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供需现状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诞生和发展改变了金融行业的原有格局,开启了金融业从传统借贷服务向综合理财服务的新时代,创新与融合已成为金融业的主旋律。经过近几年发展,互联网金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不断凸显,如在人才方面存在缺口大、从业人员与岗位不匹配、行业薪酬虚高等问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人才;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F2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8-0079-02
  一、互联网金融定义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学术界暂时还未形成一种确定的、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概念。谢平(2012)提出,在互联网的大范围覆盖和现代信息科技的发展趋势下,可能会出现一种不相同于商业银行间的接融资,也不相同于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形式的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吴晓灵(2012)则认为,互联网金融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其本质还是金融,也要遵从金融的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存在互联网金融。但正如曾刚(2013)所指出的,“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的定义并不清晰,它的外延还在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很难界定,因为它服务的对象和交易模式各不相同,统一在一个框架下很难。”
  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作者归纳总结为以下3类较流行的说法。
  (一)模式论
  万建华(2012)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的一种金融模式。李麟、冯军政(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集商业与盈利为一体的模式,能够在商业银行长期的发展中扮演鲶鱼的角色。互联网金融模式会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重构已有融资格局,挑战传统的金融中介理论。
  (二)业态论
  侯维栋(2013)在陆家嘴论坛上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以会联网技术为基础,对金融业务进行一系列深刻变革之后产生的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上海市政府(2014)发布的《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
  (三)狭义广义论
  马云(2013)则从另一个角度对其进行解释,他认为,互联网企业涉及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之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的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型金融模式。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展开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本文中的互联网金融是指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包括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及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
  2004年,支付宝平台成立,随后第三方网络支付在我国正式起步,并逐渐成长起来。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12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2.9万亿元。2007年,一批P2P平台的产生标志着国内网络借贷兴起。根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显示,2012年底平台数量已超过200家。网络众筹模式作为继P2P网络借贷之后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于2009年在国内开始起步。总体来看,2013年之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各个业态均已成型,但处于缓慢发展期。第二阶段是2013年至今,为互联网金融2.0时代,互联网金融各个业态均呈现爆发式增长。2013年被公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2013—2015三年中,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2013年P2P平台达到800家,到2014年底已经超过1 500家,2015年底达到3 770家。从年网贷成交量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已达到9 823.4万亿元,相比2014年全年的网贷量增长率288.57%。第三方支付在这3年也得到迅速发展,根据易观智库在2016年初发布的《2016—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趋势预测专题报告》显示,仅第三方移动支付在2015年的交易量达16.36万亿元。经2013到2015三年间持续爆发式的增长,在规模上,中国第三方支付已是全球最大的,同时业务种类也是全球最全的。众筹行业在这两年得到突破性的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众筹平台已增至303家。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三、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现状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近几年迅速的发展,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包含行业人才缺口大、人员与岗位不匹配、行业薪酬虚高等问题。根据对市场的调研,显示目前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场难以填补行业人才缺口
  2013年至今为互联网金融2.0时代,互联网金融各个业态均呈现爆发式增长。例如,P2P平台方面,从2011—2013年间是几何倍增长,属于行业最初的萌芽期,到2015年平台达3 770家。网络众筹公司也由2013年的36家增至2015年的303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增至270家。截至2013 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 839 家,贷款余额8 191 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 268 亿元,增幅达37.33%。虽然目前获得网络小额贷款牌照的公司不到10家。但是网络小贷相对于传统小贷公司来说,没有地域限制,因此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企业数量的增加伴随着工作岗位的迅速增加,对人才的需求短时间爆发。另一方面,高校没有开展互联网金融专业,没有对应专业的毕业生,也没有办法缓解缺口大的问题。根据众达朴信在2014年发布的一份《2014年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紧缺度报告》显示,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经理和运营经理稀缺度最高,和其他行业只有某几个岗位的稀缺度在70%左右相比,互联网金融岗位稀缺度在70%以上的达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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