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本科高校教育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究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实践教学是本科高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实践教学为分析对象,从实践目标、实践基地、实践师资、实践评价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在民办本科高校建立科学良好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关键词:实践教学;保障体系;民办本科高校
  实践教学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它不仅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同时也能提高学生的基本实践技能和综合实践素质,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实践教学一直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教育学专业作为以培养中小学教师需求为导向的实践应用型专业,实践教学在其人才培养计划中所占比例及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自教育学专业开始招生以来,学生人数呈井喷式增长。作为陕西省首先正式设置教育学专业并招生的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既要与学科特性结合,认识到专业学科教学的重要性,又要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通过实践教学优化人才培养,保障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这是民办高校不得不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实践教学既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又是社会对高校人才重要的需求指标之一,建立好实践教学体系,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是教育学专业刻不容缓的目标和任务。
  西安思源学院自2014年开始正式设立教育学专业,招收第一批本科专业学生。截止到2018年,已有第一批毕业生顺利毕业,96%的毕业生从事跟教育相关的工作。学校在培养教育学专业人才过程中,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教学,积极进行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的教学及实践能力。文章结合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实践教学实际开展情况和经验总结,通过目标保障、内容保障、过程与结果保障、评价保障等四个方面来探究如何更好的完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良性循环。
  一、实践教学的目标保障
  要做好实践教学,设立科学合理的目标是基础,符合实际的目标可以使实践教学工作有据可循,有理可依。实践教学目标的设立,就可以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导向功能,为实践教学提供立论基础和引导,规范实践教学的实施程序,明确实践教学各环节,稳定实践教学质量,从而提升实践教学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在实践教学目标的设立上,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在各类性质的教学实践中都设立了相应的标准,主要从实践教学形式、时间、内容、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教育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分为课程实践、独立实践和第二课堂三种。在时间上独立实践所占比例最大,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学时不得少于920,学分不得少于46,第二课堂学时不得少于200,学分不得少于10。在内容设置上,为凸显专业人才特色,涉及到人文素养、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能力,旨在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考核方式上,大多是以课堂考核与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教育学专业未来的目标保障,应重点在于内容与考核方式的完善上。其形式和内容已经能够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但是在内容建设上还稍显单一,应更多地发掘学生潜力,在保证学科地位的基础上,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充实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具备更多的实践能力,以达到复合型应用人才的标准。同时,使考核方式更加多样化,不再使实践教学的考核局限于文本,而是结合实践教学特色,使考核方式更好地为实践服务。
  二、实践教学的基地保障
  实践教学基地是顺利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实践教学基地,可以使学生的理论更好的“消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实践基地主要由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组成。在校内实践基地中,除有专门的“教育技能实训中心”外,还有各项技能训练室,主要是舞蹈、钢琴训练室。这些校内实践基地能解决基本的实践教学,满足日常实践课程和独立实践所需。校外实践基地主要是以建立“校校合作”为主,与西安市及周边地区签订实践基地协议,建立长久的实践关系,以满足学生较长实践的见习和实习工作。
  学校已建设的实践教学涵盖城乡各个社区的中小学,主要以学校课堂教学及日常管理为实践,实践教学基地都具备能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拥有能指导实践教学的专业人员。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以规范科学的管理来保障学生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
  在后续的基地保障中,学校应更注重质量和内涵的建设,通过实践教学基地与教育学专业的共建,创造“互惠互利,共赢共生”的良好局面。学校可与教学实基地深入探讨人才培养各项工作,使他们参与并共同设计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内容、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实践、提供兼职教师和实践督导、合作科学研究项目、共同评估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这样才能将学校实践与工作实际更紧密的结合,使学生能够更深入了解教育教学性质,保证实践教学基地有效与可持续运行。
  三、实践教学的师资保障
  师资力量是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也是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成功建立的关键性因素。[1]对于教育学专业来说,更是如此。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以科学研究保证理论知识的增长,还要有熟练且具有创造性的课堂教学能力,这些都是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自建立以来,就不断地扩大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的学科和职称结构,在实践教学的开展上,就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地强化,同时利用各种交流学习的机会来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旨在建设“专人懂技能,全体懂实践”的教师队伍。在专门的技能课程,例如手工、美术、舞蹈、钢琴等课程上,让有专业学科背景的老师进行实践讲授,但要求全体教师都要熟悉实践教学体系与各项评价方式,使大家都能参与到实践教学的工作中来。
  在今后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上,应着重建立“多行业实践型”教师队伍。不仅要要加强现有实践教师师资力量的建设,动员专业教师积极投身与教育相关的领域,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使多项实践技能与理念相结合,还要积极引进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教育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优秀人才,使师资队伍更为多元,充分开发学生的实践潜能,形成以“教育实践能力为主,其他实践能力为辅”的多学科教育性人才。
  四、实践教学的评价保障
  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和形式,是促进与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方面。[2]实践教学的评价保障,其主体和对象都不能只是单方面的。评价主体应包括各个教学部门、教师及督导部门,对象也不能只局限于学生的成果,而更应该关注过程评价,关注学生身心的改变与发展。
  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评价保障是最为薄弱的环节。在评价体系建立中,教师是最为核心的评价主体,结果评价也是唯一的评价方式。各教学部门、督导部门在日常教学中也参与其中,但参与方式有待多样,参与力度有待提升。尤其是督导部门,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门,良好的督促引导,可以使实践教学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因此各级督导应保证自己熟悉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才能更好的起到评价、监管、引导的作用。同时也要建立起校、院、系、教研室一貫的评级机制,自下而上坚持一套完整的质量评价标准,使各级部门和学生一开始就建立科学的评价意识,从而更好的反哺实践教学。
  在评价保障体系建立中,应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使大家具备基本的实践教学评价指导能力,在宏观的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伦理及价值观的应用上给予正确的引导,在微观的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实践日志、教师师德师风上建立良好的标准,以此来规范实践教学,从而建设一支富有教育理念、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队伍,保障实践教学的实施和开展。
  注释:
  [1]贺建权、袁华斌、尹琪.地方本科院校实践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高教学刊,2016年9期44-45
  [2]仰和芝、赵玲玲、廖颖.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讨[J].高教学刊,2016年21期174-175
  参考文献:
  [1]张烈平、冯兵、李德明.地方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年7月第7期193-197
  [2]宋素娟.高校实践教学评价研究综述[J].教育教学论坛,2014年1月第3期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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