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性质辨析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体育课程的性质如何定位不仅是理论认识问题,同时也是教学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本研究将“体育课程”纳入“课程”的范畴之中,从“文化—教育—课程教育—体育课程—新人的形成”这一逻辑关系出发,对体育课程的基本性质是“以运动文化的传承为平台,使新一代在‘文化化’的过程中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新人”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同时,针对体质(健康)说的“非课程化”倾向进行了批评。
  关键词:教育;课程;体育课程性质;文化;新人;体质(健康)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7)03-0077-04?
  
  Abstract:It is not only a problem of theoretical understanding how to define the character of PE course, but also a specific problem that needs to be urgently solved in the teaching practice This research will bring PE course into the category of “curriculum” From the logical relation of “Culture-Education-Curriculum education-PE syllabus-the Formation of people of a new type”, this research also expounds and proves the viewpoint that the basic character of PE course is “to regard the continuity of sport culture as platform, and to make the new generation become the people of a new type required by the society in the process of ‘civilization’” Meanwhile, aiming it criticizes the tendency of “non-curriculumization” of the theory of phys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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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 words: education; curriculum;the character of PE course; culture;people of a new type;physique (health)
  
  1 问题的提出?
  
  增强体质(或增进健康)与运动技术(技能)学习孰为主次的讨论或争论,是我国体育课程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尽管在过去的《体育教学大纲》或现在的《体育课程标准》中,都没有否定运动技术(技能)在体育课程中具有一定的位置,但是从课程改革前将“增强体质”作为体育课程教学的根本任务,在课程改革以来将“健康第一”作为体育课程指导思想的提法本身,已经明显地看出运动技术(技能)处于附属的位置。?
  无论争论的双方在主观上是否意识到,实际上这一争论的核心是如何定位体育课程的基本性质。如果说这种争论仅仅限于理论认识层面,那当然不妨继续争论下去,然而,体育课程本身是一个操作性的教育活动,不同的学术观点在现场的操作中虽然都同样表现为身体运动的形式,因此,对体育课程基本性质的不同定位必然决定现实操作中侧重的不同。?
  比如当体育教师按照“增强体质”或“增进健康”的理论认识进行操作时,那么运动的强度与量的控制则是体育教师首先应该关注的(学生的兴趣以及运动的类型等当然也属于关注之列)。这种关注在操作上决定了教师所安排的身体运动必须是已经被学生掌握的或者是相对简单的——比如曾经在我国体育教学中风行一时的循环练习法就是属于此类,很显然,这类身体运动的性质基本属于“经验再现型”,因为只有进行这种类型的身体运动才能够保证学生在每节体育课程中有足够的运动时间,才能够使这些身体运动对“增强体质”或“增进健康”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但是,如果体育教师是按照传授运动技术(技能)的观点进行操作,那么教师安排的身体运动当然是不为学生所熟悉的,在操作过程中更着重于学生形成新的运动经验,是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学习的过程才能够获得,其性质上更偏重于“认知—学习型”,因此学生的学习效果就成为体育教师首先应该关注的(学生的兴趣以及运动的类型等同样也属于关注之列)。?
  不同的理论认识同样决定了不同的评价尺度。如果是以“增强体质”或“增进健康”的观点进行评价,评价尺度势必要与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相关的各个指标挂钩,如果按照传授运动技术(技能)的观点进行评价,那么评价尺度则应该与运动技术(技能)的发展程度挂钩。当然,以百分比的方式采取兼顾二者的评价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但是所评价的结果本身在理论上却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比如将体质(健康)指标规定为总分的60%,运动技术(技能)为40%的兼顾方式进行评价,若某学生在体质(健康)方面的成绩是48分,在运动技术(技能)方面是32分,总分是80分,那么应该按照怎样的理论观点对体育课程的效果进行解释呢?到底是在“再现型”方面加强呢还是在“认知—学习型”方面加强呢?很显然,如果体育教师在体育课程中将总时间的40%用于传授运动技术(技能),那么显然有违背“健康第一”观点之嫌疑,然而如果不将总时间的40%用于运动技术(技能)的教学,其教学效果则与运动技术(技能)的评价相抵触,这使得体育教师处于两难的处境。?
  以上的分析表明,体育课程的性质如何定位不仅是一个理论认识问题同时也是当前教学实践的操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实际上由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在理论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已经对体育课程教学现场产生了不良影响和认识上的混乱。?
  
  2 研究目的和方法?
  
  基于不同理论认识所发生的争论以及理论认识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冲突,本研究试图对如何理解体育课程的性质这一课程研究的基本问题进行考察,并且对体育课程的“体质(健康)说”在方法论方面的缺陷进行批评。?
  本研究采取以下方法:1)将“体育课程”纳入“课程”的范畴之中,从“文化—教育—课程教育—体育课程—新人的形成”这一基本逻辑关系出发,对体育课程的基本性质应该是以运动文化的传承为平台,使新一代在“文化化”的过程中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新人这一观点进行论证;2)基于运动的发生是“文化性行为”的观点,以及体质(健康)是人类生存的普遍价值而非体育课程所独有的观点出发,对体质(健康)说的“非课程化”倾向进行批评。?
  
  3 考察?
  
  3.1 从“文化—教育—课程教育—体育课程—新人的形成”的关系看体育课程的性质
  3.1.1 课程概念的一般理解?
  如何把握课程的性质属于课程论研究的范畴。尽管不同的研究者对课程的性质有着不同的解释,但是大体上是从三个方面出发定义课程的:一是从课程的本质属性来定义课程,如课程即学习经验,是学校指导的所有活动等;二是从课程所具有的功能出发定义课程,如课程是社会文化的再生产,是预期的学习结果等;三是从课程存在的形态出发定义课程,如课程是教育工作计划的范围和安排的书面文件,是活动的教学大纲、学程设置、单元、课程和内容的编目等丛立新课程论问题[M],第4页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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