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要素解析】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 日起,便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关于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作出的最具创新性的理论发展。这个定义式的论述阐明,民主集中制包含两个过程,一个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一个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两个过程不能相互脱节,而必须紧密联系,把它们很好地“相结合”起来。显而易见,在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所作的创新性论述中,包含着四个关键的要素,即“民主”、“集中”、“指导”和“相结合”。这四个要素究竟包含哪些基本涵义,怎样才是给予了科学的、合理的解读,这是关系到能否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大问题。笔者认为,研究党的民主集中制,在重视研究“制度”的同时,应转向研究“过程”并重点研究处于过程中的“要素”。为此,本文另辟蹊径,围绕民主集中制“两个过程”中的“四个要素”,就何谓“民主”、何谓“集中”、何谓“指导”和何谓“相结合”四大方面,力求作出符合民主集中制制度规定的解析。
  
  一、何谓“民主”
  
  这里所谈的“民主”,显然是指全体党员(也包括党的干部和由党员组成的各级党组织在内)所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些民主权利归结起来,主要就是下列诸项:
  
  一是党员享有了解党内事务的权利。党员和党的各级干部有了解、知悉党内事务的必要和责任。因此,党内事务应实行公开原则,即把党务向全体党员和干部开放。
  
  二是党员享有广泛参与党内决策的权利。各级党组织能否作出正确的决策,关键在于是否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是否按客观规律办事。
  
  三是党员所在的支部、总支部以及各级党组、委员会和代表大会要定期举行会议。党的各级组织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党的工作,是党内实行民主,党员和党的干部参与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体现。特别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必须实行常任制。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是指,党代表资格是常任的,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相同;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党代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党的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参谋和桥梁作用。
  
  四是党员享有选举各级干部的权利。党的各级干部必须经由民主选举产生或由民主任命产生。要大力改进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党员具有推荐权,应建立党员或代表的提名制度;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候选人的介绍,在“组织介绍”的同时还应有“自我介绍”;试行候选人的竞选方式,对竞选演说的范围、承诺内容及方式等作出详细的规定,通过竞选演说、接受党员的质询与提问以增进了解,让党员对候选人的参选目的、动机、施政纲领有充分的认识;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和层次并改进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党的各级干部职务都是可以变动的、都有一定任期的,不存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
  
  五是党员享有监督权。党内任何人都有监督权,也都要受到他人的监督。实行党员监督制,特别对不称职的干部实行罢免或撤换,是采取民主的办法解决党内干部更新淘汰的基本制度,其方法是由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或党的委员会成员,向党的组织或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动议,实行自下而上的制约监督。
  
  二、何谓“集中”
  
  由于民主集中制里的“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注意和强调“集中”的前面有个“民主基础上的”限定词,即“集中”必须是民主的,而非专制的“集中”。把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与民主相联系,使之从属于民主制度,这就必然要求实行以上五项民主权利,党内必须充分开展民主,然后,才能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而且,在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时,必须实行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和民主程序。
  那么,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要形成和达到什么样的“集中”呢?其“集中”的结果,大致说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重大决策形成的“集中”。在实施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党内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甚至允许进行争论和辩驳。重大决策还要经过民主程序,采取会议表决的形式,达到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才能获得通过。这样的“集中”,才真正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具有公信力和约束力。
  
  二是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形成的“集中”。制定党的规章制度,党的规章制度的产生和以后的修改完善,同样需要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广泛的民主讨论,使之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是通过选举或任命干部形成的“集中”。党组织的活动和工作,总是由党的各级干部负责和主持的。通过民主选举或民主任命干部形成的“集中”,就是赋予这些干部以职责,在集体分工、个人负责情况下所具有的执行权,即“首长负责制”的办事权力。需要强调的是,授给民主选举或民主任命的干部的“集中”权力,仅仅是完成党的任务的执行权力,即为执行和完成党的任务过程中所负有的指挥权、督查权,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权力。
  
  三、何谓“指导”
  
  民主集中制的第二个过程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集中要发挥“指导”民主的作用。和第一过程“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有“民主”又有“集中”这两个要素一样,第二个过程“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也是同时具有“集中”和“民主”这两个要素。而且,遵循逻辑一致的原则,在第二过程“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里的“集中”和“民主”的基本涵义,同第一过程中的“民主”和“集中”的涵义必须是一致的。
  那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究竟是怎样地用“集中”来“指导”着“民主”呢?按照前后一贯的规则,“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当然就是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所形成的三个方面来“指导”民主。
   一是用重大决策的集中“指导”民主,就是不让有人公然在言论和行为上有公开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等的民主权利。当然,个别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可以在下一次会议或适当的场合提出异议和动议,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变更,以形成新的“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结果。
  
  二是用规章制度的集中“指导”民主,就是不让有人具有不服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民主权利。规章制度形成之后也不是再不可以改变的,但同样地,在未作出新的改变之前,任何人也没有任何理由不予服从遵守。
  
  三是用干部分工负责所具有的集中的权力“指导”民主,此时,除了领导者个人把执行权滥用来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以及规章制度可以理所当然地被拒绝和控告外,是不允许任何人有不服从他的执行权 的所谓的民主言论和行动。
  由上可见,“集中”何以能“指导”着“民主”呢?这是因为,“集中”是在广泛民主基础上而产生的“集中”,它代表着“众意”和“共识”,所以才有资格和能力“指导”着“民主”,即大家在集体所形成的看法、观点、意见、规范付之行动面前,必须讲服从、讲遵守。此时,倘若还有个别人或少数人不愿意,仍然说三道四,还要保有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表示反对、不予理睬的“民主”,那就要对这样的“民主”施加纪律的约束和处置。
  
  四、何谓“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的两个过程“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并不是孤立存在、相互割裂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为此,必须实现两者的“相结合”,使两个过程相互衔接,无穷地循环往复,不断的深化发展。这样的“相结合”,也才是完美的。那么,怎样使“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两个过程完美地“相结合”呢?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能任意颠倒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顺序,把第一个过程变成第二过程,或把第二过程变成第一过程。民主集中制是先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开始,再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为止,这个关于前后顺序的规定非常重要,说明了民主集中制总是起步于民主,是从“民主”环节而走向“集中”的,然后,因为有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而如果有人贸然把“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放到前面去,使它成为第一个过程,那么,这个制度就将变成“集中民主制”,也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制度的民主性和民主化。
  其次,不能轻视民主集中制的第一个过程而片面地看重和强调第二过程,甚至把第一个过程弃之不用,只讲第二过程。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现在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者那里,觉得“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特别符合自己的口味,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则不符合,因而就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搞得轻飘飘的、无足轻重一般;反过来,把“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当成最为重要的方面,不断地强化,乃至于无以复加。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者那里,民主集中制甚至变成了“没有民主”的环节,只剩下了“集中”的环节,或者只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这是完全割裂民主集中制两个过程必须紧密关系的错误行为。应该强调,如果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就不可能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二者缺一不可,相得才能益彰。
  最后,无论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还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们之间的“相结合”,体现的都是民主,民主集中制的实质也正在于民主。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讲的是民主本身,而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中”讲的还是民主本身。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对多数人的认识和意见的“集中”;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集中”,也是以多数人的认识和意见进一步“指导”即约束和规范少数人的不正常的民主行为,不允许少数人任意去推翻多数人的认识和意见。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的“集中”,说到底体现的是对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的尊重,在其本质上就是民主,也只能是民主。因此,绝对不能把“集中”理解为是和民主相抵触的。归根到底,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都是发展民主的动力而不是阻力,都是推进器而不是绊脚石。
  有了以上对民主集中制四个要素基本内涵的准确解读和认识,今后在党的工作和党内生活实践中,我们就可以进行对照、判断、检查,把凡是不符合以上民主集中制的那些错误言行摒弃在外,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项根本原则和制度。
  
  [本栏责任编辑 李京明]

相关热词搜索:民主集中制 要素 解析 民主集中制:要素解析 科学发展观 民主集中制原则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