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研究:2018年6月镇江群体事件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群体性事件由于其发生原因和过程的复杂性,在众多报道体裁中,较为适宜采用深度报道的形式。在作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时,应注意舆论引导和灵活的报道框架的运用。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舆论引导 深度报道 解释性框架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学者张爱军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①
  从这个概念来看,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敏感性、复杂性和不可控制性等特点。群体性事件的这些特点给报道者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单篇的消息报道很难真实完整地反映群体性事件的全貌。
  
  二、群体性事件适宜于深度报道
  
  群体性事件由于性质复杂的特点,最好采用深度报道的形式。
  深度报道理念是一种具有人文主义特征的新闻本体论。它认为,新闻事实不仅仅是具体的新闻事件本身,更重要的是新闻事件与社会、新闻事件与人的关系。“深度报道的指向是社会关系的总和”。②
  深度报道的报道内容具有广延性的特点。它全面、系统、深度的对新闻事实进行报道,把新闻事实的整个面貌全方位地展现在受众面前。比如2008年南方周末对瓮安事件的深度报道就不仅报道了官民冲突,而且对这种冲突产生的原因,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都作了比较翔实的报道,就没有拘泥于一时一地一事,让读者知道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了解到了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深度报道的“深”同时还体现在理念的“深”上,它要求的是观念的深度,新闻素材就是为这种深度服务的。③发生了瓮安事件之后,一般而言,受众最初的感受是吃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然后会寻求问题的答案,负责任的报道就该回答受众的疑问,回到事实的起点,展现事实发展的脉络。因此,群体性事件报道要呈现事件的历史背景材料,从宏观上说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原因;其次,还要提供相对宏观的“情景化环境”,提供不同地点或人物的故事;除了注意细节外,还要给予事实一种总体的描述,使得受众对事件的认识不致于完全淹没在细节中;搜集多方面的反应性事实,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多时候是具有争议性的,对事件的看法存在分歧时,报道要兼容并包,反映不同的意见,使得报道客观化。
  此外,群体性事件符合深度报道的选题标准。杜俊飞认为,深度报道的选题有三个标准,热点新闻、冷点新闻和难点新闻。热点是绝大多数人所关注的新闻事件;冷点是现实生活中久已存在,却不易为人们所察觉的重要的新闻题材;难点指的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的问题。④
  不难看出,一般的群体性事件都会具有热点和难点两个特点,群体性事件往往天生就是深度报道的好题材。
  
  三、如何做好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
  
  1、群体性事件深度报道的舆论引导
  从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大都比较符合新闻价值的重要性和异常性等要素,新闻价值都很高。这是群体性事件报道在新闻价值上的先天优势。但同时群体性事件具有敏感性的特质,因此,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应该慎重,报道应该使事件能朝有利的方向发展。对群体性事件的报道要注意舆论引导。
  2008年的“瓮安事件”,在其发生的第五天,已经出现局部暴力。贵州省委书记洞察因果,严肃地指出此次事件“表面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⑤换句话说,“瓮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群众正当权益不断受到侵害,而由此累计起来的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因此,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的时候不要只看到它表面上的冲突性和刺激性,更重要的是对群体事件中暴露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问题进行关注。
  《南方周末》2008年7月10日对“瓮安事件”的报道《瓮安溯源》中提到“在李树芬的老家、磷矿丰富的玉华乡,记者在牛宫村看到,流经村子的水,呈灰白的混浊。村民们说,从2002年开始,开矿就污染了村子的水源,并导致人畜饮水困难,庄稼绝收。但村民们向政府的投诉得不到回应,矿企则完全不予理睬。”从这样角度进行报道,充分利用了深度报道广泛性和整合性的特点,不局限于瓮安事件的导火索,真实而客观地再现了瓮安县的生态环境,起到了舆论引导的作用。
  2、群体性事件深度报道的框架选择
  根据框架理论,新闻报道即是“框限”部分事实、“选择”部分事实以及主观地“重组”这些社会事实的过程。⑥
  由于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对其的深度报道应该多用和解框架和解释性框架,少用和慎用冲突性框架。
  首先,群体性事件就其界定和表现来看,是以“矛盾”、“冲突”等词作为关键词。在媒体对群体性事件进行还原和再现时,不可避免地会用到冲突框架,即再现对立双方的冲突经过和过程。群体性事件报道不能局限于此。在这个框架之外,媒体对群体性事件还应该多用和解框架。媒体的相关报道应该突出党和政府与群体利益的一致性,与冲突方利益的统一性。党和政府与利益诉求群体的利益不是根本冲突,而是有内在的一致性。要把这一点重点呈现出来,而不只是片面的强调分歧和矛盾。把这一点抓住,就是抓住了“纲”,也才能在痛定思痛后,把人民群众的干劲和力量集中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上来。
  在深度报道体裁下,调查性报道不仅仅要再现记者的调查结果,还要对复杂的事件作出解释,报道中还应该使用解释性框架。《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7月14日的《瓮安事件调查》采访了被免职的公安局长申贵荣。他认为,公安的威信的丧失不是一两天的事,“这几年,针对群体事件,我们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五次。这其中包括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等。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从中可以看到事情为何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一步。也让读者明白基础矛盾的根源何在。另外,解释框架的运用需要记者在选择采访对象时,不仅仅看到群体突发事件的当事人,还要看到事件的相关人,比如《瓮安事件调查》中被免职的公安局长。
  运用解释框架,不但可以解释事件产生的真正根源,还可以为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提供参考。
  总的来讲,由于设定的框架不一样,报道所涉及的采访对象和报道内容的范畴也不一样。就群体性事件而言,解释框架所涉及的采访对象要比冲突框架多,报道内容的范畴也远远大于冲突框架。
  以《瓮安事件调查》为例,采访的对象有跳河自杀者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哥哥李树勇、事后作检查的法医、为李家出主意讨说法的人、分管公安工作的县委领导等人。由于采访对象和报道内容的广泛性,报道也体现出了深刻性,当然就更有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①张爱军,《群体性事件概念之名实辨析》[N/OL],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09-18.http://www.省略/NewsInfo.asp?NewsID=157127
  ②杜骏飞:《深度报道原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6
  ③高红日,《深度报道之“深度”分析》[N/OL],《青年记者》,2006(8)23
  ④杜骏飞:《深度报道原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109―112
  ⑤胡舒立,《群体性事件求解》,《财经》[J].2009,14:24
  ⑥陈新勇,《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N/OL],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11-10.http://media.省略/GB/40628/8308722.html.
  (作者单位:绵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
  责编:周蕾

相关热词搜索:群体性事件 深度报道 研究 群体性事件的深度报道研究 调查性深度报道 调查性报道范文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