表的民主党派中,主张走第三条道路(中间道路)的人不在少数,拥有不少报刊,发表了大量文章,在激烈辩论中,锋头十分强劲,可以说是民心所趋归。用李维汉的话来说,叫作“喧嚣一时”。他们主张实行议会制、内阁制、三权分立制、多党制等西方民主政治,认为1946年政协决议所体现的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作为建国的基础,主张协和外交,在美、苏间保持中立。时过境迁,这个在当时中共极力赞成的建国纲领(有当时中共提的《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为证),现在却必须花大力气予以批判了。而对这些代表人物的低贬、奚落(如毛泽东在《关于情况的通报》中所说),就成为中共执政的必然性的“建国的理论准备”的一个部分了。

  2、打击盟内主张独立中立立场势力,抬高靠拢中共的民盟左派势力,为他们在盟内掌权造势。

  3、周恩来在1949年12月在民盟一届四中全会上讲话提到民盟解散问题时,认为“哪能一压迫就不工作?民盟解散后,国民党还不是到处抓人吗?就是在民主运动高潮的时候,也还有李公朴、闻一多的死难。所以,收回旗帜是有损失的”。周这里提出李公朴、闻一多很值得玩味。到底想要说什么,现把他的话纳入三段论式来看:大前提——干革命就是要坚持工作,牺牲是免不了的。小前提——民主运动高潮时,你民盟不也有李公朴、闻一多死难吗?

  结论——所以干革命是要付出代价的,一受压迫便不工作(贪生怕死),收回旗帜,是错误的。周恩来的话只能是小前提环节。如果这个推断成立,则周恩来提李、闻的话意味着什么,就很清楚了。

  笔者还要说,中共的这些领导人忘记了“北平军事反省院61人案”的事了。这些人经中共中央同意不硬抗,写了自白书承认是共产党员,保证今后与中共组织脱离关系公开登报“脱离共产党启事”才出来的。

  还有,在民盟南京总部机关被警特包围的时候,隐匿了中共身份加入民盟在总部工作的民盟中执委周新民(梁漱溟辞去秘书职务后,实际代理秘书长工作)和中共党员时在组织委员会负责的李相符,便丢下罗隆基乘车逃离了工作岗位,这又算是坚持了工作吗?从互联网上看到夏从本《坚强的民主战士周新民》文章得知,在这年3月,中共代表团撤离时,董必武指示周移住梅园新村30号办公,嘱周要“坚守下去。”周答:“一定如此,请董老放心。”中共党员有纪律,行动要得到组织同意。不知这次逃离是否得到组织允许。反正没有按照董必武所嘱“坚守下去”是事实。李维汉对此是这样说的:“当时民盟中央领导人多数因环境恶劣,分散隐蔽”,很轻松一笔带过也是事实。但然何对民盟解散事就以“不能坚持工作”一再说三道四,而对中共党员的周、李两人丢下罗隆基逃之夭夭未去“坚持”,更没有参与讨论解散时的“坚持”的事情却无所谓了呢?

  周新民与李相符从南京逃到上海,在上海的中共党员为民盟中执委的除周新民、李相符以外,还有辛志超、郭则沉,还有脱党积极争取恢复党籍的楚图南,他们明明知道(周、李曾与史良接头)要讨论解散的重大问题,身为中执委的他们并未去参加讨论。为什么不去坚持?1949年12月6日,周恩来在四中全会讲话的时候,这些人都在场,而周恩来却把他们忘了,只责备张澜等“一压迫就不工作”,就害怕了。不知这些人听了周恩来的讲话又会作何感想?

  在国共双方互称为“匪”以后,民盟在国民党眼中早已被视为“勾结共匪,参加叛乱”,迫令其解散,是可以理解的。而就在同时,中共亦策划让其盟友退出中国政坛,就不好理解了。

  俄罗斯远东研究所高级研究员A.M.列多夫斯基在《远东问题》杂志于1995年2、3期上发表《米高杨的赴华秘密使命》一文,披露了1949年1~2月间米高扬赴华使命的书面报告,随后,中国杂志《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动态》于1995年第5期译载了此文。米高杨报告称: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致斯大林电报说:

  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之后,要像苏联和南斯拉夫那样,除中共以外,所有政党都要离开政治舞台,这样会大大巩固中国革命。

  更为稀奇的是这年10月10日毛泽东为解放军总部所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口号》的第23条,恰恰又是“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联合起来,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里明明说的是“民主党派”的。

  为何不到20天时间(如从中共中央决定让周恩来动手草拟“指示”时算起,时间还更短),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掉头了呢?今天说是鸡,明天说是鸭。为什么“鸡”变成了“鸭”了呢?笔者看到过不少人(如杨奎松先生、汪朝光先生)试图做出解释,但都不能令人满意。笔者认为,主要还是斯大林的意见起了作用。

  毛泽东给斯大林电报原件现存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全宗45,目录1,卷宗330,第13—17页。”斯大林对毛的电报一直拖到1948年的4月20日才复电,电文是这样说的:

  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认为,中国各在野党代表着中国居民中的中间阶层,并且他们反对国民党集团。他们还将长期存在。中共将不得不和他们合作,共同反对中国反动势力和帝国主义列强,从而保持自己的领导权,即领导地位。也可能还需要让这些政党的某些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民主政府,使政府本身成为联合政府。

  斯大林不同意毛泽东取消民主党派,还是要让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在他提出“使政府本身成为联合政府”的意见后,毛泽东只能听命,便于4月29日提出邀请“民主人士来解放区开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会议”,讨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问题”。4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通过“庆祝五一节”口号,中心内容就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

  这就是以后翻来覆去炒作,赋予伟大意义的“五一”口号的由来。

  中共得势后是主张民主党派退出政坛的,只因斯大林不同意才手下留情,让保留下来组织“联合政府”的。从此以后中共便又鼓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如何如何重要,说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并未过时,不但在抗战时期需要它,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工程中也是少不了的。不但这样,而且是关乎国内国际的观感问题。建国之初,有的组织自动结束,有的提议相同性质的合并。周恩来在1949年12月6日民主同盟一届四中全会的讲话就说:“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中是有贡献的,不论民盟或其他民主党派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如果纷纷合并,人民就不理解,帝国主义也会说:你看!共产党把各党派都搞光了,所以今天不能取消党派。”周恩来和许多政坛人物一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是害了健忘症的,他在这里就把两年前要民主党派退出政坛的话忘了。

  中共要踢开民主党派,首先是毛泽东的哲学观点所决定的。毛泽东说:“矛盾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旧的过程完了,新的过程发生了。新的过程又包含着新的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旧的矛盾和旧的矛盾过程,即中共与国民党的矛盾及其过程。这个矛盾完结了,新的矛盾发生了,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过程。这个新的矛盾就是中共与走中间道路的民主党派的矛盾,又开始了中共与走中间路线的自由主义的民主党派及其代表人士的新的矛盾过程,开始了新的矛盾发展史。

  1947年10月27日(注意!正是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同一天)由周恩来起草经毛泽东审改的中共中央《关于必须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反对刘航琛一类反动计划的指示》中说:

  在政治斗争上,我们必须区别今天与明天的打击方向,今天要孤立一切对美蒋尚有幻想的阶级党派及领袖,到明天就连反对杜鲁门之美亲华莱士之美,反对蒋介石之国亲李济深之国的阶级、党派及其领袖,也要将他们孤立起来。(《中共中央文件选编》第16卷第574页)。

  上面引的周恩来起草的文件中的第5条,是毛泽东审改时加的。这条意见说:

  在蒋介石打倒以后,因为自由资产阶级特别是其右翼的政治倾向是反对我们的,所以我们必须在政治打击他们,使他们在群众中孤立起来,即是使群众在自由资产阶级的影响下解放出来。但这并不是把他们当作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一样立即打倒他们,那时还将有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以便使群众从经验中认识他们特别是其右翼的反动性,而一步一步地抛弃他们。(上引书第577页)

  就是说:今天和我们一起孤立敌对势力的联手,明天他们又将是我们孤立的对象。今天的朋友就是明天的打击对象,这就是毛泽东的逻辑。今天要孤立对美蒋有幻想的阶级、党派及领袖,明天就连反对杜鲁门的华莱士和反对蒋政权的李济深,也要将他们孤立起来。

  因为:自由资产阶级所希望的是欧美式的旧民主,不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政权。“凡是不愿意与共产党合作,并受共产党领导的,结果必然是维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上引书第574页)

  于是就有了前述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给斯大林发电报的事。

  虽然斯大林没同意毛的意见,中共对这个问题在具体操作上不能不有些变通。如毛在5月1日给李济深、沈钧儒等信提出“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时机已经成熟”。待得到他们反应后,毛又复电表示对他们的态度“极为钦佩”。但毛泽东的矛盾论是一种哲学理念,是不能变的。正当中共在香港积极组织民主人士北上筹备的时候,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的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外部就是与帝国主义的矛盾”。(《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5—146页)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强调了这个观点(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75页)。中共领导层对此是一致的看法。周恩来不消说了,刘少奇在1948年9月的会上也说:我们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要有清醒头脑,暂时合作之日起,即要注意他们叛变的可能。(见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第278页引刘少奇194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一面热情邀请,一面准备打击,这就是他们的逻辑。这样说来,被说成是与中共“风雨同舟,并肩战斗,是我党的亲密战友”(中共中央给民盟第五次代表大会贺词)的民盟,要被中共采取与对付国民党一致的手段就不难理解了。

  新的矛盾,在1949年中共执政以后,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和异常曲折、复杂的过程,历史将一页页地展现出来。

  1948年民盟的三中全会成为新的矛盾游戏预演的开始。

  1948年1月5日沈钧儒、章伯钧等在香港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发表“紧急声明”:指出南京政府内政部发言人口头发表民盟为“非法团体”的声明为违法行为;
对在南京政府劫持威胁下,未经民盟合法会议发表的“辞职”“解散总部”声明无效;
并于同日遵民盟组织规定程序,召开第一届三中全会,恢复领导机构,继续为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任务而奋斗(这里把“团结”改为“独立”)。

  三中全会发表了“宣言”、“政治报告”,制定了“组织工作计划”。

  三中全会批判了“中间路线”,明确提出与中共携手合作,“积极的支持以人民的武装反抗反人民的武装”,反对美国对华政策和推翻它所支持的南京政府的政治路线。

  三中全会认为“政协道路已根本破坏,和平之门已被彻底关绝”(政治报告),“今天国内形势,民主与反民主已壁垒分明”(开幕词),“必须在真和平真民主之中认清敌友,在是非之间,民主与反民主之间是没有‘超然的’或者‘中间路线’的存在的可能”(沈章在会后招待记者谈话),“独立的中间路线,从目前的现实环境看,更难行通。自本盟被南京反动独裁政府勒令解散以来,一切所谓‘中立’‘中间’的说法和幻想,实早已被彻底粉碎了”(政治报告),“过去所标榜的‘中间路线’,现已走不通。除参加革命或反革命,即无路可走”(沈、章在会后招待民主人士谈话)。

  三中全会声明“本盟为求中国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实现而奋斗,此一目标,始终不变”(宣言。这里把“团结”改为“独立”),但“今后的民主和平已不可能从‘协商’中求之,而只有消灭反和平的独裁政权,才能建立一个真民主真和平的新中国”(沈、章会后招待记者谈话),“我们过去一贯主张的反对内战……今日也依然为此。但我们所要反对的是国民党反动集团所进行的反人民的内战,我们所需求的是真正的永久的民主和平”(宣言)。至于统一,“既不是武力统一,更不是独裁统一”而是每被压迫阶级,各民主党派、各大小民族、各人民团体自愿合作,友爱团结,革命统一战线基础上的统一(政治报告)。

  “宣言”全面肯定了中共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并说值得“每个爱国的中国人的赞佩”所以与之携手合作。“宣言”说:“中国共产党为民主事业而奋斗的历史,日寇投降以来,为实现国内和平的努力,是值得每个爱国的中国人赞佩,本盟今后要与他们携手合作。”

  政治报告还改了民盟争取的民主、和平、团结、统一四大目标,将其中“团结”按中共旨意改为“独立”。而“报告”却说:“本盟自成立伊始,即宣布以实现中国之民主、和平、独立、统一为本盟奋斗之基本目标”

  这样三中会全就完成了中国民主同盟政治路线的转变,成为“民主同盟的历史转折”。用周恩来的话来说是政治上的“一面倒”。周恩来于1949年12月6日在民盟一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讲到民盟历史的第三个时期即从三中会全会到四中全会,“这个时期用一句说,就是‘一面倒’,倒在新民主主义方面”(按毛泽东的解释,新民主主义就是工人阶级共产党领导的了),三中全会就是民盟政治上“一面倒”的开始。(未完待续)

  

  丙丁(1918年生),民盟盟员。本文为长篇《盟史札记》连载,请保持关注。

  来源:《领导者》25期,天益网受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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