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基层控申部门规范司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 要: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基层控申部门规范执法的水平,不仅事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也事关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笔者结合实际,对如何提升控申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基层;控告申诉检察;规范司法行为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表现形式
  控申工作主要包括: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办理,举报初核、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阻碍行使诉讼权利及本院办案违法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笔者以为,控申环节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信访接待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要求
  主要表现在:日常信访接待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存在着不在指定场所接待信访群众、接待人员脱岗、接待人员着装不规范等情况;接待方式简单粗暴,对群众的诉求办理不及时、答复不到位,释法说理欠缺。更有部分工作人员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缺乏感情、缺少热情,“冷、硬、横、推、蛮”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少,专职接待人员更少:大部分基层院人数都在5人以下,如笔者所在地区,只有一个基层院控申部门人数达到了6个人,其余的都在4人或者4人以下,最少的只有1、2个人。这么少的工作人员,却要承担着控申部门日益繁多的工作量,很难保证有专职的接待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由于每个控申工作人员的工作繁杂多样,在负责接待工作期间难以做到持之以恒,始终如一,往往是检查一会儿,规范一阵儿。二是控申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接待能力欠缺,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控申部门增加了许多新业务,控申部门的人员现有业务水平和工作思维还没有及时适应,没有达到很好的衔接,直接影响了接待的质量和效果。
  2.控申工作的程序性规定的执行还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流于形式,;举报初核的随意性较大;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受理的入口不畅;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不统一、错误频出。究其原因,一是相关业务部门对举报工作规定的学习、执行欠缺,;二是基层控申部门接收的举报线索,尤其是通过走访形式举报的,大多存在有信访隐患,相关业务部门对于移送给他们的这类举报线索,存在有怕麻烦心理而推三阻四,不愿积极接收;三是受考核或利益驱动;四是鉴于信访的形势,对于信访风险较大、息诉困难的疑難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敢及时的将其导入法律渠道,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该受理的不敢受理;五是局限于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具体办案实务的应用,致使在文书制作上拿捏不准,用语不规范,甚至失当、错误。
  3.统一应用系统的填录及使用不全面、不及时,且准确度不够高
  究其原因,一是客观上应用系统对控申工作的设置还不完整,与实际工作有些脱节,如初核案件经常用到的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询问通知书等,系统里面至今未予配备;二是控申工作人员处于怕错误的心理,不敢大胆的使用应用系统;三是控申部门的工作特点及人员数量的局限性,对于来信来访等工作量还无法做到全部录入,难以做到同步;四是囿于工作人员对统一应用系统内容配置的理解,如对控告、举报、检举、反映等五花八门的信访,不能准确的划分认定类别,造成录入不准确。
  二、进一步规范控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基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如何规范司法行为,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配足配强控申部门工作人员
  做好新时期控申检察工作,首先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控申检察队伍。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为使控申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至少需要5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随着执法规范化的不断深入,接待至少两人,办案至少两人且必须具备办案资格。而基层控申部门目前的2、3个人,或者3、4个人,由于所有的控申工作全部压在他们身上,直接造成实际工作中想面面俱到却都似蜻蜓点水,只能哪头忙就往哪头倾斜。因此,各基层院应从本地控申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本院控申工作的特点和本院现有工作人员的实际分布状况,在充分提高现有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科学的配置控申工作人员,可以采取“AB岗”等新形式,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基础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热爱控申检察工作的优秀队伍。
  2.加大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力度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控申工作,控申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刑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赔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除了重视日常学习以外,还可对控申干警进行集中性强化培训,通过开展学练赛活动,广泛学习与控申检察工作相关的各类业务知识,着力提升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
  3.规范信访接待行为,增强释法说理能力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做到规范、高效、便民,是控申部门永恒的追求。在接待过程中要做到举止文明、言语规范,对群众的诉求认真办理,答复时注重说法释理。这就要求接待人员要对法律理解准确透彻外,还要深谙民众生活,以自己的文学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生活化的语言表达深奥的法律原理与条文,充当法律的“翻译者”,从而“把理说清、把法说准、把情说透”。
  4.提高检察文书质量,促进执法办案程序规范
  控申工作执法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检察文书的使用与制作。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最高检制定的刑事赔偿、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文书及省院制定的举报工作文书的制作样本与要求,准确适用,规范制作。
  5.正确地使用业务统一应用系统
  目前控申业务未做到应录尽录的原因之一就是工作人员怕出错的心理。由于怕出错就不敢大胆的录入,越不敢录入使用的频率就低,以后还有可能不断犯错。对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到一律上线,规范完整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按照系统设置流程报批流转、受理和审查办理,通过网络运行“硬要求”促进控告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6.强化控申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关口”作用
  控申部门要及时转变理念,准确定位,以加强办案为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开展监督工作,解决对内监督疲软、对外监督不足的问题,在处于监督者的位置上做到监督检察机关自身诉讼行为与监督其他司法机关并重,发现检察机关其他部门存在执法办案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严格依法、有理有据地提出审查意见,加强跟踪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相关热词搜索:控申 基层 司法 提升 思考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