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伪证何以告赢市政府】女儿能告自己父亲做伪证吗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2004年7月,武汉市发生了一起鲜为人知的民告官案――该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钢铁村村委会为土地权属,将武汉市政府告上法庭,诉称被告违规、越权将位于中国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心、本应属于钢铁村集体所有的1100亩林地登记为国有,随后划转给马鞍山森林公园使用,故诉请法院将该土地判归钢铁村所有。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作为被告的武汉市政府在一审中败诉了!然而,反贪干警在查办一名钢铁村出纳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意外发现这起民告官案件中,原告赖以胜诉的关键原始书证――1982年《洪山公社钢铁大队(钢铁村前身――记者注)所属山林权登记表》,竟是一纸伪造的假证!反贪人员顺藤摸瓜,继而从这纸假证的背后挖出了数起涉嫌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窝案串案,以及4名法官违纪违法案。
  
  政府当被告千余亩林地权属改“姓”
  
  2004年7月中旬,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钢铁村党委书记刘继明、村委会副主任秦坛元,手持一份长达数千字的行政诉状,代表钢铁村将武汉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案件由指定管辖的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认定1982年洪山区洪山公社的林权登记清册和洪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换发林权证时,确认钢铁村享有对诉争土地的权属。而武汉市政府在登记颁证过程中,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审查不严,且违反法定登记程序。
  同年12月15日,该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撤销武汉市政府为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一旦生效,位于闻名遐迩的武汉中国光谷腹地、估价市值逾5亿元的这1100亩土地将从此改“姓”。
  作为被告的武汉市政府不服此判决,可法院的判决有依有据,那就是原告提供的一纸泛黄的1982年洪山区洪山公社的林权登记清册,以及依此清册办理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证》和2004年2月25日换发的钢铁村《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上面白纸黑字明明记载着位于马鞍山、拥有12万株马尾松、樟树、落叶松的这1100亩生态林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和使用权权利人为钢铁村。如此有依有据,于是乎,这个结论似乎是铁板钉钉了。
  
  出纳被举报查出一堆糊涂账
  
  今年2月7日,有群众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反贪局举报,称该区钢铁村出纳员秦龙将村里30万元公款打到了自己私人账上。
  侦查人员立即出动,一路人马到银行查往来账,一路到村里调查取证。当日查明,秦龙于当月初擅自开出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现金支票,并偷盖了单位财务印章,后到银行以备用金名义办理提款手续。银行因当时现金不足,便按秦的要求将此款转到了他个人存折上。
  鉴于秦龙的行为涉嫌犯罪,当日,检察部门立即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次日,检察官又及时掌握到秦龙的亲属按秦此前的嘱咐帮他还给了村里35万元欠款的“动静”。
  秦龙动了村里30万元,却让亲属还进了35万元?此事蹊跷。紧接着,侦查人员又获取证据:秦龙除动了村里30万元补偿被及时发现外,还于2003年1月和2004年6月,先后两次擅自动了村里20余万元用于了个人从事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反贪人员还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明了解情况。令人奇怪的是,作为证人,刘继明面对检察官,竟然神情紧张、眼神游离,大冬天的还冷汗直冒。办案人员分析这反常现象背后可能藏有重大隐情,于是决定查封该村账务。从扣押的该村近4年的一堆厚厚的会计账簿、凭证中,办案人员发现该村在马鞍山土地权属纠纷案中,竟有112万元的巨款支出,而且有大量白条和与此案无关的发票充斥账中,其中以律师费名目开支的50万元更是糊涂账。
  
  科长出主意四人炮制惊天假证
  
  2月9日上午,刘继明告知洪山区林业局林业林政(公安)科科长代光江:秦龙被抓,检察机关正在查村里的财务账!代光江立即将15万元现金还到钢铁村。
  侦查人员不禁疑惑:代光江为什么要归还钢铁村15万元?代光江此时仓促归还的这笔巨款又是什么意思呢?3月7日,代光江被传讯到检察院。代光江称这15万元是钢铁村给他的律师费。林业局科长为村里当律师打官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试图抵赖的代光江不得不承认了受贿15万元的事实。
  随后,刘继明被反贪人员第二次请到检察院。几番周旋,他终于坐不住了:“我说实话好了,这15万元是送给代光江的‘好处费’。”原来,随着武汉中国光谷在东湖开发区的兴建和迅速发展,钢铁村党委书记刘继明与村委会副主任秦坛元瞅准了这里寸土寸金的经济发展前景,于是打起了马鞍山森林公园内一块1000余亩土地的主意。2003年底,趁着洪山区林业局在本辖区换发山林权证之机,他们找到时任洪山区林业局林业林政(公安)科科长的代光江,请他帮忙办了一张《土地证》。
  而代光江明知刘继明、秦坛元觊觎的这块土地早在1992年就已被武汉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办理了《国有土地证》登记手续,且向马鞍山森林公园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他却热情地给来者“出谋献策”:“按规定,只能用这块土地权属的原始档案来换新证;钢铁村原属洪山乡管辖,那就得‘查查’当时的土地权属档案!”
  2004年2月的一天,代光江带着刘继明、秦坛元找到熟人――管土地档案的洪山乡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吴秋生。一查,在钢铁村当年土地登记清册中,压根儿就没有马鞍山这块土地的登记。
  “记录是死的,人可是活的啊!”代光江这时启发道。于是,几人在屋子里如此这般一谋划,就由吴从档案里抽出一张已经泛黄的1982年的土地登记清册,由秦坛元补填上有关内容,并伪造了两张《林地登记表》,落款时间是1982年5月6日。于是,钢铁村拥有马鞍山1100亩林地便有档可查了。
  2004年2月25日,代光江依据以上林地档案,给钢铁村换发了鄂林证字(2003)第000150号《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就在办证的过程中,刘继明就向代光江许诺:“你帮了忙,以后我们晓得怎么感谢的。”果然,就在证一办下来的当月,刘继明、秦坛元便携15万元巨款去感谢为此事帮了大忙的代光江。同时,由秦坛元送给了吴秋生5000元。
  虽然在代光江、吴秋生的帮助下顺利将证办下来了,但刘继明、秦坛元却琢磨着仅仅有了“历史资料”还不能说明问题。于是,他们开始为这1100亩山林地真正改变权属煞费苦心地代表钢铁村状告起武汉市政府来。
  
  法官吃了请假证顺利告赢政府
  
  武汉市政府在蹊跷地败诉后,一方面上诉于湖北省高级法院,一方面由有关部门介入对这起案件中的问题进行调查。但由于刘继明、代光江、吴秋生等人狡猾应对,调查没有结果。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认为这起造假案只有天知地知的刘继明、秦坛元、代光江、吴秋生等“高手”,最终还是栽在了检察院反贪侦查人员面前。2005年3、4月,分别涉嫌受贿、单位行贿、滥用职权罪的代光江、刘继明、秦坛元、吴秋生先后被依法逮捕。
  经反贪干警全方位深查,这起案件还牵出了4名违纪法官:刘继明、秦坛元为了在这起行政诉讼中得到关照,于2004年4月找到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原办公室干部李某,通过李从中斡旋办案法官。至同年12月,刘继明、秦坛元先后7次宴请该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某某(该案审判长)、助理审判员张某(该案合议庭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彭某(审判委员会委员)等人,通过李某以打麻将给底子钱的方式,分别送给这几名办案法官数千元,致使这几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偏袒了原告。
  而1100亩山林地后经评估,单价为每亩48万元,市值总价值为5.28亿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邬建强介绍,钢铁村窝串案现已侦查终结,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据悉,湖北省高级法院目前依法定程序,正在对这起上诉案进行审理。而心知肚明的刘继明在被刑事拘留的当天就怏怏地表示,他们将不会再去省法院应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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