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图书馆与社会合作实证研究:图书馆文化体系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采用问卷调研对图书馆外部公共服务机构进行考察,了解它们的服务范围、条件、目的、与图书馆的合作关系及评价、合作渠道和合作期待、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相关部门重要巨的认知等。提出图书馆应简化服务条件,主动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与同质部门在资源、业务、服务方面的合作和援助,注意借鉴商业性机构的灵活服务手段并建立异质联盟,坚持无偿服务以提高服务质量,争取政府和社会外界的资金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图书馆社会合作公共服务机构
  [分类号]G259.23
  
  本课题研究重点之―便是通过考察图书馆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衔接及互补关系,明确图书馆发展的现有合作状况和未来战略协作发展方向。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预测试进行问卷初稿调整,随之面向全国范围的图书馆外部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机构”)正式发放问卷并借助SPSSl3.0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
  
  1 问卷基本情况分析
  
  问卷利用项目组成员的社会人际网络进行发放,时间为2008年4月至10月,方式主要是电子邮件、纸质邮寄以及调研者实地调研当场收集数据,共发放问卷320份,有效回收170份,回收率为53.1%。
  本次有效问卷的来源地区涵盖全国22个省份(限于篇幅未列出明细表),并具有一定的区域倾斜。总体上,我国北部地区、南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样本量较多,而西部地区相对较少。根据行政区划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分为三类,有效问卷地区分布数量是:发达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北京、上海、天津7省市)共有频数77,占全部样本量的45.3%;中等发达地区(河北、辽宁、河南、吉林、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云南10省份)频数80,占47.1%。欠发达地区(山西、陕西、青海、贵州、广西5省份)频数13。占7.6%。其中发达地区和中等发达地区所占比例较高。
  
  问卷来源中,文教卫体事业和政府机构分别占55.3%和20.0%;商业性服务机构以及科研院所分别占13.5%和7.6%;社区服务以及驻地部队分别占1.2%和0.6%,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图书馆与各类机构的合作情况目前尚不理想。从问卷来源单位所处的行政级别看,基本上集中于县级以上单位(地市级频数61,占35.9%;省级46,占27.1%;国家级30,占17.6%)。县级及乡镇(街道办、社区)单位的问卷回收相对较少(县级21,占12.4%;乡镇7,占4.1%;其它2,占1.2%;缺失3,占1.8%)。
  
  2 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状况分析
  
  2.1 服务范围与服务条件分析
  本次调研结果显示,有近一半的公共服务机构其服务范围是“本机构人员”和“本地所有人员”。比例分别为45.3%和38.4%,服务于“本地常驻人员”和“有本地户籍人员即可”的比例很低,仅占2.5%和1.9%。另有11.9%的公共服务机构选择“其它”。从服务条件统计数据看:为用户提供“无偿服务”频数70,比例占到最高41.2%;“需要登记”和“需要办理借书证”分别频数为55、39,比例分别为32.4%.22.9%,处于中等水平,说明大多数类似图书馆的文化服务机构还是需要―定的条件才可使用,反映了对本单位信息的保护态度。“证件和押金都不需要”用户提供的机构频数为12,比例较少只占7.1%。提供“有偿服务”的频数为33,占19.4%。“需要一定押金”的频数为13,占7.6%,将两者合并,需要用户付费的机构占到了27%,可见用户获取信息时需要付费的比例还是相当高的。值得公共服务机构思考的是:信息服务是否应收费,哪些机构、何种服务可以收费,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界限在何处。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这种界定既是必要的也是亟需明确的。
  从各单位的对比情况来看,文教卫体事业单位的限制性条件最多,即需要办理相关证件、交纳押金或进行登记等,而且这种情况较为普遍。信息服务机构限制行为虽然有利于文献和读者管理,但却提高了资源接触门槛,降低了读者利用的便捷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中,合理配置资源,简化服务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应是主要的发展方向。
  
  2.2 服务目的分析
  调研数据如表1所示:
  其中,为本机构人员提供信息服务依然是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的基本出发点,共计占57.6%的比例。同时,为社会公众无偿服务和为具体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比例也分别占23.2%和15.8%,而为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服务的比例则较小,为3.4%。从公共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来看。政府和文教卫体事业单位较之其它部门更关注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尤其文教卫体事业单位作为社会最大的公共事业组织,在社会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其服务目的能较好地兼颐机构内外人员,采用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相比之下,科研院所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力度还有待增强,为本院所人员提供服务占有绝对比重。值得关注的是,商业、服务企业的信息服务,其针对具体用户开展有偿服务的商业性特征在本次调研中并不显著,而同样是把对内信息服务作为工作的重心。可见,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受众面仍不够广泛,在思想观念和具体行动上仍未真正实现全民平等服务。图书馆的外部合作环境在客观匕并不理想,很多公共服务机构更为关注自身内部的信息服务满足,而较少关注机构外社会用户的需求,从而较难产生联合服务或互助服务的意愿。
  
  
  2.3 公共服务机构中图书馆拥有及使用状况分析
  在本次调查收回的170份有效问卷中,关于公共服务机构是否拥有自身的图书馆或类似的信息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有67.3%的机构回答“是”,32.7%的机构回答“否”。而在问及是否还利用过外界图书馆时,有47.3%的机构回答“是,但很少”,27.9%的机构回答“是,经常”,有共计24.9%的机构回答“否”或“不清楚”。进一步的数据交叉分析如表2所示:
  其中,拥有自己的图书馆或信息中心的机构使用过外部图书馆的比例远高于没有自己图书馆或信息中心的机构,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一个机构拥有自己的图书馆或信息中心有助于增强员工的信息意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即使存在相当数量的各类机构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的存在仍是极有必要的,因为单纯的个别机构图书馆还是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3 公共服务机构与图书馆关系分析
  
  与图书馆合作较为密切的单位主要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文教卫体事业单位等。可以看出相似的服务性质和资源优势有助于彼此服务功能的认同,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资源共享及合作服务的效果。比较突出的是商业、服务企业与图书馆的合作比例很低(17.4%)。虽然在调研前已预想过图书馆与商业、服务企业的合作不会很密切,但是调查结果仍低于预期水平。大部分的图书馆合作对象仍局限于主管部门, 如政府,或者是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与外界的商业机构接触并不够广泛。这些信息为构建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两种思路:①借助同质性的行业合作关系,强化当前的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能力;②突破行业合作,注意开拓异质性网络,加强与商业化信息服务机构的资源互补,借鉴商业性机构的灵活的信息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整体能力。
  
  3.1合作效果分析
  在具体分析与图书馆合作效果评价方面,大部分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了肯定。结果显示,有66%的单位认为与图书馆合作“很好,有助于彼此取长补短”,有近1/3的单位认为“还可以,达到了一定的合作效果”,只有3%的单位认为和图书馆的合作流于形式。总体而言,与图书馆有过合作的单位基本都给予了好评,这为图书馆今后扩大交流合作范围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如表4所示,在合作单位中,政府机构、科研院所、文教卫体事业单位、学校给出的好评比例相当,商业、服务企业认为与图书馆的合作较多地处于“还可以”阶段。调研数据还显示出当前社区服务领域与图书馆的合作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需要注意避免政府机构的一般性行政指导等,以免使合作流于形式。
  
  3.2 合作途径分析
  调研结果如表5所示:
  各类公共服务机构与图书馆的合作领域重点在于“资源共建共享”,这说明资源丰富仍是图书馆的核心优势,开展更广泛的资源共建共享有助于促使图书馆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图书馆在专业人员配备、信息资源利用、用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可以为相关机构提供培训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也拥有相当的比例,显示了图书馆在这些方面的优势。同时,各类机构也与图书馆开展有“项目合作”业务,通过协调共进、合作互补,能较好地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读者服务”尚未在合作中占有优势。今后图书馆应加强与公共服务机构在读者服务方面的合作。
  
  3.3 缺乏合作的原因分析
  结合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现状可以推测,当前图书馆与外部公共服务机构,即使是同行业的各级图书馆之间,都缺乏足够的协调合作关系。本次问卷对相关部门没能与图书馆进行合作的原因进行了调研,结果见表6。
  明确指明没有必要合作的观点占据了最高比例(15.3%),反映了图书馆的社会认可度依然很低,其功能、作用并没有被社会所熟知,图书馆进行外界积极联盟的主动性意识较差,这种自我发展的定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与外界的沟通。如公共服务机构中认为有必要合作或曾经有过合作行动,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困难的观念比例共占15.95%,有必要从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简化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程序,提高机构运作效率,加强横向联系。还有少部分观点则认为自身与图书馆存在着竞争关系,无法合作(0.65%)。其实,以公益性服务为宗旨的图书馆在具体的运作方式中同样可以借鉴学习商业性机构的有效做法,同时可以利用社会效益、社会形象、社会责任感等方式说服商业性机构共同参与公益性服务,让竞争对手转化为某种层面上的战略同盟。
  
  
  3.4 竞争情况分析
  对公共服务机构与图书馆竞争关系的考察结果发现,被调查单位大多数与图书馆不构成竞争关系,占被调查总数的84.7%,只有7.6%的被调查单位与图书馆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与图书馆的竞争点多集中于服务项目和设施上,基本上是基于图书馆现有的信息存储、传播功能和服务大众的宗旨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和读者数量及环境等所占比例较小,图书馆在这方面并不特别具有竞争力。图书馆提升自我竞争力应更多地将传统的信息优势加以强化,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和环境的舒适度,增加对读者的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服务机构与图书馆最大的竞争点不是费用问题,而主要集中在服务内容、质量和环境等方面(见表7),因此,免费只能作为图书馆的基本标准,而不能成为图书馆提升竞争力的主要途径。
  
   4 公共服务机构内外部环境分析
  
  4.1 公共服务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
  调研结果显示,对于目前国家所提倡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较普遍地认为“是个很好的机遇,可以给本单位工作带来新思路”(频数108,占67.5%),主要集中于政府机构、科研院所、文教卫体事业单位等公益性机构,他们都明显地受到国家政策的鼓舞,认为有助于自身的发展;另有一部分单位在认可机遇的同时却感到“对本单位影响不大”(频数42,占26.3%),比如商业、服务企业,他们中选择“机遇”和“影响不大”的比例相当,均为43.5%,总体而言,这个数据显示出商业机构要比预想中更关注公共文化建设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应该将对商业领域的影响也概括其中,以扩大整个社会的信息服务效应和合力。另外,还有5.6%的单位持观望态度,目前还不能断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本单位的影响。只有0.6%的单位认为这会加剧单位的外部竞争,产生消极的影响。
  
  
  4.2 公共服务机构对服务预期改进措施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公共服务机构较普遍地把未来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方面:加强服务理念、水平、态度等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扩大信息服务范围。但关于费用方面的调整却并没有得到相当关注。这同样说明了一点,费用问题已不再成为影响用户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而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则关系服务质量,进而影响到用户的切身体会,是现阶段和未来工作中需要特别留意的改革方向。尤其重要的是,公共服务机构对于业务拓展都表达了共同的心声,如“扩大信息服务范围”、“加强与其他文化机构的合作”、“增加服务项目”等的选择比例很高。加强相关单位的合作联盟,进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应是业务拓展的一个重要渠道。
  
  4.3 公共服务机构对于其他部门的期待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调查的公共服务机构在对其他部门提出期待时,将“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频数108,占63.5%)和“与其他部门开展信息共建共享活动”(频数103,占60.6%)放在了重要位置,资金和信息资源问题成为最主要的期待。其它依次为:业务支持和指导(频数75,占44.1%);信息公开(频数54,占31.8%);无所谓(频数4,占2.4%);其它(频数1,占0.6%)。这就需要图书馆进一步挖掘自身信息资源建设能力,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外部合作机会。
  
  5 公共服务机构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
  
  公共服务机构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最重要的是政府,其次是文化部,图书馆的重要性排在第三位,如表8所示:
  政府和文化部作为政府机构,起着引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图书馆的重要性在本次调查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绝大多数的被调查单位肯定了图书馆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大作用。相比之下,社区馆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充分的认识, 只有不到1/3的人认为社区馆是很重要的,而且有25.3%认为社区馆的重要程度“一般”。但其他诸如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馆等与图书馆类似的部门,他们的重要性则不太陂看重。如认为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的重要的比例都在30%左右徘徊,而认为这三个机构重要性一般的比例则在21%~25%之间。整体而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理清各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确保资源建设不浪费、各机构职责明确不冲突,更好地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6 结论
  
  通过对发达和中等发达地区中县级以上为主的公共服务机构,在信息服务范围、条件、目的、与图书馆的合作关系及评价、合作渠道和合作期待、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自身和相关部门定位的认知等多个层面的考察,大致明确了图书馆未来合作发展的一些思路:
  简化服务条件或资源利用的机制门槛。与图书馆一样,公共服务机构在提供信息服务时一般要求办理证件或交纳押金,这些重复的办证程序如果能够借助“一卡通”方式或更自由的进入方式进行,不仅有助于用户便利地利用各机构之间的资源,而且还能大大克服用户在信息获取期待中的畏难或抵触心理,提高用户的资源亲切感。
  加强资源合作,提高对内有效服务。与图书馆的公众服务目的相区别的是,每一个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重点首先都是满足内部人员的相关信息需求,大多拥有自己的图书馆(室)或信息服务中心,尤其是科研机构和文教卫体事业单位。但这些机构都认识到图书馆的资源优势,与图书馆资源、培训、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合作关系,并对合作效果和未来期待都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但调研中也发现不少机构在如何开展有效合作方面顾虑重重,图书馆应该尽快走出体制障碍,采取更为主动的姿态,以多种灵活方式帮助缔结合作盟约,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更有效利用。调研显示,对内的有效服务能够促进用户在很大程度上利用外界图书馆。反过来,图书馆如果想要吸引更多的社会用户,则可以借助延伸手段帮助各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信息服务工作,让用户保持对信息服务的期待和信赖感。
  开展多层次联盟合作,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信息效用。图书馆借助图书馆的资源、人才和信息服务经验优势,在与公共服务部门合作时,除了联合举办活动、提供信息服务等短期项目之外,还可以尝试建立一些长效机制,如签订长期联盟合作关系,促进资源流通和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对其它机构的信息援助,辅导建立各部门自己的资料中心或图书馆流动服务点。让资源走近用户,帮助用户有效使用资源,享受资源享有的乐趣。合作关系中,同质联盟由于利益相近、目标相同,便于在资金、人才、资源等方面相互流通,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在实践调研中也反映出了同质行业之间合作的相对频繁和有用性。但由于体制机制的问题,跨越层级或行业之间的壁垒还是具有一定的障碍,顺畅沟通的难度较大,需要加以协调;针对调研中各公共服务部门普遍把竞争点放在服务项目和设施等方面,则要求图书馆等信息服务部门要积极向商业性服务机构学习,只有学习竞争对手的优势和灵活的服务手段,建立异质行业联盟,尽可能地建立起一种互补的、长远的有效机制,扩大合作双方的互赢范围。调研中发现商业性机构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表现出了较大的热情,也存在一定的忽视,图书馆应善于把握时机,争取商业性机构的共同支持。
  加大投入,服务为本。作为公益性服务机构,财政投入是公共服务有效开展的重要支柱。政府应充分重视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并适当地随社会发展调整涨幅。此外,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也应积极增加资金引进渠道,通过基金补助、获取社会捐赠、社会福利、企业赞助等无偿方式进行,而不能单纯依靠商业性的有偿服务运作进行,公共服务应坚持无偿原则。
  [作者简介]柯平,男,1962年生,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17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洪秋兰,,1980年生,博士,教师,发表论文10余篇,参编著作2部;孙情情,女,1984年生,硕士,发表论文3篇,参编著作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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