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性及其后果]不确定性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不确定性是国际关系行动领域的本质特征。不确定性构成了对国际关系行为体决策以及合作秩序的根本挑战,同时也造就了行为体决策与合作秩序对国际制度的依赖。制度通过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和保护,向行为体提供了应对不确定性的社会建制。具有社会学与认知论意义的主体间性的制度对行为体认知与决策的引导,客观上为个体合作以及国际关系行动领域的再生产创造了条件。
  关键词:行动领域 不确定性 国际制度 认知与决策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1)01-0052-59
  
  制度与决策的关系问题在国际制度的研究议程上占有重要位置。本文认为,国际关系行动领域内在的不确定性构成了对国际关系行为体决策以及合作秩序的根本挑战,同时也造就了行为体决策与合作秩序对国际制度的依赖。国际制度通过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和保护,向行为体提供了应对不确定性的社会建制。具有社会学和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的制度对行为体认知与决策的引导,客观上为行为体合作以及国际关系行动领域的再生产创造了条件。
  行为体的制度创设行动同样面临行动领域不确定性的困扰。同样无法脱离既有制度的引导与约束。在是否有益于维系行动领域存续的前提下,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保护与协调是检验一切新制度合理性的基础。
  国际制度为个体认知和选择提供了线索与约束,但并不能取代决策。对于能动的、具有反思与学习能力的行为体,制度在国际关系的常规期和危机期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危机期的来临标志着制度与行动领域的现实之间出现了严重脱节――行为体无法利用既有制度来有效把握其在行动领域内的行事方式――危机期因此成为制度变迁动力的重要来源。
  
  一、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国际制度理论知识观的转换
  
  国际关系研究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和自助性质,以及由此形成的安全困境,塑造并制约了它的主要行为体――国家的行为方式。国际关系的冲突性质造成了国家对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属性以及相对收益问题的敏感――在无法确知他国意图的情势下维护国家安全与自主构成了国家权力诉求的动力。现实主义因此将国际制度视为获取和维护国家权力的工具。国际制度的创设、维持与变革也有赖于国家权力。新自由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国际关系的主题是合作――行为体经由政策协调以实现相互关系中最起码的合作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追逐各自的行动目标。在无政府状态下,行为体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有限理性,构成了国家间合作的主要障碍。国际制度通过调控行动的交易成本,处理不对称信息问题,扩大了国家间合作的空间。两大学派都假定以成本一收益分析作为行为体的基本行动逻辑。在国际制度的创设过程中,理性的、自利的行为体有能力对行动环境以及自身的偏好做出明确的、稳定的定义,并据此进行选择。行为体的预期与偏好不仅解释了对国际制度的遵循,也解释了国际制度的生发、维系与演变。
  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问题,无论是现实主义语境下对相对收益的强调,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语境下对交易成本与机会主义行为的关注,对于行为体而言,均涉及当前选择的不确定未来结果,因此都可以被看成是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的一个特例。在这里,不确定性被定义为无法确切地判断当前行动的未来结果及其意义。
  不确定性与有限理性不同。不确定性是行动领域的关系属性。有限理性是行为体属性。因有限理性造成的无知,行为体尚有可能通过付出一定的代价(学习、延长决策时间,乃至支付或许是高昂的信息搜寻与处理成本)予以克服。对于因不确定性造成的无知,是无从克服而只能应对的,与行为体是否有限理性并没有直接的相关性。
  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主要源于以下3个方面:1、影响行动效果的因素纷繁复杂且变化不定;2、诸因素发挥作用的因果机制是不确定的;3、行动领域是开放的,而不可能如实验室环境般封闭。国际关系行动领域中的他者作为能动的行为体行动的反思性特征以及行为体自身行动的非意图后果更是加剧了上述困境。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使得行为体不仅无法确知当前行动的未来结果,甚至没有能力完整准确地估价为完成特定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在更加宽泛的行动空间或更长时段内的意义。
  任何决策活动都是一个指向未来的问题解决的过程。行为体在做出决策时。除了要对特定政策结果的未来偏好做出判断,还需要掌握关于行动环境的事实信息,以及有关这些事实的组织和运行机制的知识,从而获取对当前行动可能的未来结果的预期。行为体未来偏好是评价当前行动的绩效的依据。
  不确定性意味着行为体在获取行动环境的事实性信息并形成关于其运行机理的信念时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行为体无法依凭个体心智有效界定自身的利益,充分理解手段与目标(行动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并据此形成有效引导决策的偏好以及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不确定性造成了行为体需要解决的问题,与行为体可能拥有的可用于解决问题的信息和计算能力之间的鸿沟。换句话说,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均开放的现实世界中,行为体对于影响其行动计划成败的某些关键性的信息处于不可克服的无知状态。因此,有效决策以及合作秩序的生成与维系不仅取决于行为体对那些为其所确知的特定的事实性信息做出适当反应。还取决于行为体是否能与行动环境中那些不为其所知,甚至不可能为其所知的事态相调适。
  由于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决策与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问题也就由探究行为体如何在固定偏好与对未来明确预期的假设下通过制度创设以协调彼此之间的互动与交易,转换为探讨行为体如何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做出选择并维持合作秩序。对于行为体而言,国际制度也就由克服无政府状态下集体行动的困境的工具,转化为行为体用于应对不确定性的社会建制。无政府状态下合作秩序的生成与维系因此不再被视为是行为体意志的产物,而是不确定性条件下具有特定行动目的的行为体,在与行动领域互动过程中,使自己的认知与决策与具有社会学和认识论意义上主体间性的、独立于行为体的意志与认知的既有制度相调适,从而在集合体层面上产生的非意图后果。这种合作秩序就其组成成分和运行机理的繁复而言,远超出了任何行为体的理解和控制的极限。
  
  二、应对不确定性:行为体、制度与行动领域
  
  国际关系作为自主的行动领域的生发过程,也就是国际关系的结构性要素――制度与权力关系结构――的生成过程。在这里,行动领域(field)被定义为结构化了的社会空间。行动领域将特定的竞争目标、特定的斗争形式强加于行为体。在行动领域中。行为体以例行化的方式为争夺各种形式的权力资源、改善自身的位置进行着繁复的交易与互动。制度与权力结构共同确立了行动领域的性质与边界、合乎资质的行为体、行动的合法性标准。在国际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制度与权力结构共同维系了行动领域的再生产,并使得行动领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相对于外部环境的自主性。国际合作秩序乃是追寻各自即便不是相互冲突,至少是分立的行动目标的行为体在既有权力结构下以制度引导其认知与决策,使它们 的行动表现出某种契合行动领域的特征与要求的抽象的类似性或常规性,从而得以把握彼此的行动并进而组织起相互间持久关系的非意图后果。
  行动领域是行为体在与他者互动中实现其利益诉求的社会场所。脱离了行动领域。个体行为就失去了意义,无法被识别,个体也就不可能实施任何社会行动。正是在行动领域内。行为体确立了对其身份与利益的理解。唯有在行动领域中并通过行动领域,行为体方才可能形成对他者的合理预期并开展合作。因此,不能将行动领域的效应简化为个体直接的战略互动的效应,以至于忽略了作为行动场所与互动中介的行动领域对于行为体行动及其后果的意义。
  对于行为体而言,有效决策以经验世界的稳定性为前提。不确定性条件下行动领域的动态特征意味着,仅凭行为体个体的心智过程无法直接完成识另Ⅱ自我、认知他者的任务。不确定性造就了行为体在认知与决策方面对制度的依赖。
  国际制度是一个由界分行动领域的宪法性的基础制度(foundational institutions),规范行为体相互关系以及互动方式的基本制度(fundamental institutions),以及特定问题领域的制度组成的自上而下的层级结构。三个层级的经验内容依次递增。其中,较高层级的制度规范并且限定了较低层级的制度,二者之间是“硬核”与“保护带”的关系。
  制度反映了行动领域的一般特性以及行为体行动的抽象倾向。通过制度的中介,行为体方才有可能把握行动领域的特性与要求,从而将自己行动的选择集合限制在不至于与行动领域相冲突的范围之内。利用制度,行为体得以猜测其利益,并推测行为体相互关系的抽象特征进而形成对他者行动的预期。
  面对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行为体有意识地将制度转化为进行原理性认知的认知范式,同时在长期历史传承过程中,行为体逐步形成了一套以默会方式与制度相调适进而把握其在行动领域内行事方式的行动惯例。
  行动领域是一个由制度与权力关系结构共同型构的虚拟的社会空间。依据行动领域进行思考,即是“关系性地进行思考”。行动领域的动态特征意味着行为体无法将其直接作为认知的对象。制度向行为体提供了可用于观察、思考和描述行动领域的认知范式。由制度形塑的认知范式使行为体得以将注意力集中于对于解决当前问题最具有价值的因素,而不必思考与该事态相关的所有变量。制度形塑的认知范式还使行为体能够将其掌握的关于行动环境的零散信息置于行动领域的背景之中,从而赋予其意义并使之条理化。由此,具有社会学和认识论意义上主体问性的制度向行为体提供了使自己的行动计划与行动领域相联结,并进而与他者沟通与互动的媒介。正是经由与制度相调适,行为体实现了相互间预期的协调。
  由于制度所具有的普遍的禁制特性,利用制度形塑的认知范式进行的原理性认知――在某种特定情势下,对何种类型的事件的预期是行动领域所支持的,对何种类型的事件的预期是得不到行动领域许可的――行为体能够在无法确知某些影响事态演变的关键性因素的前提下,抽象地把握行动环境的一般特征,从而使自己的行动计划得以在更宽广的行动空间和更长的时间段内保持一致,并避免与他者相冲突。制度通过对行为体认知与决策的引导,通过对行为体合乎行动领域要求的预期的保护,在帮助行为体应对不确定性的同时,实现了对行为体行动在抽象的、合乎行动领域再生产要求的意义上的整合。
  以制度形塑的认知范式进行的深思熟虑的理性计算在行为体日常的认知与决策中只扮演了极为有限的角色。对于行为体,制度不仅是行动领域的表征(representation),还构成了行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体通过在行动领域内长期实践和文化传承,以及对成功者行动的模仿。发展了一套与制度环境相调适的行动技巧。这就使行为体能够在不涉及对相关制度明确意识的前提下,策略性地将其在与制度环境互动的历史中所获得的经验转化为以默会方式把握制度要求的行动惯例。
  行动惯例承载了行为体在与行动领域的制度结构互动过程中通过试错、模仿和文化传承所获得的信息与经验。它将制度对行为体认知与决策的限制与引导转化为行为体自身反映这种限制与引导的行动禀赋。由于行动领域及其制度构架的相对稳定性和逻辑自治,同时也由于行为体认知的归纳推理特性,依凭行动惯例,使历史、现实与未来相联结,使局部与整体相契合,行为体得以将一个它无法充分理解的复杂制度环境中所需要考虑的各种情势缩略化,并几乎不假思索地进行决策,而无须知晓有关特定制度的所有相关信息。行为体在并不掌握也不理解关于这些制度的大多数关键性信息的情况下,获得了某种方向感和分寸感。行动惯例因此而拓展了行为体理性行动的边界。
  正是经过不确定性的作用机理,行为体将制度由集合体层面维系行动领域再生产的手段转换成了个体层面应对不确定性的工具。型构行动领域的范畴转变成了行为体把握行动领域的认知范畴。行为体的行动惯例为行动领域的制度所塑造。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体在无意中再生产了合作秩序。
  
  三、应对不确定性:制度创设与制度变迁
  
  国际关系作为独立的行动领域对于任何行为体都是给定的。行动领域的生发与维系,不是行为体意志的直接后果,也超出了任何行为体认知与行动能力的极限。在行动领域中,制度不仅向行为体提供了应对不确定性,把握其在行动领域内行事方式的手段与线索,更为重要的是,制度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与保护,实现了对行为体行动最低限度的整合。惟其如此,行为体的互动与交易过程方才成为行动领域再生产的过程。
  行动领域是行为体互动与交易的社会空间。以制度为中介,行动领域在限制行为体认知与选择的同时赋予了行为体相互协调并实现自身行动计划的能力。脱离了行动领域,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制度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与保护,归根结底,是通过对行动领域的维系来实现的。制度功能这种由行为体视角向行动领域视角的转换,不仅为我们考察制度创设的合理性问题,还为我们探究制度变迁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路径。
  针对行动领域内反复出现的问题,行为体通过有意识的制度创设,型构起专门的问题领域。制度创设丰富了制度的经验内容,增进了制度与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匹配程度,使得行为体能够更加有效、从容地应对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从而在稳定预期的基础之上,实现行为体彼此间行动计划更加有效的协调。应对不确定性为行为体制度创设的行动提供了动力。
  在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由具有学习和反思能力的行为体参与组织的行动领域中,行为体的制度创设行动同样面临不确定性的困扰,同样需要既有制度的引导与保护――旦与行动领域或社会的既有制度构架相分离,意欲从事制度创设活动的行为体也就无从判断何者是自己所欲求的,何者在行动领域内是可行的,与他者的协调也无从谈起。因此,制度创设与其说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不如说是一个社会嵌入的过程。新制度是一个由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特性、行为体理性以及既有制度结构共同塑造的结果。
  制度创设过程中,既有制度构架通过将制度创设行动置于行动领域的背景之中,为判断 新制度的合理性提供了依据。
  在国际关系的常规期,无论是否在道义上认同国际关系行动领域,行为体通常不会对行动领域存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提出质疑,也不会尝试有意识地从根本上摧毁该行动领域的举措――即便它们为改善各自在行动领域内的位置展开着激烈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竞争。
  正是在行动领域中,行为体获取了与他者的行动计划相协调、实现自身目标的行动能力。由于不确定性的作用机理,即便最强有力的行为体,一旦失去了制度的引导,也将无法估价对既有行动领域进行革命性改造的计划是否会取得成功,无法判断既有行动领域一旦解体。对自身利益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行为体即便对具体制度的正当性会提出质疑,制度构架整体则总是被视为是一种无须证明便予以接受的事物。行动领域的维系尽管未必是行为体意志的直接指向,但却是任何行为体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基本前提。
  在是否有益于维护行动领域存续的前提下,对行为体预期的引导、保护与协调是检验一切新制度合理性的基础。就此而言,新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它是否与行动领域内其他大多数制度,尤其是更高层级的制度存在逻辑矛盾。换句话说,在给定问题领域,行为体在某项新创设制度引导下形成的预期,与在其他制度引导下形成的预期是否存在冲突。
  制度向行为体提供了应对不确定性的工具,以及检验新创设制度合理性的标准。然而,制度无法消除行动领域的不确定性,也无法阻止行动领域的演化。行动领域的开放性造成的外源性因素的渗入,以及行动领域自身整合不良不仅赋予了行动领域以动态特征,由此引发的行为体认知失调还为制度变迁提供了动力。
  由于各行动领域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来自临近行动领域的重大变故经过国际关系行动领域的过滤与翻译,有可能转化为国际关系内相关问题领域的危机,甚至有可能引发行为体相互关系的危机和行动领域自身的危机。
  行动领域的整合始终是不完全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行动领域与制度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制度对于行动领域的维系除了有正功能,同时还不断产生负功能。2、各问题领域之间存在制度和价值矛盾。这种矛盾对于行为体不仅是主观不确定性的一个重要来源,同时还为行为体留下了巨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3、存在行为体错误理解制度的可能性。行为体甚至会以承担一定的成本和风险为代价,有意识地挑战某项制度。
  行动领域的演化。使得制度往往无法充分及时反映行动领域的现实。这一点在国际关系的危机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危机期的来临意味着,在制度有用而有效的初始环境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的情势下,既有制度已经无法帮助行为体应对新出现的问题,无法为行为体认知与决策提供有效的引导,继续遵循制度反而达不到原先的目的。在危机期,制度已经无法有效承担引导和保护行为体预期的功能。这时,一方面严格意义上的理性选择,在认知与决策中的份额会增大。另一方面,行为体决策也可能表现得比通常情况下更为呆板、教条和程式化。危机期是一个创新、权变与抱残守缺、墨守成规交相辉映的时期。
  就制度与行为体行动的关系而言,危机期是一个颇为杂驳的时期。一方面,理性选择在决策中的比重开始上升,同时,既有制度的残存部分仍在对行为体的选择发挥影响。行为体还尝试着通过有意识的制度创设,通过对其他行动领域的制度的移植、协调和保护彼此的预期。这是一个新创设制度与行为体预期持续互动的过程。行动领域的恢复与重建,南于失去了原先制度的有效引导与可靠保护,最终的结果要通过试错来完成,风而是不确定的。就此而言,行动领域的革命性转型乃至解体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历史经验上都是可能的。
  
  结语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作为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国际制度研究领域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这一点突出地表现于对于那些具体问题领域内的人为创设的、工具性制度的研究之中。然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因其个体主义方法论预设和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着重探究了诸如制度对于行为体的价值与意义,而几乎完全忽略了国际关系作为自主的行动领域因何得以维系的问题。
  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南于不确定性的作用机理,行为体无法依凭个体理性进行有效的认知与决策,这就造成了行为体对反映行动领域的一般特性以及行为体行动抽象倾向的制度构架的依赖。具有社会学与认知论意义的主体间性的制度引导着行为体界定自身的利益并形成合理的预期。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实现了对行为体行动最低限度的整合,从而为国际关系行动领域的再生产创造了条件。国际合作秩序是追寻即便不是相互冲突,至少是分立的行动目标的行为体在不确定性的压力下,依据制度把握其在行动领域内行事方式的非意图后果。应对不确定性是理解和解释行为体制度遵循、制度创设行动以及制度变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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