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借朝核问题扩充军事力量的动向|扩充执法力量的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2009年5月25日,距发射“光明星2号”通信实验卫星仅仅50天,朝鲜再次进行核试爆,继而进行一系列短程导弹试射,国际社会一片哗然,联合国安理会随即发表公报表示“反对和谴责”。在世界各国的反应中,日本的动向令人关注。日本外务省声明中就直接指出朝鲜核试爆“对我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并提出“借此机会,我们再次强烈要求朝鲜能为一揽子解决绑架、核问题、导弹等悬而未决的问题采取具体行动”,朝核危机再度深化。回溯1998年第一次朝核危机以来日本在该问题上的相关反应,“重大威胁”说不免另有深意。纵观1998年第一次朝核危机以来日本的系列军事“动作”,日本借朝鲜发射导弹或进行核试验之机,发展自身军事力量,实现军事强国化的战略企图昭然若揭,而日本利用朝核危机发展自身军事力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发展军事侦察卫星系统。早在1985年,日本就开始为研制军用卫星制造舆论。直至1998年8月31日朝鲜进行中程弹道导弹试验,日本立即抓住时机,以当年11月朝鲜导弹飞经日本上空、而日本事前一无所知为由,决定发展独立的侦察卫星系统。翌年4月1日,日本设立“卫星信息搜集委员会”,专门处理侦察卫星研制和使用带来的相关问题。2001年4月2日,日本成立侦察卫星办公室,大力推进侦察卫星计划。第二次朝核危机爆发后不久,2003年3月28日,日本在种子岛航天发射中心用自制的H-2A大型火箭采取一箭双星的方式,成功发射两颗侦察卫星。这是日本首次发射侦察卫星。随着2006年7月5日朝鲜试射导弹,同年9月10日,日本再次从种子岛发射了第三颗主要针对朝鲜弹道导弹发射场的侦察卫星。直至2009年4月5日,朝鲜发射被日美视为远程洲际导弹的“光明星2号”实验通信卫星,此举大大刺激了日本的敏感“神经”,促使日本开始实质性讨论2013年前引进可以实时探测他国导弹发射情况的早期预警卫星的方案,同时决定再增发一颗情报卫星。4月27日,日本内阁下属的宇宙开发战略本部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首次明确可以将宇宙空间技术用于防御领域。
  第二,部署导弹防御系统。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是日本多年的夙愿,但却苦无有利时机。直至1998年,平壤发射弹道导弹飞越日本上空后,日本开始下决心部署爱国者导弹防御系统。2002年朝核危机开始后,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弹道导弹威胁,日本政府决定在2008年3月底之前,建立起一套耗资2000亿日元(约合16.6亿美元)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这套系统将由爱国者-3型导弹系统(PAC-3)和标准-3型导弹系统(SM-3)两部分组成。朝鲜2006年7月试射导弹、10月进行地下核试验,则为日本政府决定提前一年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提供了借口。2007年,日本在入间空军基地部署爱国者―3型导弹,建立了首个由日本政府控制的导弹拦截系统。此后,日本陆续在位于静冈县、岐阜县、福冈县等地的自卫队基地配备爱国者-3型导弹。在海上,日本则继续加紧“宙斯盾”舰载标准-3海基拦截系统建设,以便海基拦截系统能在上千公里范围内拦截大气层外的来袭导弹。这就意味着,日本将从海基和陆基两方面同时着手,构建一套完备的导弹防御体系。受朝鲜导弹试射、地下核试验的影响,2007年日本国防预算虽然比2006年下降0.3%,但导弹防御项目开支却同比上涨42.7%。2009年,朝鲜发射“光明星2号”通信实验卫星,更为日本导弹防御系统提供了备战演练的绝佳机会。尚在3月27日,日本防卫大臣滨田靖一就表示,日本自卫队将击落任何可能落在日本领土的目标。为应对朝鲜以“人造卫星”名义发射的“远程弹道导弹”坠落日本领域内,日本进行一系列“应战”部署:日本自己所拥有的反导系统的一部分进入战备状态;两套美国生产“爱国者”PAC-3型防空导弹系统被运到日本本州岛;日本海上自卫队装备有标准-3型拦截导弹的“金刚”号和“鸟海”号,则在接到“摧毁措施命令”后,于3月28日驶离长崎县佐世保基地,在日本海海域执行任务,随时拦截可能坠落于日本领土的导弹部分组件,同时未装备标准-3的“雾岛”号,也于当天上午驶离神奈川县横须贺基地,在太平洋海域与美军军舰合作,执行侦察并追踪导弹的任务。可以说,这是日本借朝鲜发射“卫星”而进行的一场反导系统“备战”演练。
  第三,谋求发展军事力量的法律突破。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日本军事力量一直受《和平宪法》所规定的“专守防卫”的严格制约,并在事实上不具备拥有包括与美联合防御第三国的“集体自卫权”,对此,日本政府一直积极伺机寻求突破。1998年朝鲜试射导弹后,日本国会立即通过《美日中期防卫指针相关法案》,其核心就是众所周知的《周边事态法案》。《法案》允许日本政府在美军介入日本“周边”军事冲突时,派兵为美军提供海上搜救、后勤支援等后方支持。同时,日美同意就地区导弹防御计划(TMD)开展共同研究。自此,日本宪法所规定的“专守防卫”国策渐变为“形同虚设”。朝鲜2006年7月发射导弹、10月核试爆后,日本防卫厅于2007年1月升格为防卫省,同时日本国会开始讨论修改《周边事态法案》,将日本军队只在“周边有事”情况下对美军军事行动的协助和对美日军事同盟的共同军事行动参与义务,扩大为在“周边有事”的情况下,日本军队对其他国家军事行动的协助和参与,甚至日本军队执行独立的军事行动任务,以便适应联合国1718号决议中有关对朝鲜“船只检查”的海军拦截与核查任务。2009年朝鲜发射“光明星2号”实验通信卫星后,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开始倡导讨论关于允许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的方案。4月23日,麻生首相参加了作为首相咨询机构的“重新构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础恳谈会”,对2008年制定的关于集体自卫权行动报告书进行探讨,并在会后回答记者提问时对该报告书持有积极态度。
  四、营造“核武装”的舆论氛围。日本作为唯一遭受过原子弹袭击的国家,于1967年通过了“不拥有、引进和制造核武”的“无核三原则”。但日本民族保守势力“拥核之心”不死,每每在日本认定面临朝鲜直接核威胁之际,适时抛出拥核言论,试图争取民众支持。虽然日本“拥核”前景并不明朗,但不绝于耳的“拥核”言论所代表的势力一直蠢蠢欲动。2006年朝鲜核试验后,日本核政策动向成为关注焦点。安倍内阁的重量级官员则直接出面要求政府进行追求核能力的讨论,如当时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就宣称“宪法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器”,而时任安倍内阁外相的麻生则表示,“邻国打算拥有核武器的时候,一国甚至可以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不过我认为讨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2009年朝鲜“卫星”事件之后,日本国内的核武装言论再次甚嚣尘上。众议员板本刚二悍然发表日本应该成为有核国家的言论,而日本前财务相中川昭一则更加露骨地表示,“从纯军事角度讲,只有核武器才能对抗核武器,这是世界性常识”,再度明确提出日本应该就核武装展开讨论。可以预见的是,5月25日朝鲜进行的核试爆,将进一步刺激日本的“核神经”,推动日本拥核势力的增强。
  
  可以看到,日本借半岛核危机发展军事力量的企图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事实上,日本也已经借助半岛核危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和平宪法》和国际公理的“束缚”,分阶段实现了扩充壮大武器装备体系的战略方针,并为其成为有核国家持续制造有利舆论。可见,对日本而言,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日本的最终利益所在,但朝核问题的顺利解决不符合日本当前战略利益。日本在六方会谈中提出人质问题并逐步将人质问题与对朝援助挂钩,迫使“行动对行动”的起步阶段无果而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2008年底第七轮六方会谈搁浅。而针对此次5月25日朝鲜的再次核试爆,作为非常任理事国的日本又是首先最为强烈的要求安理会通过对朝鲜新的制裁决议。
  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的军国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当前作为“经济大国”的日本更是不放过任何机会追求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军事地位。从东北亚地区的安全局势来看,日本借朝核问题在军事上的强势回应显然无助于危机的有效解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朝核问题的恶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就朝鲜而言,其发展核武器的根本原因是朝鲜处于极度的生存与安全困境之中,日本不断升级的武器装备体系必然会加剧朝鲜的安全困境,促使朝鲜在核武道路上愈走愈远,最终导致东北亚地区安全局势的进一步恶化。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历史警示我们,朝鲜历来是中日关系中的重要因素,当前亦不例外。如日本《周边事态法案》,实质是将台湾海峡包括在日本周边事态中,以《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为“台独”保驾护航。而日本发射侦察卫星实际是对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朝鲜半岛、俄罗斯和日本本土的全球事态进行监视。由此可见,作为在地缘政治关系上与中国紧密相连的日本,发展军事力量的矛头绝不仅是指向朝鲜。
  (责任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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