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位?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历史地位?篇一:士会的历史地位分析

士会的历史地位分析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金刘寨村汉皇祖陵的墓冢前立有五块石碑,自东向西分别是:祁姓刘氏血缘始祖——唐尧帝纪念碑、祁姓刘氏第一显祖——刘累公纪念碑、刘邦曾祖——刘清之墓碑、刘邦祖父丰公——刘仁浩纪念碑、太上皇——刘煓刘执嘉纪念碑。

看到这五块石碑,笔者有个不成熟的建议:在刘累公纪念碑与刘清墓碑之间,似应增立一块祁姓刘氏复氏始祖、祁姓刘氏第二显祖、汉高祖刘邦的直系远祖——士会的纪念碑。士会,祁姓,士氏,名会,字季,春秋晋卿,后食邑于范,又以范为氏,谥号“武”,故史又称之为范会、范武子。士会有三子:长子士燮,其后为范氏;次子士雃,其后为刘氏;三子士鲂,其后为彘氏(因食邑为彘)。

士会的远祖可以追溯到尧帝,即在汉皇祖陵里被祭拜的唐尧帝。尧帝,祁姓,陶唐氏,亦称唐帝,远古帝王,五帝之一,谥号“尧”。由其后裔别出的刘氏,被称为祁姓刘氏,以区别于诸如姬姓刘氏等其他刘氏。刘累,祁姓,刘氏,尧帝陶唐氏之后,生活于夏朝,是现有史籍中出现最早的刘氏成员,夏后孔甲赐氏为御龙,故祁姓刘氏变祁姓御龙氏,刘累亦改称为御龙累。御龙累之后在商朝以豕韦为氏,祁姓御龙氏变祁姓豕韦氏。周武王将祁姓豕韦氏封于唐,便以唐为氏,祁姓豕韦氏变

祁姓唐氏。周成王灭掉祁姓唐国,迁唐公(爵)改封于杜城,降为伯(爵),便以杜为氏,祁姓唐氏变祁姓杜氏。由于曾以唐为氏,因此又被称为唐杜氏。西周晚期,最后一任杜伯无辜被周宣王所杀,杜伯之子隰叔避难奔晋,任士师之职,以职为氏,亦即以“士”为氏,祁姓杜氏变祁姓士氏。隰叔生士蒍,士蒍生士伯缺,士伯缺生士会。

由此显见,士会的家族源远流长,御龙氏在夏朝、豕韦氏在商朝均是显赫而实力雄厚的部族,到了周朝,特别是在周宣王杀杜伯之后,这个家族的实力和影响力急剧衰落,被迫流落到晋国谋求发展。经过隰叔、士蒍、士伯缺三代人的努力,家族逐渐有所起色。士会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努力,他活跃于春秋前期晋国政治舞台长达半个世纪之久——公元前632年始见于《春秋》,公元前620年,流亡于秦,公元前614年归晋,公元前593年为晋正卿,公元前592年告老,公元前589年亦见于《春秋》。其间,他先后辅佐过晋国五代君主,力助晋国夺回天下霸主之位,也终于使这个家族的地位从大夫阶层上升为卿族阶层,成为晋国政坛最显赫的家族之一。从士会起,其孙士匄、曾孙士鞅均担任过晋国的执政大臣,也就是正卿。士会其人,不但功绩显赫,文武全才,而且品质高尚,成为春秋时期享有崇高国际声望的政治家。在他去世50多年之后,楚国(晋国的宿敌)君臣依然仰慕其德,称其深得鬼神与人民的喜爱。

可以说,古老的陶唐氏在春秋时期的复兴,士会实为贡献最大的人物。

当年士会亡秦归晋后,其次子士雃留于秦复为刘氏,士雃亦改称为刘轼。自此,祁姓刘氏便代代以刘为氏,传之于后世。《新唐书》载“会适秦,归晋,有子留于秦,自为刘氏。生(刘)明,(刘)明生(刘)远,(刘)远生(刘)阳,十世孙,战国时获于魏,遂为魏大夫。秦灭魏,徙大梁,生(刘)清。”刘清生刘仁,刘仁生刘煓,刘煓生刘邦。由此可见,传到汉高祖刘邦的祁姓刘氏之历史,是自复氏刘氏开始的,士会当为留秦祁姓刘氏的复氏始祖。

《汉书·高帝纪》赞曰:《春秋》晋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而大夫范宣子(士匄,士会之孙,晋卿)亦曰:“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范氏为晋士师,鲁文公世奔秦。后归于晋,其处者为刘氏。刘向(楚元王刘交之后)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

试整理如下:

唐尧帝,祁姓,陶唐氏;

唐尧帝之后在夏之刘累,祁姓,刘氏,御龙氏,亦称御龙累;

御龙累之后在商,祁姓,豕韦氏;

豕韦氏之后在周武王之唐公,祁姓,唐氏;

唐公之后在周成王之杜伯,祁姓,杜氏;

杜伯之后士会,祁姓,士氏;

士会次子士雃,祁姓,刘氏,亦称刘轼,

刘轼之后刘邦,祁姓,刘氏(秦汉姓氏合一,故姓刘氏,语出《史记·高祖本纪》及《汉书·高帝纪》)。

结论:

一、帝尧是祁姓刘氏的血缘始祖

二、刘累是祁姓刘氏的第一显祖

三、士会是祁姓刘氏的复氏始祖

四、士会是祁姓刘氏的第二显祖

五、士会是高祖刘邦的直系远祖

正如王符在《潜夫论》中所赞“刘氏自唐以下,汉以上,德著于世,莫若范会之最盛也!”可令人不解的是:在汉皇祖陵

历史地位?篇二:唐律的历史地位

摘要:唐律是中华法系的经典,更是血缘立法的经典。唐律直接以血缘关系主体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条文有77条,涉及唐代行政、民事、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诉讼等各个方面;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如凡人、奴婢、良人、皇帝等也以血缘为依据确定,因此唐律的血缘主义特征是特别明显。血缘与唐律的密切关系根置于唐代的自然经济结构、专制政治结构和亲尊文化结构,血缘关系透过家庭关系、生产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血缘与唐律的结合表明,血缘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法律调整的基础。血缘关系与法律关系的融汇,是中华法系一大特色,研究血缘立法,是丰富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中华法系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唐律血缘关系自然经济家庭中华法系

1 唐律的形成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唐律疏议》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

《贞观律》是唐太宗命房玄龄、裴弘献等人根据《武德律》编撰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行。

《永徽律》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在封建社会,法律是维护封建秩序、维持封建礼教和对人民进行镇压的工具。根据这种原则制定的《唐律》,首先把谋反、某大逆、谋叛等定为“十恶”罪,犯者不得赦、减或赎免。其次,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严禁妄认、盗卖、盗耕公私田。再次,竭力维护各种封建性的等级特权,皇族、官僚、富人犯法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减刑或免刑,奴婢、部曲犯法则比“凡人”加等论罪。《唐律》还起调

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保证统治机构正常运行的作用。

2 唐律的主要特点

从唐律的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可能看出唐律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2.1 以刑为主,诸法合体

唐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律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在唐律中,制裁各类犯罪的刑法规范仍然是其主要内容,同时,兼有民事、经济、行政、军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唐律对许多涉及婚姻、债务、财产、继承以及经济、行政上的违法或过错行为也都以刑罚手段予以惩罚。中国自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因此必然需要借助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实行严厉的镇压,以维持统治秩序的安定,而强化立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2.2 科条简要,刑罚适中

中国封建法典的编纂和法律的修订经历了一个从繁杂到简要的发展过程,唐律继承了北齐“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传统,共十二篇500条,律文之下附有准确而严密的注疏,是中国封建法典中最为简要、精练的一部,成为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法典编纂的楷模,反映出唐朝立法技术的成熟。

中国封建刑罚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残酷、繁杂到轻缓、规范的演变过程。唐朝处于中国封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高度发达的社会文明在刑罚制度上也有所反映。唐律中规定的五刑制度在刑罚种类、死刑方式、刑期限制、量刑幅度及行刑方式等各方面,都以从轻为原则,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如关于如何确定老疾犯罪的年龄标准及对"十恶"中"谋叛以上"重罪的处罚等,都体现了立法者欲以"宽仁治天下"的精神。

2.3 依礼制律,礼法合一

依礼制律是指以儒家主张的纲常礼教作为法律的指导原则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礼法合一是指礼的要求与法的规范互相渗透,水乳交融,这一特点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它法系的最显著特

征。这一特点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所有条文都以封建的“三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为了体现“君为臣纲”,规定了一系列严惩危害皇帝安全、尊严和专制统治的犯罪以及议、请、减、赎、当等一整套条款,以确认和维护封建皇权以及相应的官僚贵族特权;为了体现“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规定了对不孝、恶逆、不睦、不义、内乱等行为的严惩以及七出、义绝等一系列原则制度,以确认和维护以父权和夫权为核心的封建家族制度。

(2)许多法律条文都直接渊源于礼的规范,如大不敬、八议、同居相隐、五服制罪等许许多多规定,都将礼的精神与律的形式紧密而完美地结合为一体,真正做到了定罪量刑,"一准乎礼","失礼之禁,著在刑书"。

(3)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唐律条文的"疏议"部分。唐律继承了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传统,使封建的礼教纲常进一步法典化、制度化。

2.4 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制定唐律时,唐初统治者充分借鉴了以往历代统治阶级丰富的立法经验,继承和吸收了历代法律发展过程中的优秀成果,立法技术臻于成熟、完善。在法典体例篇目上,结构严谨,排列有序,篇条之间,联系清晰;在律文内容上,所涉广泛,但多而不乱,文字简约,却保证疏而不漏,法律概念和术语的使用准确而规范,律文与律疏有机配合,注释确切,举例恰当。唐律代表了中国封建立法技术的最高成就,在中国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和意义。

3 唐律的地位

3.1 唐律的意义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3.2唐律对现代的影响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世界闻名的礼仪之邦,礼是古老中国最基本的社会现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法文化的主要构成部分,礼最初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宗教祭祀仪式,阶级

历史地位?

社会产生以后,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也就是孔予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国传统法的产生与“礼”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随着礼的产生和发展,礼由最初的原始习俗逐渐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礼的一些内容成为法的组成部分。 礼与法的和谐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唐律中很多礼法和谐的条文规定都出两汉及魏晋南北朝时继承和发展而来的。从两汉时的引经决狱到魏晋南北朝引礼入法的逐步深入,至唐时,由于当时社会政治制度日益完善和唐太宗个人的法律思想,从而达到礼法结合的完善,《唐律疏议》是礼法和谐的经典之作。在唐律及唐代的社会生活中不仅体现了礼法和谐的精神,即君威臣忠、尊亲重教、夫尊妻卑、官贵民贱。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礼发展到当代社会,日益具有了当代诠释,它不再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逐渐演化为以忠为基础的职业道德,以孝为核心的家庭美德,以仁义和为起点的社会公德。唐律礼法和谐的精神对当代社会的重要影响,特别是其尊老爱幼、提倡孝道、关爱生命、保障人权、体恤妇女和重情重义的精神实质对于改善社会风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历史地位?篇三: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

兵团党校经济管理专业论文

——论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

曹 刚

2014年12月1日

论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

论文关键词:改革开放;革命;社会主义

摘要:本文结合30多年前国家面临的局面和3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论述了改革开放的性质以及改革开放与当代中国命运的关系。改革开发给国家及民族带来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我们党经受住了国际国内各种风险的考验,我国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不断提高,这些成就取得都是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分不开的。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一、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此,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这是由我们党在长期奋斗的基础上,由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费尽移山之力,接力探索取得的。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由于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及我们党缺乏经验,在很长时间内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还没有、在当时也不可能搞清楚。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历经千辛万苦,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也经历严重曲折,为此付出沉痛代价。经过文革结束后两年的特殊时期,历史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是又一次关键抉择:是继续原来的思维模式和已有的体制,还是进行改革?何去何从,这是对执政党的一次不容回避、不容拖延、不容失误的决策考验。正是在这个关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主要标志,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他明确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甚至说:“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不改革死路一条”。并在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将其上升为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中的一个基本点,作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指针和明灯。从此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条航船沿着正确航向乘风破浪,奔向成功的彼岸。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吹拂下,神州大地万物复苏、生机勃发,拨乱反正全面展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步骤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走上正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领导体制得到健全,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了思想的解放、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教育的勃兴、文艺的繁荣、科学的春天。党和国家又充满希望、充满活力地踏上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国的发展及对世界的贡献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二、改革开放是保障国家和人民富强的唯一保证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寄托着无数仁人志士的夙愿和期盼,凝聚着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13亿中国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稳定走上了奔向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蓬勃生机的重要法宝。

这30年,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化,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进步。

1、我国的经济实力大副提升。到2007年止,我国GDP总额已达到22.4万亿元,人均约合2880美元,年均增长100%以上,已经上升到世界第四位。由占全球GDP总额的10%上升到50%以上;经济效益的提高,财政收入连年的增加,到2007年已达到5.13万亿元,外汇储备超过.7万亿美元。

2、取消农业税,终结了中国几千年来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今年丰收已成定局,去年我国粮食生产已达到50150万吨。连今年的全球粮食危机中,我国粮食产需重量基本平衡,库存消费高于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线水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对于一个有13亿人口的中国,用世界人均耕地的1/3养活占世界人口的22%的大国来说,是多了不起的一件大事!

3、进出口贸易一直增长,开放型经济进入了新的阶段。2007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上升到世界第三位,由占世界进出口总额不足1%上升到80%,累计使用外贸7800亿美元,“走出去”战略迈出了步伐。

4、创新转型国家建设进程良好,涌现出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我国神七发射成功,实现了太空行走,我国还将发射神八、神九、神十,建立太空船;去年我们用自己的导弹打下自己的一颗废弃的气象卫星;我们的导弹技术和核武器技术都有很大的发展,用潜艇发射洲际导弹已圆满成功,生物工程、信息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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