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救”了杀人犯] 梦见警察抓杀人犯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明明是故意杀人致死,办案警察却妙笔生花,为杀人者开脱罪责。2009年5月13日,时过10年后,当年为他人开脱的警察,获刑成了阶下囚――      杀人不偿命 内有玄机
  
  1996年2月15日(农历腊月27日),中国人传统的春节气氛已然弥漫。四川省资中县四川硫酸厂劳动服务公司22岁的青年职工黄建国,晚饭后与朋友黄传林、周贤文一同散步,路经明心寺镇明心大厦时,无业青年张怀忠盛情邀约黄建国一同到大厦底楼一家茶馆打牌。
  23时许,几个人打麻将正在兴头上,却不料突然停电。黄建国埋怨停电不是时候,随手拿起一个麻将掷了出去。麻将牌弹起,打到了张怀忠。张顿时大怒,认为黄建国是故意的,便与黄抓扯起来。在场的黄传林、周贤文慌忙劝阻,把黄建国拉离了现场。
  回家的路上,黄建国想起自己的帽子遗忘在茶馆了,黄传林、周贤文又跟着他返回去拿帽子。当三人走到茶馆外梯步处(该茶馆出门有十余步台阶通到街上)时,仍在茶馆的张怀忠冲黄建国吼道:“你狗日的还敢给老子回来,老子今天要弄死你!”随即,张怀忠抽出随身携带的军用匕首,冲向黄建国,向黄腹部、大腿等部位猛刺8刀。黄建国当即倒在血泊中,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地距明心寺镇派出所仅二三百米。案发后,派出所民警钟某某与协警员刘某当即赶赴现场,对目睹案发经过的茶馆老板及黄传林、周贤文一一询问,并作了询问笔录。协警员刘某还提取了黄建国挂在茶馆墙壁上的鸭舌帽。
  而张怀忠杀人后,当即逃之夭夭。受害人父母、哥姐一再督请公安机关加紧破案。然而凶手却宛如人间蒸发,音信杳无。
  转眼将近3年。1999年1月,河南省南阳市公安机关传来消息,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一名叫张林的人,据群众举报,张林在四川资中杀了人。经审讯,“张林”本名叫张怀忠,他供述了3年前在资中县明心寺镇杀死黄建国的犯罪事实。
  杀人凶手落网,屈死的灵魂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了。然而,有人却告诉黄家,说“你们不要太乐观,张怀忠判不了死刑。”问“为什么?”那人说,“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果不其然,1999年7月2日,内江市检察院送达给黄家的起诉书称:“被告人张怀忠和黄建国打麻将时发生纠纷,经人劝解后黄离开现场,不一会儿黄又返回,与张怀忠再次发生纠纷继而相互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张怀忠摸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黄连刺数刀,致黄抢救无效死亡。张作案后逃至河南南阳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张供述了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本院认为,张怀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论。为此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
  拿到起诉书,黄建国的亲人立即到内江市找到办案检察官反映,黄建国明明是回去取帽子,根本没和张怀忠抓扯,凭什么说是抓扯的过程中张怀忠才摸刀杀死人呢?办案人员说,案子由公安机关办理,哪能听你们的一面之词呢?黄建国的亲人又找公安机关,找县、市相关部门,回答均是“要相信办案机关会公正判决”。
  而在法庭上,周贤文、黄传林听法官念证词时,说他二人的证词是黄建国返回后又与张怀忠发生纠纷,二人当场说他们没有作这样的证,证词是编造的,然而法官却制止他们,“不准喧哗”。最终法院以张怀忠犯故意杀人罪,但有自首情节,判处无期徒刑。
  
  漫漫控告路 历尽辛酸
  
  此后,黄建国的亲人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黄家人找到办案检察院,但检察官却说,查清事实是公安机关的事。
  无奈,他们便找公安机关、找法院,这些单位称,办案有程序,每个程序都是依法进行,不能听信你们单方面的反应。有人指点他们,要把这个案子“翻过来”,唯一的办法是去南阳公安局提取当年抓获张怀忠的相关材料。
  
  一个至今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于2001年3月,陪伴黄建国的大姐黄秀英秘密前往河南南阳“取证”。然而,他们到达南阳找到公安局时,却被告知,当时的办案警察调走了,不知道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了。
  黄秀英为此十分悲伤,从公安局到宾馆住地一直都在伤心地哭,宾馆老总觉得奇怪,就问她。得知了实情后,这个老总仗义地说他与公安局领导比较熟,他愿意帮忙联系查询。
  在这个老总的帮助下,黄秀英终于从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刑警大队提取到了抓捕张怀忠的《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报告书表明,张怀忠被抓的理由和根据就是因为群众举报其在原籍杀了人。而并非资中公、检、法所称张怀忠是在司法机关未掌握其杀人罪行时的自我供述。因此,张怀忠的自首根本就不能成立。
  拿到这个拘留报告书以后,黄秀英如获至宝。回到四川后,她便将拘留报告书复印了分别送到公、检、法,希望引起相关机关重视。然而,除内江市检察院说要“研究”外,其他机关却没有回音。
  
  拨云见青天 枉法受惩
  
  转眼几年时间又过去了。2006年5月,黄建国的四哥黄云章找到内江市检察院。新上任不久的检察长钟长鸣看了黄家的申诉和南阳公安方面的“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敏锐地认为这里边一定有问题,当即要求控申处处长欧力、副处长黄文办理此案,坚决查清案件真相,并给申诉人一个明确而公正的答复。
  随即,黄文从法院借回了该案的全部卷宗,发现卷宗里不仅没有南阳公安方面的那份《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更没有南阳警方的其它任何材料,并且也没有现场目击证人的笔录,这太不可思议了。
  黄文决定,亲赴南阳,调查取证。他首先找到当年承办张怀忠案的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队长张长付,据张介绍,当年宛城警方接到两个女子史某、秦某的报案,说一名自称在四川杀了人的人多次敲诈勒索她们,两人忍无可忍,遂向警方举报。
  从宛城警方了解情况后,黄文、刘健敏又想方设法找到史某、秦某取证,终于掌握了张怀忠在南阳继续犯罪的真相。
  原来,张怀忠在杀害黄建国后即逃到河南南阳,化名张林,并通过关系,顺利在当地落了户,办理了身份证。不久,即与秦某恋爱并结了婚。结婚后,秦某发现张林性格粗暴,提出离婚,张要求秦某补偿“青春损失费”,秦某及家人给了张一笔钱,终于把婚离了。然而,张林却并不罢休,仍然经常向秦某勒索钱财,秦某不给,张林即对秦说:“实话告诉你,老子本名张怀忠,原籍四川内江资中县,在明心寺镇杀了人才到南阳来的。不信你可以去问。老子横竖是在四川杀了人的,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你敢不给钱,小心老子要你的命!”秦某害怕了,不得不经常拿钱给张林。
  而史某的经历与秦某相似。当史某获知秦某同样受到张林的勒索,两个女人便鼓起勇气向警方报了案,张怀忠终于落入法网。
  正当检察官将相关情况材料移交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准备从司法机关内部深挖涉嫌枉法办案的犯罪行为时,资中县公安局两名警察自己走进了资中县检察院。此二人正是当年去河南南阳带回张怀忠的资中县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陈文和明心寺派出所长罗康国。
  原来,张怀忠之母段周玉早年与罗康国关系极为密切,且张怀忠还拜罗为“干爹”。张怀忠在南阳被抓后,段周玉找到罗康国,给了他1万元钱,叫罗一定要帮这个忙,保住张怀忠的性命。罗就找到陈文,给了陈文3000元钱,说明了段周玉的意图。随即,陈文就写了一个张怀忠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的办案说明,罗康国就照着陈文的说明写了一个。有了这两个说明,案卷里便把南阳公安方面的所有材料抽掉了,连同1996年2月15日案发当晚黄传林、周贤文二人的询问笔录也一同“失踪”了。
  2009年5月13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文、罗康国犯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起长达10年的警察徇私枉法案,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此案却留下一个棘手的司法后遗症。张怀忠此时被三次减刑后只剩7年刑期,其是生是死,而今又该怎样重新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又将成为一个更大的法学悬案。据悉,目前此案省高检已依法提起抗诉,最终结果将是怎样,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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