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开放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被误读的取向]

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图书馆工作的开放与服务,有质的区别。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表述,取向单一,外延太窄,容易产生误读。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活动和工作表述为“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可以涵盖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所有形式和内容。信息服务、专业指导、方法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支持、方案策划、项目合作、学术示范、科研引领等智力输出应该成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主要取向,这种取向既反映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这项工作的本质要求,又代表着此项工作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图书馆服务 社会服务
  [分类号]G250
  
  近年来,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问题在学术界引发了争论。笔者认为,这些争论是由“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表述所造成的误读引起的。为此,笔者就此问题,请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1 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认知概述
  
  1985年,吉林大学图书馆杨春元先生提出了“大学图书馆应面向社会”的观点;同年,于鸣镝先生也撰文提出高校图书馆应逐步向社会开放。此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话题,不时出现在学术刊物上。
  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明文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激发了对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研究。
  2005年夏天,“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与会60余位馆长或馆长代表签署了《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以下简称《武汉宣言》),极大推动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研究。
  《武汉宣言》在图书馆界引起了热烈反响。范并思教授在他的博客里对《武汉宣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武汉大学图书馆馆长燕今伟、厦门大学图书馆副馆长肖德洪、中山大学教授陈焕文、南京大学教授郑建明、湖南图书馆馆长张勇等,撰文对《武汉宣言》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评价。
  著名学者的关注使得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学术讨论迅速升温。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正式发布了《图书馆服务宣言》,强调“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年会“图书馆服务的公益性与社会化”分主题讨论时,“高校和科研机构图书馆如何开展社会化服务”成为其中重要议题。为了配合学界讨论,《新世纪图书馆》杂志2009年第5期推出了“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讨论专栏。
  《武汉宣言》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文汇报》、《大公报》、人民网等数十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或转载。媒体的助威使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讨论波及到更大范围。2007年7月,《国际先驱导报》和新浪网针对“高校图书馆是否应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的问题进行联合调查,截止到2007年7月18日,共有2 000余人参加调查。其中75.99%的人认为:“高校图书馆应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高校没有独占书籍资源的权力,公众应该从高校图书馆中广泛获益”。
  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人们对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认识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意见。支持者的主要观点是:高校图书馆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资源利用率低,需要对外开放。因为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而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非常丰富,所以高校图书馆应该加入公共图书馆对外开放的行列。反对者的主要观点是: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要求而展开,人员编制根据服务群体的总量定编。“社会人群想进来,高校内部会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如安全问题,还有珍贵图书的保护问题。而且市民要读书,也不应该由高校图书馆来承担这个责任”。双方各持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2 问题的提出
  
  为了明了以上分歧所在,笔者对2007、2008年两年的文章作了逐一研究,结果发现,这两年的研究文章共计68篇,其中47篇文章的论据涉及到馆舍、书籍、阅览室、阅览时间、经费等“开放”条件,占文章总数的69.18%;也就是说,无论认为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而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非常丰富,资源过剩利用率低,应该向社会开放的赞成者,还是强调馆舍、技术、人力、安全问题等制约因素,担心影响为本校师生服务的反对者,他们对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理解,都是建立在对阅览室、书库、设备、书刊资源的“开放”基础上的。
  人们的议论集中在该不该“开放”上。可见,开放成了问题的焦点;或者说,人们的争论与“开放”这样的表述和理解有关。笔者认为,这些争论是由“高校图书馆为社会开放”的表述所造成的误读引起的。
  
  3 被误读的概念
  
  与图书馆工作有关的“开放”的释义,主要有两种意思:一是使关闭着的打开,解除封锁、禁令、限制等;二是指敞开,允许人内,多指公园、展览会、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接待游人、参观者、读者等。
  从以上“开放”的两个释义出发,可以看出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提法的涵义:一是允许高校以外的读者入内;二是高校图书馆过去不对外开放,现在要解除原来的禁令,其阅览室和馆藏资源允许校外读者利用。显然,这两个义项都是以实物为前提的,以阵地工作为特征的。
  服务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需求的活动”。图书馆工作的开放与服务有质的区别,开放,必须以阅览室、书库等实物为前提,仅仅是指允许利用,是一种被动的阵地工作,是一种守旧的传统工作;而服务是主动行为,是内容延伸,是探索创新,且不一定以实物为基础。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提法,意味着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工作,是以阅览室和书库为主要实物、以阵地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被动工作。这种定位起点太低,既不能概括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全部实践活动,也不符合高校图书馆参与社会服务的本质要求,没有体现高校图书馆的人力和智力优势。这种提法和取向,是一种把高校图书馆降为社区图书馆的学术误导,是对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误读。
  笔者认为,应该以“服务”代之以“开放”。“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提法,避开了高校图书馆以阅览室和书库等实物为代价的负担和压力,有利于高校图书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有利于高校图书馆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有利于高校图书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利于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创新。
  
  4 “开放”所无法包容的事实
  
  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参与社会服务的实践远远超出了“开放”的范畴。
  从现有资料得知,国外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做得最好的是美国和日本。2005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一份关于大学图书馆为本科生服务的指导原则中提到:对于其他用户(指市民或者社会团体),图书馆应该像对待本校师生一样,为他们提供服务,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只有这样大学图书馆才能通过这些用户与整个社会融合。基于这种传统和理念,美国高校图书馆几乎都向社会读者开放,不论地区、年龄和种族,只要来馆并出示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就可以 办理相关手续,入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
  在服务方式方面,美国高校图书馆有不少创新。美国高校图书馆非常注重与社会机构的合作。为了把服务对象延伸到国际间的信息需求者,美国高校图书馆与国际社会信息机构及大型出版社合作,对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及非营利性机构提供低价或无偿的知识和资源;借助公共机构或私人基金的支持,通过网络链接发布信息和知识,如哈佛大学图书馆的“Open Collec-tion Program”(开放收集方案)开放教学性、历史性的资源,并努力为全球的学者和学生提供一种新的数字资源访问模式。加州大学戴维斯图书馆推出的“OpenCampus”(开放校园)服务设置中,充分考虑到了残疾人的学习需求,对于社会上视觉、听觉、语言、学习等方面有残疾的人员设有专门的课程,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和信息需求选择相应的课程。
  日本总计有701家国立、公立、私立大学图书馆,其中有685家向社会开放,开放率达到了97.7%,其中,87家国立大学和71家公立大学图书馆的开放率均达到100%,543家私立大学图书馆的开放率也达到97.1%。在前述开放率达到100%的87个国立大学图书馆中,为社会开展情报服务的占总数的79.3%,开展参考咨询服务的占总数的93.1%。
  显然,美国高校图书馆与社会机构合作的创新做法、日本同仁为社会开展情报服务和参考咨询服务的较高比率,远远超出了“开放”的范畴。
  在我国,满足馆际互借和提供临时借阅,是高校图书馆的传统做法。但这只是图书馆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向社会“开放”。
  诚然,我国一些高校图书馆,或为部分读者办证,或向社会全部或部分开放,如厦门大学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深圳大学图书馆、河北大学图书馆、海南大学图书馆、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图书馆、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威海)、威海职业学院图书馆等。这些做法缓解了读者供需矛盾,大家是欢迎的,其价值也是毋庸置疑的。但不等于说,这就是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本质,更不能代表它的方向。
  面向企业服务是一种积极探索。清华大学图书馆参与了该校“企业合作委员会”的工作,密切了与企业的联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图书馆与网络公司合作,为大型制药厂制作网页,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江汉大学图书馆先后为东风汽车、神龙汽车等企业的科研机构提供经营管理、产品开发、人才培训、市场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和情报信息;针对开发区的汽车产业进行了相关信息的开发,并参与了教育部主持的CALLS数据库项目中关于汽车资源数据库的开发,获得三等奖。东南大学图书馆每年承接了大量的科技查新业务;暨南大学图书馆、郑州工业大学图书馆等采取灵活的管理机制,使业务范围从传统的服务项目拓展到数字化软件及硬件的代理维护、系统开发、数据库制作、企业咨询等多项内容。
  为地方政府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的服务亮点。比较有影响的是广州大学图书馆。2000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就提出了“立足广州,面向广东,辐射海内外,服务社会”的发展目标。2003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建立了“媒体眼中的广州”新闻资料全文数据库,为广州市政府机关提供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获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社科课题30项。广州大学图书馆为地方政府提供信息服务的工作得到了图书馆界的高度认可和赞赏,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高校图书馆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的典范。
  帮助公共图书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服务创新。2008年成立的吉林省图书馆联盟,成员包括省市公共图书馆以及院校、军队和科研单位的图书馆,读者持有图书馆联盟的通阅卡即可实现馆际互借。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图书馆分别与一些基层公共图书馆签署共建协议书,为公共图书馆提供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提供书刊及电子资源下载,协助建立资源数据库,指导公共图书馆制定自动化管理方案。“吉林省公共图书馆人才培训基地”则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的人才、技术优势,为公共图书馆提供人员培训。
  可见,国内外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实践是不拘一格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且范围在不断扩大,水平在不断提高;而且,这些活动以智力输出为主要特点,充分体现了高校图书馆的人力资源优势。上述实践活动大大超越“开放”的范畴。事实说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表述,无法涵盖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丰富的实践活动和创新内容,且外延太窄,取向单一,容易产生歧义,造成误读。
  笔者认为,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活动和工作表述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可以涵盖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所有形式和内容。这种表述内涵丰富,外延宽泛,有利避免歧义,消除误会和统一认识,有利高校图书馆因地制宜地开展为社会服务的工作,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信息服务、专业指导、方法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支持、方案策划、项目合作、学术示范、科研引领等智力输出应该成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主要取向,这种取向既反映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这项工作的本质要求,又代表着此项工作的发展方向。
  
  5 结语
  
  提倡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并不是一定要将高校图书馆的阅览室和馆藏向社会开放,不是去影响高校图书馆为本校师生的服务,更不是把高校图书馆变为公共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的一种社会担当,不仅仅是一种人文关怀和普世精神,也是公民社会的必由之路。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提法和相关表述,是对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误读。这种思维的简单化和定位的片面性,会引发无谓争论,造成思想混乱,引发高校有关决策者的抵触情绪,造成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服务热情,降低工作起点,制约服务创新,误导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实践,贬损高校图书馆为社会服务的价值。厘清概念,明确取向,是学术的担当,更是实践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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