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的几个问题探究|红楼梦值得探究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红楼梦》可谓是中国长篇小说艺术发展史上的巅峰之作,其作者曹雪芹把我国古代小说发展推向了顶峰。两百多年来,海内外的大家学者对《红楼梦》的研究与争论从未间断,也由此阐发了一系列关于《红楼梦》的问题。《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原本属于俗文学的范畴,却从作者主旨、审美趣味以及细微描写上都表现出明显的崇雅趋势;《红楼梦》写于在明清时期这样的男权社会中,却表现了对女性非同一般的尊敬与崇拜;作者曹雪芹生于四代江宁织造的“诗礼簪缨之族”,他反思这个家庭的溃败,却又对曾经的家世有着难以磨灭的回忆和留恋。这三者之间看似不相关联,内中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关键词】红楼梦;崇雅;妇女观;家族观念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2-0064-5
  
  《红楼梦》可谓是中国长篇小说艺术发展史上的巅峰之作,其作者曹雪芹把我国古代小说发展推向了顶峰。自《红楼梦》问世以来就深受历代读者的喜爱,争相以高价购入这部令人入迷的小说,以致达到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①的程度。两百多年来,海内外的大家学者对《红楼梦》的研究与争论从未间断,也由此阐发了一系列关于《红楼梦》的问题。《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原本属于俗文学的范畴,却从作者主旨、审美趣味以及细微描写上都表现出明显的崇雅趋势;《红楼梦》写于在明清时期这样的男权社会中,却表现了对女性非同一般的尊敬与崇拜;作者曹雪芹生于四代江宁织造的“诗礼簪缨之族”,他反思这个家庭的溃败,却又对曾经的家世有着难以磨灭的留恋。这三者之间看似不相关联,内中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红楼梦》的崇雅趋势
  自古以来,在我国就有雅俗两种文化并行。传统的雅文化,是经过了士大夫标准化的礼、乐、诗、书等内容的诗文;而俗文化远离政治中心,是以民间的日常生活和价值观念为内容的民间文化,其主要形式为戏曲小说。在宋元以前,雅文学处于正统的主流地位,俗文学却因趋于俚俗而受到轻视,成为正统雅文学的附庸。但不论是雅文学还是俗文学,典雅却几乎是所有文体共同追求的文学风貌。
  (一)审美趣味的雅化
  清代的小说无论是哪种类型,都以追求雅致作为目标。文言短篇小说多插入诗词和骈体文,是在求雅;才子佳人小说提倡门当户对,男女主人公出身名门、才貌出众,是在求雅;白话小说摆脱书场的影响,逐渐走向案头,是在求雅。使清代通俗小说脱俗入雅的功勋,应当首推曹雪芹。首先在情节上,他就打破了通俗小说的传统。《红楼梦》的创作主旨处处显示,作者对过去的通俗小说并不欣赏,而且在第一回里明确指出了对通俗小说的见解,其中,批评历史演义和英雄传奇小说:“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任意编撰,突出奸淫凶恶,只是以离奇的情节和超常的人物吸引读者;批评男女情爱小说:“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大不近情,自相矛盾。”而在第五十四回中借贾母之口提出的见解则更为详尽易懂:“这些书就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可以说,“由明至清,才子佳人小说的情节已为作者和读者所熟知,人们戏称为‘私订终身后花园,多情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②或如鲁迅所言“求偶必经考试,成婚待于诏旨。”③曹雪芹为了避免这种程式化的情节内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直至小说“绝无伤时晦淫之病,方从头至尾抄写回来,闻世传奇。”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对此评论:“《红楼梦》不同于严格的写实主义小说,作者以诗人的敏感去感知生活,着重表现自己的人生体验,自觉地创造一种诗的意境,使作品婉约含蓄。……整部小说雄丽深邃又婉约缠绵,把中国古代小说从俗文学提升到雅文学的品味,成为中国小说史乃至整个中国文学史上的奇葩。”④
  而在小说的情节中,作者也不断通过书中人物之口,反映崇雅的审美趣味。比如第二十七回,探春要宝玉帮她买些“朴而不俗、直而不作”的轻巧玩物,喜好具有古雅意韵的玩意儿;第三十九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虽是村野俗人,却因为生来有些见识,而又年高晓事,讲出的故事却也有着崇雅的趋势,“暗合了贾母王夫人的心事”;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宴上行酒令,宝钗也建议挑一个雅俗共赏的;第七十六回贾母中秋品笛,认为欣赏音乐也需注重雅致;而同一回湘云、黛玉对月联诗,将酒令射覆写入诗中,“化俗成雅”;第七十九回黛玉给宝玉改《芙蓉女儿诔》认为“小姐、丫鬟”写入句中不算典雅,更主张“新奇”、“新妙”……总之,《红楼梦》一书的描写中处处蕴含着作者审美的雅意、雅趣。
  (二)雅化趋势产生的原因
  既然《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属于俗文学的范畴,那么为何小说中有这么强烈的崇雅的要求和趋势呢?这种趋势产生的社会背景又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常把唐代的俗讲变文作为通俗小说的源头。宋元时代的说唱艺术促成了白话通俗小说的诞生。因此,通俗小说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了浓重的商业色彩和市民色彩,而这一时期的通俗小说也与编辑出版的书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可以说,那时的通俗小说大多由书坊制作出来,文字粗糙,内容重叠。但是到了18世纪,随着通俗小说的崇雅趋势愈加明显,通俗小说的写作由书商操纵的书坊制作逐渐过渡为书斋式创作。通俗小说从书场走向案头,这标志着我国通俗小说脱离了民间技艺,获得了自己独立发展的广阔前景。
  王恒展所著的《中国小说发展史概论》中,将明清时期称为“中国小说的雅化时期”,深刻揭示了在这一时期的通俗小说在审美方面的发展的内在趋势。同时,他还细化分析了在明清时期的通俗小说在“思想内容、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艺术手法、语言文字”⑤等六个方面趋向雅化。而在这一时期的优秀的长篇小说,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均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生活,更多的描写人情世态,小说人物的性格塑造趋于立体,在独立构思、个人创作的基础上完成,结构恢宏,逻辑缜密。
  这些通俗小说在艺术上的进步,首先应该归功于文人。大批具有很高文化修养的文人积极而主动的参与到通俗小说的创作中,他们将自己的文学才能和文化素养应用于小说的创作,给通俗小说带来了清新的空气。特别是有很多杰出的文人小说家,如《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等,他们花费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时间来创作一部小说。《儒林外史》用了十多年时间才完成,《红楼梦》据作者说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但小说的背景经历、构思,绝不仅仅是十几年,而是用了作者几十年,甚至一生的时间。用如此长的时间显然不是为了赢利,不是受书坊主之托而写作。实际上,许多小说创作完成后并未立即付印,而是藏于家中,或仅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于亲朋间,尤其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由于恐怕八十回后的文字在亲友传阅时遗失,竟然将后数十回的文字秘密隐藏,以致后人遍寻不得,难以想见小说的结局。不急于刊刻行世,不是由于不够重视,恰恰是由于曹雪芹将《红楼梦》这部小说创作当作个人一生的事业,当作可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的著述。这种精工细作的创作精神,在书坊控制通俗小说的制作和出版的时期是无法想象的,其创作态度的严肃和热情,甚至超过了诗文八股的写作。这是因为,曹雪芹、吴敬梓、李汝珍等文人小说家渴求在小说中进行个人抒写,诉说自己的人生理想追求,抒写自己的牢骚与感伤,把个人的才华、个人的事业功名梦都寄托于小说之中。文人参与通俗小说的创作,使通俗小说逐渐染上了文人情调。情感因素对通俗小说的渗透,使得通俗小说由书坊式的制作变为个性化的写作,文人独立创作通俗小说渐成风气。
  只有文人小说家脱离了书坊的操纵,回到书斋,对社会人生进行冷静深入的思考,通俗小说才真正进入高雅的殿堂。“小说这种散文艺术是密室工作的产物。”⑥“作者在密室里写小说,读者通过印刷媒介在密室里阅读它,当作者和读者一对一关系成立之时,即是近代小说形成之日。”⑦
  (三)日常生活描写的雅趣
  随着“红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已经不仅仅把《红楼梦》当做一部小说,而是看做一部包罗万象的描述清朝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气势恢宏的大观园,意蕴深刻的诗词,华丽精巧的服饰,细致讲究的饮食,兴味盎然的习俗与娱乐活动……”⑧都体现着大观园中雅趣、雅致的日常生活。
  就文学方面而言,曹雪芹不仅是一个小说家,在诗、词、曲、赋、散文方面也有很高的天赋。过去的小说,包括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水浒传》,都会在需要诗词歌曲点染的时候引用他人的成句。而在《红楼梦》中,所有所需的诗词全由曹雪芹自己操刀创作,对于任何一种文学样式都能够得心应手,而且还能够针对人物的性格、才情,创作出风格迥异的作品。他能够写出才比谢道韫的林黛玉的顾影自怜,也能够写出待时而飞的薛宝钗的身份气度,还能够写出迎春、惜春作诗的勉强。甚至,他还能够根据香菱学诗的进展,写出题目相同却境界不同的三首诗来。在作诗上,作者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第四十八回中,黛玉指导香菱学诗,就借黛玉之口写出了作者对作诗的看法:“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主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曹雪芹打破了明清时期以江西诗派恪守的格调规矩,注重诗的立意,这在当时也是独具一格、别出心裁的理论。
  除去文学方面以外,《红楼梦》更可被称为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对当时的建筑、园林、饮食、医药、服装、礼仪、音乐、绘画、起居等等,都有所涉猎,并且表现出极高的品味。就以书中贾母的生活为例,她的生活情趣之精致、高雅,是那些所谓“新贵之家”,如孙绍祖、夏金桂那样的人家所不可比拟的。她的居所以高大气派为风格,但并不流于俗套。她墙上观赏的是仇十洲画的《艳雪图》,是“明四家”之一仇英的遗作;一向收藏着直到元宵夜宴才摆设在花厅赏玩的是十六扇“慧纹”璎珞,绣手是书香名宦世家的小姐,而且是格式、配色皆从雅的“绝品”,世间罕有。这些玩物,与那恶俗富丽的人家的相比,格调高下立判。而送给薛宝钗当作玩物的那三件体己摆设,如墨烟冻石鼎等也绝非俗物;教黛玉给窗子糊纱,选用的霞影纱连皇商家族的薛姨妈和管家的凤姐都闻所未闻。
  居所摆设是如此精致,饮食肴馔就更是讲究成了一种高雅的艺术。无论是省亲筵宴上专用银模的莲叶羹,还是用十来只鸡熬汤入味的茄?,都是工序繁琐、色香味俱全的别致菜肴,至于那些琳琅满目的点心,诸如藕粉桂糖糕、松穰鹅油卷,更是令人垂涎欲滴。
  贾母又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在戏曲、音乐方面,往往表现出非凡的欣赏水平。第四十回带刘姥姥游览大观园,要听戏班子的女孩子们在藕香榭演习吹打,因为“借着水音更好听”;第五十四回贾母对《凤求鸾》一类的以才子佳人为内容的“新书”的评论,正是切中要害,颇有见地,把才子佳人一类作品的公式化和大量杜撰的弊端揭露的淋漓尽致;在同一回中叫梨香院的女孩子们唱戏,又提出了一个“新样儿”,只提琴和箫管,笙笛一概不用,虽说是“听个野意”,却获得了众人“鸦雀无闻”的赞赏;第七十六回到凸碧堂中秋赏月,先是提出“如此好月,不可不闻笛”,又建议“音乐多了,反失雅致,只用吹笛的远远吹起来”,听过一段之后又说“须得拣那曲谱越慢的吹来越好”,循序渐进,将她对音乐的鉴赏趣味全盘展现。
  至于《红楼梦》中人物的衣装配饰,身为三代江宁织造的后人,曹雪芹对各式各色、雍容华贵的满汉服饰自然有着非同一般的了解。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创作中充分运用了他的服饰知识。首先,书中频繁出现的服饰及其用料、刺绣的描写,其品种的繁多、色彩样式的丰富,令人叹为观止,对清代男女着装的袄、褂、袍、坎肩、箭袖、披风、斗篷、裤、裙、箬笠、蓑衣、袜、鞋、靴、屐都有翔实的描写。其次,他对衣饰的描述先后有序,处理精当,如王熙凤的“镂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裉袄”,湘云的“靠色三厢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小掩衿银鼠短袄”,黛玉的“大红羽纱面白狐皮里的鹤氅”,宝钗的“半新不旧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令人虽是眼花缭乱却又犹如亲见,把凤姐的富丽、湘云的豪爽、黛玉的精致、宝钗的朴素的穿衣风格一一展现。众多衣饰的做工、花纹、颜色、面料、样式,都绝不重复,表现出曹雪芹在衣饰方面的渊博。
  《红楼梦》所描述的是家庭闺阁的日常生活绝不是单调无聊、枯燥乏味的,而是富有雅趣的,有一种蕴涵了丰富文化内涵的“雅化”倾向。这与大观园中众多高雅而美丽的女性描写是分不开的。
  二、对女性地位的关注
  《红楼梦》在艺术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曹雪芹在书中塑造了几十甚至上百个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而其中更以一系列的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更胜一筹。林黛玉的细腻敏感,薛宝钗的随分从时,史湘云的娇憨活泼,贾探春的胸怀大志,王熙凤的精明毒辣,晴雯的率性自尊……,都在这“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女儿国的悲剧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作者在对她们的痛苦、她们的薄命的描绘中,表达了他对这些有着绝代风华的女子们深切的关注与同情。
  (一)对女性人物的塑造
  在《红楼梦》之前的通俗小说,其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特别是女性形象时,一直都会带有传统观念。而由此塑造出的那些人物,不是完美无瑕如崔莺莺,就是丑恶无比如潘金莲,人物个性简单得如同小孩子口中的“好人”与“坏人”一样壁垒分明。
  然而,对这些道学家们认为“与小人一样难养”的女子,曹雪芹有着迥然不同的看法。在他动荡多变的一生之中,他接触了很多性情各异的女子,了解了她们的内心,知道即使是再渺小的一个女子,也有着丰富而真实的情感。带着这种理解与痛心,他用写实的语言,传神的动作,和柔肠百转的内心活动多角度的展示了这些风华正茂的女子性格的不同层面,而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使每一个人物形象丰富而立体。
  晴雯就是作者经过精心刻画而写出的一个真实的女孩。她绝对算不上完美。在温柔贤惠、懂礼识体的袭人旁边,她就是一个尖酸刻薄的讨人嫌。她的出身又微贱,是贾家的家奴赖大买来的小丫头,是奴才的奴才。可是即使是这么卑贱的地位,她却不甘心做小伏低,说话做事处处顶撞别人,即使宠爱她心疼她的宝玉有时都难以忍受,说要赶她出门。府中的主子、丫鬟、老婆子,本来各有各的家庭,各有各的关系,贾家几百个女人,结党结派的所在多有,互相都有不同的利益,就如芳官和赵姨娘打得昏天黑地,转身却和厨房的柳嫂子言笑晏晏。然而上至王夫人,下至夏婆子,没有一个人不对晴雯恨得咬牙切齿,就连从小一起长大、熟知她性格的平儿,也只能用“爆炭”这么个词来形容她。然而,在这尖酸刻薄的表象之下,她知道自己是个奴才,知道自己的本分与责任。她又用一颗真心对待宝玉,使宝玉对她又是喜爱又是尊重,更多的是信任。她与宝玉之间,是一种朋友的平等的关系。晴雯病了,宝玉亲为她熬药,宝玉的衣服燎了着急,她也心甘情愿的带病拼命做活。她用她的冷笑面对世人,只因为她看不惯世俗中的丑陋与不堪,因为她懂得自尊。她的一生,完全当得起《芙蓉女儿诔》这篇旷世奇文。她不完美,但是她真实得如同活生生的站在世人面前。不仅晴雯,《红楼梦》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真实而厚重,立体而完整的。
  (二)作者对女性的尊崇
  在《红楼梦》书中,作者借贾宝玉之口,发表了他对女性的看法:“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子不过是渣滓浊沫而已。”同时,甄宝玉和贾宝玉也有着同样的观点:“这女儿两个字,是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原始天尊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方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他们的看法与传统的女性观完全相反,甚至已经将男尊女卑的观念完全颠倒了过来。在视女子为玩物与工具的封建时代,他们不仅在口头上,更是从他们平日的行动上表现了他们对女性的尊敬与爱护。宝玉不但对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姐妹们友爱亲密、做小伏低,而且对袭人、晴雯、芳官那些丫鬟,他也是真诚相待,关怀备至。贾妃赐出糖蒸酥酪,宝玉马上就想到袭人喜吃此物,便命留与袭人;等到赐了豆腐皮的包子,就又想起了晴雯。三十回中看到龄官在雨中写着贾蔷的名字伤心,自己身上淋湿了却还记挂着对方没处避雨;第三十五回被父亲打伤了的时候,喝荷叶汤烫到了自己,却还只顾着问玉钏儿烫伤了没有。改个名字,都怕芳官受委屈。就连对一面之交的尤二姐、尤三姐,仅有耳闻的傅秋芳,刘姥姥顺口胡诌的茗玉小姐,他也是用心关怀,深恐她们受到委屈。可以说,书中所有的女儿都曾受到贾宝玉的关怀。他时时刻刻把关心女子放在第一位,就连说酒令,都把女子的悲、愁、喜、乐放在开头。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宝玉“周旋于姊妹中表以及侍儿如袭人、晴雯、平儿、紫鹃辈之间,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⑨
  但是,作者通过贾宝玉想要表达的并不仅仅是对女子的关怀和爱护,他对女子更多的是尊重与敬仰。他推崇女子的才情学识,称赞女子的持家才干。贾府四位小姐的贴身侍婢的名字抱琴、司棋、待书、入画,暗示着贾府小姐的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而在日常生活中,作诗、下棋、画那幅大观园的图景是她们的主要内容。书中的女子个个聪明灵秀,才华横溢,有着良好的文化修养以及对人生和自然敏锐的观察力。即使这样,她们仍然有着极为高昂的学习的热情,探春起海棠诗社的目的就在于与薛、林一起作诗、比较从而能够有所长进。在大观园里,即使是一个地位微贱的丫鬟,都会有读书学诗的要求,就如香菱,她的苦心读书得到了大观园中所有女子的一致同情和鼓励。就连唯一不读书不会作诗的王熙凤,也喜欢在诗社里和姐妹们谈说打闹,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待久了,偶尔要写一句,也能有“一夜北风紧”这样启发后文的好开头。但是,这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生活并没有让这些女子与实际的生活脱节。满族的风俗是女子管家,书中的女子,从杀伐决断、心思缜密的王熙凤、居安思危具有远见卓识的秦可卿,到细心谨慎的李纨、善于谋划、雷厉风行的探春、勤于监察的宝钗,无一不善于管家理事,即使是超凡脱俗、“一肚子文章”的林黛玉,也会闲来无事算计筹划,为贾府入不敷出、后手不接的现状感到忧虑。相形之下,贾府那些为官做宰、沿袭爵位的男性,反而每日无所事事,骄奢淫逸,从贾赦以下,贾珍、贾琏、薛蟠、贾蓉、贾芹,都是荒淫无耻、不学无术、百无一用,贾敬、贾政则是庸碌无能,即使是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在林黛玉表示对贾府现状感到忧虑的时候,他也仅是轻飘飘的说一句“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其自私的心态可见一斑。这正是,“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三)作者女性观的来源
  《红楼梦》中表现出的对女性的尊敬乃至崇拜,在中国的通俗小说中是非常罕见的。要探究这个问题的原因,只能从作者身处的那个时代的历史上去寻找。《红楼梦》对女性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曹雪芹的满洲身份以及满洲的文化与风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满族等北方少数民族中,女性的地位历来较高,这是与其较为原始的社会生产方式分不开的。满族原本是一个在经济上比较落后的、以狩猎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氏族部落,却由于机缘巧合,在几十年之内入主中原,直接面对了汉民族较高水平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并积极融入汉族社会。这个转变过于迅速,因此满族的思想意识中必然保留了很多母系氏族社会残留的记忆。按照汉族的宗法制度,汉族人与父系亲属往来密切,而母系亲属只算旁系外姓人。但按照满族习俗则重内亲,与母系亲属亲近。因此,满族对待女性远比汉民族尊敬。明代的《金瓶梅》等色情小说,加剧了明代社会视女子为玩物的风气。而社会发展形态相对落后的满族,由于在地理位置上远离中原地区,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在对待妇女的问题上仍然保持着古朴淳厚、无邪纯真的风气。
  贾宝玉所敬重的女性严格来说是“女儿”,即未婚的青年女子,这种独特的女性观也来源于满族文化。满族对于未婚女子特别的尊崇。在清代实行选秀制度,满族所有的未婚女子都必须先经皇族挑选之后,余下的才能自行婚嫁。由于所有的未婚女性都有可能成为王妃贵妇,所以满族的风俗是敬重“小姑”,是家族中的“娇客”。第五十五回,探春作为一个未出嫁的小姐帮助王熙凤持家时,府中一些有地位的仆妇们企图乘隙胡闹,平儿指责她们道:“他(探春)撤个娇儿,太太也得让他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么。你们就这么大胆子小看他,可是鸡蛋往石头上碰!”这正说明,探春这样未出嫁的女孩儿在家中受着特殊的待遇。这在书中贾母特别喜欢孙女儿也可见一斑。生活在这种家庭环境下的宝玉,也就容易产生对女孩儿特殊的尊重与爱护。
  《红楼梦》中表现了对女性非同一般的尊敬与崇拜,使众多后人在阅读小说时颇为不解,其实这恰恰是满族固有的观念。周汝昌先生认为:“不懂满学,即看不懂红楼梦……想通红学,须略晓满学;欲究满学,勿忘兼明红学。”⑩因此,必须在对满族文化与习俗的充分理解之后,才能探讨《红楼梦》的女性观,才能准确地把握《红楼梦》的文化脉络和思想内涵。“《红楼梦》石破天惊一般发出的对女性的赞美与崇拜,是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积累与沉淀,在演变到一定的矛盾冲突后达到交融孕育的结果,是曹雪芹兼有各民族文化特长而表现出的新的女性观念。”{11}
  三、对家族生活的留恋
  与《红楼梦》同一时期,也有着很多优秀的文人小说家,如《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歧路灯》的作者李绿园、《绿野仙踪》的作者李百川等等。但有一点,这些渊博的文人、学者却远不及曹雪芹有着先天的优势,那就是家族留给他的厚重的文化。
  (一)曹雪芹的显赫家世
  曹雪芹名?,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生于清代康熙末年。曹雪芹的家世既辉煌又奇特,他家在上古时期的始祖是周武王的弟弟振铎,先秦时期的祖先是身列孔子门下为大弟子之一的曹恤,延续到汉代的祖先是汉朝的开国元勋丞相平阳侯曹参,以后历代的子孙,均是精通诗礼的鸿儒和杰出的武将。到中古时期的祖先,又是宋代的开国功臣武惠济阳王曹彬的第三子曹玮,是彰武军节度使和卫国名将。正是所谓的“诗礼簪缨之族”,文武全才。而意味深长的一点是,这一特点在宋代曹氏宗谱的名家序言里和《红楼梦》开卷不久叙述“石头”投胎之处,都曾点明。
  曹玮的后代因做官落户隆兴府(今江西南昌),其中一个分支在明代永乐年间北迁到河北丰润,另一分支出山海关落户辽东铁岭,出任守边的武职。明末女真族的努尔哈赤击破铁岭南郊的十几个堡,世居腰堡的曹世选被俘,被编入满洲正白旗,身份是“包衣”,对皇帝他们是奴才。康熙大帝即位之前居住在宫外,因为生母佟太后早逝,所以全依赖一位教引嬷嬷孙夫人抚养长大。而这孙夫人就是曹雪芹的曾祖母,她对康熙的劳心劳力成为了日后康熙百般照顾曹家的关键:康熙二年即派遣孙夫人的丈夫曹玺、曹雪芹的曾祖父到江南江宁府去做织造监督,执掌江南为宫中所需的一切衣服、缎匹、封诰等各种特级珍贵织品。江宁织造本来是一年轮换职,而曹玺却得到了终身职的特典,其子曹寅做过康熙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两淮巡御史,极受康熙帝宠信。孙曹?、曹?也先后继任江宁织造,祖孙四人担任此职达六十年之久。曹家经过曹玺、曹寅两代数十年的经营,成为了东南巨宦,且又善于结交名士高流,座客常满。据周汝昌所考,“曹寅在康熙年间名满江南,官民士商无不钦重,不但人品才华,而且仁心善政,专意扶贫济困,人人恩戴,他又是一位奇才,诗、词、曲(剧)的造诣极为超卓;又以藏书、刊书闻名一代。”{12}“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承办接驾大典,并驻跸江宁织造署,可见康熙对曹寅之荣宠。”{13}
  曹家子孙三代四人任职江宁织造达六十年之久,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特例,这直接关系着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的身世与命运、才华和天赋,更是他创作小说《红楼梦》故事的真正渊源。虽然这个显赫一时的家族已经败落了,却留给了曹雪芹无尽的想象和怀念。
  (二)作者的家族情结
  在这样的家世背景之下成长起来的曹雪芹,有着与同时期其他作家完全不同的家族观念。《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歧路灯》的作者李绿园、《绿野仙踪》的作者李百川等等,虽然都是富有才华的学者和文人,却不可能有曹雪芹所经历的富贵无极的家族环境。这样的差别,是从出生之日起就决定了的,就如在近代作家中没有人能够拥有张爱玲的生活经历是一样的。这种家族生活和氛围,留给曹雪芹的不仅仅是难以磨灭的回忆,更是对他小说创作无穷无尽的财富。
  家族观念在我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家族文化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家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不仅是人们的诞生的家庭和生存的,它更让人们在精神上产生一种强烈的归属感。作为特殊的社会心理、作为中国人伦理亲情重要载体的家族文化、家族观念、家族情结,究其根本就是一种精神上的归依和精神家园的回归。对每个从小生活在家族氛围中的人来说,家的失去无疑是痛苦的,无家可归不仅意味着有形家庭的丧失,同时也意味着精神依靠的丧失。尤其是对曹雪芹,他有着非同一般常人的辉煌的家族历史,这段历史,让他有着强烈的家族自豪感,却又带给他日复一日的怅惘和对那曾经有过的辉煌的留恋。
  曹雪芹生在金陵,他的幼年过着“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贵族生活,他曾亲历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使晚年沦落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他也保留着沿袭下来的贵族习气。在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他就是书中那个得天独厚、受尽万千宠爱的贾宝玉。宝玉曾经体验过的家庭生活的温暖与血缘亲情的美好,正是曹雪芹对家族留有的美好回忆。这种回忆是幸福的,快乐的,尤其是在前五十四回,字里行间都充满着一个家族曾经优裕轻松的生活。这种早年的情感记忆和家族生活经历在曹雪芹的心中层层堆积。在童年时光里有过的温馨愉快的家庭体验,使曹雪芹在成年以后,即使经历再多的残酷和惨淡,也还能在心中留有一种温馨的记忆。这些,不但促成了他家族情结的产生,也对他日后的创作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杜撰才子佳人小说的下层文人对贵族男女生活场景的描绘属于虚幻设想,而曹雪芹则属于真实追忆,对昔日繁华如数家珍,对他所要描写的才子和佳人以及他们所处的贵族社会了如指掌,自然能运筹帷幄、推陈出新。”{14}
  然而曹雪芹是知道书中虚构的贾家的结局的,那幸福之中却又隐含着那么深切的悲哀和对家族逝去的伤悼。这个家族,既是曹雪芹自己的家族―曹家,同时又是这个他亲手创造又要亲手将它毁灭的贾府。对于曹家和贾家这两个家族,曹雪芹都是留恋和不舍的,但是他必须让贾府毁灭,因为这才能够符合事态、命运发展的轨迹,才符合起初的创作意图。可以想见,在他写下结尾的时候他是多么的痛心,(八十回后的部分应该已经完成,只是在亲友借阅的途中散失了)正和福楼拜在创作《包法利夫人》时为女主人公的命运而哭泣一样。
  家族中的文化氛围的影响也为传统文化的承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任职江宁织造六十年,曹寅又是名满江南的奇才,曹家有着丰厚的家藏书籍,也必然具有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曹雪芹从幼年时期就深处其中,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就会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并积淀于他的内心深处,最终在他的创作中发挥出来。
  家族文化对曹雪芹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对他家族情结的生成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家族的历史和文化就像血液一样,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流淌遍他的全身,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此,家族是他永远眷顾和留恋的,而家族情结也对曹雪芹的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成为了《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萌芽、生根、发展壮大的土壤。
  
  【注释】
  ①清?得舆著:《京都竹枝词》。
  ②曹立波著:《〈红楼梦〉的清代小说创作时尚特征》,《北方论丛》,2001年第4期,第70页。
  ③鲁迅著:《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④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第369页。
  ⑤孙之梅著:《中国文学精神》(明清卷),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2003年12月第一版,第99页。
  ⑤⑥中野美代子:《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⑦胡适、俞平伯等著:《细说红楼梦》,蓝天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第1页。
  ⑧鲁迅著:《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3页。
  ⑨周汝昌著:《〈红楼〉内外续〈红楼〉》,东方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197页。
  ⑩李爽、陶广学著:《〈红楼梦〉作者的女性观与满族文化习俗》,《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1卷第3期,第71页。
  {11}胡适、俞平伯等著:《细说红楼梦》,周汝昌著:《作者与时代背景》,蓝天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第29页。
  {12}胡适、俞平伯等著:《细说红楼梦》,冯其庸著:《曹雪芹小传》,蓝天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第27页。
  {13}曹立波著:《〈红楼梦〉的清代小说创作时尚特征》,《北方论丛》,2001年第4期,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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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1年1月12日
  【作者简介】华彦婷(1987- ):女,天津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0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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