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信息系统开发风险分析与研究 博弈论视角下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信息系统开发风险已经成为制约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是企业高层进行信息系统开发投资决策时最为忧心的问题,而目前流行的信息系统开发风险规避方法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试图将信息系统开发的瀑布模型和动态博弈理论相结合,详细分析了软件商与企业的博弈过程,发现其中存在着复杂的、不完全信息的、多阶段的、连续的博弈,进而分析信息系统开发失败的原因以及影响双方博弈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信息系统;瀑布模型;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111―2
  
  笔者在对吉林省龙头企业高层的问卷调查后,发现面对投资信息系统开发的提案时,83%的企业决策者表示支持管理信息化,有主观意愿投资信息开发项目,但对信息系统开发风险表示担忧;对于信息系统开发的未知风险的预期,7%的企业决策者预估在0.8以上,29%的企业的风险预估在[0.5,0.8],43%的企业的风险预估在[0.3,0.5],21%的企业的风险预估在[0,0.3]。根据贝叶斯的博弈均衡理论,决策者对提案的风险预期会严重影响最终决策,项目投资的收益和项目的预期风险共同决定管理者决策。由此可见,信息系统开发风险已经成为困扰信息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目前流行的信息系统开发风险规避方法
  
  面对此种管理困境,一些学者提出引入奖惩制度,即,若软件商认真履行合同,会得到一笔奖励;若软件商应付了事,态度敷衍,会给予其一定惩罚;若遇到恶意诈骗者,给予其严重处罚,表示如表1: 对软件商不同态度的奖惩
  上述理论方法成立的前提,隐含了一个条件假设:软件商的态度(认真、懒惰、恶意)决定了软件开发的成败。那么,本文作者不禁要问,如果是非恶意的软件商和非恶意的企业(对软件提出的要求不是无理的),是不是软件开发的风险就不会出现呢?
  笔者对吉林省数十家信息系统开发商进行访问调查,发现对于信息系统开发的失败,超过90%的开发商都表示他们非常冤,只有一小部分开发商私下承认是由于自己员工里出现害群之马或疏忽等影响了整体的开发质量。可见,真实的信息系统开发纠纷的产生原因,绝不是认真和懒惰这么简单。
  
  二、博弈论视角下的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某个个人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其所掌握的信息,对各自的行为或是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这一理论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间的相互作用,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属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目前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
  如图1,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用户与软件商只在系统需求调研阶段和系统运行与维护阶段发生交互,我们分别对这两个阶段进行博弈分析。
  在系统需求调研阶段,用户对软件商提出各种管理需求,软件商按软件语言把管理需求转化为功能需求,之后,用户提出修改意见或提出新的需求,一直到用户表示满意,没有其他的要求了,该阶段即宣告结束。根据博弈理论,这是一个非完全信息的动态的博弈,在这种博弈中,博弈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无法准确估计对手的行动,具体博弈过程见图2。
  在系统试运行与维护阶段,用户从多方面对软件商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检验,比如,此信息系统是否实现了合同规定的功能,是否存在技术漏洞,是否实现了所要求的系统最大吞吐量和软件构架,是否能满足日常管理操作等。如果用户对此次开发得到的信息系统满意,则双方合作成功,信息系统开发成功。如果用户对拿到的系统不满意,向软件商提出新的修改意见,比如,增加一个功能模块、调整页面布局等。软件商或者接受用户要求投入人、财、物、时间来完善信息系统,或者拒绝用户要求,不愿继续投入人、财、物、时间等以防增加成本,从而双方产生纠纷,合作失败。系统运行与维护阶段的博弈过程如图3。
  其中,模块A表示用户,模块B表示软件商,倒三角模块表示合作失败,正三角模块表示合作成功,P1表示用户对软件商提出新的系统需求或要求;P2表示用户对软件商没有提出新的需求或要求,合作成功;Q1表示软件商同意用户前一阶段提出的新系统需求或要求,修改系统;Q2表示软件商不同意用户前一阶段提出的新系统需求或要求,合作中止。
  
  三、信息系统开发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信息系统开发风险产生的原因,绝不是仅仅由软件商态度是否认真决定的,而是双方博弈选择的结果。首先,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博弈双方对对方的了解不完全,面临许多影响博弈结果的未知因素。其次,这是一个动态博弈,博弈一方作出选择后,对方根据前者的选择,来进行自己的博弈决策。最后,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存在多阶段的连续博弈,即不单要考虑短期利益,还要考虑长期收益,不要因小失大。
  (一)主观因素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因为信息系统开发过程是一个不完全信息的博弈,即双方都在彼此试探对方合作的诚意,推断对方下一阶段的选择,影响自己现阶段的决策选择,对对方的猜测受决策者主观认知影响。其二,根据上文的博弈分析,信息系统开发过程还是一个动态的、多阶段的连续博弈,上一阶段的博弈结果会影响现阶段的博弈方的选择,所以为了长期合作成功,比较明智的做法是为对方留有余地(考虑对方盈利),这样,对方就会接收到善意(长期合作成功)的信号,对方也会更倾向于作出对双方有利的选择,从而更有利于最终的信息系统合作开发成功。其三,耐心因子(或称为“长期贴现因子”)。如果决策者的耐心度很高,他就会更倾向于选择长期合作收益,不会做出为了眼前利益破坏长期合作的举动。
  (二)开发必然失败的几种情况
  虽然信息系统开发是一个复杂的、不完全信息的、动态的、连续的博弈过程,信息系统开发是否成功受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软件开发必然失败:如果软件商或企业中有一方是恶意的,比如皮包诈骗公司,则软件开发必然失败;如果用户对信息系统提出的软硬件要求大于用户支付给软件商的开发费与软件商预期最低利润之和,则合作必然失败;如果软件商或企业中的一方,在决策选择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连续博弈几次后,另一方最终一定会选择冷酷惩罚或只考虑自身最优,如此恶性循环,信息系统开发必然失败;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用户提出信息系统的信息流与实际管理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严重不符,或者用户提出此信息系统提供的功能与用户期望的功能存在重大分歧,此时,软件商几乎不会按用户需求修改系统,因为软件商如果同意,就相当于软件商之前做的几乎全部被推翻,再重新由系统需求调研、分析、设计、实施、运行阶段做一遍,软件商之前的开发投入大部分打了水漂,这就要增加大量的开发成本,软件商通过收益损失分析,几乎没有一个理性软件商会选择同意按照用户意见修改系统,从而导致信息系统开发失败。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张海潘.软件工程导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美)朱•弗登博格,(法)让•梯若尔.博弈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收稿日期】2010年8月19日
  【作者简介】徐靖:长春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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