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建设 力惩贪污腐败】 怎样加强党风廉洁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越南革新以来,由于封建思想残余沉渣泛起,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与生活方式乘虚而入,部分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严重侵蚀,不少地方和单位长期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等主观原因,以及国家处于社会变革、体制转型时期,存在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管理、监督工作出现漏洞和薄弱环节,综合治理不力等客观原因,被称为“国难”的腐败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为了根治腐败 “毒瘤”,“重塑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最近一段时期,越南党和政府措施频出,明显加大治理力度,引起越南国内外的普遍关注。
  
  坚定反腐决心
  在过去较长时间内,越南反腐工作存在“雷声大、雨点小”、“只治标、不治本”和“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现象,因而被老百姓戏称为“只处理肚脐或肩膀以下”,“不敢斩首”。但最近两三年来,越南党和政府治理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坚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并严惩了一批副部级以上党政高官。
  2003年,因与“张文甘黑社会犯罪团伙案”有牵连,“越南之声”前台长陈梅幸、公安部副部长裴国辉(两人均为越共中央委员)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范士战被判处徒刑,公安部另一名副部长黄玉一被撤职,公安部部长黎明香(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也因“对公安系统出现的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而离职。2004年越共中央九届九中全会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辉午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广治省委书记武仲金、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俊明、政府民族委员会主任克索福予以党内“谴责”处分,并建议政府给予上述三人行政处分。今年初,越共中央九届十三中全会还决定给予农民协会主席武玉奇(越共中央委员)“警告”处分。这些重大举措令人民群众深感鼓舞,拍手称快。
  在去年和今年召开的三次越共中央全会和两次越南国会例会上,反腐问题成为代表们讨论最多的议题。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均多次在会上重申,要坚决采取措施发动针对“内寇”的战争(笔者注:越南人称腐败为“内寇”),并且必须“决战决胜”,以此来取信于民,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今年2月3日越共中央书记处提前公布以征求全民意见的十大《政治报告》(草案),用了1/8篇幅来专门阐述党建问题,并首次在党代会政治报告中提出将“坚决、严明、及时、公开地处置腐败分子,不管其担任什么职务,在职还是退休”,此举更彰显了越共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加强反腐立法
  长期以来,越南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中一直存在着政策、文件较多,国家立法偏少的现象。法律规范真空太多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而反腐机构授权不够、职责不明,公民反腐防腐权利和义务规定也不甚明确,致使反腐工作难度加大,反腐成效大打折扣。当前越南共产党越来越意识到把党的反腐败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已刻不容缓,将党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宗旨、信念、价值在法律中体现出来,将党的各项反腐败政策依照法定立法程序,转变成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确保对腐败行为的定性准确和处理结果的公正,也可使反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运行获得人民群众的理智认同,更好地激发他们对反腐工作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自觉投身到当前的反腐运动中来。
  在经过长期酝酿、激烈辩论、反复修改并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越南国会终于在2005年11月28日,以75.1%的票数通过了国人期盼已久的《预防和打击腐败法》。这部将从2006年6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的法律共8章92条,对什么是腐败行为,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和个人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惩治腐败的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越南媒体称,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越南坚决铲除腐败的高度一致的党心民意”,将成为“全国反腐斗争的指南针”,它的出台是越南反腐斗争史上的“标志性重大事件”。今年2月6日,潘文凯总理签署2006年第30号政府总理决议,批准了《贯彻落实〈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的政府行动计划》,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并尽早颁布贯彻落实反腐败法的指导实施细则,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广做宣传和普及,以统一全社会的思想和行动,形成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强大的社会综合力量,把反腐斗争引向深入。越南同时也意识到,单单依靠一部反腐败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尽快补充、修改或新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例如,2005年11月,越南国会还完成了对世界上第一部《申诉控告法》进行的第二次补充、修改。越南《申诉控告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向有关党政部门、群众组织控告违反党纪国法现象,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组织有义务受理这些控告,控告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诉,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完善反腐机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越南国内就是否成立一个专职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一直争论不休。赞成者认为反腐败斗争极其困难和复杂,急需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指导委员会来统领全国反腐斗争工作,以提高反腐的质量与效果;而反对者则对设立一个法律地位、任务和权限都不甚明确的指导委员会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深表怀疑,因为此前越南也曾有过一个反腐败委员会,但终因运转效果欠佳而被迫取消。境外一些敌对势力甚至还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呼吁成立一个凌驾于党政部门之上的所谓独立反贪机构,并得到国内一些人的附和。最后,新近通过的《预防和打击腐败法》决定成立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提高全国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效果,目前越南政府有关方面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指导委员会的成立事宜。
  据悉,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将由政府总理担任,副主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担任,成员还包括:公安部长、内务部长、财政部长、总审计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内政部长、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国会、政府和总理指导全国反腐败工作;指导研究总结反腐败政策和法律的实施情况,并就相关政策和法律的修改与补充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全国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处理具体的腐败案件并责成相关部门汇报重大、复杂腐败案件的解决情况。委员会还将负责起草和公布年度越南腐败形势及反腐败工作情况。与此同时,鉴于监督反腐败工作是国会一项经常性的重要职责,越南国会目前也在酝酿修改《国会组织法》,以便增设司法委员会来专门负责监督腐败案件的处理情况。
  
  发动全民反腐
  越共认为,腐败是有职权且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行为,腐败现象已经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泛滋生蔓延。反腐败是党、政府和全国人民共同的事业和任务,而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军,只有全面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才能够夺取反腐战争的最后胜利。在当前越南反腐斗争中,人民群众一直最为积极、最为活跃,各个重大案件的侦破几乎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张文甘案”调查取证期间,专案组共接到4500多封揭发信和6000多次举报电话,为案件审理及时取得突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在民众的检举配合下才查清陈梅幸、裴光辉等高官同“张文甘犯罪团伙”狼狈为奸的真相。值得一提的是,新闻媒体是越南党和人民的论坛和保障民主监督的“四种力量”之一,《申诉控告法》规定新闻媒体可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信,媒体在反腐运动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独特作用,受到越南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潘文凯总理的发言人不久前曾指出,新闻媒体曝光的包括腐败在内的消极事件中,90%是“确有其事”的;而政府办公厅也认为92%媒体披露的各种问题“是真实的”。据悉,仅2005年1至11月,就有178件媒体反映的消极问题获得总理或副总理批示,并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及时处理。
  去年11月在菲律宾举行的东南亚运动会越南队对缅甸队的足球比赛中,发生了多名越方球员参与打假球的丑闻,进而引发了规模空前的越南足球打黑运动。警方共逮捕了4名打假球队员和23名涉嫌从事非法足球赌博的警官,并对有参与假球黑哨活动嫌疑的其他90多名裁判、球员和教练展开调查。今年1月,越南又曝出曾负责大型建桥工程的交通运输部官员裴进勇,在两个月内先后拿出240万美元豪赌足球,下注最大的一次赌金竟高达32万美元。值得关注的是,裴进勇的巨额赌资来路不明,而且据传还有其他多名“份量更重”的官员曾通过裴参与赌球。这两起大案均由媒体率先揭发,并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潘文凯总理曾指示公安部门要严查到底,尽快对人民有个交代。
  当前,越南反腐败斗争已进入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越南党和政府采取新的诸多重大举措是否立竿见影,真正有效地遏制住腐败现象扩散、蔓延的势头,人们正拭目以待。然而,由于腐败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远未消除,越南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
  (本文责任编辑:刘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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