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下的高校酒店经营管理模式探析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随着国内高校的快速发展,高校科研学术交流的频繁,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对学校接待场所的需求也不断增长。高校如何使这些接待场所既能提供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以支持学校事业的发展,又能较好地避免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还要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选择合适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关键。
  关键词:国资监管;高校酒店;经营管理模式
  一、引言
  大学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高校、社会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想要提升大学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走在学术前沿,大学“走出去”和“引进来”势在必行。
  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高校的快速发展,高校之间各类的学术交流、合作等也越来越频繁。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大力推进和支持各种层次的学生赴海外学习与交流活动,是建设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必经之路和重要手段。
  为适应学校的发展,满足学校学术科研交流的需要,国内很多高校都建立了自己的配套接待场所,为来学校交流访问学习的学者、社会人士等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这些接待场所主要用于学校内部小规模的接待,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学校招待所的形式存在。
  随着高校学术科研交流的频繁,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对学校接待场所的需求也不断增长。而高校传统招待所普遍存在规模小、条件差、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等问题,这些招待所无论是接待设施、接待能力,还是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无法满足日益频繁地学术交流的需要,尤其是遇到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常常无力承接,从而严重制约了学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为解决大学学术文化交流的困境,提升大学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加强学校与外界的交流合作,很多高校逐步建立了集学术交流、科研教学和接待为一体的新型接待场所。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等,国内很多一流高校都建立了与学校发展相配套的接待场所,这些接待场所大多以酒店来命名,但由于是学校所办,其在资产管理、经营模式、管控要求、经营目标等方面又与社会上的酒店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国内各高校酒店经营管理模式情况及优劣分析
  1.学校经营――学校传统招待所模式(自主品牌,自主经营)
  学校作为酒店对外的经营主体,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通常是由学校的总务或者后勤部门来承担经营管理工作。酒店日常经营过程中,经营产生的所有收入进学校核算,所有支出由学校承担,酒店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经营收益归学校所有,所有人员由学校负责聘任。酒店以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和向师生提供后勤服务保障为主要宗旨,能完全遵照学校的意志,其主要体现的是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其次兼顾酒店资产的经济效益。
  这种模式下,学校作为酒店的经营主体和法律责任主体,承担酒店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经营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和责任。
  学校招待所模式虽然能够较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学术交流,但从风险防范和经营效益等方面来看,该模式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学校没有酒店经营的资质。国内高校的登记注册类型基本为事业单位,并没有酒店的经营业务。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营酒店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学校经营酒店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用工风险。
  (3)学校直接经营可能会被卷入酒店经营的各种法律纠纷。
  (4)学校不具备经营酒店的专业管理人才,无论是管理水平,还是服务水平,均难以满足酒店专业化管理的需求。
  早期各高校的建立的小型接待场所基本采取这种模式,但近年来新建立起来的大型酒店则较少采取这种模式。
  2.学校经营――委托管理服务模式(自主品牌,委托管理)
  学校引入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学校和管理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学校让渡酒店的营运主动权和决策权,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学校不干涉管理方的营运管理,仅能从财务上进行监督和营运最终所体现的结果上加以评价。在人员选聘上,管理公司负责选聘酒店的总经理的或其他负责人,学校可能仅仅就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做出保留。学校和管理公司遵循合同约定,管理公司派出以总经理为首的酒店经营管理班子,发挥管理方专业特长和酒店集团管理优势,对酒店进行全权委托管理,即对酒店的经营结果负责。委托管理费按照酒店经营业绩定期提取和支付,一般由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构成。目前,国际品牌酒店通用模式是按营业收入的3%―5%提成、按照经营利润提取绩效奖励,并且加收出租客房的品牌费用。一般要将经营收入的10%—15%支付给酒店管理公司,另外,外方经营管理团队薪酬相对较高。
  委托管理服务模式下,学校是酒店对外经营的法律主体,酒店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收入并入学校核算,所有支出由学校承担,酒店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经营收益归学校所有;管理公司向学校提供专业的酒店管理服务,学校向管理公司按照协议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服务模式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這种模式下,学校可借助管理公司的专业管理技能和酒店预订系统信息技术等快速地立足酒店市场,提升酒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并降低投资风险。
  (2)管理公司的经营水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成败起决定性作用,管理公司和学校的关系基本上通过合同条款来固定,其合作基础是基于委托管理合同,但管理公司和学校的最终营运目标能否达成一致,在每个项目酒店项目中的最终运行结果难以较为准确地预估。
  (3)由于实际的经营主体是学校,学校仍然无法回避学校直接经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风险。
  3.资产出租模式――租赁经营模式
  学校将酒店以出租的方式交与社会第三方企业承租(以下简称承租方),学校与承租方通过租赁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可以使用其自有的酒店品牌/名称对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并享有酒店经营的全部利润,同时酒店经营的风险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学校按照一定租金标准获得稳定的收益,学校不对酒店的盈亏负责,不承担管理责任和经营风险。这种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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