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多少钱当多大官:公安局长明码标价卖官忙 公安局长多大官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杨强,男,54岁,广东信宜人,汉族,研究生文化,原是中共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局长(副处级)。   2011年1月,茂名市中院一审查明,在人事任免过程中,杨强收受下属现金345万元,授意下属允许他人在茂港辖区开设赌场,收受赌场“保护费”118万元,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伙同其他民警或者单独收受当事人或其家属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513万元等。据此,一审判处杨强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三天六民警连续行贿
  
  茂名城区福华横街118号,是一栋看似普通的六层民宅,灰色砖混结构、白色瓷砖外墙,与旁边楼房别无二致。邻居鲜有人知这栋民宅的主人是茂港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杨强,这里也见证着杨强如何控制这个罪恶的“金钱部落”。
  2008年5月份的一个晚上,一辆轿车停在福华横街118号门前,一名男子夹着一个黑色的袋子,敲开杨强家的大门。
  这名男子是茂港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陈奕富,此番前往杨强家中,是受人之托。
  “这是许崇给你的东西!”陈奕富走进杨强的房间,他边说边递上袋子,杨强会意地接过后打开,里面装着8万元现金。许崇是茂名区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想谋求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的职位。
  陈奕富送完钱后匆匆离开,大约半个小时,突然接到电话,“杨强要的东西(钱)准备好了!”电话里的人说。“我们在杨强家门前碰面吧。”陈奕富说。打电话给陈奕富的男子,是茂港公安分局的民警张洪晓,他看中沙院派出所副所长一职。
  两人一同开车来到杨强门前,张洪晓塞给陈奕富一个黑色胶袋,里面装着8万元钱,陈拿过胶袋,一言不发地走下车,张洪晓留在车内等着。 陈奕富沿着半个小时前走过的路,再次进了杨强家,重复着类似于之前那句话,“这是张洪晓给你的东西。”边说,陈奕富边将胶袋递给杨强。
  第二天晚上,杨强家门前,发生了几乎与前一天相同的故事:依旧是副局长陈奕富,他提着一个纸盒,里面装着民警梁宇的8万元钱。陈奕富心中明白梁宇的愿望――高地派出所副所长。
  大约半个小时后,陈奕富的电话再次响起,“我们在市九小门口碰面吧!”打电话的是民警张思森,他为了小良派出所副所长一职,已准备好8万元钱。陈奕富与张思森碰面后,两人一起来到杨强家门前,张留在车里,陈上楼交钱,随后各自回家。
  第三天晚上,同样的故事戏剧性地重演,场景、情节、主角没有丝毫变化,还是在杨强的家里,仍旧是上门送钱,依旧是陈奕富转交给杨强。只是配角变成了另两名民警张李伟、陈剑桥,他们希望各自以8万元钱“买”到刑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霞里派出所副所长的职位。
  2008年5月份,极其普通的三天内,杨强坐在家中,以8万元的价格,将四个副所长、两个刑警中队教导员的职位,分别“卖”给六名下属,受贿计48万元。
  
  暗示下属花钱“买进步”
  
  这些好似电影的情节里,杨强不仅是主角,也是幕后的导演,他决定谁才有资格当配角,“因为钱也不是谁都能够送的!”
  “三天六民警连续行贿”的故事发生之前的某一天,在茂港公安分局局长办公室里,杨强打电话给陈奕富,通知他过来讨论一些事。杨强直言不讳地说:“现在进行‘三基’改革,局里还有一些职位空缺,要统一任命,你去下面按这个名单找他们谈谈。”随后,杨强递给陈奕富一张纸条。
  公安“三基”工作始于2006年,由公安部面向基层推广,指的是“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其目的是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提高基层战斗力。
  陈奕富看了一眼纸条,上面写着许崇、张洪晓等人的名字。杨强解释,名单上的人,都是他觉得平日表现不错,并且积极希望“政治上进步”的人。“你可以找他们谈谈,把我的想法传达一下!”杨强说。
  交谈之中,杨强暗示陈奕富,名单上的人需要准备8万元,才可以得到提拔,陈心领神会。
  次日,陈奕富依照名单,逐一电话通知,并把他们召集到自己的办公室内,分别告诉这些民警:“你们平时工作表现不错,有机会可以提拔,但需要有所表现。”在场的民警都表示,愿意出钱,换取政治上的“进步”。对于有些亲近的民警,陈奕富开门见山地说:“机构改革了,有领导的岗位空缺,准备8万元钱,交给我就行!”
  事后,部分茂名的民警评价说,如果被领导看中,并已经明确暗示了,一般都会主动送钱。“不送的,除非是不想干的,而且送少了也不行。”
  
  暗地“卖官”明里反腐倡廉
  
  在杨强的授意之下,茂名当地报纸刊发通讯员文章《茂港公安分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文中写道:“茂港公安分局以创建‘无违纪所队’为契机,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全面深化公安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分局以规范基层民警执法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和深化警务公开工作;树立四个理念,严管严查严惩腐败行为。”
  2008年11月份,距离杨强收钱的日子,已过去快半年。这天,茂港公安分局召开党组会议,杨强主持会议,其中会议主题是讨论许崇等人的职务任命情况。 杨强率先发言,表示支持上述人员的职务任命,其他党组人员无人反对,杨的提议通过,随后发出任免通知。上述民警在交钱半年以后如愿以偿当了官。
  
  为人跋扈挤走原局长
  
  2001年,杨强前往茂港区政法委工作,升任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分管公检法司,但不兼任其他职能部门的一把手。
  2002年,杨强率队前往茂港七迳派出所进行检查,结识民警杨飞雄,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杨飞雄识趣地送上现金5万元,杨强当场收下。 2003年6月份,茂港区委常委会上,对杨飞雄出任高地派出所指导员进行讨论,杨强参加会议,并投票同意。随后,区委发出了任免通知书。
  熟悉茂名警界的人士解释,区分局属于正科单位,下属派出所、各支队以及各室,属于副科级,这些职务任免,一般首先通过局党组讨论,拟出名单,上报区委讨论备案。但副所长、副支队长这些职务,一般只需局党组讨论即可,无需再由区委讨论,公安局内部就有决定权。 如此一来,就断了杨强不少“钱途”,此时,杨强已经积极开始谋求实职――公安局局长。
  了解内情的人士表示,杨强从两方面做工作,首先,他利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特殊职权,想方设法挤走原分局局长和政委,“只要是原局长、政委参与的工作,他都会批评。”再则,向上打通关系,不断接近原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2009年,倪俊雄出任广东省综治办副主任时,被纪委“双规”),获得倪俊雄的支持。
  在茂名市公安局党组会议上,倪俊雄提议杨强出任茂港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此前,有其他局领导表示反对,但在会上,倪俊雄力排众议,支持杨强。
  2007年,杨强出任茂港区公安局局长一职,原局长被调回市局出任支队政委,此事在茂名警界影响极广。
  
  副局长当买官中间人
  
  此时,杨强已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熟悉茂港官场的人士表示,与杨强有金钱往来的几个人,除了区委原书记钟火明(2011年钟已被纪委带走调查),其他区委常委,他根本不放在眼中。“在言语之中,都表现一种轻视!”
  杨强的金钱圈子里,得到信任的人不多,但原副局长陈奕富绝对是其中之一。家住文明北路的陈奕富,距离杨强的家不远,仅隔一条主干道。一场爆炸事件,将杨陈两人距离拉得更近。2007年2月4日下午5时多,羊角镇黑石岭村的一间爆竹作坊,传来一声巨响,黑烟伴着火苗,掀开了爆竹厂的顶棚,现场2人死亡,2人受伤。
  “宁可炸死,不愿饿死。”这是曾经在茂港区羊角镇一带村民中流传的一句话。由于历史原因和暴利驱动,10多年来,羊角镇一带不少村民偷偷在自己家中非法生产爆竹,成为村民改善生活、发家致富的“独门偏方”。 当时,担任羊角派出所所长的正是陈奕富。按照规定,他需要在爆竹厂爆炸事故中承担管理责任。
  陈奕富为了保证仕途,找到杨强,希望不追究他在羊角镇发生爆竹厂爆炸事故中的责任,并提拔他成为茂港分局副局长。为了给杨强送钱,陈奕富甚至动用派出所账户上的钱,要求财务从派出所账上,分四次转了13万元给杨强。
  2007年9月21日,杨强主持茂港公安分局党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拟任陈奕富为分局副局长一事,会上杨强率先表示同意。不出所料,11月12日,陈奕富任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副局长。同时,两死两伤爆炸惨剧的责任,被一笔勾销。
  事后查明,几年间陈奕富先后15次向被告人杨强行贿38万多元。而陈奕富作为中间人,介绍9位民警向杨强行贿,共计67万元。因杨强的支持,陈奕富也经常以案谋私,接受嫌疑人的贿赂。陈奕富供述:“因为杨强不想直接见送钱的下属,要我作为中间人来转送。”
  
  全局五分之一民警参与买官
  
  对“出售”官位,杨强一向是“两手抓”,需要隐蔽点时,他让中间人“转手”,不需要遮掩时,他就直接“出手”。
  2008年1月的一个晚上,民警陈平林提着袋子,来到杨强的家中,接过袋子后,杨强看到里面装有现金20万元。杨强明白,陈平林看中羊角镇派出所所长一职。经过了3个月,陈平林被任命为羊角派出所教导员,而非拥有实权的所长。
  接近杨强的人士透露,杨强有时提拔人,并非一步到位,“先提一步,看被提的人懂不懂做(送钱),懂做的话,就会再提。”
  11月份,陈平林在杨强办公室里,再次送上现金,这次是5万元。过了两天,陈平林被任命为羊角派出所所长。
  除了选任各种实职,就连提拔副主任科员,都需要向杨强送钱。2008年,民警李新在杨强的办公室内,送上5万钱,随后李新被提拔为副主任科员。
  根据统计,杨强在位期间,接受36位民警的现金贿赂,“出售”职位包括:派出所副所长、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刑警大队长、经侦大队长、治安大队长、法制办主任等,涉及全区8个派出所,以及分局内各个大队等领导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时,茂港区公安局共有在编民警200人,记者粗略计算,约有全局五分之一的民警参与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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