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坏人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历史上坏人篇一:坏人理论与内在观点之间

坏人理论与内在观点之间

【摘要】霍姆斯提出法律是从坏人的角度对法院实际上将做什么所作的预测。这种观点因其采用一种全新的视角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由于霍姆斯对这个理论的论述很少,所以后人很难理解它的真正意涵。而哈特的“内在观点”与“外在观点”理论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提供一些启发,因此理清他们之间的关系显得必要且有意义。

【关键词】坏人理论;内在观点;预测论

一、霍姆斯的坏人理论

在《法律的道路》一文中,霍姆斯说道:“倘若你想了解法律,而不是别的什么,你们得以一个坏人的眼光看待它。”[1]由此产生了对后世产生深刻影响的“坏人”理论。要弄清楚这个理论,我们需要搞清楚霍姆斯口中的“坏人”在他的理论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一)阐述其法律预测理论

在《法律的道路》开篇,霍姆斯就提到“我们研究的目标就是预测,预测在什么情况下公共权力通过法庭起作用。”[1]他认为这就是研究法律的任务。随后,他逐渐引入“坏人”这个看问题有着特定视角“朋友”,来论述他眼中的法律。“什么构成了法律?你们可能发现某些教科书的作者所讲的跟马萨诸塞州或英格兰的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你们还会发现,它是一个推理系统,从伦理原则或是公认的公理演绎出来的结论,可能与判决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是如果我们采用我们的朋友坏人的视角,我们会发现他并不在乎什么公理或是演绎推理之类的事情,他的确想知道的只是马萨诸塞州或是英格兰的法院将会如何行事的预测,而不是什么别的更为矫饰造作的东邪,正是我所称的法律。”[1]根据这种观点,一项法律义务不是出于某种规范,而是指一个预测,倘若某人作或不作为某些事情,他将会遭遇公共权力。对于一些权利来说亦是如此。

(二)区分法律与道德

回到《法律的道路》,我们可以看得出,霍姆斯似乎是要将法律与其他繁复的规则体系区分开来。“我的确认为这种区分对于我们这里考虑的目标——正确研究和精通作为一个具有完全理解到的界限以及一套包含在明确界限内的教条的行业的法律——具有首要的重要性。”[1]霍姆斯这么说是因为他意识到法律中充满了取自道德的措辞用语。这些词语会导致法庭辩论阶段的解释陷入谬误。所以霍姆斯认为“倘若把每一个具有道德意义的词语完全从法律中清除出去,是否就不会有什么好处?我们会失去来自与道德相关联的大量历史与权威的活化石记录,然而,通过摆脱毫不必要的混淆,我们能在厘清我们思想方面得到相当大的收获。”[1]

历史上坏人篇二:坏人好报

坏人好报

京东山人

“善恶有报”这是普通百姓笃信的人间法则。

但观察日常生活,此法则并非铁律,总有不确之时。又有民谚云进一步诠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但,看一些作恶之人,一生锦衣玉食,却常验证“坏人好报”的理儿。甚至一些恶势力、或小人家族,能几代荣华,辈辈富贵。也不见得有报应。看来,“善恶有报”这条法则并不是一条有铁律,它更多地起一种心理安慰剂的作用。这个世界充满了暴力、丑恶、偶然、和不平等。作为被欺压、被凌辱惯了的老百姓,只能从“善恶有报”的法则中寻求宇宙间某种神秘力量来主持正义,维护公平。

这条俗世法则的背后更多地凝聚了几千年来专制主义统治下的普通庶民,累代的屈辱和血泪。

据我观察现实生活,“坏人好报”倒是一种惯常现象。

中国历史上有一条被称为司马光定律的论断,即“君子斗不过小人”。这可以说对俗世“坏人好报”现象的理论支持。

君子既追求结果又讲求手段,不择手段,鸡鸣狗盗的事是断然不做的。但小人不同,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所以,君子常斗不过小人。

我有位大学同学,当年结识一位女友,两人离开校园后,共同创业,女友负责掌管财务,同学负责打拚市场。两年多下来,也算小有所得。但后来,女友心怀异心,悄悄将资金转移,财务掏空后,提出分手。干了两年多,我这位同学身无分文,还要从头再来。而这位女人,又以同样手法拴住、坑骗了另一位男性。

如今,这位女人已成为不折不扣的富婆,而这两位男士都还停留在创业阶段。古人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话不假。

单位里有位D君,聪明绝顶、口齿伶俐,就是人品极差。脸皮厚、喜撒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谋利益锲而不舍。他一步一个脚印,从处长至部门总经理,到达了他所能到的权力顶峰。由于他所在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近些年搞了近10亿元的工程。有人猜测,老D可是没少捞钱。

如今老D光荣退休,即将赴美利坚与女人团聚,过幸福的晚年生活了。

老D也算是“坏人好报”的一个身边典型了。

类似的故事,实在太多太多。

我讲这么多,并非宣扬一种“坏人好报”思想,更不是号召大家都作小人别作君子。在一个物质化的社会里,小人、恶人、坏人必然很多,所谓小人、恶人、坏人,都是被名利、物质等有形的东西异化的人群。他们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全被环境、价值观、遗传等种种因素所消磨、腐蚀没了。

“坏人好报”其实是停留在物质层面的,我们太多关注物质因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精神领域,坏人、小人、恶人们都属于被下到精神地狱的一族。

我那位同学的前女友后来找到同学,希望破镜重圆,被我同学拒绝。可以想见,她灵魂深处的阴影永远抹不掉。

记得马三立告别舞台的演出时,说过一个论断:怕老婆的人的嘴唇都发干。

我不知马大师是不是在抖一个包袱,但我却发现,小人、坏人、恶人的眼神里大多空洞无物,他们的微笑很难闪耀善良的光芒。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这话阐明了君子与小人两个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所以,是物质第一、名利第一,还是道德第一、心灵感受第一,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

向。

选择什么,就意味着放弃什么。我不羡慕那些名利英雄、物质豪富,我们只是小人物,是有尊严、有道德、有美好人性的小人物。

尽管有“坏人好报”的现象,但我更关注人性、心灵层面的自身建设。

保留一份经常让微笑嘴角溢出的心情,保留一种发现美好人性闪烁光芒时激动的心境,保留一份轻风拂过胸膛顿觉神清气爽的美好感受,便是我生活中的欢愉瞬间。

有微笑、有激动、有欣喜、有畅快、有健康,我们还要什么?

2004年2月1日星期日

历史上坏人篇三:历史上真实的隋唐英雄们(一)

历史上真实的隋唐英雄们

隋唐演义,或者也可以称作是说唐演义全传、说唐全传等等名字,名字虽有不同,但其中文章大概是差不多的。讲的都是隋末唐初的那些关于起义造反的英雄事迹,这本书自清朝创作至今,读过的人应该不在少数,里面关于权谋、忠义、友情的故事更是津津为后人道了一百多年。不过,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书里面最扣人心弦的不是以上列举之种种,而是那些既能为寇山林,劫富济贫,又能跃马挺枪,出入万军阵中的隋唐好汉们。由于关于这段历史的小说版本实在很多,所以其中的英雄排名也是略有不同。不过,咱们做事就讲究个差不多,虽说有不同,但总体上还是那几个人,这也就差不多了。百年来,英雄们的故事被广为传颂,以至于小说中的人物都被人们普遍当成是真实存在的了。但有些人做事就是愣,比如说我,小说就是小说,历史就是历史,而这是绝不可混淆的。于是,余就查阅了一下关于那些真实的或是传说中的人物的生平,整理如下: 首先登场的,当然是那个人尽皆知的隋唐第一好汉,李元霸,按小说中的说法,其人乃是上界大鹏金翅鸟临凡,力大无穷,所向无敌 。使两柄重八百斤的“雷鼓瓮金锤”如缸大一般。坐一骑万里云,天下无敌。晋阳宫比武时,李元霸双手各提重三千斤的金狮子,举上举下十数遍。疯狂的饿做法一下Hold住全场,炀帝见他勇武超人,大方地封给他一个赵王。其人勇猛绝伦且又性情残暴,曾在四明山以一人之力独抗十八家反王大军二百三十万,而后又在紫金山屠戮各路反军,将本有一百八十万人马的反王军队打的只剩六十二万。(《说唐》)那种场景真是如砍瓜切菜一般,在那一刻,他手中拿的早已不再是八百斤的铁锤,而更可能是威力惊人的核子武器。要知道,世界上一共有两个地方发生过实战性质的原子弹爆炸,每次造成的直接伤亡还不及十万人,李元霸的威力,也许可以自个儿换算一下。打几路大军如此,那对付其他好汉自然也是不在话下。人们熟知的隋唐好汉一共是十八个,与他交过手的一共是八个。这之中,有四个是被他临阵讨取的,而且连死法也都惊人的类似,都是“提过马来,往空一抛,倒跌下来。元霸赶上接住,将他两脚一撕,分为两片”,回想那血肉横飞的场景,映衬着一个十二岁少年的黄瘦面容,纵是远古的煞神也不过如此吧。

这么一个牛叉透顶的人物,估计任谁看都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有怎么会死呢?可有些事情本就是说不准的,也许这就是造化吧。当初李元霸学艺时候,他的师父紫阳真人曾千叮万嘱地告诉他,以后临阵,不可杀使镋的将军,不然必不得善终。可没曾想,怕什么还就来什么,在为李家打天下的路上,李元霸一共碰到俩使镋的人,伍天锡和宇文成都。很无奈,他都杀了。结果大家都知道,在杀了宇文成都后,被宇文成都归位本尊九天应元雷神普化天尊复仇,死于天谴。当然,关于他的死也有其他说法,根据小说版本的不同,除上文说法外,还有:

评书《隋唐演义传》中说是“举锤震天,反被砸死”;

评书《响马传》说是“雷电击死”;

评书《兴唐传》说是“战死沙场”,即宇文成都的师父渔具罗因忿恨元霸杀死爱徒,用计将李元霸杀死,砍掉脑袋。

不过想来大部分读者看到的版本应该都是第一个,所以就暂以被成都魂魄复仇所杀为正式版本好了,也只有这个版本才能给那个穷绝古今的煞神一个最完美的归宿了。

李元霸的历史原型,其实也是有的。不过此有非彼有,我说的有仅是指李元霸这个人本身,其他的什么举重千斤、杀敌百万什么的,都是扯淡,压根儿不存在。

历史上真实的李元霸本名李玄霸,唐高祖李渊与正妻窦皇后之子,李建成.李世民和李元吉的兄弟,亲的。可惜这个儿子点儿比较背,没看到老子坐江山就翘了,英年早逝,享寿十六岁,也就是个高中生。身后无子,也就是说这人原则上是绝后了。不过在咱们这儿,什么东西都讲究个原则上和非原则上。所以,李玄霸也是有后人的。史料记载如下:

《新唐书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卫怀王玄霸字大德。幼辩惠。隋大业十年薨,年十六,无子。武德元年,

追王及谥,又赠秦州总管、司空。以太宗(唐太宗)子泰(李泰)为宜都王,奉其祀,葬芷阳。泰徙封越,更以宗室西平王琼子保定嗣。薨,无子,国除。

至于改名叫李元霸,当然不是他自个儿的主意,事实上,从唐至清,他一直还都是名李玄霸的。不过到康熙时候,大家都知道,康熙是年号,他真名是叫“玄烨”。这可就不得了了。就算你是唐皇亲儿子,也不能犯皇帝的讳呀。那就改呗,于是,一来二去,李玄霸就变成了李元霸。正好隋唐小说大都也是成书于这个时候,得,这名儿就改了。

第一好汉就此告一段落,下面是老二--宇文成都。在中国,论资排辈的习气是很严重的,不是实在没有办法,没人乐意去当这个大隋第二好汉。但人比人就是气死人,虽说宇文成都是当朝权臣的孩子,虽说他也很牛,但可惜,他只是很牛,并不是相当牛。以宇文成都的水平来说,他和第一李元霸压根儿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按小说中的说法:宇文成都为大隋丞相宇文化及之子,外号天宝大将,号称大隋第二条好汉,武力仅次于李元霸,“身长一丈,腰大数围,金面长须,虎目浓眉,使一柄凤翅镏金镋,重三百二十斤”,传说为九天应元雷神普化天尊转世。

此君所用的武器,影视剧中一般是很少见的,记得《神探狄仁杰》上出过一次,形制如下:镋形似马叉,上有利刃,两面出锋,正锋下有两股,向上弯翘,形状异常,可刺可防,属长兵器。锋刃用铁,柄为木制。位于中央的正锋,如长枪枪头,以刺为主攻手段,正锋两侧向上弯翘的锋刃,不但可攻击敌人,同时又可进行有效的防御。这玩意儿,光是听解释就觉得很拉风,想想看,一个铁叉一样的家伙装上长枪杆,上面两个大分叉,还有锋刃,可谓攻守兼备。不过缺点还是有的,由于正锋及两侧向上弯翘部分又大、又重,成为前边过重后边过轻、重量不平衡的兵器。所以,必须选用臂力特好的士兵,才能使用。由此更能看出宇文成都的大隋第二勇士绝非虚名。所以当不成第一,不是成都无能,只能说是元霸太变态。 和李元霸的武力超群却完全没有大脑相比,成都可说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首先它是政府的人,大肆镇压过反隋义军,给人印象就是坏人;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讲,他也没做错啥,维护封建王朝统治本就是臣子的本分。总结起来,只能说,他站错队了。李元霸的坚持,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好战与狂妄;而宇文成都的坚持,则因为他是横勇无敌的天宝将军,身上背负着君主的信任和父亲的期望,一旦失败,将会输掉那可以俯视一切的骄傲与自信,所以他不能输,也输不起。于是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甚至不择手段。身上背负了这么副累赘的担子,我只能说他活得很累,到后来他老爹弑君自立,天下共讨,他却恰恰碰到李元霸,身死名裂,也许是一种解脱。不过好歹他是死在了天下第一的手上,万一以后再碰到四明山那种群殴,被某个无名小卒给灭了,那才真叫一窝囊。小说中的成都就说到这儿,按史料记载宇文化及有二子:宇文承基、宇文承趾,陪同宇文化及同时被窦建德斩杀。就这么多,没办法,中国史官向来惜墨如金,总不能难为他们为了两个无足轻重的龙套专门立传著述吧?所以说,和李元霸一样,成都也是且完全是后世小说家杜撰出来的。

看完了上面两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下面终于要有一个完全真材实料的好汉上场了--裴元庆。小说中的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也是隋唐八大锤中的银锤将。 在《说唐》中他是裴仁基的第三子,裴元绍、裴元福之弟【《说唐》第三十回 降瓦岗邱瑞中计 取金堤元庆扬威:宇文化及道:"若非上将,焉能取胜?今有山马关总兵裴仁基,他有三子,长元绍,次元福、三元庆。这元庆虽只十二岁,他用的两柄锤,却有五升斗大,重三百斤,从未遇过敌手。】。其姐裴翠云嫁于程咬金。手使两把八楞梅花亮银锤,勇猛异常。随父山马关总兵裴仁基三打瓦岗山,被秦琼用计收服。四明山一战,十八路反王无数兵将,只有他能接李元霸三锤。在《说唐》中于伐五关之役误中隋虹霓关总兵新文礼之计,被烧死于庆坠山中。在《兴唐传》中则是死于孽世雄的飞刀之下。

虽说是隋唐第三条好汉,不过在宇文成都打累的时候,他也是可以击败成都的(四明山群殴)。要知道能打赢劳累了的狮子,自己最起码也得是老虎才行。所以说,虎将之名绝

非虚传。而历史上真实的裴元庆,也是有的,只不过不叫这名儿,大名裴行俨,隋将裴仁基之子,裴行俭之兄。骁勇善战。裴仁基奉旨讨伐瓦岗寨,虽打了不少胜仗,但由于和监军有矛盾,屡遭陷害。于是裴仁基父子杀隋廷派来的监军,率众归瓦岗寨。后李密与王世充决战,裴仁基献计分兵偷袭洛阳,但不被李密所纳。后李密战败,裴氏父子被王世充所俘。王世充以侄女嫁于裴行俨,待其父子甚厚。裴行俨每有征战,所向披靡,号“万人敌”,王世充惮其威名,颇加防范。裴仁基知其意,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密谋行刺王世充。事泄,裴氏父子俱被王世充所杀。不得不说,小说中的裴元庆和历史上的裴行俨还是有八分神似的。不同的是,小说中的虎将最终死在战阵,算是得到了武将应有的归宿。而历史上的裴行俨确实死于政治斗争,没能得到一个战士最终的归宿,呜呼哀哉。

隋唐好汉前三名的名字对读者来说大都耳熟能详,不过这第四名可就有点搞了。姓很稀有,一般人就没听过。本人的知名度与其地位也是极不相符,书稍微读的少一点(比如说,在下)就不知道这名字。

隋唐第四好汉--雄阔海是也。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借枪》主人公

历史上坏人

也是这名儿,不过姓不同而已。一个“雄”,一个“熊”,冒搞混了。紫面天王雄阔海,隋唐第四条好汉,“身长一丈,腰大数围,铁面胡须,虎头环眼,声如巨雷,使两柄板斧,重一百六十斤,一条熟铜棍,使得神出鬼没。两臂有万斤气力”跟隋唐第五条好汉伍云召是拜把兄弟,后为相州白御王高谈圣的兵马大元帅。此人第一次出场,是在造反之前,这人听说宇文成都乃是大隋第一好汉,心里不忿,想找他比试比试。他装成卖弓之人,游走在长安繁华的灯市下,并大声宣扬“家传金弹银胎宝弓,能拉开者,免费赠送。”赶巧秦琼,柴绍等人也在游玩,于是因弓结交。后因宇文氏强抢民女,众英雄演绎了一场闹花灯的大剧。然后众人分别,雄阔海随后因时局所迫,落草太行山。

“反王夺魁大会”上代表相州出战,怎料迟到了——“那雄阔海刚刚来到城门口,只见上边放下闸来,忙下马一手抱住,大叫一声。众王应道:?城内有变!?雄阔海道:?既然有变,你等要出城者,趁我托住千斤闸在此,快走!?那十八家王子与各路烟尘一起争出城来,一个个都走脱了。雄阔海走了一日一夜,肚中饥饿,身子又乏,跑到就托了这半日千斤闸。上边又有许多人狠命地推下来,他头上手一松,?扑挞?一响,压死在城下。”单单从这个场景就能看出,雄阔海实在是毫无争议的正面人物。舍己为人,跑了那么老远,肚子还饿着,刚走到地方,大闸门就落下来了,不假思索立即托住这才救了众家反王的性命。这种精神境界,已经到了能媲美共.产.主.义境界的程度了。可惜,也正是因为出场太少,死得又早,能记住他的人实在不多,可惜,可惜。

历史上的雄阔海,不好意思,没有。这个没有指的是从精神上到肉体上全都没有,又是一个完全杜撰出来的英雄。

第五名,伍云召。隋唐小说中的好汉大多出身不怎么好,不是犯了事儿,就是穷到要饿死。他不一样,伍云召是当朝右仆射伍建章的儿子,明显的高干子弟。可惜苍天不佑,伍老爹后来被朝廷奸党陷害,判了满门抄斩。只有小伍和司机伍保脱逃,接下来自然就是报仇,乃举兵反隋;然不敌隋军(宇文成都),便投奔河北凤鸣王李子通,任都督大元帅;后率河北代表队赴扬州参加“反王夺魁大会”,在演武场上不可思议地被一匹没尾巴的马打死,可谓死得悲催至极。

描述伍云召的作品,还有一部叫做《南阳关》。主要故事背景就是南阳侯伍家从拥隋到反隋

的一步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伍云召的刻画描写,达到了极致。他不仅有宇文成都的勇力,还有罗成的儒雅帅气,不仅有秦琼的帅才,还有徐茂功那样的智略。他重情重义,所以在南阳城破之时,他可以放心地托孤给朱灿;他有勇有谋,所以他到哪里都可以做全军统帅。 小说中的伍云召和雄阔海关系很好,是拜把兄弟。既然雄阔海是虚构人物,那么伍云召当然也义不容辞地该是被虚构的。虽说小说中的他家世很好,可还是挡不住正史中没这个人的事实,悲哀。 大隋第六条好汉--伍天锡,这个人和伍云召关系也很近,是同族。至于究竟是堂兄还是堂弟,对不起,不知道。没办法,这也是因为隋唐小说、评书版本实在过于繁杂,经常出现矛盾之处,又没有正史可以借鉴,只能让它糊涂着了。小说中的伍天锡是隋唐第6条好汉,伍云召堂弟兼沱罗寨寨主(其实就是土匪),“身长一丈,红脸黄须,因吃人心多了,连眼睛也是红的”,曾伙同伍云召、雄阔海合战宇文成都,后于朝庭举办“反王夺魁大会”时,假意奉朝庭之命在天昌关挡住各路反王(能通过天锡“武考”的反王,方有资格入扬州抢状元),实则不加阻拦,放大部分早到的反王过关;至于迟到的小部分则须参加“武考”,考试过程中干掉了李元霸的开路将梁师泰,惹毛了李元霸,结果惨死元霸手中——“(元霸)把万里云一夹,四百斤的大锤一举,当的一锤打来。伍天锡只得把混金镋一架,震得双手流血。元霸又是一锤,天锡虎口震开,回马便走。元霸叫声:?哪里走!?一马赶来,伸手照背心一提,提过马来。往空中一抛,倒跌下马来,元霸赶上按住双脚,双手一撕,分为两开。前文已说了,伍天锡是伍云召的族弟,按照遗传学原理,既然伍云召是虚构的,那他也没跑儿。隋唐第六好汉?不好意思,没这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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