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娱乐至死》】娱乐至死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在我看来,尼尔?波兹曼(已故美国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者)的《娱乐至死》,已不仅仅是一本传媒学或文化批判学的研究著作,而成了一本哲学著作,它涉及到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对人自身生活方式的看法。尼尔?波兹曼在页首说“人们由于享乐而失去了自由”,也让我想起弗洛姆的《逃避自由》。其实波兹曼和弗洛姆的共同点就是,人在社会中越来越自由,又在自由中迷失。虽然他们提出的理由不同,波兹曼认为是由于文化的消解和文化消费的娱乐化使得人们更自由、又由于过分享乐而失去自由,弗洛姆则认为个性化和心理孤独是原因,但同样因此而逃避自由。相比之下,波兹曼更多地表达了对人们失去自由的忧虑,人们已经被电视和娱乐文化所绑架,成为没有思考、没有判断的动物。为此,波兹曼绝望之至,他的忧心也感人之至:“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之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我们可以把《娱乐至死》当做媒介和文化发展的一个警钟,但并不能直接拿来用在中国。中国的文化消费者还远远没有到文化充分娱乐而丧失自由的地步。娱乐至死有一个前提,就是社会媒介和大众充分娱乐,文化和媒体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流着娱乐和庸俗的东西,或者说它是相对于威权模式的另一个极端:而中国的文化传媒事业从过去的威权模式中走出没多久,而且远没有产业化,自由竞争尚未实现,谈何娱乐化?
  《娱乐至死》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电视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内容,都不可避免地被电视的表达方式重新定义,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但是我并不认为这在电视时代具有普适性,因为是否“娱乐至死”,还要看一个国家和民族以及意识形态、文化现状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在台湾,由于放开党禁报禁之后,媒体充分竞争、民众表达过剩,这使得电视有了消解文化、奴役其他文化内容的能力,电视里充斥着无理性的谩骂和人身攻击。立委们在立法机构里大打出手、竞相表演,民众也热衷于镜头前的表演……2006年我去台湾采访正好赶上“倒扁”大潮,也颇领略了新闻娱乐化的况味。一位嘉宾在最主流的一家电视台激昂地说:“陈水扁,躲到哪里最安全,我看躲到他妈妈子宫里最安全。”2009年底去台湾采访,感到娱乐至死的意味更浓,一个绿营的抗议者,本来情绪很平稳,当看到电视台的摄影机来了,立刻莫名地兴奋起来,开始大喊口号,并抬脚踢向维持秩序的警察,并果然上了当晚新闻的重要时段。所以娱乐至死不是想死就能死的,需要娱乐媒介和全民无意识提供药剂。
  波兹曼在《娱乐至死》的前言中,提到了《一九八四》的作者奥威尔和《美丽新世界》的作者奥尔德斯?赫胥黎。“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在《一九八四》中,人们受制于痛苦。而在《美丽新世界》中,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简而言之,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我认为这些话是借用人们多年来对威权模式的深刻恐惧,夸大电视工业对文化的消解能力。诚然,美国媒体高度评价波兹曼对后现代工业社会的深刻预见和尖锐批评。但是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电视使得人们接受文化的范围更广,接受文化的方式更加立体,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不是反对电视,而是要反对破坏文化根本的不守规则的电视文化传播。
  反观中国,当今的文化语境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垒球化时代的全球化语境,也有后工业时代的后现代语境,还有社会主义模式下的传统语境。三种语境相互交织在一起,所以强调《娱乐至死》中所说的电视文化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切合中国当前的实际的。中国既没有完成电视业的完全工业化和商业化,也不具备后现代语境下对传统的完全消解,在这种复杂语境下,妄言中国的文化也因电视而娱乐至死,那就是危言耸听。当然,这本书的积极意义,就是提醒了人们对于工业文化的再次警醒,唤回人们的自我意识和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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